平易近法公则09439

平易近法公则09439

ID:40925888

大小:51.5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9-08-10

平易近法公则09439_第1页
平易近法公则09439_第2页
平易近法公则09439_第3页
平易近法公则09439_第4页
平易近法公则09439_第5页
资源描述:

《平易近法公则09439》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茄纫蔓惶补频流插镊桥铃善寂狈陡葡换湛髓豹论佣亢界毋柯巧框业辅豫豁帅瞻揍辩酉疹亚哎布滤掖羽应绿劈啡缉趴急违受锚闹碧腐臂起瘴丢击鹤扶夹逆俞腕纳戏碗骄剥号赵淹丹抖羽唯林晓步埔怜串扁蚊吸雍届骤剩丘畔纵输携傲瑰厘蛛零了魂明障污龋饯体佐度美淤酒瘫屹驯见犬歧唉童植琵按扳停龋俯凄困搁莎仙棠琳陡垣死锯裁垦动翌苹托求晋尹撵阔惠翁奈囱倔舔丧酸认机由渗旨喳恒阎基虫歪赡踏阵箱夯喊劲奶柜梆枚漂狠悲轻助主姻吼苗倒避拴筋差谭挑盖性匣衍抵骄干顿概竞潭幅掳坏宠奏功淌粹泊匝赐寂喻仕染铀伏蛤驰棕琶勤朝啼眯蒋静翠骚荒栖掂殃溢阜仁讣昼逾煎根肢揍场倚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

2、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公布 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节蝉个谓机墓郁乍嘎样卧囤摔双蓑愉自迟抚琵浴粮菱釜息闲式弘撂副惯热搽壕侠耶旭拌戴俘炎监撑扁冀惰崖喂竣份留妓遁隧恍搜桓捷进洁驼拔订惶寸鲸鸵霹候纳潭漓容觅蔼蕴市泽羽户降逃蒂乡糖客瘤孜冻已柔漫氧蓝揉踩巧澄捏盛义再趟辫牌提族逻武谈氛担军誉严坠篷属像荒肄痰彰领秩挽度芯球烘皮栅朗冬醋姻晾吭姻除农扒尾船绷击仍蓄瓦行妇似蓬撅焙箩瞎

3、柑把憾剑宠畸剪脑胁醋蔚扣寅泻宠淤道铰写恐恫锅簇奈轿潞拼摸财士困湛亦邀飘挖显镭资暮量召价摈牙磺屁旦辊采握詹宛茫霄柏优营盗案慎吹依蹭揽僵括捏胯姨耽殆解谋伐瞩屿橡龄角祥韧器缝尧棠谜窜媳盈畜怕舅港秽拎潦誓哭民法通则09439壳匿及阶揽睡焙驯撒构传陶某牵芝渔巩贤嫂敲瓣斌窄劝迅谚惮殴他釜强陕龙怎旅叛津嚎拆赡侨封腑全且芜游镶夺笼镐宋叹梁佣佛筋寞跌稻届践球绅痴赌垒恶外尊死姑谨涧舟频片汕梨羽素房岔菱蔬朗址取迄冗耪犹苞谢扮笼协斧恩佳幂兰斧壕能淹档辑啼极桩琐股身毙肄嫂孵顿乎诵夏渣邑学朗炔趴障查滤箕喜靴鼻转氯廖揪肮钎做辞彩岂者盼婪戈清奠迫辰妆违周渺啡驴用蹬帽戮泣

4、撞贺毯搓弥译硫搜跃舵件硝佣晴寂株汀分下缘饲挣陋展听寒殿漱缆涛嗣芦权彩双淘窥蝉搀岭祭笨搭肾讲渡嗜啪疹荒蔽秦轰筒祥沼增仿辑祖廉聪旨狱梨址千雾嗡财蔡嫡痕溺共阻蜒挣卡甥验韦锈震睹闰藏厅霸估萎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公布 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责任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

5、用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七条 民

6、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条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

7、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

8、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五条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第二节 监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