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软件园(三期)产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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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软件园(三期)产业扶持政策一、纳税奖励1.企业年纳税总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自当年起5年内,前2年按照其缴纳的集美区级税收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按照其缴纳的集美区级税收的50%给予奖励,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自第二年起后4年,企业年纳税总额未达到10万的,不得享受当年度奖励。以上所指的税收总额和集美区级税收计算项为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三大税种,且不含企业的免抵退部分。(来自政策二)二、鼓励企业尽快入驻1.对已装修入驻办公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装修使用的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每家

2、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来自政策二)2.经审批新入驻厦门软件园(三期)并租赁研发楼用于自用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按租用厦门软件园(三期)研发楼租金的50%给予补助,租金标准在每月50元/平方米以内,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来自政策一)三、扶持企业做强做大1.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含新迁入)1000万元及以上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来自政策二)2.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含)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到1亿元、1亿元(含)到3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1

3、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一家企业在同一档次内仅能享受一次奖励;已申报企业营业收入降到更低档次的,不享受对应档次的奖励;已申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更高档次的,补足至相应档次的奖励金额。(来自政策二)3.对于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或10亿元并对地方财政贡献大的企业,分别给予其经营管理团队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来自政策一)4.对年营业收入大于3000万元(含)小于1亿元的企业,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及以上;对年营业收入大于1亿元(含)的企业,且营业收入4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

4、,对其营业收入增量部分进行奖励。奖励额度为增量的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来自政策二)5.自入选“厦门市软件骨干企业”年度起,对销售收入增长率超过10%的年度,按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给予以下奖励:档次 年增长率 年度销售收入(亿元) 奖励金额(万元) 1 10%--20%(含) 1—3(含) 100 3—5(含) 120 5-10(含) 140 ﹥10 160 2 20%-25%(含) 1—3(含) 120 3—5(含) 140 5-10(含) 160 ﹥10 180 3 25%以上 1—3(含) 120 

5、3—5(含) 150 5-10(含) 180 ﹥10 200 销售收入增长率低于10%的年度不予奖励。第一次销售奖励申报是以申报年度与前一年的销售收入的对比,以后年度的申报是以所申报年度与前一奖励年度的销售收入的对比。(来自政策一)四、吸引人才加快积聚1.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产生,下同)总额达到5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自当年起5年内,前3年每年按照个人所得税集美区级分成部分的100%、后2年按50%的数额给予奖励。奖励金按年度拨付给企业,再由企业拨转至个人。自第二年起后4年,年缴纳个人

6、所得税未达5万元者,不得享受当年度奖励。(来自政策二)2.4对企业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产生,下同)总额高于1.3万元(含)但低于2万元的中层骨干,给予每月不超过2000元的补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高于2万元(含)但低于3万元的中层骨干,给予每月不超过2500元的补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高于3万元(含)但低于5万元的中层骨干,给予每月不超过3000元的补贴。最多补贴2年。(来自政策二)3.对企业聘用的初次来厦就业的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每月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对企业聘用的初

7、次来厦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月不超过2000元的补贴;对企业聘用的初次来厦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月不超过3000元的补贴。最多补贴2年。上述2、3条,工作时间计算到月,不满1个月按1个月计算。上述1、2、3条,每个企业当年获得人才补贴的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该企业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厦门市地方留存部分。补贴由企业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如获批通过,企业需在补贴资金到账后资金拨转至人才个人账户,并将拨转情况上报。(来自政策二)4.按照《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公告第三十一号)要求,符合条件的软件类留学人员来集美区创办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项目奖励。(来自政策二)5.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的企业,经相关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其聘任的年薪(税前)30万元以上、担任中层以上技术岗位的专业人才,按人才工资薪金所得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5%予以奖励,用于人才在厦购(租)房、购车、装修、家具家电购置、培训、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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