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ID:42477190

大小:50.55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9-1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商务局,有关中央所属单位:为促进屮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屮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制定了《中小金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2014年4月11日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屮小企业发展

2、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木办法。第二条木办法所称中小金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改善屮小企业融资环境、完善屮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屮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扩人就业和改善民生。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统筹管理、加强监僭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3、、安全和高效,并向中四部地区倾斜。第五条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股权投资、业务补助或奖励、代偿补偿、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采取市场化手段,引入竞争性分配办法,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支持屮小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第六条专项资金建立部门共管、专家评审、项ri公示、追踪问效的全过程协作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实现资金分配的激励和约束。第七条专项资金曲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谢务部(以下统称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

4、况等开展绩效评价和监怦检查。相关部门会同财政部开展专项资金项忖管理工作,确定年度支持重点,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并对项日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监客检査。第二章支持科技创新第八条发挥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引导作用,支持和鼓励科技型屮小企业研究开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前沿核心关键技术,借助创业投资机制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第九条专项资金安排专门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帼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及爲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国际科研合作项目除外)。第十条专项资金运用无偿资助方式,对

5、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H按照不超过相关研发支出4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个创新项口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第十一条专项资金安排专门支出设立科技型屮小金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用于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屮小企业服务机构等(以下统称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屮小企业。第十二条引导基金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对创业投资机构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第十三条阶段参股足指引导基金向创业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募集资金总额的25%,且不做第一犬出资人,不参与创业投资企业的口

6、常经营和管理。引导基金参股期内,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丁•初创期科技型屮小企业的累枳金额不低丁•引导棊金出资额的2倍。第十四条引导基金参股股权经相关部门和财政部审核后,可按照以下方式退出:(一)在约定期限内按照约定价格退出。引导基金参股4年内退出的,转让价格为引导基金原始投资额;参股4年以上6年以内退出的,转让价格为引导基金原始投资额及从第5年起按照转让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参股满6年仍未退出的,将与其他出资人同股同权在存续期满后淸算退出。(二)先于保障出资人退出。引导基金参般前,确定一个或多个出资人作为引导基金参股木金回收的保障人(以

7、下简称保障出资人)。引导基金参股后,创业投资企业如发生收益或清算分配,引导基金将先于保障出资人获得分配直至收回引导基金原始投资额及从第5年起按照当吋屮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从而实现退出。第十五条引导基金股权投资收入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第十六条风险补助是指引导基金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力元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项H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奖励和损失补偿。(一)投资奖励:引导基金对投资项日,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每个投资项冃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家创业投资机构年度累计奖

8、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