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之一般原則:信賴保護原則及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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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之一般原則:信賴保護原則及其案例組員:公行三95106007陳育君95106011郭靜儒95106012賴品妙95106020梁詩翊壹、信賴保護原則的形成信賴,在人與人的交往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做為社會支柱之一的法律體系上也是如此。國家應致力於提升公信力,已維法秩序之安定平和,並保障人民之信賴。基於這樣的認知,在公法領域內漸次形成「信賴保護原則」。貳、信賴保護原則要件一、信賴基礎(Vertrauenssgrundlage):要構成信賴保護之大前提為:人民信賴什麼?信賴之客體為何?即先要有一有效表示國家意思的「法的外貌」(Rechtsschein)信賴基礎非只限於國家

2、的具體行為,在法律、行政命令變更之溯及效力這種「抽象的信賴保護」案型所信賴者為現存的法律狀態。此信賴不論合法或違法均足當之,但例外於因重大明顯之瑕疵而致無效的行為,則無法成為信賴基礎。二、信賴表現(ManlfestierungdesVertrauens)信賴表現是指人民因信賴而展開具體的行為,亦即為依定的處分行為。由於人民對現存法秩序之信賴,通常須法律狀態發生變動時方能表徵出來,因此無法要求需有具體之處分行為,此時之信賴表現應認為是虛構或推定的。三、信賴值得保護(正當的信賴BerechtigteVertrauen)值得保護之信賴必須是「正當」的信賴。人民對國家之行為或法律狀

3、態深信不疑即為正當,且對信賴基礎之成立為善意並無過失;若信賴之成立係可歸責於人民之事由所致,信賴即非正當,而不值得保護。四、公益是否為信賴保護之要件既稱為「要件」或「作為判斷是否符合要件之要素」,則必須符合此要件,方有信賴保護原則適用可言,假若不具備前述三個要件之任何一個,無由成立信賴保護原則,此時根本不用考慮公益的問題。只有三者兼具備後,方產生「信賴利益」,才有衡量公益與信賴利益孰輕孰重可言,才能決定究竟是採「存續保護」或「財產保護」之方式。參、理論研究一、誠信原則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此為民法上誠信原則之明文化,進而為一切私

4、法上法律行為均具有規範作用之法則,故有「帝王條款」之稱。二、法安定性原則在保障人民權益的層面,法定原則的意義是法律安定與法律明確。因為國家權力的運作必須具有可預測性,所以法律必須安定。法律明確,則有助於落實法律的安定。法安定涉及法的時間效力,法明確涉及法的空間效力,時間移動代表空間更換,空間的變化累積成時間的進行,因此法明確可以累積法安定,為求法安定而衍生法明確(大法官釋字第574號)三、社會國家原則說四、基本權說基本權即為一般所理解的人權;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人民之權利與義務所提及者都是基本權,包含(一)平等權。(二)軍民分治。(三)自由權。(四)受益權。(五)經濟上的

5、受益權。(六)受教育權。(七)參政權。以及納稅、服兵役、受國民教育等義務,上述皆為基本權。五、結語綜上所述,似乎任何一種學說皆無法單獨作為信賴保護原則之依據。吳坤城認為以法安定性原則作為信賴保護原則之依據,似乎較他說為可採,理由是:法安定原則應非只有在國家行合法時才能得到保證。若要行使撤銷權改變原來之法律狀態,除了法安定性原則外,還要考量公益、依法行政原則,並不一定就維持舊法律狀態。所以法安定性原則作為信賴保護原則之依據,較為妥當。肆、保護方式當人民符合信賴保護原則之要件1.信賴基礎:2.信賴表現:3.信賴值得保護:4.無消極要件存在:例如無國家預先保留廢止權利之情形之後,

6、面臨國家欲變更、消滅原來人民信賴之法律狀態時,將產生如何之效果,即應如何保護人民之信賴,有以下兩種方式:一、存續保護所謂存續保護,是指不論現存法律狀態是否合法,一律穩定人民所信賴之法律狀態,就是維持原來的信賴基礎。二、財產保護所謂財產保護,是指破壞原來的信任基礎,適用新的國家行為,但予以適當的財產補償。然而採用財產保護方式仍有不周全之處,在某些具體情形甚難估算信賴利益,例如授與國籍、給予居留許可、同意免服役或緩徵兵役之處分,在本質上不宜以金錢計算,且也難以估算。判斷基準判斷採用存續保護或財產保護之方式,首要考慮的是原來法律狀態是否對人民有利,其次,需考慮到公益與私益衡量的問

7、題。綜合以上可得知,公益在判斷信賴保護原則之效果時,居於判斷基準之地位。伍、案例案例一:企業召開股東會,購買紀念品贈送給股東,其支出費用一般列為營業支出,而扣抵銷項額稅,如果稅捐機關認為此種措施非屬合法,即應迅予制止。如果等到五年後,再回過頭來處罰此種事後才認定為違法的行為,即有違信賴保護。案例二:野生動物保護法(1994)制定前,台灣省政府曾提倡「精緻農業政策」,鼓勵從事附加價值高之農業,包括飼養果子狸、梅花鹿等珍禽異獸。然而當野生動物保育法制定後,原先響應政府飼養珍禽異獸的農民就成為行政秩序法處罰之對象,此時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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