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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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审批事项下放(部分下放)机构监管制度对下放(部分下放)市(州)工信(经信)局行使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发改”、“无线电台(站)呼号审批”事项,工信厅主要负责对下放(部分下放)审批的行政许可行为及结果进行监督。主要内容如下:一、监督对象省工信厅下放(部分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机构二、监督内容(一)针对承接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内容K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超过委托范围、权限;2、实施行政审批时是否在法定依据之外增设其他条件;3、实施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是否符合法定资格条件;4、是否按照规定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5

2、、有无违反规定条件实施行政审批的情况;7、6、实施行政审批的程序是否合法;变更、延续、撤回、撤销和注销行政审批的行为是否合法;8、是否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9、是否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10.是否履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简称被许可人)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1K建立和执行实施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的情况;12.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事项。(二)针对被许可人的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内容主要是被许可人从事行政审批事项的活动是否符合审批时所确定的条件、标准、范围、方式以及有否履行法定义务。二、监管主要方式(一)监

3、管制度针对行政审批下放事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重点提出如何加强对承接部门行使权力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措施,并将对权限下放的成果进行绩效评价。承接部门也要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重点要提出如何依法实施审批权限以及对被许可人日常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监管制度主要包括:监督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处理等要素,要求内容完整、措施完善、程序规范、处理有据、监督有力,具有可操作性。/—I仏勞壬少III1、印发行政审批专用纸。针对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厅不再进行审查,由承接部门进行形式和实质性审查。统一印制省工信厅行政审批专用纸,分设区市(州)、

4、县承接部门进行编号,由承接部门确定处室定期到我厅领取和备案。切实加强对承接部门的工作指导,共同研究确认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申报条件、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承接部门也要完善内部审批流程,严把审批关。2、进行定期报备。承接部门应按季度于每年3、6、9.12月5日前,向我厅报备本季度内行政审批下放事项的办理情况。同时,承接部门也应每半年向我厅报备对被许可人的事中事后监管等情况。3、开展监督检查。厅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职能处室应根据行政审批下放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及承接部门报备的办理和监管等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审批项目要件是否齐全,

5、流程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事实等关键环节落实情况等内容。(三)监管措施K书面核查。通过核查有关材料可以达到监督管理目的的,应当以书面核查方式进行。2、实地核查。对下列场所和事项依法需要实地核查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现场检查:(1)需要实地检查的生产经营场所;(2)需要抽样检查、检测的产品、重要设备、设施以及行政许可案卷;(3)需要通过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形式了解的行政审批实施情况;(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实地检查的其他场所和事项。3、网络核查。依托政务服务网,对承接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对超过办理时限

6、还没有办结的事项纳入“红牌”记录。依托信息产业无线电网上办事系统,对承接部门违规办理无线电管理审批事项,进行即时停止。三、监督检查处理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受查单位整改纠正,受查单位应当报告整改纠正情况。在实施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情形的,应当根据情况依法做出责令限期改正、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确认违法或者依法撤销的纠错措施,并视情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应当制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依据职权确认违法或者予以撤销的,应当制作《行政执法监

7、:决定书》。针对我委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部门在对被许可人实施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情形的,要及时报我委进行依法处理。附件:1•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4项行政审批下放事项的权限内容及下放方式、范围2•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审批下放事项实施规范要求对保留的行政审批类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为保证行政审批类职权在运行中合法、合规,及时纠正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错误,拟定本制度。—、监管对象行使行政审批职权的厅内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二、监管内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超过委托范围、权限;(二)实施行政审批时是否在法定依据之外增

8、设其他条件;(三)实施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是否符合法定资格条件;是否按照规定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五)有无违反规定条件实施行政审批的情况;(六)实施行政审批的程序是否合法;(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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