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父母双方应否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父母双方应否承担民事责任

ID:44428187

大小:17.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10-22

本案父母双方应否承担民事责任_第1页
本案父母双方应否承担民事责任_第2页
本案父母双方应否承担民事责任_第3页
资源描述:

《本案父母双方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本案父母双方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案情]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判决刘某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90000元。因刘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法院判决其监护人唐某(刘某Z母)承担赔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遇到了一个困难:被告人刘某口己无财产可供执行,其父母均健在,且不存在离异或丧失监护权、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刘母系没有工作的家庭妇女,刘父有固定工作,月收入一千多元。因为该案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刘母,法院只能将刘某

2、和刘母作为被执行人,可以执行家庭财产,却不能直接扣留刘父的工资收入。这样的案件,往往难以顺利执行,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这样的案件,执行员不可以将刘父追加为被执行人,裁定其与刘母一起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以弥补审判阶段的疏漏。这显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有关法律规定是不符的,也与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的理念和违背。木案中的这个疏漏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來予以纠正。[分歧]针对未成年人侵权的案件,实践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该列

3、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为被告。而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只责令其屮的一个监护人承担责任即可。[点评]监护人代未成年人承担民事责任,是基于民法上的转承责任理论。该理论认为转承责任是依据法律的规定,由责任主体对行为主体的行为负责。在转承责任中,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是分离的,责任主体Z所以要对行为主体的行为后果负责,归根结底在于责任主体不能对行为主体履行木种止确的选任、监督、管教等义务,未能阻止行为主体实施侵权行为,以致造成了致他人损害结果的发生。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正是如此,监护人代实行了侵权行为的未成年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其

4、本身却不是诉讼屮的被告。侵权的是未成年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却应该是他的监护人。笔者发现,在此类案件屮,刑事审判屮的习惯作法是只将前来岀庭应诉的监护人列为“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岀庭的监护人,则不列为责任主休,不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与我国现行法律相违背。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其父母并未离婚的,法院应将其父母全部列为监护人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随意决定只列其小的一个。《民法通则》笫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

5、人的监护人”。这个条款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双方,而不是父母中的任意一个。笫一百三十三条笫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结合上面两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的规定,可以看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判决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即其父母双方承担民事责任,未出庭诉讼并不是免除其民事责任的法定事由。对于未成年人的父母在犯罪发生Z前就已经离婚的,情况则有所不

6、同。实践中有的同志认为,父母离婚后,不与了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法行使监护权,故不应再承担责任。这是出于对法律规定的误解。其实,最高人民法院早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1条做了明确说明:“夫妻离婚后,与了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了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了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了女有犯罪行为、虑待行为或者对该了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结合民法通则第十八条关于取消监护资格以及婚姻法第二十三条和三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很清楚地理解立法木意,离婚

7、后不与了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了女仍有监护义务,只是这种权利受到了一定限制,相应的,他(她)的义务也应有所减弱。《民法通则实施意见》第158条规定,当未成年了女侵害他人权益时,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看岀,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原则上由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共同生活的监护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法院仍应判决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分析了上述法条,再来看本案:刘某是未成年人,

8、自己无财产,刘某的父母也并未离婚,法院应判决其监护人即父母双方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只列出庭参加诉讼的刘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使是在刘某的父母已经离婚,刘某与母亲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由于刘母无收入来源,独立承担确实有困难,法院在查明情况下也应将不与刘某共同生活的刘父列为监护人,判决其与刘母共同承担民事责任,这样才能依法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审判中的实体及程序方面存在的疏漏,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而不能以执行代替审判,径自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