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案例分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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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撕毁文书不等于抗税越权?引言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公民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同是也出现很多人专门找法律的漏洞,进行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知法犯法,无视法律的尊严。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我们应该知法守法。一、案情介绍巴某是部队退役军人,2009年2月15FI从民政部门领取自谋职业安置费后,购置了一辆大巴从事客运业务。4月12日,巴某所在市的地税分局向巴某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巴某在10□内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中报手续。巴某以退役军人就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为由,拒绝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5月8日,税务人员再次向巴某下达了《

2、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和《限期纳税通知书》,限巴某于5月15日前到税务分局缴纳欠税款1500元。巴某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并当场将其撕毁。5月210,税务人员在公路上将巴某的人巴车拦停,然而巴某却在税务人员向分局报告时趁机驾车逃走。税务人员认为巴某撕毁文书并逃逸构成抗税,且情节严重,遂讲巴某的车辆强行扣押。二、法律问题及要求(1)巴某撕毁税务文书的行为是否构成抗税?(2)对巴某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哪些处罚措施?(3)本案屮,税务机关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之处?三、法律链接■《屮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

3、、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中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第五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

4、、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四)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五)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第

5、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稅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审报而拒不审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中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6、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七十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实施抗税行为具有下列情形Z—的,属于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

7、情节严重”(-)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二)抗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多次抗税的;(四)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四.法理知识(-)抗税1、定义: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2、处罚: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二)偷税1、定义: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中报而拒不中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8、的,是偷税。2、处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Z五十以上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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