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問題探討

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問題探討

ID:46268526

大小:75.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11-22

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問題探討_第1页
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問題探討_第2页
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問題探討_第3页
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問題探討_第4页
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問題探討_第5页
资源描述:

《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問題探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問題探討由於體制轉軌和社會轉型等原因,廣大農村弱勢群體仍無法享有與城市居民同等的現代金融服務。如何緊密結合我國農村弱勢群體的金融服務需求,有的放矢地加強對農村弱勢群體的金融服務,助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於有效解決城鄉“二元”結構問題、構建和諧社會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一、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存在問題的原因(一)經濟的匸元化”導致金融的匸元化”,削弱瞭針對農村弱勢群體的金融服務力度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升,然而一個不容回避的事實是,盡管農村弱勢群體可以分享經

2、濟增長的好處,但是由於積累很少,其收入普遍落後於平均增長水平,結果是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農業屬於典型的弱質產業,“三農”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包括金融在內的資金支撐。但從現實情況看,經濟的匸元化”導致金融的匸元化”,目前農村金融服務存在諸多不適應之處,尤其是對農村弱勢社會群體的金融服務不足,使農村居民享受的金融服務機構萎縮、金融產品單一,且支農資金非農化現象嚴重。據人民銀行統計資料顯示,全國有60多萬個行政村,300多萬個自然村,目前每個鄉鎮僅有2.13個金融服務網點,每50多個行政村僅有1個網點,金融服務的覆蓋面相

3、當低下;從服務品種看,目前農村金融服務基本上局限於傳統的存款、貸款和人壽保險業務,以及農民工信用卡、代收電費等少量中間業務;信貸資金支農方面,近年來我農業貸款額趨於下降,有關資料顯示,1994年全國農業貸款還占全部金融機構貸款比重的20.13%,到2005年隻占5.92%(二)農村金融改革的''完全市場化陷阱”給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帶來'短缺”效應我國從1994年開始的金融改革,對原國傢專業銀行以市場化為原則,以利潤最大化作為改革取向,向商業銀行轉軌。但改革沒有充分考慮到“三農”經濟金融服務問題,縣域各金融機構

4、在風險防范和利益驅使下,一方面將撤並農村機構網點作為防范和化解風險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又大幅度上收信貸權限。目前工冏銀仃.中銀行、建設銀行在鄉鎮一級的網點幾乎全部撤並農業銀行也大規模收縮在鄉鎮的營業網點。金融機構的趨利性使其改革陷入所謂的"完全市場化陷阱”,使廣大農村金融服務趨於弱化,特別是對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帶來“短缺”效應。事實上,美國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傢在農村弱勢金融方面也不是實行完全市場化,政府通過采取的有稅收優惠、利差補貼、提供低息和無息貸款資金、債務擔保和差別準備金等方式對農村金融提供支持。1980

5、-1999年,美國聯邦政府給農作物保險的財政補貼總額合計約150億美元。法國對農業的補貼主要通過向農業信貸互助銀行提供貼息貸款,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直接向農業經營者發放貼息貸款的方式實現。德國由國傢財政每年拿出一定數量的資金用於農業貸款的貼息,農民可以獲得低息貸款或直接的利息補貼,其中佈蘭登堡州1997年支農支出中利息補貼為4.94億馬克約占總支出的15%(三)現行單一化的農村融資渠道限制瞭農村金融服務功能的拓展如前所述,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呈現“單一化”和'‘短缺化”趨勢。特別是農村弱勢群體的貸款機構基本上隻有農

6、村信用社一傢;貸款幾乎成為獲取融資服務(從正規金融機構)的唯一方式。而發達傢在完備的農村金融法律規范下,實現農村融資渠道多元化。如美國除《農業信貸法》、《農產品信貸公司特許法》等政策性金融法律外,還於1977年10月頒佈瞭《社區再投資法案》,明確規定參加保險的聯邦銀行和存款機構有義務幫助支持其吸存業務所在社區的信貸和服務便利。2000年,受《社區再投資法》管轄的銀行將其全部貸款的36%投放所屬社區中低收入水平的傢庭和借款人,而同期不受《社區再投資法》管轄的銀行這一比例僅為29%O除商業金融和合作金融外,美國農村

7、政策性金融包括農民傢計局、商品信貸公司、小企業管理局和農村電氣化管理局等,服務對象明確,各自有明確的融資渠道,在資金運用方面趨向專業化。為防止運營上的道德風險,發達國傢農業政策性金融在采取商業化運作的方式的同時,實行完備的監督制約,而且一些國傢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具有相當大的獨立自主權,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由政府承擔不良債券或獨立風險,如德國的復興銀行不同意貸款的項目,若政府堅持發放,則貸款風險由德國政府承擔(四)現有農村金融審慎監管一定程度上形成農村弱勢群體金融服務的“瓶頸”在現有農村金融審慎監管框架下,一方面形成農

8、村金融市場上各銀行機構紛紛撤離,另一方面,一些機構欲拓展農村金融市場(如民營銀行等)的沖動被嚴重約束。當前雖然在小額農貸、下崗失業人員貸款、助學貸款、扶貧貸款等方面進行瞭嘗試,但覆蓋面仍然狹窄。政策準入上,雖然銀監會在2007年初已經頒佈瞭《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等六項針對農村金融的制度規定,並且在村鎮銀行的設立上已經“破冰”,但離農村金融市場的真正開放還有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