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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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乃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聂俊华建筑行业“营改征”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点,“营改征”对于建筑行业特别是中国电建特大型建筑企业集团的影响是全方位和决定性的。“营改征”不仅直接影响企业的营业收入、成本、税费、利润、现金流等重要财务指标,更重要的是将对商业模式、组织架构、市场营销、成本管控、财税管理、信息化建设、机构和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产生重大影响。“营改增”要求企业管理更加精细化、专业化,否则企业可能将会面临税负上升、收入下降、利润下降、现金流紧张、涉税风险增加等不利局面。建筑企业应提前做好应对“营改增”的充分准备,全面梳理

2、和研究因“营改增"给企业管理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并积极制定应对措施,及时进行调整变革,以减少“营改增"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建筑业更好的发展。一、“营改增”的背景、意义和趋势对进行营业活动的个人或者单位营业活动所得的营业额进行征收的税种就是营业税,是在纳税人的收入总额的基础上进行计算的,用收人总额与税率相乘所得的结果就是应纳税数额。通常情况下,我国的营业税相对较低,但是重复收税的问题较为严重。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展营业活动的单位或者是个人收取增值额的税种,最先是在法国出现,现在世界各国被广泛应用。增值税采用多环节征税,并且对每

3、一环节的增值额进行计税。“营改增”的实施将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务制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变化更新以适应现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投资、优化产业结构和分工,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投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以及加快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我国第一次出现增值税是在1979年,率先在上海、襄樊等地试行,1984年才扩大到全国范围,在随后的几年中,对增值税的收人范围和税率进行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从2011年就

4、开始推行,2013年国务院又进一步扩大了“营改增”的试点。国家相关政策表明,“营改增”的实行时间有限,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的推进税制改革营改增五步曲,2015年基本实现“营改增”全覆盖。预计2015年下半年,完成建筑业和不动产“营改增"。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增。营业税下的营业成本为价税合计数,改征增值税后,成本需要进行价税分离,一部分构成真正的成本,另一部分是进项税额,根据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对销项税额进行抵扣,抵扣的数额由供应商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决定,抵扣数额的多少关系着

5、企业税负的高低,进而影响企业的营业成本。从理论上讲,只要企业在发生成本时充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是可以降低企业总体税负的。然而,实际模拟税负测算中,很多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反而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有四:一是地材、二三类(辅助)材料难取得专用发票。这些材料的提供者绝大多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甚至连普通发票也开具不出。而这些材料如砂石料、片石、砖瓦等在原材料成本中占比较大,一般又必须在施工所在地就近采购,供应商选择余地较小。同时由于该类材料的采购一般较为零散,供应商类型多样,难以形成统一的采购管

6、理要求,在增值税政策下,规范该类材料采购管理将具有一定难度。特别是公司有相当的水电站业务,多在偏远地区施工,点多面广,多数材料成本难以取得进项税抵扣发票,营改增后势必增加企业成本,使得本身利润相对微薄的施工项目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二是人工成本抵扣率低或无法抵扣。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工费大约占到工程总造价的30%左右。现劳务成本发生主要是三种形式:企业员工劳务成本、劳务派遣、建筑劳务分包。首先企业员工发生的劳务成本无法抵扣;其次劳务派遣、建筑劳务分包尚未纳入“营改增”试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将来被纳入试点,因为其几乎没有

7、任何进项税^4口,增值税税额最终也要由建筑施工企业负担。三是机械租赁难以足额抵扣。动产租赁业增值税率为17%,与建筑业密不可分的机械设备、设施料租赁均属于动产租赁业范畴。租赁业现有资产没有增值税进项税,将背负17%的高额增值税税负。租赁企业显然无利可图,必然放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户,只缴纳3%的增值税。一旦租赁业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建筑施工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将势必减少,从而加大施工企业实际税负。四是临时拆迁、临时占地补偿款等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没有可抵扣的进项税。基于上述原因,导致了建筑施工企业在增

8、值税税制下税负较重。企业资金流将接受严峻考验。在建筑施工市场中,由于建筑企业普遍存在滞验收、超验、欠验的情况,导致总承包方与业主之间、总分包之间实际结算工程款的时间滞后,建设方业主拖欠工程款或付款不及时。在营业税制下,企业可以通过延付供应商或分包商的方法缓解资金压力,但在增值税制下,因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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