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负担规则的探讨——兼论我国交付主义立法模式的.pdf

风险负担规则的探讨——兼论我国交付主义立法模式的.pdf

ID:52646117

大小:452.99 KB

页数:6页

时间:2020-03-29

风险负担规则的探讨——兼论我国交付主义立法模式的.pdf_第1页
风险负担规则的探讨——兼论我国交付主义立法模式的.pdf_第2页
风险负担规则的探讨——兼论我国交付主义立法模式的.pdf_第3页
风险负担规则的探讨——兼论我国交付主义立法模式的.pdf_第4页
风险负担规则的探讨——兼论我国交付主义立法模式的.pdf_第5页
资源描述:

《风险负担规则的探讨——兼论我国交付主义立法模式的.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第31卷第3期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Vo1.31No.32013年6月JournalofChangzhouInstituteofTechnology(SocialScienceEdiaon)Jun.2013对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的探讨——兼论我国交付主义立法模式的完善杨尧栋(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710122)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易形式的日益丰富,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无论是所有权人负担风险原则还是传统的交付转移风险原则都存在漏洞。在学理上和实践中对于风险的认识还存在分歧,这对风险负担规则的把握十分不利。

2、文章将在明确风险的内涵和外延的基础上探讨两种立法模式的利弊,并坚持应当在采取交付主义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立法对风险负担规则进行完善。关键词:风险;价金;利益;买卖合同;交付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0887(2013)03—0087—05的风险,换句话说,价金风险实际上是标的物毁损一、风险负担概述灭失所造成的,两者实际上是一回事。法律上的风险分为物的风险和债的风险。物(二)给付风险和价金风险二元说“的风险也就是所有权人对所有权的丧失。风险在⋯⋯另一方当事人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台湾民法上称之为危险,债

3、务关系通常所谓的危即他可能得不到合约履行本来可以带给他的利益险指两种情形:一是价金的危险,另一是给付的危⋯⋯另一方面,他却不承担无故支付价金的风险。所谓给付的风险,其法律上的意义为负担此险。”④英美法系的一些学者认为风险包含履行利危险者,有义务使约定的给付,无论如何成为可益的丧失和价金的支付。能④。因此,价金风险也就是指因标的物的损毁(三)价金风险说灭失,另一方是否仍有支付价金的义务,亦有学者“所谓危险负担,乃指因不可规则于双方但称之为对待给付风险。本文所讨论的风险负担规是人之事由,致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时,其价金之则之风险的性

4、质在学理上存在三种不同观点:综危险,由谁负担而言。”合风险说、给付风险和价金风险二元说、价金风险就综合风险说而言,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混淆说。其性质的确定对风险负担规则的构建具有重了物的风险与债的风险。标的物的损毁灭失对于要意义,需要明确。所有权人来说是其所有权的丧失,所有权反映的(一)综合风险说是一种静态的物权归属关系,而我们所讨论的风王利明教授认为,价金风险与标的物的毁损险负担则是一种动态的债权债务关系,二者应当灭失的风险并不矛盾,这是从不同角度来观察问予以区分。就给付风险和价金风险二元说而言,题的。从买受人的角度来看,如果在

5、标的物发生给付风险指出卖人有无再给付的义务。由于标的毁损灭失的情况下,他仍然要支付价金,则当然是物的毁损灭失,出卖人便陷入履行不能,合同标的一种价金风险,但从出卖人的角度看则是标的物灭失依照合同性质,出卖人自然无需再为给付,其收稿日期:2013—03—19作者简介:杨尧栋(199l一),男,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88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13年造成的损失便是丧失了买受人对待给付的价金,行物的移交,亦同。《瑞士债法典》第185条:除而对于买受人来说,其负担的风险便是是否为对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特殊情况外,合同成立时合待给付。而

6、基于合同不能履行而带来的履行利益同标的物之收益与风险转移至买方④。法国、瑞的丧失,笔者认为不在风险负担规则所调整的范士在物权变动上都采用债权意思主义,合同成立围之内。债务人给付危险责任因履行、非可归责即发生所有权转移。有学者将风险转移的标准分之灭失、债权人的延迟而结束。《合同法》一百为所有权转移主义、交付主义以及合同订立时转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移。“《法国民法典》在采纳风险从合同订立时其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转移于买方的同时,也采用了这一原则(即风险所⋯⋯”可见,在标的物意外灭失的场合,

7、法律排除所有权转移)。”笔者认为这样区分没有意义,包了当事人的合同责任,这里当然也包括继续履行括荷兰、西班牙等国家均采取债权意思主义的物权的责任,因此基于履行不能而产生的履行利益丧变动模式,合同成立即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随所失的责任也应当免除,不在风险负担规则调整之有权转移主义与合同订立时转移并无不同。内。因此,风险负担之风险是一种价金风险。(二)交付主义由风险概念的界定可推知风险负担规则适用交付主义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风险转移的标范围为:1.适用于双务合同。风险负担之风险是志。交付主义的典型代表就是德国。《德国民法一种价金风险

8、也即对待给付风险,而单务合同中典》第446条:在买卖物交付时,意外灭失和意外不存在对待给付。2.适用于由不可抗力致使标的毁损的风险转移给买受人。《联合国国际货物物毁损灭失的场合。不可抗力通常是由自然原因销售合同国际公约》第67条第1款规定:“如果销造成,且具有不可控制性,就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