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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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虐童案屡禁不止:引发儿童保护法的再考量一、摘要近年来,幼儿园老师虐待孩子事件屡屡发生。7岁男童被逼接受紫外线“消毒”的惩罚,还有7名儿童因上课说话而被老师用电熨斗烫伤……幼师的毒手频繁地伸向了幼小的孩子们,不禁让我们汗颜。山西太原某幼儿园内,5岁女童被幼师狂扇70次耳光。浙江温岭,年轻女教师为了泄私愤,拍了数百张虐待儿童的照片,还跟朋友炫耀“多好玩”。山东东营,一所知名幼儿园里也发现一起幼师用针扎孩子的事件。日前,实习护士肖某在其微博上发布了几张“虐婴”照片,其中包括将婴儿直立,让婴儿脑袋后仰而不支撑,给婴儿的头部贴上用纸画的猪

2、鼻子、猪耳朵等,并配合各种侮辱性言论,称“无家属病房就是这点好,可以各种虐待”。微博一经发布,就引发数万网友愤怒谴责。医学界专家更是痛心疾呼“这会要了孩子的命”,呼吁禁止无知无良实习护士接触新生儿。频繁的虐童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集体声讨。大众对当前儿童生活和教育环境的安全性发出质疑。幼师原本是孩子们最希望亲近的群体,可是昔日的“天使”和“知心姐姐”,今日为何变成了“恶魔”和“狼外婆”了?这不仅仅是孩子和家长的悲哀,还是幼师和幼儿教育的悲哀,更是这个社会的悲哀。关键词幼师虐童儿童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二、案情简介(一.)幼师虐童

3、浙江省温岭市发生一起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事发后不久,该教师虐待班上幼儿全过程的视频在网上被曝光,一时间众网友声讨声不断。据了解,此事发生在浙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学校。该校教师颜艳红因“一时好玩”在该园活动室里强行揪住一名幼童双耳向上提起,同时让另一名教师用手机拍下,之后该视频被上传到网上。记者在视频中看到,被揪耳幼童双脚离地近20厘米,表情痛苦,嚎啕不止。相反,颜艳红神情愉悦,乐在其中。事发当天,温岭市教育局接到被虐幼童家长举报,立即赶赴该幼儿园进行调查。并采取了向公安部门通报,以及联合城西街道办事处发出通知,

4、责成校方深刻检查、整改并立即辞退相关教师等举措。据知情人士透露,女幼师颜艳红虐待儿童,或因感情受挫和低薪有关。因为她认为幼师是一份苦差事且低薪,导致其心理反差极大。而她在其微博和空间曾写到“他对我不好,我就要发泄!”“他不爱我,烦死了!”“对某些人的火,全发泄在学生们身上,烦!”,女幼师竟因自己失恋,而虐待儿童,令人吃惊。”(二.)动向5日晚浙江温岭官方发布消息称,温岭虐童女教师颜艳红寻衅滋事案经温岭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需要补充侦查,期间颜艳红亲属又要求司法鉴定。温岭市公安局已于2012年11月5日依法向检察机关撤回案件,继续侦

5、查。据悉,温岭蓝孔雀幼儿园小2班老师颜艳红,双手拎着一名小男孩的双耳,将他双脚提离地面约10厘米,还叫同事拍下照片。此事10月24日被网友披露后,温岭教育局于当日作出决定:将两名女老师辞退。10月25日温岭市公安局发布消息:颜艳红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对其予以刑事拘留,而另一位给颜艳红拍照的同事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颜艳红于10月29日提请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无罪释放浙江温岭幼儿教师颜某虐童一事引发社会关注。记者从温岭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警方经深入侦查,认为涉案当事人颜某不构成犯罪,现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作出行政

6、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温岭警方于11月16日依法释放了颜某。一、案例分析(一.)按寻衅滋事罪入罪很牵强  浙江温岭虐童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最新消息称,虐童女教师颜艳红已经被报请批准逮捕。然而,让网友疑惑不解的是,这样一起恶劣的虐待儿童行为,颜艳红却是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拘留。对于出现这样的尴尬,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洪道德表示,涉及到法律的适用问题,是相关法律不完善的无奈选择。  事实上,浙江这起虐童事件一出来,争议声就冒出来了。“因为现阶段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虐待儿童罪’,但如果仅给予颜艳红行政处

7、罚,处罚力度又实在疲软,但适用什么罪名才合适,就是个问题。”洪道德告诉记者,他最先了解到的情况是,有建议此案按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论处的。“这两个罪名从犯罪构成要素来看,明显是不适用的”,洪道德分析称,故意伤害的立案标准是要求达到轻伤的程度,捏耳朵、将孩子扔垃圾桶、让男女幼童亲吻等行为都不构成轻伤害。而虐待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抚养关系。颜艳红又不具备这样的主体资格。  《刑法》的第293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

8、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颜艳红主观是处于发泄、寻求精神刺激才虐待儿童,“可以说与寻衅滋事罪主观方面要求相符,但客观行为上其实还是有争议之处。”洪道德认为,寻衅滋事罪通常发生于公共场所,普通的社会成员之间,从这个角度看,按寻衅滋事罪入罪也很牵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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