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法务管理制度-参考.docx

【管理-制度】法务管理制度-参考.docx

ID:62556358

大小:68.19 KB

页数:5页

时间:2021-05-12

【管理-制度】法务管理制度-参考.docx_第1页
【管理-制度】法务管理制度-参考.docx_第2页
【管理-制度】法务管理制度-参考.docx_第3页
【管理-制度】法务管理制度-参考.docx_第4页
【管理-制度】法务管理制度-参考.docx_第5页
资源描述:

《【管理-制度】法务管理制度-参考.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法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把公司的各项经营治理活动纳入法制化治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治理工作,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合资公司。第三条公司设立法务专员、法务员,负责公司法律事务治理工作,企业管理中心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对公司的经营治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及合资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治理工作,对违反本

2、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章合同治理第五条合同治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公司合同须按照公司的合同汇签审核制度。原则上除其它部门会签外,均应由法务员或专员审核汇签后才能签订。企业管理中心根据其职责权限对合同签订程序、履行情况及履行结果进行监督。第六条合同审核的基本内容:1、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2、合同标的合法性;3、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及存在的法律漏洞;4、与合同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问题;5、公司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及时归档;6、需审核的其他内容。第七条承办部门在合同签

3、订过程中须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作为附件供会签审核参考。第八条公司实行法务员或专员对重大合同提前参与制度,可以对重大合同的立项、签订、履行、审核进行全程参与。第九条涉及公司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第十条合同签订之前,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将合同文本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一并提请会签审核。在会签审核合同(或草案)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和说明有关情况。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对其提供材料和说明的情况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一条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向提供合同(或草案)时,应预留至少2个完整工

4、作日供其会签审核;会签审核部门因特别情况需延长会签审核时间的,应向承办部门或承办人申明理由。各会签审核部门应在规定的会签审核时限内提交书面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书,逾期未提交书面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又不申明延期理由的,视为完全同意合同草案。第十二条各会签审核部门在会签审核合同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中予以明示并提出修改意见;需要退改时,应连同全部文件退还承办部门或承办人第十三条合同承办人员对会签审核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予以采纳,但经负责合同裁定的公司总经理或平台中心负责人明确书面批示不予采纳的除外。第十四条合同文本原

5、件公司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由企业管理中心、具体业务部门各保管一份合同文本原件。第十五条合同承办人发现合同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或收到对方对我方履行合同提出的异议时,应立即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法务员或专员,并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或予以答复。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复函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经法务员或专员审核、备案后发出。第十六条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首先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修改或重新签订合同。协商、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或签约人汇报,并报法务

6、员或专员做好仲裁或诉讼预备。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法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向合同另一方作出实质答复、提供文件资料。第三章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治理第十七条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这些诉讼案件包括:民事诉讼案件(包括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第十八条非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第十九条公司负责人及案件起因人与起因部门负责人负有配合、协助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收集和

7、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第二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在经营治理活动中发现公司的利益可能或正在受到损害,有义务及时向所在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反映;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应在得知情况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呈报法务员或专员,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还应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法务员或专员应在2日内对呈报单位书面答复,法务员或专员认为有必要采取诉讼措施的,应立即告知公司总裁或公司负责人,并评估诉讼风险。法务员或专员认为不需采取诉讼措施,应书面通知呈报单位并告知如何避免公司利益受损。法务员或专员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报请领导批准对外委托律师进行法律协

8、助。第二十一条在案件审结后,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应继续作好执行阶段的工作,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