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村社区治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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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91年民政部指出基层组织建设应着重抓好“社区建设”,此后民政部在全国设立26个“城市社区建设实验区”,推动了社区一词的普及。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指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十七届三中全会认为,中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要求“坚持服务农民、依靠农民,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2007年,民政部在全国确定了304个实验县市区,各地也确定了不同层次的实验单位2012年两会上,中央政府再次强调,加大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农业稳定发展、狠抓“菜篮子”产品供给、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等多项惠农政策,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等多项意见,提出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提高农村社区自治能力。以农村社区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农村社区政治、农村社区经济、农村社区文化、农村社区教育、优化农村社区环境、完善农村社区保障,是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论述了本论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关于这一论题的文献综述、本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研究的创新及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农村社区治理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分析”,着重介绍社区的源起、主要内容,国内外关于社区的界定等等,为以后的叙述奠定了基础。第三部分为“城镇化过程中,农村社区的治理现状分析”包括农村社区的发展演变过程、为什么要进行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治理的功能、现阶段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分析等等。第四部分为“城镇化过程中,我国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基于以上三部分,客观分析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第五部分为“城镇化过程中,如何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第六部分是结束语“对我国农村社区发展的展望”。 通过对以往学者所著文献的研究及分析,笔者主要得出以下结论:关键词 :城镇化农村社区治理理论社区建设治理模式ABSTRACTThenewtype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isanimportantconstructionundertaking,whichisbasedonthesocialandeconomicdevelopmenttrendsandcharacteristicsoftheruralChinainthecurrentandfuture.Itaimsatsolvingproblemsandimprovingtheeconomic,social,culturalandeducationstatusinruralcommunity,bythewayofrelyingonruralcommunitypower,usingcommunityresourcesandstrengtheningcommunityfunction.Thenewtype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isalsothesignificantchangeandinstitutionalinnovationofgrass-rootsorganizationandmanagementmodeinruralChina.Itisvaluableforusbothintheoryandinpracticetograsptheruleofruralcommunitytransitionandfindtheeffectivewayofnew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inordertosettletheargumentinruralareas,improveruralcommunitymemberslivingstandardandlifequalityandpromoteharmony.Thearticleisdirectedbythecommunityconstructiontheory,withtheprospectiveofruralcommunitytransition,takingthemethodofcombinghistoricalanalysisandrealisticanalysis,generalinspectionandtypicalanalysis.Thearticleaimstounderstandandgrasptheobjectivelawsof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findthedifficultiesanditsinfluencingfactorsinnewtype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andputsforwardrelevantsuggestions,enrichingthe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theoryandprovidingthebasisfortheguidingthenewtype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Thepaperconsistsoffiveparts.Thefirstpartispreface,mainlyillustratesthepurposeandmeaningoftheresearch,presentresearchsituationathomeandabroad,thethought,methodandtechnicalrouteoftheresearchandgivestheinnovationpointsanddeficiencyofthepaper.ThesecondpartisGeneraltheoryanalysisof ruralcommunitytransitionandnewtype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Firstly,thepaperdefinessomerelevantconcepts,thenexpoundsbasictheoryofinstitutionaltransformationand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establishingthetheoreticalfoundationforthewholepaper.ThethirdpartisRetrospectandprospectofruralcommunitytransition.Thispartmainlyfocusesonruralcommunitytransitionrulesanddescribesthefuturetrendofruralcommunitytransition.TheforthpartisThepracticeofnewtype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Onthebasesofstudyingthebackgroundofnewtype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accordingtotheideaoffromindividualtogeneral,firstanalysestheoverallsituationandphasedcharacteristicsof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inChina,thenanalysesthreetypicalcasesofnewtype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inShandongprovince.Attheendofthispart,findstheproblemsinnewtype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fromtheperspectiveofconstructionmodesandconstructionbodies.ThefifthpartisThesolutionsandsuggestionsforstrengtheningandimprovingthenewtype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Firstlyputsforwarddynamicpromotingmechanisminthenewtype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fromtheperspectiveofthechangeofinstitutionaltransformation’sbody.Secondlyanalyzesthepolicyofruralcommunitytransitiontowardsthenewtype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Fromtheaboveanalysis,thepaperdrawsseveralconclusionsasfollows:First,nowadays,asthe“ruralcommunity”inthenewtype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isakindofplannedsociallifecommunityledbygovernmentandistheproductofnationalprogramminginstitutionaltransformationduringthenewcountrysideconstruction,requirementsdeterminedbyfarmers’interestshouldbefullyconsideredandfarmers’optionsshouldberespected.Second,fromthehistoricalretrospectofruralcommunitytransitionandtheanalysisofthepresentsituationofruralcommunity,wecangettheruralcommunitytendstobehighlydifferentiated,pluralisticallyintegratedandcoordinateddevelopmentbetweenruralandurbanareas,whichdeterminesweshouldadjustmeasurestolocalconditionsin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andneverfindasinglesolutionfordiverseproblems.Third,asthegovernment,ruralcommunityresidentandorganizationplaydifferentrolesandactdifferentlyindifferentperiods,thedynamicpromotingmechanismwillbehelpfulfordifferentsubjectstofunctionefficientlyincertainperiod,realizingfunctionalcomplementation.Keywords:RuralDevelopment;CommunityConstruction;InstitutionalTransformation 绪论1.1选题的目的及意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针对我国当前及今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与特点,探索依靠农村社区的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以解决农村社区的问题,改善农村社区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状况的一项重要建设事业,也是我国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和制度创新。把握农村社区变迁规律,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效途径,对于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和谐,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各地正在积极推广和建设的农村社区,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的新型的农村社区,它有着鲜明的特征和功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问题研究的意义就在于如何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和创建和谐农村社区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农村社区在这两个重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把农村社区建设成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有力平台。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就必须要对现阶段推行的新型的农村社区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对目前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做一个全面、系统的分析农村社区治理实际上是农村社会的重塑过程,其重要意义在于夯实党和国家进行社会管理和社会动员的基础,提高新时期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农村社区建设不仅是要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更重要的是变革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要实现这一目标,党和政府必须转变对乡村社会的传统执政方式,实现乡村治理模式的转型,由“善政”走向“善治”,有效调动乡村社会的资源和力量,共同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和合作,从而完成“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目标。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过程中各个阶段我国农村社区治理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对应的解决方针的分析总结,探索出一条对现阶段农村社区改革有益的道路,响应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 1.2国内外的文献综述社区作为一个科学研究的概念,其源自于拉丁语,本意为关系密切的伙伴和共同体。1881年,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将德文Gemeinschaft(一般译为共同体、团体、集体、公社、社区等)首次用于社会学。继而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一书中,他进一步将Gemeinschaft一词同Gesellschafi(一般译为社会)进行对比分析,用来说明社会变迁的趋势和两种不同的社会团体。滕尼斯的著作出版后,美国社会学家罗密斯第一次把该书译成英文,书名为((FundamentalConceptoSociety(社会学的基础概念)》。后来,罗密斯再一次把该书修订成((CommunityandSociety(社区和社会)》,英文社区(Community)一词由此产生。芝加哥学派在其人文区位学理论中对现代社会交往、社会交往形式的改变以及社会改良的研究中发展了社区的概念。作为一个注重实践的学派,芝加哥学派赋予了社区一个可操作的定义:“占据在一块被或多或少明确地限定了的地域上的人权的汇集。但是,一个社区不仅仅是人的汇集,也是组织制度(institutions)的汇集。社区与其他社会集群的最终的、决定性的区别是组织制度,而不是人。”1955年美国学者G.A.希莱里对已有的94个关于社区定义的表述作了比较研究。他发现,其中69个有关定义的表述都包括地域、共同的纽带以及社会交往三方面的含义,并认为这三者是构成社区必不可少的共同要素。中文“社区”一词,起源于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在1930年的翻译,其要义与德国学者滕尼斯的表达相近。其社区的定义为“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的一个在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并对社区的构成要素做出了明确解释:(1)以一定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为基础组成的人群;(2)有一定的区域界限;(3)形成了具有一定地域特点的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4)居民在情感上和心理上具有对社区的乡土概念。中国文化大百科全书(综合卷上)把农村社区定义为:拥有一定地域空间,以从事农耕生产为主要活动内容的居民共同体区域,是农耕生产方式和乡土生活方式的地域表现,村落和集镇是农村社区的一般表现形式。学者郑杭生(1991)对社区的定义表达是: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公共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生活群体活动区域。高鉴国(2006)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了社区概念的变化,认为尽管作为学术概念,社区的含义和研究内容发生了时代变化,但仍可以发现某些重要的统一性。首先,社区作为一种人际或群体关系结构,其基本内涵没有改变;第二,“社区” 注重体现一种互动需要,这种互动常常具有首属(直接的、亲密的)关系的性质;第三,社区强调认同与归属意识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甘信奎(2007)认为社区是由生活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生活共同体。并认为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基本概念,社区构成必须具备固定地域、规模数量居民、服务设施、特定文化、社区意识、管理机构等六大要素。徐勇(2007)指出:社区是社会生活的基本组织单位。由于视角不同,社区的定义呈多样化态势,且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他认为,从不同的社区定义理论研究的主要思路。本文将运用社会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重点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分析农村社区变迁的历程和变迁趋势;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发现当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理清解决问题的思路。有共同的社会联系和价值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一种地方性社会。1.3本文的研究方法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为文献分析法理论研究的主要思路。本文将运用社会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重点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分析农村社区变迁的历程和变迁趋势;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发现当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理清解决问题的思路。1.4研究的不足之处由于时间的限制,笔者没有时间、精力去进行实地考察,客观全面的反应当前农村社区治理的的现状以及提出合理的解决对策。笔者只是参考前人已有的文献的资料进行研究分析,这是本文的不足之处 第一章农村社区治理的相关概念1.1农村社区的相关概念关于农村社区,国内外专家已有不少研究成果。社区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们基于共同的利益及需求、密切的交往而形成的具有较强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主要由六大要素构成,包括固定地域、规模数量居民、服务设施、特定文化、社区意识、管理机构等。而农村社区便是人类最早的社区形态。农村社区也成乡村社区,是主要以农业生产方式为主聚集起来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是人类历史上古老又十分重要的共同体,对人类的生活发生了悠久的作用。从我国乡镇区划分的角度来说,农村社区的形态可以是一个自然村、也可以是一个行政村。农村社区不像城市社区那样高度集中,它以居住上的分散性为特点。我国农村社区散布在全国2149个县中(包括台湾省16个县),占国土面积的97.8%。这种大面积的分布决定了农村社区发展的艰巨性。一些学者把农村社区定义为: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城镇为中心地,以自身为腹地,具有一定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口群体,并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的社区类型。农村社区人口规模小,地域分布广,结构简单,成员间亲密往来,具有较多的家园特征。及至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社区才算真正成为学术研究的焦点进而大众流行词汇。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主导了社区概念的传播,也正是如此社区概念自其普及之初就已经脱离了纯粹的学术话语,指向了一定的行政辖区。目前对于社区的理解主要有两大类,其一是将社区理解为居委会或调整后的居委会辖区;其二是将社区理解为街道办事区辖区,相当于某些学者指称的“街区”的概念。在这种理解之下,社区具有了明显的行政边界,对于社区的关注很快就转变为对社区管理的关注,强调的是政府对于社区的管理行为。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有学者认为主要是指农村在村委会的领导下,依靠本社区的力量,对社区的资源进行整合,促进村民自治,提高本社区成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过程。国内学者认为农村担负着不同于城市的经济功能,推动城市化进程,同时也促进农村城市化。认为在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居民与乡村农民的社会分工比较明确,城市工人主要从事非农工作,发展工业经济;农民主要负责粮食及其他农作物的生产,为工业化发展提供原材料等。这个阶段,城市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结果。1.2社区治理的相关概念 治理理论兴起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尽管发展时间不长,但该理论一产生就引起了学界的关注产生了多种观点,如治理理论的权威斯托克曾详细梳理了治理理论的五种主要观点。在我国治理理论与社区的结合,就产生了社区治理论。该理论认为社区是一个基层治理单位,是国家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一环。农村社区建设要适应转型时期农村社会利益结构和组织方式的变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基层社会组织和管理体制。林尚立认为:由于社区日益成为新时期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并且社区的作用和功能在不断扩展,社区应成为新时期中国政治建设发展的战略性空间。徐勇、项继权等认为:基于地域和户籍基础上的原有村庄治理模式,具有封闭和排斥性,难以有效整合社区内外资源,而农村社区建设通过重构基层社会组织和管理体制,则是一个有效的平台和抓手。胡宗山、曹海林等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将催生农村基层管理体制的变革,是对村民自治的补救和创新,有利于促进新型的农村公共治理格局的产生。许远旺认为:农村社区的提出是为了重建基层组织和管理体制,因此它的建设目标和方向是构建城乡一体的基层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机制。随着全球治理理论的丰富和盛行,社区管理理论也由传统的侧重行政管理到侧重治理的转变,社区管理被社区治理替代。所谓社区治理一般理解为:“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公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④这就要求政府和社区组织、社区公民与共同承担社区建设、管理、发展的责任,负责任的政府与有责任感的公民以及社区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共同构成社区治理的主体。社区治理的实质就是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情况下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社区治理理论是随着社会发展应运而生、用以研究解决社居人群自治方式的一种工具。农村社区建设是农村因城镇化而采取城市社区模式治理农村的过程。以现代农村社区模式统领规划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一方面,可以克服当前一些农村干部群众中存在的新农村建设就是跑项目、搞开发、建楼房等错误思想倾向,使新农村建设朝着理性方向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可以使城乡社会发展和治理协调统一,加快农村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为正确理解社区治理的内涵,我们必须把握以下几点:第一,社区治理的行为主体。传统历史条件下的社区管理主体是“政府独大、一统天下” ,而社区治理的主体则是一种由多元化的行为主体共同参与的新格局。在新的社区治理行为主体中,政府行政机关仍然起着主导作用,但却不是唯一和具有最终决定权的因素。在社区治理模式中,政府机构与非政府机构、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个人与组织之间建立起一种合作、协商机制,以共同决定和处理社区集体公共事务,努力促使基层社会朝着自治、善治的方向发展。第二,社区治理是一个长期过程。社区治理的目标除了完成某些特定、具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之外,更注重社区内部治理主体的培育和完善、社区治理主体民主自治意识的培育和提高、社区内部各种治理制度和机制的磨合,以及社区内部外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挖掘和利用,如人力、物力、财力、政策支持等。第三,社区治理权力运行的向度。社区治理与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行政化管理方式具有很大的不同。其权力运行的方向并不总是单一自上而下的,而是一种多向度、上下互动的过程。它强调政府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体在共同目标的指引下共享资源、相互协商合作,共同参与决定公共政策,管理共同事务。这就需要打破国家与社会零和博弈的传统陈旧观念,积极推进公民社会的培育和发展,为实现社区善治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第二章城镇化过程中,农村社区的治理现状分析2.1我国农村社区发展的演变社区发展是一种有方向性的变迁,它指社区的变迁是具有积极性的,是有目标、有计划的、在人为的积极控制和推动下才发生的。因此,我们也可以把社区发展的过程,看作社区中的人们以积极行动改造社区,使之更适合于环境和人们生活愿望的过程。我国农村社区大致经历了由文化共同体到生产共同体到逐步向社会生活共同体转型的嬗变。农村社区建设是农村社会的重塑过程,是调整国家与社会关系、变革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转变党和政府对乡村社会执政方式的战略部署,也为乡村治理的转型提供了历史契机。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密切相关:一方面,农村社区所着力建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给村民自治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重构了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推动了村民自治制度的有效运转;另一方面,村民自治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内部支撑,培育和挖掘了社区资源,有利于提高社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要实现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的联动发展,必须唤醒农村内部的自治元素,开发整合农村自治资源,走出一条内源式发展的道路。第一个阶段是传统的文化共同体阶段。费孝通先生将乡土中国称之为“礼俗社会”。因此,传统农村社区是一种自治的生活共同体,作为“横暴权力”的国家一般不干预乡村生活。如孙中山先生所说:“在清朝时代,每一省之中,上有督抚,中有府道,下有州县佐杂,所以人民和皇帝的关系很小。人民对于皇帝只有一个关系,就是纳粮,除了纳粮之外,便和政府没有别的关系。因为这个原故,中国人民的政治思想就很薄弱,人民不管谁来做皇帝,只要纳粮, 便算尽了人民的责任。政府只要人民纳粮,便不去理会他们别的事,其余都是听人民自生自灭。”因此,尽管传统农村社区井然有序,但其生活资源甚少,生活变化甚小,人们只能祖祖辈辈过同样的生活。传统村落制度是上下脱离、城乡分割的治理体制。进入现代化过程之后,传统农村社区迅速解体,其重要表现就是村落自我整合的功能日益弱化。在相当长时间里,由于民族—国家建构的需要,农村社会主要依靠的是国家的外部性整合,包括“政权下乡”、“政党下乡”、“政策下乡”这种整合在人民公社时期表现得尤其突出。人民公社体制作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结果,是国家全面深度介入并按照国家意志重新组织农村社会的产物。在传统农业形态下的社区,村民们长期共处,在共同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中形成相互信任的关系。村民间相互了解,对本社区具有强烈的认同意识,重感情、重传统,文化传统在社区治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文化共同体的优点是可以高效率、低投入地反映村民意愿,聚合村民利益,减少乡村治理的交往成本;而缺点在于社会联系和沟通是建立在非正式的组织和文化之上,缺乏稳定的力量和制度支撑,有较多的不确定性和偶然性。第二个阶段是建构生产共同体阶段。从1950年代开始,伴随着农村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我国大规模地对传统农村社区加以重新布局和塑造。生产队成为农村最基层的组织,农民在人民公社之中进行生产和生活,他们的生活空间和生产空间是重合的。这个时期我国的农村社区实际上具有生活共同体和生产共同体的双重属性,具有强烈的封闭性和排他性。农村集体社区强大的社会控制和组织能力以及农民对集体组织和村社区的依赖,都是以国家掌握稀缺资源和在国家的强力推动下实现的。此时,传统的自然状态下以文化为主导地位的乡村社会,已经转化为由国家集权划分和控制的进行生产和生活的集体社区。第三各阶段着力建设社会生活共同体。人民公社体制废除后,实行村民委员会制度。村民委员会在家庭生产经营基础上实行村民自治。从家庭经营和村民自治角度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村民委员会本应该是社会生活共同体,是村民共同居住和生活的地域,但是,村民委员会制度是由公社制度延续而来的,虽然不再是生产共同体,但仍然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村民小组大都由原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转变而来。这种村组体制仍然带有相当程度的国家建构的特性,并服从于国家行政统辖的需要。特别是公社时期形成的“城乡隔绝”的二元社会结构继续沿袭,国家通过行政任务向农村汲取资源的宏观体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使得村民委员会组织趋于行政化,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村民小组治理主要是围绕“上级”的行政任务开展工作,为本村村民服务的功能随着集体经济体制解体而进一步弱化。“无人管事,无钱办事,无章理事”一度成为乡村治理的难题,由弃农厌农现象所表征的“三农问题”日益突出。 进入新世纪以后,国家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免除农业税,同时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对于解决日益突出的“三农问题”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宏观环境。而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的同时,农村微观管理和组织体制还很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一是资源整合能力弱。在国家治理农村的方针由汲取向支持转变的过程中,各种支农惠农政策难以落到实处,资源得不到合理的运用。。公共财政支持下的公共服务向下延伸时缺乏合适的组织依托。而农村基层的资源本来就较少,却因为体制所限制而得不到有效开发和利用。如现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是以户籍为基础的。一些离城回乡的退休人员,虽然生活在村里,但难以参与当地的治理。而一些人虽长期在流入村工作,又因户口不在当地村而无法融入工作所在地。特别是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居住在同一区域且经济关联度较高的人群却因为原有的村组体制限制而无法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利益共同体。二是社会服务功能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将农村建设为人们愿意在那里居住和生活的地方,人们所向往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就要求提供完善的社会化服务,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对社会化服务的要求愈来愈高。而当下农村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社会化服务供给水平低。地方与基层管理长期习惯于“管治”而不是服务。基于财政压力推行的乡村体制改革注重的是“合并乡镇村组”,以“减人减事减支”,而未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建构起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免除农业税之后,基层社会由于缺乏经济基础而无力进行自我服务。特别是长期以来农村形成的“事事听上级的”的意识,弱化了人们的自我服务意识。2.2为什么要进行农村社区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但城市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小城市要逐步发展成大城市,农村也要逐步发展成小城镇。城市化过程也形成大量的不同传统的农村社区,也不同于城市的农村新型村镇社区,新型村镇社区治理必然成为需要研究社区治理的新领域。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内在需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城镇化得到快速发展,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已发生很大变化,二、三产业比重持续增加,农村人口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流动性增强,越来越多的劳动力转移到了非农产业,农民就业方式、经营方式和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日益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参与意识和物质文化需求不断增加,他们渴望像城里人那样,收入不断增,生活不断改善,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对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人身安全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解决长期存在的农村教育、卫生、文化、 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也是亟待我们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可以通过发展社区服务和社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增强农村的服务功能,倡导社会互助,使群众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孤有所抚、病有所医、贫有所帮,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二十多年来,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亿万农民群众的不懈努力,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已经在广大农村基本建立,村民的选举权、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基本得到落实,得到社会各方面的肯定。但是也应该看到,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村委会等村民自治组织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社会自治功能尚未充分发挥;不少地方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级债务沉重,村级组织难以为村民提供有效的服务,对农民群众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在新形势下,如何通过一个有效的载体,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与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通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可以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增强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升村级组织的管理水平,使社区在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农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为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找到新的突破口。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城乡发展不平衡是较为突出的矛盾,农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收入分配等方面严重滞后于城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出来。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三农”问题的解决,影响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开展社区建设,可以为整合城乡资源搭平台,为完善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提供机制,为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反应诉求开辟渠道,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科学技术向农村扩散,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让农民共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基础条件。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了对“三农”工作的扶持力度,如何把这些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 让亿万农民群众真正受益,是当前农村面临的重要课题。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受益者,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动力之源,如何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把农民群众组织动员起来,培养造就新型农民,必须找到一个有效的抓手。新农村建设还必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农村社区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使各种捐助资金、项目、技术源源不断地流向农村,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机制。农村社区建设,正是这样一种制度化的途径,它不仅可以通过民主参与方式把农民组织动员起来,可以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提供中介,通过社区,把服务送给农民、把实惠带给农民、把建设新农村的主动权交给农民。2.3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分析2.3.1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政府组织,主要指街道办事处,其主要责任是指导社区的管理工作,组织和监查辖区内的市容卫生市政生态人口事项,指导和监管社区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工作。在市场经济充分作用和工业化,城市化催生下,出现大量新型村镇社区时,政府的管理角色需要重新定位,模式也需要改革创新。特别是要发挥社区主体自治的作用,行政角色就在其中做转换和调整,以使村镇社区治理既不“脱轨”,又能更加有效。社区组织,主要指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通过民主方式产生社区负责人,协调和组织社区公共事务,引导社区自主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另外物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社区服务工作站也正在成为重要的社区组织社区主体的多元化,造成了社区主体之间的共生关系出现,也生产了需要共同治理的必然趋势社区公众,是社区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享用者,包括了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者和管理者社区公众享有平等的权利和福利,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社区公众要正确行使自己管理权和监督权,促进社区的民主发展,使自己成为真正的社区主人由于社区主体角度生成的因素多元,社区公众出现分层,如基于国家的公民,城市的市民,社区的居民,物业的业主等不同的社区公众拥有不同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不同的义务.2.3.2农村社区建设的特征社区结构系统由封闭化趋于开放化改革开放前农村社区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社会结构简单、血缘关系的结合是农村关系的中心社会化与阶层区分和分化的程度低因此阶层少初级群体多社会组织单位间的结构关系较为松散而不同于城市社区社会化与阶层区分和分化的程度高阶层复杂多样次级群体是社会群体的主流具体表现在 一是农村社区没有城市社区那种随处可见的科层组织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单位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二是职业结构比较单纯多数以农业为主"只有少数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及其他行业;三是农村社区的社会关系多为社区型而非社团型。2.3.3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模式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展以来,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便于管理服务、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各地探索制定农村社区布局和建设规划。项继权总结出五种农村社区治理的模式“多村一社区”、“一村一社区”、“一村多社区”“集中建设区”、“小区设小区”。“多村一社区”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是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有利于集约配置公共资源的原则,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制村规划为一个社区,在社区层面成立协调议事机构,在村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只是服务机构,与建制村没有隶属关系,也不干预村里工作。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半径一般掌握在2-3公里、涵盖5-6个行政村。采取这种模式的目的是较好地整合村镇资源,人力资源,克服服务半径过大导致服务水平低下以及服务半径过小导致公共服务成本过高、最终难以长久运行的问题。在民政部确定的304个实验地区,有45个县市区实行“多村一社区”模式,占实验单位总数的15.15%。“一村一社区”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是以建制村为单位设置社区,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负责领导社区建设工作,在中心村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有的还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建立了服务站或代办点。这种模式是我国大多数农村开展社区建设的通常做法。我国北方平原地区农村社区多采取这种模式。这种模式下,农村社区建设在一村一社区的基础上,把村委会和农村社区合二而一,将原“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村民委员会”。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不增加管理成本和管理层,不会架空村委会。目前有226个县市区实行了“一村一社区”的建置,占实验县市区总数的76.09%,是农村社区建设的最普遍的模式。浙江、江苏、重庆等省市的农村社区建设多采用这种形式。“一村多社区”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是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设置社区,不改变与建制村之间的关系,主要依靠社区内的志愿者组织开展活动。全国共有21个实验县市区实行“一村多社区”,总实验单位总数的7.07%。如湖北省部分乡镇实行“撤组建社”,按照“一村多社区”的模式,把原来的村民小组撤销,重新按照以前的自然落为单位设立农村社区。采用这种模式的农村社区大多数分布在山区或村民居住分散的地方。 2.4农村社区治理的功能1它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需要由于历史原因和制度因素所引致的城乡二元差距使得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较为落后政府公共财政长期以来对农村社会的忽视和缺位使得农村社会建设基本依赖村庄既有资源而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相当一批村庄集体经济组织能力不断弱化集体经济难以有效支撑农村社区建设的重任与此同时二元体制造成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及其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并对村庄共同体能否有效整合进国家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尽管在开展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政府加大了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但长久存在的历史旧账使得农村社会与城市社区相比在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上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相当多的农村地区生活环境仍旧脏乱差农村居民还未能全面享受到由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现代文明成果2它是适应流动社会和基层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变迁的需要在改革开放之前甚至在改革开放之后的一段时间农村社会实际上都是一个自然型的较为封闭的同质性社会由于生产基本以农业为主生活基本以村庄为主因而往往被称为生产生活共同体其组织管理体系村民委员会也是基于村民户籍和村庄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村民只有拥有村籍才能享有村民自治村民只有拥有集体中的土地才能加入村经济合作社并获得相应的权利而不具有村籍和集体土地的外来人口则难以获得村民自治权并享受到相应的权利和福利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的向农村的渗透和推进农村社会和农民的流动性日益加大相当多的农民已经不再依附农业而是转战到其他行业村庄作为一种生产共同体的功能正在弱化村庄社会的多元化异质化正在逐步增强这使得村民委员会作为村庄社会管理和社会组织的能力大大弱化同时一些外来人口又得不到村民委员会的有效管理和服务这尤其体现在城乡结合部的村庄经济较为发达的村庄人口进出量大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难以跟进从而产生治安环境计划生育等诸方面的问题因此如何构建与新型农村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组织和管理方式妥善处理社区内各种居民的权利关系提供一视同仁的高效便捷的社区服务增进社区认同和归属感已成为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第四章城镇化过程中,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4.1城镇化过程中,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1.村民自治制度流于形式。新型村镇社区治理目前仍然沿用传统的民自治模式该模式自治主体单一,自治能力非常有限,并且流于形式,是新型村镇社区治理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村民自治是指农村社区的居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政治参与形式,其主要内容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1981年中共中央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确定,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至此,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得到确立。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农村已经进行了8次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自治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以激发广大农民建设农村的积极性。然而,由于缺乏相关的配套措施以及农民民主意识缺失,村民自治制度流于形式。一些地方的民主选举明确规定候选人要由乡镇党委、乡政府与村民协商提出,有的地方选举甚至直接由政府指定候选人名单。同时,由于农民习惯于被动地接受管理,往往对自治感到冷漠,参与管理的意识不强,在民主选举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违法违规的操作比如村委干部不经过选举就列为村民代表;有的人为了当选,就用钱拉票;许多选民未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在选举中投人情票金钱票,使得能干事的人落选2007年7月,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农村工作处副处长刘锋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指出,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比以往更加复杂,竞争更加激烈,出现较多不正当和非法行为:拖延、不组织选举,任意指派、任命村委会成员和村选举委员会成员;私填、涂改选票,聚众扰乱投票场所,抢夺或撕毁选票、损坏选票,焚烧票箱、殴打投票人;买卖、伪造选票,威胁、利诱、限制选民投票,拒不交接村委会工作;一些地方的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参与竞选活动,为保自己人竞选成功,采取恐吓、监视、跟踪,甚至雇凶打人等行为,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14]这些现象严重地阻碍了村镇民主化的进程,不利于村镇社区的有效治理2.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低,缺乏服务意识。新型村镇社区管理范围,管理人口及相关事务,管理功能,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社区,需要大批高素质的社区管理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社区管理的水平。传统农村干部从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思想品质等方面都很成问题,难以胜任此项工作。目前,村镇社区的工作人员主要由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基层领导干部组成。但是,随着大批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一些地方的村干部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仍然找不到合适的接班人;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要求要有创新的社区管理理念与方法,而现任的村领导干部普遍年龄较大,且相当一部分人的文化水平较低,他们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方法落后,抓不住工作的重点,不能带领群众致富;有的领导干部甚至脱离群众,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享乐主义,办事不讲公平原则,对许多事情的处理方法不当;尤其是在宅基地划分、土地和集体副业项目承包等方面,一些村干部往往利用自己的权力谋私利,搞优亲厚友;而对群众则不给好处不办事,就算给了好处,也是乱办事,农民的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3.社区建设投入不足,资金管理混乱。新型村镇社区由于内外力作用情形不同,地区资源禀赋的不同,其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差异。一些村镇受自然条件制约和各方面的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收入不高,难以顾及社区的建设,甚至参加社区的热情都没有。一些村镇只有小规模的工业和企业,甚至没有工业企业,因此拿不出钱来发展公益业。村镇的公共设施投入明显不足,开办学校少或是条件恶劣,医疗卫生网点少、设备设施落后,一些地方甚至没有像样的道路,还是原来的黄土泥路,一下了雨,就泥泞得难以出行而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村镇,基础设施相对好一点,但也无法与城市比拟。而一般移民新型村镇,由于主要是外力作用,土地转换,政府投入、社会捐助等形成大量资金来源,但有一些地方村镇干部的素质却偏低,资金管理混乱,贪污受贿现象时有发生,致使集体资产流失,建设不达标。村镇社区开展公益事业的资金,主要是由上级政府拨付和群众自己筹措,政府拨付的资金一般是投放在其他一些重点的领域,而社区公共产品的投资主要还是依靠村镇集体本身。然而,目前许多村镇不是受经济环境制约没有足够的资金,就是社区领导干部对社区的建设不够重视,为谋私利而忽视社区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使得社区得不到长足的发展,也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生活与工作上的需要。4、农民的社区参与意识薄弱。农民的社区参与意识是社区建设持续发展的生命力是社区自治程度和自理水平的反映,也是社区发展的一项综合指标。当前农民的社区参与意识普遍薄弱,究其原因,是农民经济能力较低,生活水平不高,没有闲暇的时间参与社区的管理,对于社区中的服务活动缺乏参与热情。二是农民缺乏社区归属感。家庭式生产经营方式造成了农民对于、社区的长期脱离状态,没有形成对社区的精神依赖。三是由于目前社区发展仍处在发展的初期,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都有限,使农民没有认识到社区与自身利益的相关性,因此造成农民主动参与社区发展的积极性偏低。5、农村社区整合度较低,发展动力不足。当前的中国,城乡社会的二元结构和僵化的土地政策阻碍了农村社区发展。二元的城乡结构将无数的乡村与由其衍生并支撑起的现代城市割裂开了。这种城市主导型发展模式下,国家通过牺牲农村为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使得农村资源锐减,乡村环境恶化,农村人才大量外流,社区发展源动力丧失[6]。僵化的农村土地制度造成模糊不清的土地所有权,使那些进城务工经商和以非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民永远眷恋着土地。一方面造成农村房屋大量闲置,另一方面阻碍了城市工商企业对农村的投资 ,社区建设难以有效开展[7]这些因素导致农村社区整合度较低和价值认同较差,社区资源难以充分利用,发展动力不足。4.2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信息传播渠道的扩大,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现代政治价值观正在冲击着人们的政治价值和政治判断。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日益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机制,利益分化导致社会形成了各种阶层。由于利益诉求的不同,各种阶层对于社区管理也存在不同的要求,那么,冲突就在所难免了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市场加快了资本的流动激励竞争调节供求关系但其难以限制垄断提供公共产品约束个人的极端自私行为的道德问题同时,政府也越来越无法通过计划和命令的手段,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治理强调通过合作协商的方式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虽然它不能代替国家的政治强制力,也不能代替市场自发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但可弥补国家和市场在配置资源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五章城镇化过程中,如何推进农村社区建设5.1妥善处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几个关系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利民、富民的有效载体,与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也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有许多新的领域需要去研究,有许多规律性的东西需要去把握,对民政工作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推进的农村社区建设,并不是对城市社区建设模式的简单复制,而要根据农村的发展实际,顺应农民的客观需求,认真探索和实践,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一)正确认识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之间的关系。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其内容涵盖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多个方面,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而农村社区建设主要侧重于社会建设和管理领域,其目的是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强化农村社区功能,深化农村村民自治,实现农村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农村社区建设是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条件。新农村建设越发展, 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就越具备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农村社区建设搞得越好,就越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农民群众受益就越多,和谐社会的目标就越容易实现。(二)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之间的关系。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是农民群众开展自治活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要方式和重要载体,其目的是通过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保证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把自己的事情管好、办好,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农村社区建设则是新形势下深化村民自治的一个重大措施,其目的是通过农村社区这个载体和平台,把公共基础设施延伸到农村,把政府的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同时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通过自治、自助、互助,满足农民群众各方面需求,增强村级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增强社区的发展活力。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使自治单元更加明确、具体,覆盖的对象更加广泛,自治的内容更加直接和具体,从而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实现了农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从这种意义上说,农村社区建设是村民自治的延伸和拓展,也是农村基层民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创新和发展,使深化、完善村民自治找到了新的载体。(三)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主导与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之间的关系。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内涵丰富、域广阔、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有各级政府强有力的推动和倡导。政府的推动和倡导,是农村社区建设顺利开展的政治保障。在目前农村基础薄弱、源有限,农民的参与热情仍需激发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各级政府发挥决策、执行、组织、协调、控制等作用,通过制定规划、政策、资金、技术等强有力的措施支持,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很难调动起来的。各级政府必须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提高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认识,强化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责任,细化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把农村社区建设向前推进。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农民群众不仅是村民自治的主体,也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农民群众既是农村社区建设的直接受益者,也是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力量。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必须相信和依靠群众,动员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寻求社区群众的共同利益和共同需求,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管理有序的社区建设参与机制。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动力之源。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关键。因此,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愿望和实际需求,让农民群众充分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的各项规划和建设方案的制定过程中, 把干部群众的良好愿望变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五)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世界各国发展的自然过程,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必经的历史阶段,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和生产要素不断向原有和新兴城镇转移和聚集的过程,包括城镇人口和城镇数量的增加及乡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农村社区建设与推进城镇化是相互促能,更多地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村社区的发展,从而带动农村发展;另一方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可以把城镇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及时向农村延伸,发挥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因此,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社区建设,是亿万农民群众分享城镇化和改革发展成果的过程,也是城乡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过程。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坚决杜绝拔苗助长的城镇化,杜绝各种增加农民负担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真正使农村社区建设成为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5.2具体的对策农村社区建设是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它既是一个逐渐转变人们观念的过程,又是一个深刻的体制创新、组织创新过程。农村社区建设要以建设全面体现小康水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农村新社区建设为重点,以村庄的整理和整治建设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统筹城乡生产力和人口布局,科学规划城乡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居民社区建设,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促进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农民居住向农村新社区集中、农田经营向农业专业大户集中,把传统村落整治建设成为规划科学、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服务健全、管理民主、社会和谐、生活富裕的农村新社区。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依据农村社区管理的具体功能,构建多元化的农村社区合作治理组织架构目前农村社区应该具备的功能:一是公共管理功能农村社区履行公共管理功能,主要包括社区公共资产管理社区居民事务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社区治安管理等二是社区自治功能主要涉及到社区自治事务范围三是社区服务功能建成乡镇政府服务社区自治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农村社区服务网络具体内容包括:便民利民服务社区福利和公益服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科教文卫服务四是文化组织功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居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贯穿社区建设各个方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在社区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居民的经社文化生活。具体如下: 1、农村社区要更好地发展,首先要合理划分权限,以农村社区建设的展开为契机,重新厘定国家和乡村社会边界以实现治理转型,使村民委员会重新回归群众自治组织的属性,回归为服务群众的职能定位,消除行政权力对村民自治的干预,释放村民自治生长的空间,使村委会真正成为村民当家作主、管理本社区事务的自治组织。只有这样农村社区才能真正实现村民自治,没有了政府行政职能的延伸,农村社区就会有充裕的时间,投入到社区建设和为村民服务中去当然,结合我国国情,农村社区在去行政化的过程中还要保持政府在社区建设与发展中的统筹领导地位政府要改进领导方式,不单单是传统观念上的我说你做的方法,而是要更加注重社区自主建设和管理作用政府要逐步地由领导农村社区工作变为指导农村社区工作给社区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2、要加大对农村社区的财政拨款力度我国农村社区还处于起步阶段,各项设施还不完善,社区内大大小小的开支都需要一个稳定来源这需要政府加大对农村社区的财政拨款力度,使农村社区有资金把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等村民能够直接享受到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起来,并建设好同时,有了资金的社区就能够举办各种各样丰富村民业余生活的活动,让村民真正感受到农村社区建设带来的好处另一方面,政府还要适当提高农村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激励一线社区工作者更加认真负责地工作,专业社区工作者心甘情愿地留在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3、挖掘社区内部资源,提升农村社区自我服务的能力。徐勇教授认为:“社区的概念本就来自于乡村,其核心精神是形成具有共同的认同和归宿感的生活共同体。这种共同体的基础是共同体成员的公共需求,并主要依靠社区自身的力量进行整合。”所以,是否能够主要依靠内部的力量满足成员的共同需求,成为社区共同体存在的基础,也是成员形成归属感的必要条件。因此,农村社区共同体的建设应该是在外部力量的支持下,主要依靠内部资源和内生力量,通过“服务”满足农民的需求,将分散的农民凝聚在共同体中,加深相互间的交往和联系,在“服务”的基础上重建社区认同。农村社区建设既是政府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覆盖农村社区的过程,也是农村社区整合自身资源、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的过程。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则承担了社区建设的载体和基础平台的职能,它既是政府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输送网络的组织载体,也是农民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重要渠道。然而,农村社区建设涵盖的服务内容广泛,服务需求多元,原有的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为主的村民自治体系难以承载。 4、要重视社区教育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社区教育作为培养人才的一种途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良好的社区教育可以提高居民的素质,可以给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政府应该大力支持农村社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农村社区可以联合学校,请一些好的教师或者社区内退休的老教师,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为社区内的孩子上课,在帮助他们温习知识的同时,教会他们做人的道理对于社区内的成年人,社区则可以采取举办知识讲座发放宣传册举办知识竞赛等方式来进行宣传和教育村民的知识水平提高了,素质也会提高,社区自身的运作和管理过程也会变得轻松。5、多举办活动提高村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治意识。农村社区作为一个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自治组织,村民具有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对社区内事务自治的权利,但是由于村民们自身的原因以及一些外部因素,使得这些权利无法很好地表现出来为此,社区要加大对社区村民的自治宣传,让村民认识了解并慢慢地接受它,将其转化为内在的一种意识此外,政府还要适当地对农村社区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意识法制观念等方面的教育,让一些存在于农村社区管理者中的不文明行政不文明执法现象消失一支廉洁自律爱护村民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才能真正发挥社区在村民自治和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也才能保证村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治意识的建立和运用6、提高社区工作者的专业水平我国农村社区中专业社区工作者的人数和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所以多培养社区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并将这些人才安排进入社区,充实社区管理队伍,使我国的社区管理队伍日趋专业化是目前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任务此外,还要运用好大学生村官这支新兴的农村社区建设队伍,他们对于新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能力都很强,可以通过一些培训课程,让他们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大量的社区管理专业知识,并能及时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这样既壮大了我国农村社区的工作者队伍,也提高了这支队伍的专业水平。第六章对我国农村社区发展的展望我国农村社区已经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要沉着冷静,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以此为基础采取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因为历史社会变革农民自身的思想等原因,农村始终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薄弱点但是农村在社会的发展中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没有农村就没有城市。以前我们走的是农业保障工业发展,农村支持城市建设的道路。现在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而农村的发展还处于缓步前进的过程中,发展缓慢。因此,党和国家针对“三农” 问题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帮助农村的战略思想,并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来保障农村现代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顺利进行。党在2010年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全党要始终把农村的建设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继续加大对农村建设的投入,全心全意建设好农村。这给新时期的我国农村社区建设和发展带来了机遇,农村社区要把握机会,抓住机遇,快速稳定健康地建设和发展起来参考文献:1、周少青.论城市社区治理法律框架的法域定位【J】.法学家,2008(5).2、格里.斯托克.作为理论的治理五个论点.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1990年第1期3、林尚立.社区民主与治理案例研究社会文献出版社2003年4、徐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江汉论坛2007年第4期5、项继权.农村社区建设社会融合与治理转型.社会主义研究2008年2期6、胡宗山.农村社区建设“三农”协调发展与乡村共治的生长.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8年第1期7、曹海林.农村社区治理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人文杂志2009年第4期8、许远旺.当前农村社区的实验模式及组织定位--对湖北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调查与思考.社会主义研究2008年第2期9、甘信奎城市化主导下的社会变迁与农村社区的现代特征>[J].理论学刊,2008(9)甘信奎.新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及政策推进[J].江汉论坛,2009,(2).10、甘信奎.中国当代新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条件及路径选择[J].理论学刊,2007(1).11、高鉴国.社区的理论概念与研究视角[J].学习与实践,2006(10)12、胡宗山.农村社区建设:内涵、人文与方法[J].中国民政,2008(3)13、李雪强,王晓玲.论政府在新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角色错位及矫正[J].农业考古,2009(3).14、潘屹.家园建设-中国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分析[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15、文灵亚,蒋祖民.关于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的思考[J].中外建筑.2009(2).16、项继权.论我国农村社区的范围与边界[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917、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8、费孝通.社会学初探[M].王延中,张荣华整理.厦门:鹭江出版社.200319、费孝通.中国绅士[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20、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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