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业贿赂犯罪的侦查谋略

浅谈商业贿赂犯罪的侦查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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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商业贿赂犯罪的侦查谋略  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是侦查工作的术语,是指经营者以非法获取竞争优势为目的,在经济交往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索取、收受或支付他人财物等不正当利益,以及充当媒介、促成上述行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刑罚处罚的经济犯罪类案件。具体包括商业行贿犯罪与商业受贿犯罪,《刑法》第163、164条分别作了规定,商业行贿犯罪是指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犯罪,是个人、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商业受贿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犯罪,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

2、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XX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将刑法第163条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将刑法第164条第一款修改为:“为谋

3、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难看出,我国政府对打击和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坚定决心和严肃态度。司法实践之中往往商业行贿与商业受贿是两种相互对应和依存的对合行为。   当前在办理商业贿赂案件中,怎样做好案件的侦查至关重要,本文拟就此问题浅淡个人的看法。 一、遴选案件来源   由于商业贿赂犯罪案情复杂,嫌疑人身份特殊,为了能够使此工作按部就班地进行,提高打击犯罪的精确率,减少人力、物力、警力的无端空耗,拟定初查方向,确立犯罪目标,及时查明案情,据此,着

4、实需要我们对涉及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来源有个精选的过程,精确的把握、精心的组织。对于各种举报案件线索以及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的审查,归纳筛选,选定选好选准所要纳入侦查视线的案件。   1、对署名的举报材料,应首先询问举报人,通过询问了解举报人的一般情况,如举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职业、工作单位、职务、爱好、现在住址、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关系,包括:何时何地怎样认识被举报人,平时与被举报人的关系密切程度,这种关系的发展的变化情况,为什么要举报被举报人,所举报控告的事实来源,还有何人何故与被举报人有何关系,以及举报人所知道的与此有关的其他情况等

5、,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核对举报材料之可靠性。   2、对匿名举报材料,一般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审查,一是通过被举报人单位及有关的知情人了解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例如:被举报人的工作职责、职务、工作态度、现实表现、平时与什么交往,在交往中有什么异常表现,家庭生活有无突出变化等;二是通过对有关情况的充分了解和详尽分析,尽量找到举报人,进一步掌握案情,挖掘线索。在此基础上感悟是否有初查价值,确定是否可能有涉嫌商业贿赂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厘清相关的政策界限和法律依据。   3、对各项举报材料,要让举报人或单位如实陈述行贿的原因,事实的原委始末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实和情

6、节,并让他们尽可能提供确实可靠的证据。   4、侦查人员在办案中发现了解到的情况,都要详细记录,必要时,可让举报人根据谈话内容写出亲笔材料。由于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特殊性使然,决定了在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要注重和尊重证人的作证心理和特定因素,录音笔等高科技记录载体要恰如其分地予以应用。 二、确定初查方略   初查虽然只是立案前置的一个非必经环节,但如果运用得当,会在侦破中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为此,制定严密可行的初查计划,对整个初查活动的完成、决定是否立案、能否顺利突破都将起到至关重要的意义。由于初查计划是一种预测判断和思维推理,同时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要求我们的侦查

7、人员在核对举报人材料,并作了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对所获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明确初查的任务、方向、范围、内容、方法、步骤等,进而选择案件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大多都是以人立案,先人后事,所以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就是初查方略的重中之重,就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而言,即确定行贿、受贿的事实是否存在,这既是初查的切入点,又是后期转入侦查的突破口,同时也是确定是否立案侦查的前提。通常需要纳入总体设想、重点分析的初查方略的问题有如下:   1、行贿的原因,行贿的原因从客观上讲,要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行贿人急需取得对方公司、企业所给予的某种利益,而且这种利益对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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