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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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禾县分公司编制单位: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七月I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述畜牧业作为中国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增加农牧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畜禽饲养数量逐年增多,但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病死畜禽数量较大,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携带病原体,如未经无害化处理或任意处置,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还可能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害畜牧业生产安全,甚至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为建设和完善我国动物防疫体系,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2007年8月国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2年4月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农业部2013年9月印发了《建立病死动物长效机制试点方案》,2017年7月印发了《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规定,201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中要求尽快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处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3号)、省畜牧水产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牧渔联[2016]14号)、省畜牧水产局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牧渔函[2016]10号)文件精神、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7]24号)文件要求,即2017年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必须完成病死畜禽无害化中心或收集暂存点建设,嘉禾县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部门监管,统筹规划,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拟实施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根据嘉禾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统计的经验数据,嘉禾县年均出栏生猪50万头,病死生猪死亡率以7%计算,每年死亡生猪约3.5万头。如果正大(嘉禾)100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落户嘉禾县,因此每年还将增加约7万头生猪死亡量,因此每年生猪死亡量将达10.5万头。病死生猪按每头40kg计算,则每25头生猪为1吨,因此,实际年处理病死生猪为3000VIII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吨以下。除部分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采取深埋、焚烧处理外,粗放甚至随意抛弃的处理方式依然普遍存在,给疫病的有效控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根据养殖业转型发展总体要求,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采取“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和先进的处理工艺,做好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杜绝随意丢弃病死畜禽污染环境、传播动物疫病,防止病死畜禽流向餐桌引发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养殖业健康发展。因此,嘉禾县急需建立集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本项目处理病死畜禽主要来源于嘉禾县各养殖场、屠宰场,采取采用“定点收集、统一暂存、集中处理”的方式实施无害化处理。为彻底解决嘉禾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问题,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禾县分公司拟投资1580.37万元在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建设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000m2。总建筑面积(含二期工程)7369.3m2,项目建成后,一期工程投产后日处理10t病死动物,年处理病死动物3650t。采用肉骨粉作为有机肥原料。可年产有机肥3650t。二期工程采用畜禽粪便作为有机肥原料,年处理7000t畜禽粪便,年产4000t有机肥。本项目仅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二期工程需建设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进行评价。本项目依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3号)、《郴州市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嘉禾县及周边地区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保障肉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无害化处理中心辐射范围、处理能力,配套畜禽尸体收集点,收储中小型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的病死以及无主畜禽尸体,运至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采用“定点收集、统一暂存、集中处理”的方式实施无害化处理。到2019年初,建立完善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形成中小型养殖场、散养户病害动物、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密集区和定点屠宰场由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收集处理,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使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VIII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禾县分公司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收集有关文件和资料,对项目建设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结合区域环境的规划及环境现状调查,进行了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价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供环保主管部门审查。1建设项目特点(1)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主要设备为微波无害化处理设备,其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高、普及度高,通过微波对病死畜禽的加热、灭菌等一系列生产步骤,本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病死畜禽3650t,年产有机肥3650t。(2)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病死畜禽实现全封闭处理,将病死畜禽的血水、油指、固体残渣全部用来生产生物油脂和肉骨粉,无废物遗留外排。(3)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生产过程中,通过负压管道集中收集病死畜禽在装卸、处理过程中产生的NH3和H2S,收集后的臭气进行消毒及净化处理(“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水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进行集中处理后用于回用。(4)本项目建成后能解决嘉禾县病死畜禽处理问题,有效消灭病原微生物、避免和防止病死畜禽及肉品流入市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5)在病死畜禽暂存、运输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收集运输要求,做好防水、防渗、消毒与登记工作。2产业政策、选址相符性本项目从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查阅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第21号令、2016年第36号令),项目属于鼓励类产业项目:“十九、轻工”中的第36条“畜禽骨、血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0条“VIII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根据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4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26次常务会议》中第7条及2018年7月3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39次常务会议》中第5条;《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选址意见》(嘉建规选〔2018〕2号),嘉禾县人民政府同意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建设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禾县分公司特委托我公司(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其“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对本项目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对厂址所在地及周围环境的现场踏勘和调查的基础上,收集有关资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文件和相关规范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期于2018年10月22-28日委托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工作。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项目所在地为废弃竹山下煤矿矿区,项目所在地200内无其他工矿企业。目前场地内遗留有煤矸石,场地内遗留的煤矸石由石桥镇山下煤矿自行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将对清理后的场地进行表面硬化处理,防止本项目对周边环境造成进一步的影响。本项目在对病死畜禽收及暂存运输处理的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大气、水、声、固废环境方面的防护措施,谨防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5评价技术路线和方法VIII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评导则及有关规范要求,本次评价工程分析主要采用物料衡算、类比分析、产污排污系数等方法进行;环境现状评价主要采用收集已有资料、现场勘察、现场监测、数理统计分析等方法进行;工程对空气、声环境的影响主要采用模式计算和类比分析方法进行预测和评价。本评价的技术路线如下图5-1所示。图5-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6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VIII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选址于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本项目营运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本项目处理病死禽畜,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合资源化,能够有效的利用资源能源,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采取有效的三废质量措施,具备污染集中控制的条件。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三线一单”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一“农林业”中的第30条“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十九“轻工”中的第36条“畜禽骨、血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本项目也不属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规定的淘汰类、禁止类及限制类产业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处理技术与《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干化法处理技术符合相关规范。2、根据嘉禾县住建局《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选址意见》(嘉建规选〔2018〕2号),同意本项目建设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评价范围内无国家珍稀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因素,符合用地规划,项目选址可行。3、本项目平面布置均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相关要求。序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并设有单独的人员消毒通道已在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并设有单独的人员消毒通道相符2无害化处理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本项目生产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设置在不同区域相符3本项目附近周边3000相符VIII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距离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3000米以上米处无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4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项目周边最近居民点位于西南面1200m新邹尾村,项目附近均为林地山区,无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相符4、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程采用了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本工程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两高”行业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燃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本工程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7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本项目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属公益性环保项目,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显著的环境效益,项目所采用的微波加热处理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或领先水平,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可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规划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相关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总体水平较好,造成的环境影响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清洁生产要求和公众参与要求。此外,此项目建设符合《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3号)、《郴州市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工作方案》等国家和当地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文件要求。从“环境三效益统一”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VIII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概述II1建设项目特点IV2产业政策、选址相符性IV3环境影响评价过程V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V5评价技术路线和方法V6分析判定相关情况VI7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VIII第一章总则11.1项目由来11.2评价目的和原则31.3编制依据31.3.1国家法律、法规31.3.2部门规章41.3.3地方法规及环保相关规范性文件51.3.3技术标准规范61.3.4项目相关文件71.4评价标准71.4.1环境质量标准71.4.2污染物排放标准101.5评价工作等级111.5.1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111.5.2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131.5.3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131.5.4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151.5.5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151.5.6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151.6环境功能区划与环境保护目标161.6.1环境功能区划161.6.2环境保护目标181.7评价范围191.7.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191.7.2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191.7.3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191.7.4声环境评价范围201.7.5生态环境评价范围201.7.6环境风险评价范围201.8评价因子201.8.1环境影响因子识别201.8.2评价因子筛选和确定211.9评价重点231.10产业政策及相关文件231.10.1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231.10.2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251.10.3地方规划与经济发展符合性251.10.4场址选择合理性分析261.10.5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281.10.6项目选址结论29第二章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1项目概况312.1.1建设背景312.1.2基本情况312.1.3原料的来源322.1.4运输道路建设情况332.1.5病死畜禽的处理方法332.1.6病死畜禽的性质352.1.7项目组成352.2项目用地现状及四周情况372.3项目平面布置情况372.3.1平面布置图372.3.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382.4工程内容382.4.1产品方案382.4.2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动力消耗392.4.3主要生产设备392.4.4给排水工程402.4.5供电工程412.4.6供热工程412.4.7储运工程412.4.8制冷工程422.5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422.5.1工艺流程422.5.2消毒工序462.6水平衡和物料平衡472.6.1水平衡472.6.2物料平衡492.7施工期污染源分析502.7.1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分析512.7.2施工期水污染源分析512.7.3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分析512.7.4施工期固废污染源分析512.8运营期污染源分析512.8.1水污染源分析512.8.2大气污染源分析542.8.3噪声污染源分析572.8.4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582.9项目污染源汇总582.10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60第三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13.1区域环境概况613.1.1地理位置613.1.2地形地貌613.1.3气象条件613.1.4水文623.1.5土壤及动植物资源623.1.6区域污染源调查情况623.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33.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633.2.2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653.2.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703.2.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71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四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34.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34.1.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734.1.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744.1.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744.1.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764.1.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764.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774.2.1污染气象特征分析774.2.2预测因子834.2.3预测模式834.2.4预测结果及评价分析844.2.5恶臭环境影响分析874.2.6卫生防护距离884.2.7排气筒高度设置合理性分析894.2.8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小结894.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904.3.1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904.3.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小结914.4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914.4.1区域地下水现状914.4.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914.4.4地下水环保措施924.4.5地下水影响评价小结934.5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944.5.1设备噪声源强分析944.5.2噪声预测模式944.5.3噪声预测结果954.6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974.6.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974.6.2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途径974.6.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984.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984.8道路运输环境影响分析1004.8.1运输量和运输路线1004.8.2恶臭和环境卫生的影响1004.8.3对运输线路两侧声环境的影响1004.8.4防止病死畜禽的运输对沿线环境污染的措施1014.9社会环境影响分析1014.9.1征地和拆迁安置影响分析1014.9.2文物古迹影响分析1014.9.3人群健康影响分析1014.9.4社会环境保护措施1044.9.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44.10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044.10.1风险评价等级及范围1044.10.2风险识别1064.10.3风险事故影响分析1064.10.4疾病事故风险1084.10.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1104.10.6环境风险预测评价小结112第五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13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135.1.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135.1.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135.1.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145.1.4施工期固废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155.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155.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155.2.2水污染防治措施1195.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235.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245.2.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255.2.6污染防治措施清单1255.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265.4风险应急措施可行性分析128第六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306.1环境效益分析1306.1.1环保投资估算1306.1.2环境效益分析1316.2经济效益分析1326.3环境效益分析1336.4社会效益分析1336.5小结133第七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357.1环境管理计划1357.1.1施工期环境管理1357.1.2运营期环境管理1367.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387.3环境监测计划1417.3.1环境监测计划1417.4排污口规范化142第八章结论与建议1448.1结论1448.1.1工程概况1448.1.2工程分析结论1448.1.3工程建设可行性分析1468.1.5环境现状评价结论1528.1.6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538.1.7公众参与调查结论1558.1.8总量控制结论1558.1.9综合评价结论1568.2建议156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附件1:签到表及专家组意见附件2:环评委托书附件3:执行标准函附件4:可行性研究批复附件5: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789号)附件6:监测报告及质保单附件7:特许经营合同附件8:用地证明附件9:关于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选址意见(嘉建规选〔2018〕2号)附件10: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选址及后续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纪要附件11: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件12: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件13: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件14:项目区域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房平面布置图附图4:评价范围图附图5: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6:项目水系图附图7:项目雨水排放去向图附图8:监测布点图附图9: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附图10:嘉禾县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11:项目大气预测结果图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则1.1项目由来畜牧业作为中国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增加农牧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畜禽饲养数量逐年增多,但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病死畜禽数量较大,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携带病原体,如未经无害化处理或任意处置,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还可能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害畜牧业生产安全,甚至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为建设和完善我国动物防疫体系,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2007年8月国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2年4月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农业部2013年9月印发了《建立病死动物长效机制试点方案》,2017年7月印发了《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规定,201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中要求尽快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处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3号)、省畜牧水产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牧渔联[2016]14号)、省畜牧水产局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牧渔函[2016]10号)文件精神、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7]24号)文件要求,即2017年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必须完成病死畜禽无害化中心或收集暂存点建设,嘉禾县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部门监管,统筹规划,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拟实施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根据嘉禾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统计的经验数据,目前嘉禾县年实际出栏生猪50万头以上,病死生猪按死亡率7%计算,每年死亡生猪约3.5万头。如果正大(嘉禾)100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落户嘉禾县,因此按每年还将增加7万头生猪死亡量,因此每年生猪死亡量将达10.5万头。病死生猪按每头40kg计算,则每25头生猪为1吨,因此,实际年处理病死生猪为3000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吨以下。除部分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采取深埋、焚烧处理外,粗放甚至随意抛弃的处理方式不同程度存在,给疫病的有效控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根据养殖业转型发展总体要求,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采取“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和先进的处理工艺,做好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杜绝随意丢弃病死畜禽污染环境、传播动物疫病,防止病死畜禽流向餐桌引发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养殖业健康发展。因此,嘉禾县急需建立集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为彻底解决嘉禾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问题,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禾县分公司拟投资1580.37万元在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东经112°26′38′′,北纬25°42′43′′)建设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000m2。总建筑面积(含二期工程)7369.3m2,项目建成后,日处理病死畜禽约10吨,配套年产量3650吨有机肥厂。本项目依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3号)、《郴州市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嘉禾县及周边地区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保障肉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无害化处理中心辐射范围、处理能力,配套畜禽尸体收集点,收储中小型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的病死以及无主畜禽尸体,运至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采用“定点收集、统一暂存、集中处理”的方式实施无害化处理。到2019年初,建立完善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形成中小型养殖场、散养户病害动物、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密集区和定点屠宰场由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收集处理,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使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禾县分公司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收集有关文件和资料,对项目建设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结合区域环境的规划及环境现状调查,进行了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价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供环保主管部门审查。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评价目的和原则根据国家规定和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通过对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针对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进行工程分析核实拟建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污染的主要因素,预测该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和建成运行后,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当地水、大气、声环境以及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其建设的可行性,为项目实现合理布局、优化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使其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以达到有效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该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特点和厂址区域环境现状,确定本次评价遵循的原则如下:(1)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污染源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政策。(2)在对各污染源实施治理方面,首先考虑不能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为原则,使周边环境空气和纳污水域保持环境容量满足功能要求,外排污染物在严格执行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应尽可能地得到削减。(3)环评的全过程中坚持为工程建设的决策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注重环评工作的针对性、公正性和实效性。1.3编制依据1.3.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12月28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9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10月28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订,2012年7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5年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1.3.2部门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682号令,2017年7月16日修订,2017年10月1日施行);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2013年5月1日);4、《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第39号令,2016年8月1日);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7、《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号);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9、《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2015年9月1日);10、《关于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1、《关于当前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环办〔2013〕86号);1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定防护距离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224号);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第36号公告修改版);1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15、《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2010年5月1日);16、《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17、《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实施)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3、《病因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农医发〔2005〕25号);4、《畜禽产品消毒规范》(GB/T16569-1996);5、《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农政发〔2004〕1号);6、《关于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选址有关问题的意见》(农办医函〔2014〕37号);7、《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789号);8、《病死及病害动物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9、《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11、《“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12、《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13、《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1.3.3地方法规及环保相关规范性文件1、《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2007年10月1日);2、《湖南省环境保护暂行条例(2013年修正)》(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5月27日);3、《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湘环发〔2016〕25号);4、《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5、《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7年)》;6、《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7、《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3号);8、《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14号);9、《湖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湘牧渔联〔2016〕14号);10、《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建〔2007〕53号);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郴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郴环发〔2016〕7号);12、《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湘政函[2016]176号)。1.3.3技术标准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9、《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1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11、《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1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1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17、《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2、《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与方法》(GB/T130201-91);23、《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1990年);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4、《制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与方法》(GB/T3839-98);25、《地下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1.3.4项目相关文件1、《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评委托书》(2018年8月23日);2、湖南鼎信浩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咨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年1月);3、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禾县分公司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函》(2018年10月24日);4、《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质量监测》(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2日~28日)5、《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选址意见》(嘉建规选〔2018〕2号;6、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4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26次常务会议》中第7条;7、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3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39次常务会议》中第5条;8、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4评价标准1.4.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氨、硫化氢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具体见表1.4-2。表1.4-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µg/m3污染因子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标准来源SO2年平均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小时平均200TSP年平均20024小时平均300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H2S1小时平均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NH31小时平均200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周边地表水主要为舂陵江支流,根据《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属于渔业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SS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表1.4-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除pH外)序号项目Ⅲ类标准值标准来源1pH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SS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2SS303CODCr204BOD545氨氮1.06总磷0.27挥发酚0.0058氰化物0.29总氮1.010石油类0.053、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具体见表1.4-4。表1.4-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除pH外)序号项目Ⅲ类标准值标准来源1pH6.5~8.5《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2总硬度4503氨氮0.54溶解性总固体10005氟化物1.06氯化物2507硫酸盐2508硝酸盐20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亚硝酸盐1.010挥发酚类0.00211氰化物0.0512SS/13总大肠菌群(个/L)3.04、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具体见表1.4-5。表1.4-5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时段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60505、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周边农用地拟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具体见表1.4-6、表1.4-7。表1.4-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单位:mg/kg序号污染物项目CAS编号筛选值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1镉7440-43-920652汞7439-97-68383砷7440-38-220604铅7439-92-14008005铬18540-29-93.05.76铜7440-50-82000180007镍7440-02-01509008锌7440-66-6--表1.4-7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单位:mg/kg序号污染物项目风险筛选值pH≤5.55.5<pH≤6.56.57.51镉水田0.30.40.60.8其他0.30.30.30.62汞水田0.50.50.61.0其他1.31.82.43.4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砷水田30302520其他404030254铅水田80100140240其他70901201705铬水田250250300350其他1501502002506铜果园150150200200其他50501001007镍60701001908锌200200250300注:①重金属和类金属砷均按元素总量计。②对于水旱轮作地,采用其中较严格的风险筛选值。1.4.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及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1)氨、硫化氢及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表2中的标准限值,具体见表1.4-8。表1.4-8废气排放标准限值序号污染物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标准值排气筒(m)排放量(kg/h)二级(新改扩建)(mg/m3)1氨208.71.52硫化氢200.580.063臭气浓度202000(无量纲)20(无量纲)(2)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限值;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废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工艺)进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进行回用。表1.4-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序号项目类别一级标准1PH6~92五日生化需氧量203化学需氧量1004氨氮155悬浮物706石油类5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具体见表1.4-10。表1.4-1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具体见表1.4-11。表1.4-11厂界噪声标准限值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执行标准2类60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1.5评价工作等级1.5.1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本项目属于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需根据排放方式和废水排放量划分评价等级(见表1.5-1),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废水。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量约为0.106t/d(38.544t/a)、地面清理废水量约为0.422t/d(154.03t/a)、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量约为0.132(48.18t/a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量约为8.55t/d(3078t/a)、、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排废水量约为0.15t/d(54.75t/a);生产废水总量约为1.76t/d(642.4t/a)。生活污水总量约为1.305m3/d(476.33m3/a),小于200m3/d。本项目整体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本项目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因此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表1.5-1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评价等级判定依据排放方式废水排放量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一级直接排放Q≥20000或W≥600000二级直接排放其他三级A直接排放Q<200且W<6000三级B间接排放-注1;水污染物当量数等于该污染物的年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附录A),计算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物当量数,应区分第--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统计第一类污染物当量数总和,然后与其他类污染物按照污染物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取最大当量数作为建设项目评价等级确定的依据。注2:废水排放量按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废水种类统计,没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的通过工程分析合理确定,应统计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可不统计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及其他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的排放量。注3:厂区存在堆积物(露天堆放的原料、燃料、废渣等以及垃圾堆放场)、降尘污染的,应将初期雨污水纳入废水排放量,相应的主要污染物纳入水污染当量计算。注4:建设项目直接排放第一类污染物的,其评价等级为一级:建设项目直接排放的污染物为受纳水体超标因子的,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注5:直接排放受纳水体影响范围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等保护目标时,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注6:建设项目向河流、湖库排放温排水引起受纳水体水温变化超过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且评价范围有水温敏感目标时,评价等级为一级。注7:建设项目利用海水作为调节温度介质,排水量≥500万m/d,评价等级为级:排水量<500万m2/d,评价等级为二级。注8:仅涉及清净下水排放的,如其排放水质满足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评价等级为三级A。注9:依托现有排放口,且对外环境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参照间接排放,定为三级B。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注10: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但作为回水利用,不排放到外环境的,按三级B评价。1.5.2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动物防疫法》明确要求病害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不按规定处置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农业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2]12号)也明确提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责任;《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均明确了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要求。“为防治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编号为900-001-01。但是,根据法律位阶高于部门规章的法律适用规则,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应执行《动物防疫法》。根据《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789号,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由农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监管,可以实现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污染防控的目的,不宜再认定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本项目为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采用微波加热处理工艺处理病死畜禽;厂区采用雨污分流排放体制,生产车间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废水处理池及厂区废水管网均作防渗漏处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同时参照《永州南部(道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环评报告书》、《炎陵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醴陵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地下水评价类别为Ⅲ类,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项目所在地区的地下水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因此环境敏感程度属于不敏感,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系范围。表1.5-2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Ⅰ类项目Ⅱ类项目Ⅲ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5.3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收集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及工程分析中的排放量,采用估算模式计算项目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占标率Pi以及所对应的D10%,其最大占标率Pi的计算公式为:Pi=(Ci/C0i)×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或居民区浓度限值,mg/m3。大气工作等级确定依据见表1.5-3。表1.5-3(HJ2.2-20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标准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依据一级Pmax≥10%,且D10%≥5km二级1%≤Pmax<10%三级Pmax<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采用估算模式确定评价等级。计算结果见表1.5-4。估算模式采用农村、平坦地形模式;不考虑熏烟和建筑物下洗;考虑所有气象条件下(包括最不利气象条件下)的最大地面浓度;环境温度取20℃;测风仪高度10m;距离选项;自动距离50m~2500m。表1.5-4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污染源名称评价因子评价标准(μg/m3)Cmax(μg/m3)Pmax(%)D10%(m)评价等级点源NH3200.00.11430.0571/三级点源H2S10.00.04080.4081/三级矩形面源NH3200.00.5860.293/二级矩形面源H2S10.00.1851.8504/二级根据上表计算结果,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矩形面源的Pmax为1%≤Pmax<10%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18)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规定,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1.5.4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东经112°26′38′′,北纬25°42′43′′),项目周边最近居民点位于西南面1200m新邹尾村,项目附近均为林地山区。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功能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的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1.5.5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1、评价等级根据初步工程分析及生态调查结果,本项目占地面积18亩(约0.012km2),小于2km2,项目周边最近居民点位于西南面1200m新邹尾村,项目附近均为林地山区,生态敏感性属于一般区域,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表1.5-5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工程占地(水域)范围面积≥20km2或长度≥100km面积2km2~20km2或长度50~100km面积≤2km2或长度≤50km特殊生态敏感区一级一级一级重要生态敏感区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区域二级三级三级1.5.6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根据分析,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不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在大气环境风险事故方面主要为微波无害化处理设备由于老化或操作不当引起设备爆炸后,导热油的泄漏挥发与病死牲畜的臭气污染。但本项目动物设置在密闭生产车间中,车间内设有风机,使生产车间环境始终维持在一个微负压状态,即使生产设备发生爆炸事故,导热油的泄漏挥发与病死牲畜的臭气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在地表水环境风险事故方面主要为病死畜禽经动物处理后,可得到产品油脂和肉骨粉,油脂密闭储存于油脂罐中。若油脂罐管道焊接处、阀门法兰等因疲劳老化、设备质量不过关、腐蚀等问题出现裂缝等情况而导致油脂泄漏,动物油脂会对周边山泉水径流、生态环境产生一定污染影响。1、环境风险潜势确定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量与其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量计算。对于长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1)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根据本项目生产状况、产污排污情况、污染物危险程度、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周围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对可能存在的涉气及涉水等风险物质及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本项目风险物质仅为氨气,年排放量约为0.0652t/a,远低于临界量5t。因此Q<1。因为Q<1,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Ⅰ。2、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规定,项目风险潜势为Ⅳ及以上,进行一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Ⅲ,进行二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Ⅱ,进行三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应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Ⅰ,固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仅需开展简单分析。1.6环境功能区划与环境保护目标1.6.1环境功能区划(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附近水系为舂陵江支流,位于东南面2700m,项目水系图见附图四。根据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湘政函[2016])176号,舂陵江支流(水质目标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湘政函[2016]176号),嘉禾县盘江水库位于本项目西南面19公里处。厂址周边不存在集中式引用水源、千万吨饮水工程。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水环境敏感点,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2)地下水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属于农村地区,以人体健康为依据,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3)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郴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郴环发【2016】7号),项目所在区域属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4)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郴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郴环发【2016】7号)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位于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东经112°26′38′′,北纬25°42′43′′),项目所在地为声环境功能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5)生态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无自然保护区、无风景名胜保护区、无文物保护单位。(6)环境功能属性项目用地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综上,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见表1.6-1。表1.6-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编号项目功能区类别及执行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2声环境功能区2类区,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水环境功能区Ⅲ类区,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Ⅲ类区,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森林公园否6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否7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是8是否人口密集区否9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否10是否三河、三湖、两控区否11是否水库库区否12是否污水处理站集水范围否13是否属于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否1.6.2环境保护目标拟建项目位于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根据现场调查,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等敏感区域,拟建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2~1.6-3,项目进厂道路沿线200米内均无居民点,固本项目不设置进厂道路沿线环保目标。表1.6-2拟建项目主要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大气环境保护目标2846837.4462215337644493.4352562石仙村约500户居民居住区NW17002845592.5515650937641500.3932376新邹尾村约20户居民居住区WS1200m2845859.5499053537644013.6793032大庞家约50户居民居住区NW1600m2844966.8001206337648544.942848双珠村约100户居民居住区ES2000m2843932.8535664637644555.9286446三元村约200户居民居住区WS1800m2843969.1630350137645525.0722873上双窝村约100户居民居住区S1600m表1.6-3拟建项目主要声、地表水、地下水、社会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保护对象相对方位及距离环境功能保护级别声环境厂界200m范围内无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舂陵江支流SE,2700m渔业等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石仙村村民水井NW,1700m居民生活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新邹尾村村民水井WS,1200m居民生活用水大庞家村村民水井NW,1600m居民生活用水社会环境805乡道东北110m道路-1.7评价范围本环境影响报告的评价范围为项目厂区范围及其周围环境,具体范围如下。1.7.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相关规定,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选址所在地取边长5Km矩形范围内。1.7.2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相关规定,本次评价不对地表水环境进行预测。仅简要说明工艺中产生的废水类型和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等情况,并进行环境影响简要分析。1.7.3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规定下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地为中心,评价面积为6km2。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7.4声环境评价范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有关规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边界外200m范围内的区域。1.7.5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有关规定,本项目生态评价范围以项目选址各边界向外延伸200m所包围的区域。1.7.6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有关规定。本次评价不对环境风险进行预测。仅进行环境风险简要分析。1.8评价因子1.8.1环境影响因子识别1、施工期环境影响(1)施工期粉尘影响;(2)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影响;(3)施工噪声污染;(4)施工期固废影响;(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空气质量的影响;(2)生产、生活污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3)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与影响程度识别,见表1.8-1。表1.8-1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与影响程度识别阶段影响要素来源主要污染物组成产生位置污染程度污染特点施空气车辆运输扬尘、汽车尾气施工区较小与施工同步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工期废水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COD、SS等施工区较小声环境运输、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区较小固体废弃物场地平整、建筑施工等包装物、金属边角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区较小营运期空气生产废气粉尘、热蒸汽等无害化处理区较小持续长期性生产废气氨、硫化氢等无害化处理区较小持续长期性食堂油烟食堂油烟食堂较小持续长期性废水生活污水COD、BOD5、NH3-N、SS等化粪池较小持续长期性噪声机械设备噪声无害化处理区较小持续长期性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生活区较小持续长期性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区较小持续长期性粉尘废气收集灰粉尘无害化处理区、有机肥加工区较小持续长期性1.8.2评价因子筛选和确定1、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因子(1)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因子:PM10、NO2、SO2、NH3、H2S,共5项。(2)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因子:pH、BOD5、COD、SS、NH3-N、氰化物、挥发酚、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共9项。(3)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因子:pH、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挥发酚类、氰化物、SS、总大肠菌群,共14项。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声环境连续等效A声级。(5)土壤环境现状评价因子:pH值、铜、锌、铅、砷、镉、汞,共7项。2、污染源评价(1)大气环境:NH3、H2S、臭气浓度、TSP、热蒸汽;(2)地表水环境:用水来源、去向及处理措施;(3)地下水环境:BOD5、COD、SS、N-NH3;(4)声环境:连续等效A声级,Leq(A);(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包装废弃物、粉尘废气收集灰。3、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因子(1)废气:NH3、H2S;(2)废水:用水来源、去向及处理措施;(3)噪声:Leq(A);(4)固废:生活垃圾、包装废弃物、粉尘废气收集灰。表1.8-2评价因子筛选一览表环境要素评价类别评价因子大气环境现状评价PM10、NO2、SO2、NH3、H2S污染源评价NH3、H2S、臭气浓度、TSP、热蒸汽影响评价NH3、H2S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pH、BOD5、COD、SS、NH3-N、氰化物、挥发酚、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污染源评价用水来源、去向及处理措施影响评价用水来源、去向及处理措施。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pH、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挥发酚类、氰化物、SS、总大肠菌群污染源评价BOD5、COD、SS、N-NH3影响评价用水来源、去向及处理措施。声环境现状评价连续等效A声级,Leq(A)污染源评价连续等效A声级,Leq(A)影响评价连续等效A声级,Leq(A)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土壤环境现状评价pH值、铜、锌、铅、砷、镉、汞固体废物污染源评价生活垃圾、包装废弃物、粉尘废气收集灰影响评价生活垃圾、包装废弃物、粉尘废气收集灰1.9评价重点本项目属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项目,根据《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789号),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固废处置,根据项目排污特点及周边地区环境特征,确定评价工作重点为工程分析、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1)对工程进行分析,评价本项目中“微波加热处理工艺”处理工艺中产生的臭气、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的达标排放及项目污水零排放的可行性,提出合理的污水处理方案。(2)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分析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行性,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1.10产业政策及相关文件1.10.1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根据附件13项目区域红线位置关系图经核实可知,项目所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项目正北方向1、2、3号拐点距离生态红线较近,最近距离约为5米左右。周边生态红线的重点保护内容为生态林。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要求: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一“农林业”中的第30条“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十九“轻工”中的第36条“畜禽骨、血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本项目属于保障肉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民生项目,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不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要求相冲突。本项目与生态红线距离较近,根据业主平面布置图,本项目正北方向1、2、3号拐点均不涉及永久建筑物。为减轻对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周边生态林的影响,建议企业对项目厂界正北方向根据周边林地种群类型进行相关绿化,形成相应的缓解带,与周边生态系统相协调。根据上述情况,本项目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区域监测点位的TSP、PM10、NO2、SO2、臭气的日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要求。氨和硫化氢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舂陵江支流上游断面、舂陵江支流下游断面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要求。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厂界各监测点的声环境昼间、夜间均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处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较好。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租用嘉禾县石桥镇石仙社区所属土地进行建设,需新增建设用地12000m2,不会对区域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较大影响;本项目处理病死禽畜,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合资源化,能够有效的利用资源能源,本项目使用能源主要为电,用量较小,不会对区域能源利用上线产生较大影响;本项目新鲜水用量较少,日用量约为9.604t/d。项目给水由嘉禾县自来水公司供水提供,不会对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产生较大影响。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依据《嘉禾县总体规划》(2006-2020)中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详见表1.10-1。表1.10-1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产业定位的行业类别项目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环境治理业1、允许建设区: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也是规划确定的城镇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嘉禾县城区域所划定的允许建设区面积为1747.96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34.37%,主要位于以老城区、新城区和工业园区组成的县城核心区域,主要涉及珠水村、坦塘村、马托村、杨梅村、石燕村等。本项目位于允许建设区;且有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批准意见符合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的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批准。1.10.2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一“农林业”中的第30条“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十九“轻工”中的第36条“畜禽骨、血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本项目也不属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规定的淘汰类、禁止类及限制类产业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10.3地方规划与经济发展符合性1、嘉禾县地方畜牧业发展规划符合性根据嘉禾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统计的经验数据,目前嘉禾县年实际出栏生猪50万头以上,病死生猪按死亡率7%计算,每年死亡生猪约3.5万头。如果正大(嘉禾)100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落户嘉禾县,因此按每年还将增加7万头生猪死亡量,因此每年生猪死亡量将达10.5万头。病死生猪按每头40kg计算,则每25头生猪为1吨,因此,实际年处理病死生猪为3000吨以下。除部分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采取深埋、焚烧处理外,粗放甚至随意抛弃的处理方式不同程度存在,给疫病的有效控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根据养殖业转型发展总体要求,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采取“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和先进的处理工艺,做好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杜绝随意丢弃病死畜禽污染环境、传播动物疫病,防止病死畜禽流向餐桌引发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养殖业健康发展。因此,嘉禾县急需建立集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位于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东经112°26′38′′,北纬25°42′43′′)(详见附图1),项目所在地为废弃竹山下煤矿矿区,租赁于嘉禾县石桥镇石仙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嘉禾县土地利用现状图、嘉禾县生态红线区划位置关系图,项目不位于生态红线内且符合嘉禾县土地利用现状。选址符合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4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26次常务会议》中第7条及2018年7月3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39次常务会议》中第5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条、《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选址要求,且用地通过了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选址意见》(嘉建规选〔2018〕2号)审核。1.10.4场址选择合理性分析1、与《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处理技术与《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干化法处理技术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10-2。表1.10-2处理技术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本项目处理技术符合性分析可视情况对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进行破碎预处理死亡动物或动物产品自动投入处理流水线设备中,首先进行分割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或破碎产物输送入高温高压灭菌容器高温微波容器符合处理物中心温度≥140℃,压力≥0.5MPa(绝对压力),时间≥4h(具体处理时间随处理物种类和体积大小而设定)。处理温度为130-180℃,8小时连续生产符合加热烘干产生的热蒸汽经废气处理系统后排出烘干产生的热蒸汽通过“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加热烘干产生的动物尸体残渣传输至压榨系统处理。加热烘干产生的动物尸体残渣传输至压榨系统处理,产生油脂及肉骨粉,油脂为工业油脂,外售于生物质柴油生产企业,肉骨粉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符合2、项目其他建设条件分析厂址区交通便利,有村公路直通场区,平时其它车辆较少,因此在保证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可为原材料购入,产品销售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从现状监测数据可知,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所在区域内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同时厂址周围水、电等公共设施齐全,有利于项目的建设及达到防疫条件要求。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可知,本项目处于重点生态功能区,其发展方向为:在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资源开采、农林产品生产加工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适宜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高物耗产业,淘汰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产业。本项目为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且个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理,因此,本项目符合《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项目附近水系为舂陵江支流,位于项目东南面2700m,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区域已铺设自来水管道,当地居民不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水源,对地下水几乎无影响。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嘉禾县发展规划要求,选址符合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4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26次常务会议》中第7条及2018年7月3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39次常务会议》中第5条、《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选址要求,且用地通过了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选址意见》(嘉建规选〔2018〕2号)审核,同意项目用地选址。与周围环境较相容。4、其他分析①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该项目属于绿色循环经济项目,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第7号,2010年5月1日)第五章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周边500m范围内无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且周边3000m范围内无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所、动物诊疗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及生活饮用水源地,用地属性合理;②本工程不违背国家的产业政策,厂址与当地城镇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不冲突;③工程拟建厂址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用保护林果地;④建设项目区自建进场道路与村道连接,其对外交通便利;⑤项目产生的“三废”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及综合利用,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级别。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厂址选择是可行的。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结果可知,评价区域内一个现状监测点位的各监测因子(SO2、NO2、PM10、氨气、硫化氢)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地表水2个监测断面10项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类水域标准限值;厂界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两个监测点位(石仙村、新邹尾村)除大肠杆菌外其他各监测点各评价因子监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超标原因为当地周边农村农田面源污染导致,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根据现场调查,结合项目与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的位置关系可知,项目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及其他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1.10.5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无害化处理厂区周边地形为缓坡型山地,四周通风条件良好,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土地经过平整、固化后就可以作为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场地使用。本项目建设成后预估日处理10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m2,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房864m2,有机肥处理厂房(一期)2204m2,有机肥处理厂房二期3600m2,办公宿舍328.68m2,门卫室43.4m2,12个小车停车坪,4个货车停车坪,硬化面积12000m2。厂区道路、给水、供电、绿化等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建筑设计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消防规范、结构荷载规范和电气设计规范,满足适用、安全、节能环保和卫生防疫的要求为标准,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生产生活建筑参考相关标准建设,按照50年设计使用年限进行设计。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对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布局提出相关要求。表1.10-3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序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并设有单独的人员消毒通道已在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并设有单独的人员消毒通道相符2无害化处理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本项目生产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设置在不同区域相符3距离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本项目附件周边3000相符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000米以上米处无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4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项目周边最近居民点位于西南面1200m新邹尾村,项目附近均为林地山区,无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相符本项目厂区主入口设置在地块西侧,物流入口设置在地块西侧。主入口两侧设置门卫室、停车位、办公楼位于地块东北侧,整个生产区(主车间、成品库、冷库、配电房、工具房、检测房、消毒通道、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位于地块西侧,地块中间由绿化隔离带隔开。项目各个分区按各单项功能分块布置,有机结合,规划总平面布置是根据生产、防火、卫生、安装等要求,结合地形、地貌、气候等自然条件,全面合理、因地制宜地进行布置。各种生产、生活设施,做到交通联系方便,生产流程顺畅,为生产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做到紧凑整齐,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供水管道,要充分考虑利用现有环保设施。此外,为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各生产环节的相互干扰和影响,各部分之间要有适当间隔,以利防疫。各房舍周围种植花草、树木,进行绿化,同时可以形成良好的场区小气候环境,详见附图2。综上所述,本工程总平面布置充分利用现有地势,按照功能和工艺流程,总体上按西向东方向布置,生活区和生产区分开。从整体布局和环境影响上看,工程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1.10.6项目选址结论根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中要求:1、可视情况对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进行破碎预处理;2、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或破碎产物输送入高温高压灭菌容器;3、处理物中心温度≥140℃,压力≥0.5MPa(绝对压力),时间≥4h(具体处理时间随处理物种类和体积大小而设定)4、加热烘干产生的热蒸汽经废气处理系统后排出;5、加热烘干产生的动物尸体残渣传输至压榨系统处理。6、依据工程设计,本项目与《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技术规范相符。根据嘉禾县土地利用现状图、嘉禾县生态红线区划位置关系图,项目不位于生态红线内且符合嘉禾县土地利用现状。选址符合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4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26次常务会议》中第7条及2018年7月3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39次常务会议》中第5条、《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选址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色保护的其他区域。项目用地通过了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选址意见》(嘉建规选〔2018〕2号)审核,同意项目用地选址。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未来发展规划,选址是可行的。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章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项目概况2.1.1建设背景近年来,国家对畜牧业的扶持政策逐渐增加,畜牧产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蓬勃发展,各类养殖场户的数量快速增多规模各异,而大多数养殖场无害化设施配套不完善,投资力度不足,无害化处理效果不能达到现代农业的要求。动物发生死亡时,如不及时将病害动物尸体、制体及其污染物、排泄物等进行彻底无害化处理,各类病毒和细菌易进入外环境,进而导致禽流感等重大人畜共患病发生流行,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威胁,造成社会公共安全隐患。农业部于2010年1月21日颁布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以法规形式进一步规范了病死禽畜的处理处置。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关于建立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这些法律文件的下发,为促进禽畜无害化的规范化集中处理提供了法律的依据,也为防止病死禽畜流入食品领域提供了保障。湖南省是农业部的试点范围之一,是国家关爱民生的重大举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既可保护生态环境,还可以确保食品安全。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建设不仅有利于解决动物疫病防范,肉食品质量安全的问题,而且可以有利于解决城乡环境污染等问题,进一步深化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因此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2.1.2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2、建设单位: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禾县分公司;3、建设地址: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东经112°26′38′′,北纬25°42′43′′)(详见附图1);4、项目性质:新建;5、总投资及生产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580.37万元,建成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项目一期工程投产后日处理10t病死动物,年处理病死动物3650t。可年产有机肥3650t。二期工程年处理7000t畜禽粪便,可年产4000t有机肥。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仅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二期工程需建设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进行评价。1、项目建设进度:一期工程主要建设1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二期工程主要为增加一个有机肥处理厂,增加有机肥产量为4000t/a,主要处理嘉禾县全县畜禽养殖粪便;一期工程从基础设计至试车投产规划建设工期预计为8个月;二期工程建设工期计划2020年开工建设。2、用地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m2,建筑面积(含二期工程)7369.3m2。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10人,年工作时间360天,一班制工作,8小时制;2.1.3原料的来源本项目原料主要为猪、禽等体型较小的病死动物兼顾处理屠宰环节产生的废弃物、有关职能部门没收的病害或变质的畜牧肉类产品。收集范围:为嘉禾县县域内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散户等。嘉禾县外的病死畜禽、废弃动物产品等进入本项目,应征得嘉禾县畜牧兽医局的同意。收集方式:本项目将配备专用密封、防渗的厢式货车进行死亡动物的运输。运输过程制定规范,不再进行中转存放,直接将死亡动物运至厂区进行无害化处理。收集流程:由收集单位对养殖场(养殖户)进行上门收集后由专车运输至收集点后再定期由专车运输至无害化处理中心。畜牧部门对流程进行全程监管。具体见图图2.1-1无害化处理收集流程图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1.4运输道路建设情况本项目收集范围为嘉禾县管辖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散户等。运营时需要在各收集点收集病死畜禽后,由密闭的运输车辆统一运至项目场区。在进入本项目厂区前主要由805乡道,以及城市道路交通运输路网承担。进厂道路现状为泥地,本环评建议建设方对进厂道路进行水泥固化。2.1.5病死畜禽的处理方法现阶段,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应用较多、较成熟的技术主要包括深埋法、焚烧法、堆肥法、化尸窖处理法、高温高压法、微波处理、生物降解法等处理方法。动物无害化处置技术比较见表2.1-1。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1-1动物无害化处置技术比较设备处理对比微波处理设备传统市场设备(化尸窖)深埋高温高压发酵(生物降解)功能材料智能全自动化半自动化无能源无场地要求占地较小占地较小花费大量土地深埋1.5m以下占地较小占地较小加热方式微波加热电加热无煤、电、油等无环境影响全封闭,污染小较小较大易产生二次污染较小较大易产生二次污染无害化效果防疫符合国家防疫技术规范不彻底不彻底彻底不彻底投料方式一键启动分散投料分散投料分散投料分散投料土壤污染无无未经高温处理病原长期在土下无较小空气污染小需空气净化器无需冷凝空气净化系统较小地下水污染较小无腐烂后渗入地下水无废水较小地点选择容易容易远离水源容易容易二次污染小需切分尸体水源土壤、大气和生物污染无水源土壤、大气、化学和生物污染操作成本及优势1时间短、耗电少、无其他消耗2辅助菌料可以不选择使用3成本低费用少1使用菌多2时间长、耗电大3成本高、费用大成本低时间长1时间长耗费大2成本高费用大成本低、时间长产物生物油脂和肉骨粉有机肥无生物有机肥和油脂生物有机肥运营费用较低较高低较高较低处理量日处理量为0.2吨-20吨不等处理最大小批量处理5吨-10吨1吨-5吨处理时间可0-24小时连续生产24小时以上较长8-24小时48小时以上疫情控制效果好,无人员接触污染效果一般人员接触污染效果差效果较好人员少接触效果较好人员少接触34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从上表分析可知,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禾县分公司采用的微波加热处理工艺,微波加热处理工艺是一种新型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新方法,通过打造双隔离空间的形式来降低人与病死动物的接触,可将无害化处理设备安置在“两个空间”下,即上料装置与处理装置;整套设备包括:工作平台、上料装置、微波烘干及消毒装置、压榨装置、粉碎装置、系统节能装置/前端节能装置。微波加热动物无害化处理装置是高效、安全、环保的绿色处理新方法,此装置能实现对含有病毒、细菌等固体或液体物料,短时间内进行高效的广谱灭菌,全程自动化流水线式作业,一键启动;无需人工取放,处理过程以分钟为计算单位,效率高与传统高温高压设备比节能约20%,工艺先进、易控制、占地小;处理后的物料可作为生物质柴油原料、有机肥或做宠物饲料使用,做到真正的无公害化处理。微波杀菌烘干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具备高效、无害化和环保等特点:1)处理高效、彻底:微波杀菌和加热效率高,对病原体和细菌杀灭彻底,真正做到了无害化处理。处理过程可全部实现自动化,极大降低劳动强度。2)处理过程环保:整个处理过程实现了“源头减废、消除病原菌”的功效。3)节能减排、可再利用:处理工艺能源消耗小,处理后的此生品可作为工业原料再利用。2.1.6病死畜禽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于2014年6月26日下发的文件《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789号)中的内容,本项目处理的病死畜禽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本项目属于C262有机肥料制造。2.1.7项目组成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m2(约15亩),建筑面积(含二期工程)7369.3m2。本项目生产车间要求密闭,项目主要生产均在生产车间内完成。生产车间在钢结构厂房内分区、相邻设置。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生产车间均采用密闭设计和无害化处理设备空气负压设计。生产车间均设有门窗若干,其中所有窗户均为密闭式窗户,仅供采光使用,不能打开与车间外进行气体交换;所有与车间外空间连通的门,均采用密闭性良好的门,且在不使用时保持常闭状态;每扇与外连通的门,在生产车间内区域天花板上设置足够数量和抽吸力的排风扇(24小时运转),通过给排风系统使整个生产区域形成微负压,排风扇风量约为3000m3/h。以强化对该区域空气(臭气)的排除和处理。无害化处理设备为一体式处理设备,无害化处理工序均在设备内完成,无害化处理设备工作过程中密闭情况良好,且通过给排风系统使整个生产区域形成微负压,具体见下图图2.1-2无害化处理设备设计结构图项目工程组成如下表所示:表2.1-2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类别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房24m*36m*6.5m新建、钢结构(一期建设,封闭式)有机肥处理厂房59m*36m*6.5m新建、钢结构(一期建设)辅料暂存间10m*8m钢结构厂房内一块区域雨水收集池20m3-冷库100m2新建、钢结构(一期建设,封闭式)配套工程办公宿舍24.9m*13.2m*6m新建、砖瓦结构(一期建设)停车坪12个小车停车坪,4个货车停车坪-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门卫43.4m2新建(一期建设)公用工程供水嘉禾县自来水公司-排水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新建(一期建设)供电郴州市供电公司供给新建(一期建设)供热本项目供热设备均采用电供热-环保工程废水治理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隔油池、一体化设备(A/O工艺)、化粪池。新建(一期建设)废气治理经过“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自然沉降后收集回用于生产;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固废治理生活垃圾收集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新建(一期建设)消毒进厂设有专用消毒通道、消毒池新建(一期建设)2.2项目用地现状及四周情况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2°26′38′′,北纬25°42′43′′。项目周边500米内无村庄及大面积人口居住,项目周边主要以山丘为主,山坡上植被一般发育,以灌木林为主。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用地,主要为山林,无基本农田,已办理项目国土手续,项目选址符合土地规划要求。2.3项目平面布置情况2.3.1平面布置图项目用地为不规则多边形,本工程建设总占地面积12000m2。针对本项目特点,进行功能划区,建筑与配套设施应确保工艺流程合理,力求减少工程量,降低造价。根据工艺流程,本项目划分为六个功能区,其中包括:办公生活区、无害化处理区、有机肥生产区、废水处理区、生活垃圾收集点。(1)管理区和处理车间分开设置;(2)处理间按治污区和非治污区合理规划;(3)死亡动物进入处理间和处理完毕出料门分设;工作人员进出车间,走专用通道;(4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进出无害化处理场的车辆,经消毒通道(次入口)、进出处理场设专用路线;(5)处理车间:无害化处理区(微波加热处理工艺);(6)清洁区:办公室、中控室、卫生间、淋浴间、更衣室;(7)院墙:处理场周围设有防护围墙。总体上看,本项目总平面布置紧凑,分区分明、合理,总平面布置合理。2.3.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无害化处理车间、有机肥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等在有机结合的前提下相对保持各自的完整独立,功能分区明确,物料运输顺畅。主车间正对厂区大门,方便运输车辆进出,装卸货物方便。生产工艺流程顺畅,物流方便。综合楼位于项目生产区域东北面,嘉禾县全年主导风向为N风;冬、春、秋三季均以N风为主;夏季以S风为主。可减少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对办公及生活区域的影响。办公区和生产区有效分离,办公区和生产区之间采用绿化景观隔离带分隔开,减少生产中排放的污染物对办公区的影响。从以上分析可知,环评认为本项目的平面布置是合理的。2.4工程内容2.4.1产品方案本项目是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将病死畜禽尸体经输送装置输送到破碎装置进行破碎,再进入微波加热处理装置进行微波照射,产生的废水和废气经处理达标排放,彻底杀菌后的物料进入压榨烘干装置和粉碎装置,产生油脂(产量占处理量的10%左右,正常年年产量为365吨)和肉骨粉(产量占处理量25%左右,正常年年产量为912.5吨),油脂经回收后销售给生物质柴油生产厂家作为生物质柴油原料,肉骨粉经堆肥工艺生产成有机肥。表2.4-1项目产品方案表序号产品类型产品种类产量(t)备注1主产品有机肥3650肥料;外售;有机肥工艺产生。2副产品油脂365销售给生物质柴油生产企业3副产品肉骨粉912.5肉骨粉经堆肥工艺生产成有机肥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2.4.2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动力消耗表2.4-2项目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原辅料名称消耗量来源及储运方式备注1病死畜禽3650t/a各养殖场;冷藏运输气候灾害引起的死亡动物尸体(非一类动物疫病以及炭疽、结核等动物疫病死亡的动物尸体);2辅料(粗糠等)1821.35t/a周边搜集./3消毒剂(高纯二氧化氯消毒粉剂)粉剂10kg/a外购;高纯二氧化氯消毒粉剂,兑水后约为800L/a-4发酵菌种3650kg/a外购;2、辅料说明(1)辅料粗糠为稻、麦、谷子等农作物子实的皮或壳。(2)消毒剂理化性①高纯二氧化氯消毒粉剂特性:二氧化氯消毒剂是国际上公认的高效消毒灭菌剂,它可以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细菌芽孢,真菌,分枝杆菌和病毒等,并且这些细菌不会产生抗药性。二氧化氯对微生物细胞壁有较强的吸附穿透能力,可有效地氧化细胞内含巯基的酶,还可以快速地抑制微生物蛋白质的合成来破坏微生物。性状:白色粉末或颗粒,有氯味,易溶于水,干品长期贮存,有效氯下降甚微,是一种性能稳定的强氧化剂和氯化剂。3、辅料暂存情况辅料暂存在生产管理车间旁的辅料暂存间。环评建议:(1)用于生产的辅料均应放置与辅料暂存间,不得随意放置。(2)辅料暂存间保持干燥、通风。(3)辅料间应建立货位卡按仓储管理,著名辅料的名称、数量等。(4)辅料暂存间物料存放及清洁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填写台帐。2.4.3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4-3。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表2.4-3项目生产设备明细表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备注无害化处理设备预处理设备处理容积:2.9m3批次最大处理量:2.5t总功率:22kw4台/微波处理设备微波频率:2450±50MHz微波输出功率:100KW处理温度:≥180℃1台包括高温微波处、理、压榨、烘干、粉碎工序风机3.6万m3/h1台有机肥处理设备翻堆机处理能力:500-700m3/h1辆/铲车功率:74kw1辆/包装筛分系统处理能力:5t/h1辆/风机2.8万m3/h2台其他设备冷库1套/厂区伸缩电控门1/变压器及线路安装变压器315KVA1/专用运输车辆3辆/高压消毒冲洗器1/视频监控系统1/运输设备冷藏车密闭的厢式专用2台6吨2.4.4给排水工程1、给水本项目给水由嘉禾县自来水公司供水提供,根据《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388-2014),本项目用水量估算见表2.4-4。表2.4-4项目用水明细一览表用水项目用水标准数量日用水量(m3/d)循环水量(m3/d)年用水量(m3/a)职工生活用水145L/人·d10人1.45-522运输车辆消毒水55L/辆·次3次/d0.0330.13259.4设备清洗用水//0.0260.10647.52地面清洗用水//0.1050.422189.72堆肥调节水//7.5-2700冷凝水//0.2919.209,其中畜禽自带水蒸发后产生的冷凝水0.6593420畜禽自带水蒸发后产生的冷凝水///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水//0.150.85360合计9.55510.7197298.64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2、排水(1)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2)生产车间区域初期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雨水收集池后通过沿沟渠用于周边农林灌溉;生活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周边山渠,最终汇入舂陵江支流。2.4.5供电工程本项目供电由郴州市供电公司供给,负荷能满足项目需求。2.4.6供热工程本项目供热设备均采用电供热。2.4.7储运工程病害动物的运输全部采用汽车运输,运送病死动物的车辆为密闭的厢式专用冷藏车辆,收集方式为定点收集,并派动物检疫员或动物防疫人员随车运送。运送病死动物的车辆完成一次运送须在厂区内进行彻底清洗、消毒。病死畜禽运送至厂区后,根据项目处理量及运输量进行调配,一般在处理能力范围内(日处理10t)均直接进入无害化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处置,超过处理能力范围的需进入冷库进行储存。根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中“5、收集运输要求”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农业部令第7号)中的第二十三条:“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建立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入场登记、消毒、无害化处理后的物品流向登记、人员防护等制度”。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本项目运送病死动物的车辆为密闭的专用车辆,并派动物检疫员或动物防疫人员随车运送。收集运输系统的包装、运输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死亡动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试行联单制管理,送交死亡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联单上签字确认,送交死亡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处置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联单,并建立档案。2.4.8制冷工程本项目厂区设置有1座100m2冷库,冷库容积不小于100m3,冷藏库采用电制冷,冷媒为R22制冷剂;R-22制冷剂作为当今使用最广泛的中低温制冷剂,主要应用于家用空调、商用空调、中央空调、移动空调、热泵热水器、除湿机、冷冻式干燥器、冷库、食品冷冻设备、船用制冷设备、工业制冷、商业制冷,冷冻冷凝机组、超市陈列展示柜等制冷设备。在冷藏设施内的存储时间应尽量短,冷藏设施的冷藏温度控制在-13℃~-18℃,并符合当地防疫等部门的规定。环评建议厂区冷库配套有相应冷却塔,用以对冷库制冷剂的冷却水进行收集与循环使用,大小规模为1m3。如当天接收的畜禽尸体较多,如发生疫情时,可在冷库内存储后再进入后续处理工序。项目冷库至少能够储存60吨畜禽及畜禽产品,能及时应对突发畜禽疫情发生时的大批染病畜禽得到处理。冷库区域应进行防渗处理: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封闭车间及冷库,采用抗渗混凝土+高性能防渗材料(HDPE),基础周围设置导流沟。本项目选址、场所布局、设施设备、制定等均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农业部令7号)中第五章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相关规定2.5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2.5.1工艺流程病死畜禽微波加热无害化处理设备的生产工艺如下:将病死畜禽尸体经输送装置输送到破碎装置进行破碎,再进入微波加热处理装置进行微波照射,产生的废水和废气经处理达标排放,彻底杀菌后的物料进入压榨烘干装置和粉碎装置,产生油脂(产量占处理量的10%左右,正常年年产量为365吨)和肉骨粉(产量占处理量25%左右,正常年年产量为912.5吨),油脂经回收包装后作为生物质柴油原料,销售给生物质柴油生产厂家,肉骨粉经堆肥工艺生产成有机肥。具体处理工艺见下图2.5-1、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2.5-2。回用于生产图2.5-1无害化处理工艺图2.5-2有机肥堆肥工艺1、工艺流程简述:(1)无害化处理工艺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①畜禽尸体破碎:经密闭运输至处理中心的病死畜禽尸体,通过上料装置装入破碎机,在破碎机的作用下,尸体被破碎成规定的碎块,经传送装置进入微波杀菌装置。②高温微波杀菌:使用频率为(2450±50)MHz或(915±25)MHz微波照射破碎后的物料。微波在介质中通过时被介质吸收,物质分子以每秒几十亿次振动、摩擦而产生热量,进行高热消毒、杀菌。③压榨烘干及粉碎:经微波杀菌加热后的物料进行压榨,挤出其中含有的油脂和水分,并烘干,形成粉状肉骨粉。经处理后的骨粉物料可作为有机肥的原料,得到的油脂销售给生物质柴油生产企业,用于提炼生物质柴油。具体工艺描述如下:病死动物集中收集后,由专用封闭自卸式运输车运送至无害化处理系统。病死动物直接整车倒入原料储存仓内进行暂存(原料仓带有冷藏功能)。卸货完成后,原料储存仓门(可一次性储存15立方物料)自动关闭,开启自动喂料系统,物料在呈负压的密闭环境里通过螺旋输送机直接匀速把物料输送至预碎机内,(预碎机刀片采用合金钢堆焊,可实现对整头病死动物的破碎,处理能力8-10吨/小时)。卸货完成后,仓门自动关闭,物料在密闭的环境里在绞刀的作用下,破碎成粒径30mm-50mm的肉块。物料输送、预碎完成后,可自动对原料仓及预碎机进行清洗、消毒。破碎后的物料直接进入不锈钢储料斗,储料斗起到缓冲储存的作用,然后通过管道采用负压液压泵输送的方式直接进入微波加热机,该过程全程密闭、远距离、高流程、输送量15-20立方/小时,智能操作无需人员直接接触,避免了病菌二次污染,极大的改善了工作环境。物料装至额定重量后,关闭罐口,进行高温微波灭菌,罐内温度达到130-180度,保持30分钟,然后进入压榨干燥阶段,采用低温负压真空干燥的方式,干燥2-3小时(根据物料水分的不同来调整干燥时间)后,物料的含水量降至≤15%,含油脂30%左右。利用批次处理的方式,投料、压榨、烘干、出料整个工艺流程不超过6个小时。整个过程采用PLC智能控制系统安全简便。压榨烘干完成后,开启卸料电控阀,物料通过螺旋输送机直接进入半成品缓存仓,卸料电控阀确保放料时无蒸汽溢出,无需手工操作。缓存仓对半成品物料进行暂存,并自动匀速搅拌、拱破,过程中的异味通过负压管道集中收集处理。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半成品物料通过螺旋输送机送入榨油机加热锅内,然后缓慢的进入榨油机榨膛进行油脂分离,将物料含油率降至10-12%(达到饲料含油标准,得到肉骨粉,油脂。压榨过程中的异味直接通过负压管道集中收集处理。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配置降尘设备),将物料的温度降至室温±5℃,然后物料进入粉碎系统(采用水滴式粉碎机,确保粉碎细度,并配置成套的除尘设备),粉碎后的肉骨粉直接用于有机肥的生产原料。分离出的油脂经过加热搅拌罐加热搅拌后,进入卧式离心机,通过物理离心达到净化的毛油,毛油通过输油泵、管道,进入油脂储存罐,分批次销售给生物质柴油生产厂家。烘干过程中,通过真空泵站完成真空控制、水位控制、排水控制等环节,产生的废气,经过泄压降尘器降尘后,再进入水冷式冷凝器,将高温水蒸汽冷凝成水,冷凝后少量的气体再经过生物吸附箱吸附处理后,微量的气体最后进入生物吸附池,利用池内填料微生物,最后实现完全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均采用负压管道收集后,通过降尘和冷凝设施预处理后,进入生物吸附池经过生物吸附处理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整个车间采用高压风机,形成负压状态,所有的废气经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进入生物吸附池经过生物净化处理达标排放。(2)有机肥堆肥工艺整个工艺流程可以简单分为前处理、堆肥发酵、后处理三个过程。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前处理:将微波加热处理后的肉骨粉与辅料(粗糠等)混合,然后加入复合菌和猪粪,并按原料成分粗调堆肥料水分、碳氮比,混合后进入下一工序。堆肥发酵:将混合好后的原料用装载机送入发酵场地,堆成发酵堆,2天左右进行翻堆,控制发酵温度在50°C~65°C,进行有氧发酵,本工程一次发酵周期为8天,发酵好的半成品出料后,准备进入下一工序。二次发酵:也是有机肥陈化过程,用装载机将半成品送至二次发酵车间,尽量堆高以减少二次发酵车间面积,此工艺段以物料不再升温为准,一般所需时间为15-20天。后处理:进一步对成品进行筛分,筛下物进行分装,入库待售。筛上物返回堆肥工序进行回用。综上所述,整个工艺流程具体包括混合(菌种+肉骨粉+猪粪+粉碎的粗糠等按比例混合)→堆腐发酵→二次发酵→温度变化观测→筛分筛选→成品→包装→入库。2.5.2消毒工序(1)消毒在生产过程中的运输车、生产车间等会有病菌的存在,故对病菌的防护措施要从的运输车、生产车间、人员等方面开展。1、污染区的出口车道设置消毒池和专用喷淋消毒设施,对进出通道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外表面进行喷淋消毒。2、运输车辆装卸病死动物后,应进入车辆消毒场所对车厢内外进行彻底消毒。3、处理车间每周消毒一次。各种操作器械在需检修时将搁置时间二周以上,不用时需消毒、清洗。4、生产区域实行全封闭,通过给排风系统使整个生产区域形成微负压(防止污染空气外流)。(2)卫生防护1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工作人员: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操作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应的动物防疫和环保知识,身体健康且无外伤。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胶鞋及手套等防护用具。工作人员应使用专用的清洗工具、消毒器材等。工作完毕后,应当立即对自身进行卫生消毒,并对一次性防护用品作销毁处理,对循环使用的防护用品消毒处理。2、非生产区工作人员及车辆:非生产区工作人员及车辆严禁进入无害化处理区。如确有需要者,应通过批准并严格消毒后,在厂内人员陪同下进入,并在规定范围内活动。2.6水平衡和物料平衡2.6.1水平衡根据项目生产特性,运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运营期的给排水平衡情况见下图: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图2.6-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表2.6-1水量衡算表用水项目用水标准数量日用水量(m3/d)循环水量(m3/d)年用水量(m3/a)职工生活用水145L/人·d10人1.45-522运输车辆消毒水55L/辆·次3次/d0.0330.13259.4设备清洗用水//0.0260.10647.52地面清洗用水//0.1050.422189.72堆肥调节水//7.5-2700冷凝水//0.2919.209,其中畜禽自带水蒸发后产生的冷凝水0.6593420畜禽自带水蒸发后产生的冷凝水///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水//0.150.85360合计9.55510.7197298.642.6.2物料平衡本项目的物料平衡分析情况见表2.6-2和图2.6-2、图2.6-3。表2.6-2项目物料平衡一览表物料名称数量(t/a)合计一、无害化处理工序投入病死动物36503650产出骨肉粉912.53650油脂365水分蒸发(包括臭气)病死畜禽自带水2372.5二、有机肥工序投入骨肉粉912.55475辅料(粗糠、发酵菌种等)1825调节水2737.5产出有机肥36505475水分蒸发(包括臭气)1825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图2.6-2无害化处理工序物料平衡图图2.6-2有机肥工序物料平衡图2.7施工期污染源分析本项目位于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属于新建项目。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场地暂未出现塌陷、水土流失等问题。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7-1。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图2.7-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2.7.1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分析本项目施工期间废气源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产生扬尘的作业主要有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回填、道路浇注、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施工机械尾气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推土机、挖掘机和运输车辆等产生的燃油废气。2.7.2施工期水污染源分析本项目施工期间废水源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少量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周边农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地雨水冲刷废水、施工用水等,排放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SS,污染物浓度较低。2.7.3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指施工场地各类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的施工噪声。2.7.4施工期固废污染源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建造期间残留的废弃建筑材料和包装材料。2.8运营期污染源分析2.8.1水污染源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废水。①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本项目日处理病死畜禽10t,则年处理病死畜禽3600t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其中病死畜禽自带水约为6.590t/d(2372.5t/a),其中90%都通过烘干蒸发进入废气处理设施,剩余10%随冷凝转化为冷凝水,冷凝水中含少量水溶性有机物、油脂等。根据工艺物料平衡的分析,预计本项目产生的冷凝水量约为3467.5m3/a(9.5m3/d),其中消耗10%,剩余为本项目所产生的冷凝废水量3078t/d(8.55t/a)。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产生的冷凝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根据《株洲县生物资源科学利用中心项目》可知,项目冷凝废水中污染因子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动植物油等,各污染物浓度如下:COD浓度约为6000mg/L、BOD5浓度约为4200mg/L、NH3-N浓度约为800mg/L、SS浓度约为800mg/L、动植物油浓度约为800mg/L。②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项目需对出入运输车辆进行消毒处理,本项目共有专用收集转运车3辆,按每辆每日进出场1次计算,每次出厂前均需进行消毒清洗,类比《桂阳县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该项目的日处理能力为10t/d,处理各类禽畜,主要为病死猪,采用的货运车辆,车辆清洗废水约为55L/辆·次,则车辆冲洗用水0.165t/d(60.225t/a),产排污系数0.8,废水量为0.132(48.18t/a),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根据设计资料,无害化处理车间及厂区地面需要定期冲洗,厂区+道路地面面积3700m2,平均周冲洗一次。类比《桂阳县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地面冲洗用水系数为1L/m2。估算本项目地面冲洗用水量为约为0.527t/d(192.355t/a),产排污系数0.8,废水量为0.422t/d(154.03t/a),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本项目生产设备计划每月清洗一次,通过类比与本项目使用相同生产工艺与设备及设备供应厂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则本项目每次设备清洗约耗水4t,则年用水量为0.132t/d(48.18t/a),本环节产排污系数为0.8,则年产废水量为0.106t/d(38.544t/a),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③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废水本项目废气处理主要为净化处理(“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装置,根据项目情况及设备供应厂商提供的相关资料,估算每日用水量为约1t,则年用水量为360t。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废水需定期排放,约为0.15t/d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54.75t/a),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④生活污水本项目劳动人员10人,《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388-2014)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小城市,小城镇),按145L/d·人,排污系数0.9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305m3/d(476.33m3/a),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本项目用水量参照2.4.4章节表2.4-4,预计本项目用水量20.274m3/d(7298.64m3/a)。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08年3月),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生活污水量为1.305m3/d(476.33m3/a),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本项目废水水质情况见表2.8-1。表2.8-1项目废水水质一览表项目CODCrBOD5HN3-NSS粪大肠菌群数(MPH/L)生活污水(476.33m3/a)产生浓度(mg/L)3502003520014000产生量(t/a)0.1670.0950.0170.095/根据《资兴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该工艺已在此项目正式运行,本项目废水产生量约为12.62t/d,故本项目一体化处理设施日处理量应为15t/d。建设方应落实雨污分流制的落实,做好污水的收集和储存工作,合理落实污水去向,防治污水外排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是可行的。⑤初期雨水初期雨水为生产车间区域的初期雨水,经厂区自建的雨水管道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消毒后部分用于项目有机肥工序中调节水,其余沿沟渠排入舂陵江支流。初期雨水量按降雨重现期2年计算暴雨初期前15分钟雨水量作为初期雨水量,根据《给水排水设计手册》,初期雨水径流采用如下公式: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式中:Q—雨水设计流量(升/秒);Ψ—径流系数,取0.9;q—设计暴雨强度(升/秒·公顷);F—汇水面积(公顷)。项目地处湖南省郴州市,采用郴州市暴雨强度公式: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升/秒·公顷);P—重现期(年),取2年;t—集水时间(分钟),t一般取25分钟。经计算,得到暴雨强度约为1279L/s·公顷,本项目生产车间区域地面汇水面积约为0.546087公顷,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前15分钟初期雨水约为20m3/次。本项目每年按20次暴雨计算,则初期雨水产生量约为400m3/a。初期雨水在厂区设置雨水管道进行收集,汇集于初期雨水池暂存,厂区设置1个有效容积为20m3的初期雨水池,经厂区自建的雨水管道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消毒后部分用于项目有机肥工序中调节水,其余沿沟渠排入舂陵江支流。2.8.2大气污染源分析一、有组织废气(1)收集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动物尸体收集和储存过程中均会产生恶臭,恶臭的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拟建项目采用配置5t标准冷冻密闭运输车车型进行运输,项目设置有1座100m2冷库,收集和储存过程中恶臭通过冷冻后能有效控制恶臭的产生。收集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通过负压管道集中收集,进行消毒及净化处理(“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总处理效率为99.5%。(2)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本项目废气中恶臭气体产生情况类比《商河县盛和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NH3、H2S、臭气的产生情况,本项目与商河县盛和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均采用干化-化制法无害化处置病死动物,本项目是采用微波加热处理进行干化-化制,商河县盛和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采用锅炉蒸汽与病死畜禽间接接触进行干化-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化制。整体生产线工艺相近,但本项目较为先进,具有类比可行性。商河县盛和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2000吨病死畜禽项目,该项目每天工作10小时,年工作300天,NH3和H2S的产生速率为0.3kg/h和0.1kg/h。由此可以计算出。NH3产生系数为0.45kg/吨处理量。H2S产生系数为0.15kg/吨处理量。本项目年处理病死动物3650t,年工作365天,每天工作8小时。因此本项目无害化处理过程中NH3和H2S。产生量为1.643t/a和0.548t/a;产生速率取0.563kg/h和0.188kg/h。经类比分析,可以得到收集和储存过程中及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源强见表2.8-2。表2.8-2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产生系数及源强产生源日处理量(t)产生系数(kg)产生源强NH3H2SNH3H2S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源强36500.450.151.643t/a0.563kg/h0.548t/a0.188kg/h注:臭气产生时间以8h/d计。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生产采用封闭式方式,所有车间内的废气采用(“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废气处理设备进行净化处理。本项目负压收集效率取90%。本项目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直接通过负压管道集中收集,进行消毒及净化处理(“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房设置一台风量约为36000m3/h,有机肥处理厂房设置两台风量为28000m3/h,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设施总处理效率为99.5%。收集效率为99%臭气排放源强见表2.8-3。表2.8-3有组织臭气排放源强产生源污染物产生量(t/a)收集效率(%)处理效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量(t/a)最大排放速率(kg/h)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NH31.6439999.50.00810.0028H2S0.5489999.50.00270.0010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臭气经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要求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他窑炉排放标准要求。(1)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微波处理设备处理物料时产生的粉尘及热蒸汽,本项目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热蒸汽,粉尘主要为肉骨粉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进行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产生的热蒸汽经过微波处理集中的泄压降尘器降尘后,再进入水冷式冷凝器,将高温水蒸汽冷凝成水,冷凝后少量的气体再经过生物吸附箱吸附处理后,微量的气体最后进入生物吸附池,利用池内填料微生物,最后实现达标排放。(1)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本项目生产有机肥组分为3650t/a,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及资料查询,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产生量约为有机肥组分量的0.1%(经验数据),即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产生量为3.65t/a,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主要为肉骨粉,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进行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堆肥工艺原料回用。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收尘效率为98%,粉尘收集量为3.58t/a,粉尘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7t/d,有机肥处理厂房设置两台风量为28000m3/h,排放浓度156.25mg/m3。(2)堆肥的废气本项目采用骨肉粉+辅料+调节水进行有机肥工艺制作。根据查阅堆肥过程中产生废气的相关资料及类比有机肥处理项目可知,此工艺基本不会产生臭气,故本环评不做进一步分析。(6)食堂油烟项目拟雇佣员工10人,均在厂内食宿,厨房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为清洁能源,且其燃烧较完全,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所以在此不作定量计算。按居民人均食用油用量约30g/人•d,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按平均3%计,则油烟产生量约为9g/d(0.003t/a)。食堂每天运行时间4h/d,配置1台油烟净化器,总风量为2500m3/h,则油烟产生浓度为0.9mg/m3,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净化率为60%),排放量为0.0012t/a,排放浓度为0.36mg/m3。一、无组织废气(1)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未收集的臭气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未收集的臭气均为无组织废气,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拟建项目无害化车间处于密闭状态,通过废气收集负压管道将其收集,收集效率为99%,无害化处理车间未被收集的NH3和H2S排放速率取0.006kg/h和0.002kg/h,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排放量分别为0.013t/a和0.004t/a。经估算模式预测,NH3和H2S排放速率的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表2.8-4无组织臭气排放源强产生源污染物产生量(t/a)收集效率为(%)未经收集的无组织废气排放量(t/a)最大排放速率(kg/h)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NH31.643990.01640.0019H2S0.548990.00550.0006(2)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本项目年处理病死动物3650t/a,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及资料查询,本项目按原料成分粗调堆肥料水分,有机肥的含水率在50%,含水率较高,固粉尘产生量较小,且质量较大。本项目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产生量约为处理病死动物量的0.01%(经验数据),即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产生量为0.365t/a,通过自然沉降后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收集处理效率为95%,故项目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量为0.347t/a。2.8.2.3项目废气排放汇总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的废气排放情况见表2.8-5~6。表2.8-5项目有组织废气产排情况单位:t/a类别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NH31.6431.61850.0081H2S0.5480.53980.0027食堂油烟0.0030.00180.0012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3.653.580.07表2.8-6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单位:t/a类别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未收集的臭气NH30.016400.0164H2S0.005500.0055食堂油烟0.0030.00180.0012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粉尘0.3650.3470.0182.8.3噪声污染源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是预处理设备、微波处理设备、翻堆机、风机、冷库等以及一些配套辅助机械设备等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等。项目主要声源源强见表2.8-7。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表2.8-7项目主要噪声源源强序号设备名称排放方式噪声源强(dB(A))治理措施降噪效果(dB(A))1风机间断运行85设置隔声罩、减震垫、建筑隔声等202预处理设备连续运行85203微波处理设备间断运行70204翻堆机间断运行75205铲车间断运行75206包装筛分系统连续运行70207专用运输车辆间断75208冷库连续运行85冷库主要噪声源为运行压缩机,通过墙体阻隔可有效降低噪声202.8.4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包装废弃物、员工的生活垃圾及粉尘废气收集灰。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08年3月),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6kg/人·d,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kg/d(2.19t/a)。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有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包装废弃物: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包装废弃物年产生约为30t/a,通过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处理。粉尘废气收集灰:根据业主提供资料,粉尘废气收集灰年收集量约为3.927t/a,通过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表2.8-8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序号名称产生量(t/a)废物类别处理措施1包装废弃物30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储存,通过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处理2粉尘废气收集灰3.927一般固体废物通过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3员工的生活垃圾2.19生活固废环卫部门处理总计36.117----2.9项目污染源汇总根据工程分析结果,建设项目营运期污染源汇总详见表2.9-1所示。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表2.9-1项目污染物统计一览表单位:t/a污染源名称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及治理后排放量去向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废水生活污水废水量476.33476.330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CODCr0.1670.1670NH3-N0.0170.0170SS0.0950.0950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废水量48.1848.180设备清洗用水废水量38.438.40地面清洗用水废水量153.92153.920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水废水量3603600冷凝废水废水量3467.53467.50废气有组织NH31.6431.61850.0081通过负压管道集中收集,进行消毒及净化处理(“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H2S0.5480.53980.0027无组织NH30.016400.01641%未经收集的臭气呈无组织排放H2S0.005500.0055有组织粉尘3.653.580.07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主要为肉骨粉,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进行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堆肥工艺原料回用无组织粉尘0.3650.3470.018自然沉降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食堂油烟0.0030.00180.001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固废生活垃圾2.192.190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产固废包装废弃物30300暂存间储存,通过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处理粉尘废气收集灰3.9273.9270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噪声设备运行噪声65~85dB/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2.10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目前国家有关总量控制的法律法规性文件: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本项目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收集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生产废气均通过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根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中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废气无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综上,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第三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1区域环境概况3.1.1地理位置嘉禾县,位于湖南省郴州市西南部,南临粤港,西通永桂,交通发达,信息便捷。地理坐标:东经112°14′-112°35′,北纬25°26′-25°47′。东与桂阳县为邻,南与临武县、永州市蓝山县接壤,西与永州市宁远县相接,北与永州市新田县交界。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2°26′38′′,北纬25°42′43′′。项目周边500米内无村庄及大面积人口居住,项目周边主要以山丘为主,山坡上植被一般发育,以灌木林为主。3.1.2地形地貌嘉禾县嘉地貌属于构造溶蚀丘地形,其特点以山丘为主,岗平相当,水面较少。地势从东北向西南倾斜,境内多丘陵山地,黄牛岭山脉和南岭山、钟水和黄狮江构成县境“两山两水两盆地”的地貌特点。3.1.3气象条件嘉禾县地处亚热带,属典型的季风气候区,一年四季都有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以干旱和洪涝灾害最为严重,此外还有低温冷害、春寒、五月寒、秋寒、露冻、冰冻、霜冻、大风、冰雹、雷电灾害等气候特征。嘉禾县地处欧亚大陆东部中低纬度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因南北气温受南岭山脉的影响,形成了气候温暖、四季分明、热量充足、雨水集中、春温多变、夏秋多旱、严寒期短、暑热期长的气候特征。嘉禾县县城多年平均气温17.9℃,年平均最高气温18.9℃,出现在1982年;年平均最低气温16.7℃,出现在1967年。一年中,7月份平均气温最高,为22.7℃;1月份平均气温最低,为6.6℃,气温年相差为21.1℃;县内海拔最高点(西山天头岭1711.8m)与海拔最低点(汾市五塘冲河床203.0m)的气温相差8℃左右。嘉禾县是全省雨水较为充沛的地区之一,多年平均降水量1437.8mm。其中,春季平均降雨量266.1mm,占全年降水量的18.5%;夏天为613.0mm,占42.6%;秋季为371.8mm,占25.9%;冬季为186.9mm,占13.0%。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486.9h,其中,春季231.9h,夏季573.2h,秋季433.3h,冬季248.6h。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3.1.4水文临嘉禾县水文资源主要河道属湘江流域,流域面积669.38平方千米,占100%。主要河道有一级河钟水河1条,境内总长46.9千米;二级河大成河、黄狮江、石燕河等13条;三级河8条;四级河4条。河流总长度282.2千米,境内最大的河流为钟水河,从南至北流经境内车头镇、珠泉镇、田心乡、坦坪乡、石桥镇,长46.9千米,流域面积407.43平方千米,年均流量2537.1立方米/秒,主要支流有百泉溪、黄狮江、石燕河、大成河、陶家河等。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项目附近水系为舂陵江支流,位于项目东南面2700m,项目水系图见附图七。3.1.5土壤及动植物资源区域属于亚热带向热带过渡地带植被区,受气候、地形等因素的影响,植被覆盖较好,种类较多。但六、七十年代由于受人为影响,如森林过伐,土法炼钢、铁等,原始森林早已不复存在。近年来,人工植树造林面积有所增加。森林植被中,以常绿针叶林为主,此外还有常绿阔叶林,常绿针叶、阔叶混交林,附近丘岗主要为灌木。评价区以山地灌草丛和农业植被为主。主要用材林树种有杉木、马尾松、柏树、石楠、櫆树、板栗等,主要经济林有油茶等,干鲜果树种以桔、李、桃为主。区内林栖野生兽类稀少,路栖脊椎动物多为黄鼠、野兔、野鸡、喜鹊、山雀、麻雀等以及鼠类、蛇类壁虎等中、小型野生动物。在耕作区,动物一般多为适应农耕地和居民点栖息的种类,人工饲养动物为一些常见的家畜家禽,主要有猪、牛、羊、鸡、鸭兔等,区域内山塘、水库中水生鱼类资源主要有草鱼、鲢鱼、鲫鱼等。该区域土壤、土质较好,绿化率较高,区域四周为荒山、灌木、杂草,生物多样性相对较好。所在区域未发现野生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3.1.6区域污染源调查情况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项目所在地为废弃竹山下煤矿矿区,项目所在地200米内无其他工矿企业。目前场地内遗留有煤矸石,场地内遗留的煤矸石由石桥镇山下煤矿自行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将对清理后的场地进行固化处理,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进一步的影响。现场调查表明,项目周边最近居民点位于西南面1200m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新邹尾村,项目附近均为林地山区,四周皆为乡村环境。本项目在对病死畜禽收及暂存运输处理的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大气、水、声、固废环境方面的防护措施,谨防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3.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根据郴州市环保局环境监测大气环境质量状况2017年年度郴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http://sthjt.hunan.gov.cn/xxgk/zdly/hjjc/hjzl/hjzlgb/201803/t20180306_4967260.html),监测结果如下:表3.2-12017年年度郴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点位PM2.5年均浓度(ug/m3)PM10年均浓度(ug/m3)O3(ug/m3)年均浓度NO2(ug/m3)年均浓度SO2(ug/m3)年均浓度CO(ug/m3)年均浓度郴州市387014026151.9国家二级标准3570-4060-根据上表可知,2017年度环境空气质量除PM2.5外其他各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本项目位于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东经112°26′38′′,北纬25°42′4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相关规定,本次评价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监测数据可引用嘉禾县环境监测月报(2011年1月-2017年12月份)数据进行统计,嘉禾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详见表4.3-3。表4.3-3嘉禾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ug/m3)标准值(u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19.416032.35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11.284028.2达标CO24小时平均第95870400021.75达标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百分位数浓度O3/8h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85.6116053.51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60.437086.33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40.5835115.94不达标根据上表可知,2017年嘉禾县大气环境质量主要指标中SO2年均浓度、NO2年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O3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PM10年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故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同时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的主要污染问题,掌握本项目建设前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并分析项目建设可能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提供基础资料,本项目委托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委托监测工作。3.2.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1、监测布点及监测项目根据本工程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的等级,综合考虑本项目环境空气污染源特点及当地环境特点,结合评价区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区域规划的各功能区特点,共布设1个环境空气监测点,见表3.2-2。表3.2-2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布点环境监测点相对拟建厂界方位及距离监测因子G1项目所在地NW1700m,上风向H2S、NH3、SO2、NO2、PM102、监测时间及频率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14日,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NH3、H2S连续3天,每天4次(均值);SO2、NO2、PM10连续7天,每天1次(日均值)。3、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氨和硫化氢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评价方法采用标准指数法,计算超标率、最大超标倍数。监测期间的气象条件见表3.2-3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监测结果分析具体见表3.2-4。表3.2-3监测期间的气象条件点位名称采样时间天气风向气温(℃)气压(kPa)湿度(%)风速(m/s)项目所在地10月08日阴北2798.82571.910月09日阴西北2797.56571.810月10日晴北2698.75552.010月11日阴北2597.68672.010月12日晴西南2697.75662.010月13日晴西2797.77571.910月14日阴北2598.88682.1表3.2-4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分析表单位:mg/m3监测地点统计指标硫化氢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项目所在地测值范围0.005-0.0070.019-0.0230.018-0.0260.008-0.0110.087-0.102平均值0.0060.0210.0220.00950.0945平均标准0.010.200.150.080.15最大超标倍数00000超标率(%)000004、评价结果及小结由表3.2-3可以看出:评价区域SO2、NO2、PM10日均浓度监测值均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NH3、H2S日均浓度监测值均低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因此,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较好。3.2.2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委托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10日对区域地表水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3.2.2.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监测断面布设由于本项目无害化处理厂区周边山体林地环绕,唯一地表水为山渠地表径流,且径流极为细小。各个山头细小径流于下游方向汇总流经江边村,最终流入舂陵江支流。项目东南面2700米处舂陵江支流上游500米和项目东南面2700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米处舂陵江支流下游500米各布设一个采样点,以项目东南面2600米江边村位置为分界点。具体位置见表3.2-5。表3.2-5地表水监测断面和监测因子一览表断面名称断面位置监测因子S1项目东南面2700米处舂陵江支流上游500米pH、BOD5、COD、SS、NH3-N、氰化物、挥发酚、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S2项目东南面2700米处舂陵江支流下游500米2、监测时间和频率2018年10月8日~10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取样1次。3、结果统计及评价具体监测结果见3.2-6。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表3.2-6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单位:mg/L(pH值无量纲)断面pHBOD5CODcr悬浮物氨氮氰化物挥发酚总磷总氮S1范围7.81~7.863.6~3.810~1227~300.112~0.1140.004L0.0003L0.034~0.0550.588~0.622平均值7.8353.71128.50.113//0.04450.605超标倍数000/00000超标率%000/00000标准6~9≤4≤20/≤1.0≤0.2≤0.005≤0.2≤1.0S2范围7.82~7.853.3~3.57~918~210.189~0.1940.004L0.0003L0.058~0.0740.694~0.727平均值7.8353.4819.50.1915//0.0660.7105超标倍数000/00000超标率%000/00000标准6~9≤4≤20/≤1.0≤0.2≤0.005≤0.2≤1.0注:L表示检测结果低于该检测项目检出限。由表3.2-6可知,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断面各评价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67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2.2.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报告委托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10日及2019年7月7~10日对区域地下水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1、监测布点及监测因子(1)根据地下水环境特征以及与项目的关系,本次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具体详见表3.2-7。表3.2-7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点一览表监测点位名称相对拟建厂界方位及距离监测因子D1石仙村水井西北面1700mpH、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挥发酚类、氰化物、SS、总大肠菌群D2新邹尾村井水西南面1200mD3大庞家村井水西北面1600m(2)取水井情况调查:石仙村、新邹尾村、大庞家村三个村民小组的地下水监测点位均为当地地下水井,因当地未供给自来水,村民生活用水均来嘉禾县自来水公司供水,故对此两个地下水井进行监测。2、监测时间及监测频次2018年10月8日~10日及2019年7月7~10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取样1次。3、评价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标准指数法,计算超标率、最大超标倍数。井水(地下水)采用《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进行评价。4、结果统计及评价具体监测结果统计见表3.2-8。。70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2-8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单位:mg/L(pH值无量纲)监测点位pH值(无量纲)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氰化物悬浮物总大肠菌群(个/L)D1范围7.70~7.740.029~0.032196~202198~2061.0~1.40.447~0.4532.38~2.4739.2~39.70.026~0.0340.016L0.0003L0.002L26~2940-70平均值7.720.03051992021.20.452.42539.450.03///27.555超标倍数000000000///017.33超标率%00000000000001733%D2范围7.85~7.890.038~0.042222~226148~1541.0~1.20.612~0.6182.16~2.2215.5~15.80.668~0.6770.016L0.0003L0.002L23~26580~620平均值7.870.042241511.16152.1915.650.6725///24.5600超标倍数000000000///0199超标率%000000000000019900%D3范围7.22~7.270.069~0.112189~194248~2562.2~2.50.257~0.27319.1~20.818.4~19.90.519~0.5380.016L0.0010~0.00150.004L16~1920L~20平均值7.240.089191.672522.330.26520.03319.1670.528/0.0013/17.66720超标倍数000000000/0/05.66超标率%000000000/0/0566%评价标准6.5-8.50.545010003.01.0250250201.00.0020.05/3.0注:L表示检测结果低于该检测项目检出限。70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表3.2-8可知,监测结果表明,除大肠杆菌外其他各监测点各评价因子监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标准,大肠杆菌各监测断面超标倍数:石仙村17.33倍、新邹尾村199倍、大庞家村5.66倍。超标原因为当地周边农村农田面源污染导致,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70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2.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为了掌握拟建项目周围噪声现状,分析项目建成运营后的声环境影响提供基础数据,本项目委托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12日对项目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3.2.3.1声环境现状监测1、监测布点项目边界外1m处共设4个监测点,监测点位详见表3.2-9。表3.2-9项目声环境监测布点说明序号监测点位与项目位置监测项目N1项目东面边界1m处测定等效声级LeqN2项目南面边界1m处N3项目西面边界1m处N4项目北面边界1m处2、监测时间和时段:2018年10月11日~12日,连续监测2天,监测时段为昼间(6:00-22:00)和夜间(22:00-6:00),其中昼间1次,夜间1次。3、监测方法采用积分声级计,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等效连续A声级的监测。4、声环境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见表3.2-10。表3.2-10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采样时间点位名称主要声源检测结果dB(A)评价标准起始时间昼间起始时间夜间10月11日厂界东环境09:5155.522:3545.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昼:60dB(A)夜:50dB(A)厂界南环境09:5952.022:4142.7厂界西环境10:0551.722:4641.3厂界北环境10:1252.822:5042.310月12日厂界东环境10:1155.422:1845.9厂界南环境10:1752.822:2243.0厂界西环境10:2351.422:2842.1厂界北环境10:2752.522:3443.0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评价结果及小结从上表可知,项目周边噪声监测值均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处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较好。3.2.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为了掌握拟建项目周围土壤现状,分析项目建成运营后的土壤环境影响提供基础数据,本项目委托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对项目进行土壤环境现状监测。1、监测点位:在项目所在地采用随机布点的布点方法设1个采样点并采集样品,按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详见表3.2-11。表3.2-11土壤质量现状监测布点一览表编号监测项目监测位置A1pH值、铜、锌、铅、镉、汞项目所在地土壤样品的采集是监测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本项目选取的监测点具有代表性,能真实的反映出自然界的土壤情况。2、监测时间2018年10月8日,监测一天。3、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本项目区域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评价方法采用实测值与评价标准比较。4、监测结果表3.2-11项目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单位:mg/kg)点位名称经纬度检测项目采样日期及结果(mg/kg、pH:无量纲)《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10月08日项目所在地E:112º26′42.68″N:25º42′45.88″pH值7.08第二类用地铜88.4518000锌710.6-铅0.75800镉0.0865汞0.85638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位各项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目前场地内遗留有煤矸石,场地内遗留的煤矸石由石桥镇山下煤矿进行安全处理。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四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1.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在整个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与施工工地,扬尘主要可分为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产生扬尘的作业主要有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回填、道路浇注、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在大风时,施工扬尘将更严重;施工机械尾气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推土机、挖掘机和运输车辆等产生的燃油废气。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行驶产生,与道路路面及车辆行驶速度有关,约占扬尘总量的60%。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经验公式计算:式中:—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汽车速度,km/h;—汽车载重量,t;—道路表面粉尘尘量,kg/m2。一辆载重5t的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500m的路面时,不同表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产生的扬尘量如表4.1-1所示。表4.1-1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时的汽车扬尘单位:kg/km·辆车速(km/h)P(kg/m2)0.10.20.30.40.51.050.02830.04760.06460.08010.09470.1593100.05660.09530.12910.16020.18940.3186150.08500.14290.19370.24030.28410.4778200.11330.19050.25830.32040.37880.6371由表4.1-1可知,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根据类比调查,一般情况下,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100m以内。抑制扬尘的一个简洁有效的措施是洒水。如果在施工期内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表4.1-2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由该表数据可看出对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并可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4.1-2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距离5m20m50m100mTSP小时平均浓度(mg/m3)不洒水10.142.891.150.86洒水2.011.400.670.60施工扬尘的另一种重要产生方式是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和搅拌作业,这类扬尘的主要特点是受作业时风速大小的影响显著。因此,禁止在大风天气时进行此类作业以及减少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是抑制这类扬尘的一种很有效的手段。因此,在施工期应对运输的道路及时清扫和浇水,并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采用商品混凝土建房,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便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为周围民居,其中,新邹尾村村民居住区距离本项目拟建地最近约1200m,建设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4.1.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施工期约为8个月,施工人员按40人计,生活用水量按5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2m3/d,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排放量为1.7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周边农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地雨水冲刷废水、施工用水等,排放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SS,污染物浓度较低。施工废水可设置沉淀池进行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4.1.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来源是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指施工场地各类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的施工噪声。如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等。上述机械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施工噪声是造成影响的主要噪声源。本项目主要施工机械作业的声源强度见表4.1-3。表4.1-3常见施工设备噪声源强不同距离声压级单位:dB设备距声源5m距声源10m设备距声源5m距声源10m液压挖掘机82~9078~86振动夯锤92~10086~94电动挖掘机80~8675~83风镐88~9283~87轮式装载机90~9585~91商砼搅拌车85~9082~84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推土机83~8880~85混凝土振捣器80~8875~84移动式发电机95~10290~98云石机、角磨机90~9684~90重型运输车82~9078~86空压机88~9283~88木工电锯93~9990~95电锤100~10595~99从表4.1-3可以看出,典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距声源5m处声压级达70~110dB,其中移动式发电机、电锤和打桩机影响最大,噪声级达95~110dB。由于施工过程经常是多种施工机械同时工作,各种噪声源的相互叠加,噪声级更高,噪声辐射影响范围亦更大。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不同的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同。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为3~8dB。在这类施工机械中,噪声较高的为移动式发电机、电锤和打桩机等,噪声级达95~100dB。表4.1-4为主要施工设备噪声的距离衰减情况。表4.1-4施工机械噪声衰减距离单位:m序号施工机械55dB60dB65dB70dB75dB1移动式发电机6194202741701022电锤7625333552261393打桩机1039760533355226由表4.1-4可知,这类机械噪声在空旷地带的传播距离较远。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中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具和先进的工艺,同时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尤其是夜间严禁打桩机等强噪声机械进行施工,同时对不同施工阶段,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以减少这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外,施工单位必须遵照国家环保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通知》(环控〔1997〕066号)的规定,在施工前向环保部门申请登记,并服从环保有关部门的监督。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必要时可采取隔声屏障、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同时在施工作业场地内车辆运输也应尽量避开靠近民居集聚区外围路线。施工期内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建议采取临时围护隔声设施减少施工作业的噪声影响。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为民居,其中,新邹尾村村民居住区距离本项目拟建地最近约1200m,建设施工期施工机械的噪声、车辆运输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1.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造期间残留的废弃建筑材料,项目拟建场地目前为平地,无需挖方及填方。对于建筑垃圾,其中的钢筋可以回收利用,其它的混凝土块连同弃渣等均为无机物,可送至专用垃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生活垃圾主要来自场地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产生量约0.04t/d,建设方应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桶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4.1.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植物、动物和生态完整性上面。(1)对植物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对植物的影响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施工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对周围植物的生长的不利影响。①施工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项目施工占地主要指施工场地范围(包括施工便道、施工生活区、材料堆放场等)。这些施工占地会对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从而使植物群落的生物多样性降低。环评建议:施工结束后,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项目周边进行及时的恢复,以保证对周边植物的影响是短期的、可恢复的。②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对周围植物生长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过程挥洒的石灰和水泥,会对周围植物的生长带来直接的影响。这些尘土降落到植物的叶面上,会堵塞毛孔,影响植物的光合作用,从而使之生长减缓甚至死去。石灰和水泥若被雨水冲刷渗入地下,会导致土壤板结,影响植物根系对水分和矿物质的吸收。另外,原材料的堆放、车辆漏油等还会污染土壤,从而间接影响植物的生长。虽然说随着施工的结束不再产生扬尘,情况会有所好转,但是这些影响并不会随施工的结束而得到解决。它们的影响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因此,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原材料和废弃材料的处理,对于运输车辆,也要尽量走固定的路线,将影响减小到最小的范围。(2)对动物的影响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工程施工对动物的影响主要是项目占地会侵占部分动物的巢穴,破坏部分动物的觅食区。但由于项目附近有少的居民,属县城郊区,居民活动导致项目建设范围内野生动物物种、数量均不多,主要是适应这种环境的常见种类,无珍稀保护野生动物。工程建设过程虽对动物生命活动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不会改变其种群结构,其种群数量也不会因本项目建设而受到大的影响。(3)对区域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的影响项目区域群落结构简单,主要是一些荒草、灌木及一些常见的小动物,因此项目建设不会造成植被类型分布状况和森林植物群落结构的改变。对于区域所在地植被而言,项目工程不会造成植物种子散布的阻隔。通过花粉流,植物仍能进行基因交流,种子生产和种子库更新等过程也不会被打断。因此现有植物群落的物种组成不会因此发生改变,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仍将延续。项目建设会减少部分资源的数量,但对其生态效能影响不大。综上所述,项目区域内绝大部分的覆盖植被类型和面积没有发生变化,也就是说项目区域生态环境起控制作用的组分未变动,而且评价区域生态系统的核心是生物,生物有适应环境变化的功能,生物本身具有的生产能力可以为受到干扰的自然体系提供修补,从而维持自然体系的生态平衡和生态完整性,因此该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生态系统的完整和功能的连续性。4.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4.2.1污染气象特征分析a、气候特征项目地处亚热带,主要受东南亚季风环流的控制,西北寒流亦可波及,具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特征:四季分明,热量充足,雨水集中,春温多变,夏秋多旱,严寒期短,暑热期长。境内主要的气象灾害为暴雨、干旱和强对流天气。b、降水量嘉禾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408.8毫米,多年平均降雨天数165天。降雨集中在每年3月至8月,5月最多。c、日照嘉禾县历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443.2小时,其中7月份历年平均242.4小时,2月份59.9小时;太阳光年辐射总量为112.90千卡∕平方厘米,其中春季占23.3%,夏季占37.34%,秋季占23.4%,冬季占15.9%。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相对湿度嘉禾全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6.3%。湿度最大在3月份,高达84%;最小在7月,只有70%。多年月份各气象要素统计值见表4.2-1。表4.2-1累年各月各气象要素统计值(1998—2014年)月项目123456789101112全年平均气温(℃)6.28.012.018.322.826.729.228.124.219.013.38.518.0平均本站气压(hpa)1002.41000996.5991.9988.3984.3983.2984.2990.3996.41000.71003993.4平均相对湿度(%)84848482807770758081807980平均降水量(mm)79.7115.0147.4194.8206.0176.2107.3175.093.789.364.045.51436.5平均蒸发量(mm)43.251.178.0119.6154.2206.2297.6223.6145.3104.072.758.11553.6风速(m/s)1.21.31.51.61.41.81.91.21.01.01.01.01.3e、风速嘉禾县多年平均风速1.4m/s,具体见图4.2-1。图4.2-1嘉禾县常年风速月变化图f、风向嘉禾县全年主导风向为N风,频率为15.53%;冬、春、秋三季均以N风为主,频率13.99%~21.84%;夏季以S风为主,频率为13.45%;同时SE风和SSE风的频率亦较大,分别为10.1%、9.15;该区四季静风频率平均为16.44%~35.39%之间,年平均静风频率达26.29%。全年风向和四季风向频率统计结果见表4.2-2及图4.2-2。表4.2-2全年风向和四季风向频率统计月份NNNENEENEEESESESSESSSWSWWSWWWNWNWNNW静风121.646.053.491.752.021.211.341.210.40.540.40.40.812.555.6515.9934.54223.516.44.762.834.171.341.341.498.183.870.740.30.451.344.3220.2414.73318.016.452.822.692.963.632.963.97.122.551.341.482.694.34.4411.6920.97413.065.563.891.811.944.314.313.068.334.033.611.391.532.646.398.4725.69510.895.112.021.343.763.633.233.639.146.181.341.211.882.023.3611.8329.44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3.890.692.080.834.867.2210.428.8915.837.644.581.392.362.782.782.9220.8375.242.821.481.882.965.517.5315.3221.17.932.280.672.021.341.883.916.13812.234.844.442.423.097.269.546.053.494.172.022.154.573.96.5910.7512.5920.837.227.222.083.474.313.064.311.390.830.140.831.533.19512.9221.671016.947.124.972.022.961.881.750.810.270.130.270.540.42.694.0311.6941.531120.284.722.640.690.690.830.561.532.920.970.280.1400.423.7516.8142.781220.516.754.050.812.561.481.750.811.080.810.540.270.942.835.9415.1133.74全年15.535.313.641.762.953.5644.276.593.31.460.91.612.514.5111.8126.29春13.995.712.91.952.93.853.493.538.24.262.081.362.042.994.7110.6925.36夏7.162.812.671.723.626.669.1510.113.456.572.941.42.992.673.765.8916.44秋19.326.364.951.62.382.341.792.21.510.640.230.50.642.114.2613.7835.39冬21.846.44.081.762.871.341.481.163.061.670.560.320.742.275.3317.0128.09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4.2-2全年风向和四季风向玫瑰图g、大气稳定度大气稳定度是表征大气扩散、稀释的重要参数,对大气污染物扩散有较大影响。采用修订的Pasqill稳定度分类确定大气稳定度级别。根据郴州市近年的云量和风速等资料进行统计,得出该地区大气稳定度频率,详见表4.2-3。表4.2-3稳定度联合频率月份ABB-CCC-DDD-EEF一月07.9301.75047.85019.8922.58二月06.10.742.530.1562.5019.498.48三月07.660.672.96065.73014.258.74四月0150.833.89054.72018.067.5五月1.0814.253.363.490.1352.55014.1111.02六月2.2218.611.118.33040.69016.5312.5七月2.5520.833.639.41027.15015.5920.83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八月0.6721.770.134.03039.38012.6321.37九月016.390.141.39051.11011.6719.31十月018.820.42.15038.31014.2526.08十一月08.1902.36058.8909.5820.97十二月04.7200.13063.7023.088.37全年0.5513.410.923.540.0250.1015.7515.71春季0.3612.271.633.440.0557.7015.449.1夏季1.8120.431.637.25035.69014.918.3秋季014.510.181.97049.31011.8622.16冬季06.260.231.440.0557.86020.8613.31由表4.2-3可知,该地区全年以D类稳定度为主,频率为50.1%,全年不稳定类占18.44%,稳定类占31.46%。混合层平均厚度:在大气稳定度为A、B、C和D级时,由下式计算:在大气稳定度为E和F级时,由下式计算:f=2Ωsinφ--------(E3)式中:Lb----混合层厚度,m;u10----10m高度上平均风速,m·s-1;大于6m·s-1时取为6m·s-1;as,bs----混合层系数;f----地转参数;Ω----地转角速度,取为7.29×10-5rad·s-1;φ----地理纬度(25°48´)。混合层平均厚度见表4.2-4。表4.2-4各稳定度平均风速及混合层高度稳定度ABCDEF平均U(m/s)1.41.212.881.180.850.62as/bs0.0560.0290.020.0121.660.7平均hf(m)111650082020218366h、污染系数污染系数一般用来表示污染程度的大小。它的计算公式为风向频率/平均风速。该区全年污染系数主导方向为N,大小为11.34;冬、春、秋三季均以N为主,大小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21~16.42;夏季以SE为主,大小为6.35;年均污染系数为3.22。根据其污染系数(见表4.2-5)作出污染系数玫瑰图,见图4.2-4。表4.2-5污染系数一览表月份NNNENEENEEESESESSESSSWSWWSWWWNWNWNNW平均一月16.394.622.591.582.461.462.161.220.310.680.400.360.652.905.0013.673.53二月16.915.333.383.373.931.371.230.502.100.950.200.100.241.613.1814.153.66三月12.775.662.592.992.723.161.951.682.550.990.760.992.053.613.868.863.57四月9.403.592.581.371.944.103.451.633.251.411.181.011.322.845.716.673.22五月8.383.651.461.143.552.772.631.783.282.310.781.022.001.963.2010.383.14六月4.370.591.490.813.655.827.195.175.802.751.500.731.392.072.992.453.05七月3.822.031.040.981.864.085.237.479.093.791.050.701.060.772.413.423.05八月7.553.062.761.362.296.006.723.712.102.841.391.432.992.934.786.483.65九月14.775.015.312.192.844.312.863.590.911.140.100.750.942.594.139.103.78十月12.285.123.381.673.152.162.690.920.280.070.260.450.362.663.959.203.04十一月14.183.501.560.490.610.950.700.571.020.470.290.180.000.272.8010.132.36十二月16.156.033.380.683.121.612.030.700.690.700.420.491.322.805.4012.913.65全年11.343.962.581.432.593.103.082.282.511.340.610.631.132.183.898.813.22春季10.214.232.161.792.743.292.641.683.031.570.840.991.762.774.248.623.29夏季5.011.901.761.002.575.296.355.405.562.961.200.901.801.913.214.013.18秋季13.704.543.391.422.182.461.991.460.640.440.210.450.421.833.589.373.01冬季16.425.293.091.783.091.471.740.640.880.520.250.210.652.444.5613.393.53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4.2-4污染系数玫瑰图4.2.2预测因子根据工程分析,结合本项目运营期排污特性,确定本评价大气环境预测因子为NH3、H2S。4.2.3预测模式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定,采用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AERSCREEN进行预测。估算模式AERSCREEN是是由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推荐的一种基于AERMOD的估算模式,可计算点源、火炬源、面源、和体源的最大地面浓度,以及下洗和岸边熏烟等特殊条件下的最大地面浓度。估算模式中嵌入了多种预设的气象组合条件,包括一些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在某个地区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估算模式利用预设的气象条件进行计算,通常其结果大于进一步预测模式的计算浓度值。所以经估算模式计算出的是某一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最大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保守计算结果。4.2.4预测结果及评价分析估算模式所用参数见下表表4.2-6估算模式所用参数参数取值城市农村/选项城市/农村农村人口数(城市人口数)/最高环境温度35.0°C最低环境温度-5.9°C土地利用类型农田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是地形数据分辨率(m)/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考虑海岸线熏烟否海岸线距离/m/海岸线方向/o/项目有组织臭气点源参数清单见表4.2-7;无组织臭气面源参数参数清单见表4.2-8。表4.2-7有组织臭气点源参数调查清单污染源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o)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参数污染物名称排放速率单位经度纬度高度(m)内径(m)温度(℃)流速(m/s)有组织臭气112.45115225.709351249.020.00.620.035.37NH30.0028kg/hH2S0.001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4.2-8无组织臭气面源参数调查清单污染源名称坐标海拔高度/m矩形面源污染物排放速率单位XY长度宽度有效高度矩形面源112.45056325.709821249.0100.0120.06.5NH30.0019kg/hH2S0.00061、正常工况按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预测因子的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见表4.2-9。表4.2-9正常工况下臭气有组织排放下风向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距离(m)NH3H2S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50.00.00730.00370.00260.0262100.00.02170.01090.00780.0777200.00.11310.05660.04040.4041217.00.11430.05710.04080.4081300.00.10130.05070.03620.362400.00.09510.04750.0340.3397500.00.09050.04530.03230.3234600.00.08210.04110.02930.2934700.00.07360.03680.02630.2629800.00.06790.0340.02430.2426900.00.06240.03120.02230.22281000.00.05720.02860.02040.20441200.00.05260.02630.01880.18781400.00.04790.02390.01710.1711600.00.04340.02170.01550.15511800.00.03940.01970.01410.14082000.00.03590.01790.01280.1281下风向最大浓度0.11430.0408最大浓度出现距离217217最大占标率0.05710.4081由表4.2-9可知,正常工况下,臭气有组织排放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出现在下风向217m处,NH3下风向最大浓度为0.1143mg/m3,最大占标率为0.0571%,H2S下风向最大浓度为0.0408mg/m3,最大占标率为0.4081%。表4.2-10正常工况下未经收集臭气无组织排放下风向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距离(m)NH3H2S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50.00.47490.23740.151.499779.00.5860.2930.18511.8506100.00.5740.2870.18131.813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00.46750.23370.14761.4764300.00.41420.20710.13081.308400.00.37560.18780.11861.1861500.00.34740.17370.10971.0973600.00.32080.16040.10131.0133700.00.29690.14850.09380.9378800.00.27540.13770.0870.8699900.00.25630.12810.08090.80931000.00.23910.11950.07550.7551200.00.20990.10490.06630.66281400.00.18620.09310.05880.5881600.00.16650.08320.05260.52571800.00.15010.0750.04740.4742000.00.13610.06810.0430.43下风向最大浓度0.5860.1851最大浓度出现距离7979最大占标率0.2931.8506由表4.2-10可知,未经收集的臭气无组织排放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出现在下风向79m处,NH3下风向最大浓度为0.586mg/m3,最大占标率0.293%,H2S下风向最大浓度为0.1851mg/m3,最大占标率为1.8506%。本项目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与环境本底值叠加后的情况见表4.2-11。表4.2-11正常工况下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表单位:mg/m3序号污染物名称最大落地浓度本底值叠加值环境浓度标准排放浓度标准嗅觉阈值1NH30.5860.021>0.0240.21.50.12H2S0.18510.0060.0070.010.060.01注:本底值取厂界下风向G1(项目所在地)监测结果的平均值;嗅觉阈值参照李春芸《关于臭气浓度和臭气强度两种表示法的探讨》。本项目臭气排放污染物(NH3、H2S)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作为环境浓度与排放浓度的执行标准,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人的感觉系统来反映,本评价也将嗅觉阈值引入分析,具体限值见表4.2-11,可知厂界标准值宽于卫生标准,卫生标准又宽于嗅觉阈值,说明在厂界浓度达标排放情况下,仍有可能达不到卫生标准,即使达到卫生标准,也有可能嗅到臭味。由表4.2-11可知,本项目臭气排放污染物(NH3、H2S)叠加环境本底值后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浓度要求,且均低于嗅觉阈值。综上,项目运营后,厂界及周边环境各项污染物浓度均可达标,本项目的大气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2、事故排放本次事故排放假设恶臭废气处理设备处理效率故障,处理效率为0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则事故排放下生产车间废气源强见表4.2-12,预测结果见表4.2-13。表4.2-12事故排放臭气点源参数调查清单点源名称排放高度(m)排气筒内径(m)出口速度(m/s)出口温度(K)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排放源强(t/a)生产车间排气筒200.610.07293.152920事故排放NH31.643H2S0.548表4.2-13非正常工况下臭气排放下风向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距离(m)NH3H2S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50.01.47180.73591.099910.999100.04.36932.18463.265132.651200.022.73611.36816.99169.9217.022.96411.48217.16171.6300.020.36610.18315.219152.19400.019.119.55514.281142.81500.018.1969.09813.597135.97600.016.5088.25412.336123.36700.014.797.39511.052110.52800.013.6516.825510.201102.01900.012.5336.26659.365793.6571000.011.4985.7498.592185.9211200.010.5645.2827.893978.9391400.09.62084.81047.189471.8941600.08.72614.36316.520865.2081800.07.92043.96025.918859.1882000.07.20983.60495.387753.877下风向最大浓度22.96417.16最大浓度出现距离217217最大占标率11.482171.6由表4.2-13可知,非正常工况下,臭气有组织废气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出现在下风向217m处,NH3下风向最大浓度为22.964mg/m3,最大占标率11.482%,H2S下风向最大浓度为17.16mg/m3,最大占标率为171.6%。表明非正常工况下H2S排放浓度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浓度要求。4.2.5恶臭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恶臭废气,以NH3及H2S,为恶臭物质。针对恶臭情况,本项目对恶臭影响进行分析。恶臭强度等级法以六级强度等级法应用较为普遍,各级强度与相应的嗅觉感官对臭气的反应见表4.2-21,氨的臭气强度与臭气质量浓度对应关系见表4.2-22。表4.2-21臭气强度表示方法臭气强度(级)0122.533.545表示方法无臭勉强可感觉气味易感觉气味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检测阈值)稍可感觉气味(认定阈值)较强气味(强臭)强烈气味(剧臭)表4.2-22氨的臭气强度与臭气质量浓度对应关系一览表物质名称臭气强度(Y)和质量浓度(X)的函数关系式不同臭气强度对应的臭气浓度122.533.545勉强能感觉到的气味稍能感觉到的气味-易感觉到的气味-很强的气味强烈的气味H2S(mg/m3)Y=0.95lgX+4.140.000500.005590.018780.063100.211990.712258.04NH3(mg/m3)Y=1.67lgX+2.380.150.591.22.34.69.237根据预测结果,分析本项目臭气强度如表4.2-23。表4.2-23项目臭气强度分析污染物排放情况正常排放非正常排放有组织无组织NH3最大落地浓度(mg/m3)0.00027930.012260.002067H2S最大落地浓度(mg/m3)0.000099390.004110.0006894对应的臭气强度(级)<1<2<2在6级强度中,1为嗅阈值,2.5~3.5为环境标准值。由表4.2-23可知,本项目正常工况以及非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NH3及H2S的臭气浓均能达到其环境标准值,因此NH3及H2S污染物臭气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4.2.6卫生防护距离根据GB/T13201-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计算公式进行计算,结合预测结果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按GB/T13201-91中有关方法计算。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L—卫生防护距离,m; R—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A,B,C,D—计算系数。 Qc—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4.2-24卫生防护距离参数及计算结果排放源污染因子参数值计算结果(m)卫生防护距离(m)ABCD无害化厂房NH34000.011.850.876.8850H2S4000.011.850.8765.821100由计算可得,项目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调查,在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村庄,学校等敏感点,周边环境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见附图九)。4.2.7排气筒高度设置合理性分析根据GB/T13201-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要求,排气筒烟气速度Vs不得小于按下式计算出的风速Vc的1.5倍。具体计算结果见下表:表4.2-25排气筒高度分析污染源排气筒高度(m)出口直径(m)出口烟气流速Vs(m/s)计算得1.5Vc合理性分析结论(Vs≥1.5Vc)无害化厂房20.00.635.378.624合理由计算可知,本项目排气筒高度设置为20m是合理可行的。4.2.8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小结(1)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各大气污染物在正常工况下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达到1%标准值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2)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保护目标。根据有关规定,在场址周边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任何住宅及其它人员集聚类建构筑物。因此,大气污染物经各相应治理措施治理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4.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4.3.1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生产车间区域初期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雨水收集池后通过沿沟渠用于周边农林灌溉;生活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周边山渠,最终汇入舂陵江支流。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建设方应落实雨污分流,做好污水收集和储存工作,合理落实污水去向,防止污水外泄造成周边水环境污染。针对项目产生的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及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回用,环评建议:建设单位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对各环节(包括生产车间、集水管线、沉淀池、排水管线等)要进行特殊防渗处理。借鉴国家《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防渗设计要求,进行天然基础层、复合衬层或双人工衬层设计建设,采取高标准的防渗处理措施。4.3.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小结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营运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需通过密闭管道排入污水处理池进行集中处理措施对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对各环节(包括生产车间、集水管线、沉淀池、排水管线等)要进行特殊防渗处理。借鉴国家《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中的防渗设计要求,进行天然基础层、复合衬层或双人工衬层设计建设,采取高标准的防渗处理措施。4.4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4.4.1区域地下水现状项目所在地属于农村地区,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4.4.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主要饮用自来水,不饮用地下水,区域周围无地下水的敏感区域,因此本项目不在地下水主要补给区和饮用水源含水层。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水—雨水一般很快就从硬化的地面流入附近水体,基本上不会渗透入地下水,同时,项目地块含水层埋藏较深,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大于1.5m,地面粘土层防渗性能较好,项目污水基本上不会直接进入地下水。本项目不抽取地下水作为水源供水,而是取用当地的自来水,不会造成因抽取地下水引起地下水位降低;只要本项目的污水处理池采取防渗漏措施,在污水处理站四周设废水收集系统,收集系统与事故水池相连。消防废水通过废水收集系统进入事故池,不直接外排,项目就不会有废水通过渗透和地面径流污染地下水和周边水域。为防止本项目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为防止对所在场所和附近地下水的污染,采取以下相应的预处理措施:1)垃圾收集点采取防雨、地面硬化处理,做好相应的防渗处理,采用抗渗混凝土+高性能防渗材料(HDPE),基础周围设置导流沟,进入污水处理系统。2)污水管网、预处理池均做防渗措施,废水收集系统,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防渗以HDPE材料膜作为主防渗材料,配合过滤材料、导排系统组成完整的防渗系统。3)车间和冷库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封闭车间及冷库,采用抗渗混凝土+高性能防渗材料(HDPE),基础周围设置导流沟,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本项目还应做好污水处理站的重点防渗工作,经防渗措施后渗透系数≤1.0×10-12cm/s,确保项目污水等不会因事故进入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则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4.4.4地下水环保措施(1)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提出实施清洁生产及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2)分区防治措施根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点污染防治区:指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泄漏后,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主要包括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对于重点污染防治区,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国家环保局2004.4.30颁布试行)、《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进行地面防渗设计。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操作条件下的单位面积渗透量不大于厚度为6m,饱和渗透系数≤10-7cm/s防渗层的渗透量,防渗能力与《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第6.5.1条等效。建议危险废物暂区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四周设围堰;废水贮存所用水池、均用水泥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通过上述措施可使重点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污染防治区:是指裸露于地面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泄漏后,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道路等。对于一般污染防治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场进行设计。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操作条件下的单位面积渗透量不大于厚度为1.5m,渗透系数≤10-7cm/s防渗层的渗透量,防渗能力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第6.2.1条等效。建议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通过上述措施可使一般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非污染防治区:指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主要包括宿舍楼、办公楼等。根据防渗参照的标准和规范,结合目前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和技术水平,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在满足防渗标准要求前提下的防渗措施。在项目初步设计中,严格按环评要求的防渗效果进行设计。项目产生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固废堆放点应加盖雨棚,地面采取水泥面硬化防渗措施,每天交由卫生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在采取以上分区防渗处理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不良的影响。4.4.5地下水影响评价小结综上所述,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5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所在地属于声环境功能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4.5.1设备噪声源强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是预处理设备、微波处理设备、翻堆机、风机、冷库等以及一些配套辅助机械设备等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等。破碎机、输料泵等主要产噪设备均位于生产车间内,本次评价采用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公式、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计算公式和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计算公式进行计算。生产车间距厂界的距离见表4.5-1。表4.5-1生产车间噪声源距厂界的距离单位:m距离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北厂界生产车间94m10m24m10m4.5.2噪声预测模式根据建设项目各声源的噪声排放特点,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的二级评价要求,选用点声源预测模式预测本项目主要声源排放噪声随距离的衰减变化规律。①对室外噪声源主要考虑噪声的几何发散衰减式中:—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dB;—声源在参考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dB;—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参考点距声源的距离,m。如果声源处于半自由声场,且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w),将声源的倍频声功率级换算成倍频带声压级计算公式:②对室内噪声源采用室内声源噪声模式并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计算公式为: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将室内倍频带声压级换算成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计算公式:将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公式:将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w换算成倍频带声压级计算公式:上述式中:r—声源与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参考点距声源的距离;R—房间常数,R=Sa/(1-a),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a为平均吸声系数;Q—方向性因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的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TL—围护结构的隔声量;S—透声面积(m2)。③多声源叠加影响预测模式对两个以上多个声源同时存在时,其预测点总声压级采用下面公式进行计算:式中:—预测点的总等效声级;—第i个声源对预测点的声级影响。④叠加背景值计算公式:受声点受到的总声压级为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压级与受声点的背景值之和。预测点的总声压级LA(总)为:4.5.3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假设各大噪声设备均位于厂房中心,作为点声源预测,利用上述模式预测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情况。详见表4.5-2。表4.5-2厂界级敏感点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单位:dB(A)等效噪声源源强(dBA)类别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北厂界等效噪声源(70.4)距离(m)94m10m24m10m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贡献值(dBA)30.9350.442.8050.4背景值(昼间/夜间)55.5(45.6)51.7(41.3)52.0(42.7)52.8(42.3)叠加值(昼间/夜间)55.52(45.75)54.11(50.9)52.49(45.76)54.77(51.03)标准值昼间:60夜间:50注:本项目工作时间为8小时,夜间不进行生产,故不对夜间噪声进行预测及评价。表4.5-2厂界外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单位:dB(A)类别等效噪声源源强(dBA)距离(m)贡献值(dBA)背景值(昼间/夜间)叠加值(昼间/夜间)东厂界外10米等效噪声源(70.4)104m30.0655.5(45.6)55.51(45.72)西厂界外10米20m44.3851.7(41.3)52.44(46.12)南厂界外10米34m39.7752.0(42.7)52.25(44.49)北厂界外10米20m44.3852.8(42.3)53.38(46.47)东厂界外50米144m27.2355.5(45.6)55.51(45.66)西厂界外50米60m34.8451.7(41.3)51.79(42.18)南厂界外50米74m33.0252.0(42.7)52.05(43.14)北厂界外50米60m34.8452.8(42.3)52.87(43.02)东厂界外100米194m24.6455.5(45.6)55.5(45.63)西厂界外100米110m29.5751.7(41.3)51.73(41.58)南厂界外100米124m28.5352.0(42.7)52.02(42.86)北厂界外100米110m29.5752.8(42.3)52.82(42.53)东厂界外200米294m21.0355.5(45.6)55.5(45.62)西厂界外200米210m23.9651.7(41.3)51.71(41.38)南厂界外200米224m23.4052.0(42.7)52.01(42.75)北厂界外200米210m23.9652.8(42.3)52.81(42.36)由以上分析可知,本工程对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为29.63~49.09dB(A),叠加项目背景值后厂界四周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根据预测,本项目无需设置噪声防护距离。本项目与周边常住居民区相距均超过1000m,且此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中间还有山体阻隔,故本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地方规划部门要严格控制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用地,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建筑。为使厂界噪声能稳定达标,确保项目投产后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必须重视对噪声的治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降噪措施:(1)设计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2)对于高声源设备车间设计时必须考虑隔音措施,如选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增加隔声量,减少噪声污染;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厂界周围种植高大树木,增加立体防噪效果,既美化环境又达到降尘和降噪的双重作用。4.6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4.6.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包装废弃物、粉尘废气收集灰等;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08年3月),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6kg/人·d,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kg/d(2.19t/a)。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有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包装废弃物: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包装废弃物年产生约为30t/a,暂存间储存,通过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处理。粉尘废气收集灰:根据业主提供资料,粉尘废气收集灰年收集量约为3.927t/a,通过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表4.6-1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序号名称产生量(t/a)废物类别处理措施1包装废弃物30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储存,通过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处理2粉尘废气收集灰3.927一般固体废物通过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3员工的生活垃圾2.19生活固废环卫部门处理总计36.117----4.6.2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途径如若处理固体废物不当或不及时,可能会产生以下不良影响:①侵占土地固体废物不加以回收利用则需要占地堆放。据相关估算堆积1万吨废物需要占地1亩左右,堆积量越大,占地越多,可能侵占周围农田和其他土地,影响人民正常生活和工作。②污染土壤废物堆放或没有适当的防治措施的垃圾处理,特别是对于危险废物暂存场,其中的有害组分很容易通过风化、雨水淋溶、地表径流的侵蚀,产生有毒有害液体渗入土壤,污染土壤。③污染水体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固体废物随天然水体和地表径流流入周围水体,或者随风飘移落入水体,使地表水体受到污染;若随渗滤液进入土壤则污染地下水。直接排入水体则会减少水体面积,妨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水资源的利用。④污染大气固体废物污染大气的方式有:以细粒状存在的废渣和垃圾在大风吹动下,随风漂移扩散到很远的地方;运输过程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粉尘;一些有机固废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被微生物分解,释放出有害气体;固体废物在处理时散发毒气和臭味等。⑤影响环境卫生城市的生活垃圾,特别是粪便由于清理不及时,会影响人们居住环境的卫生状况,对人们的健康构成威胁。天气炎热时,垃圾腐解很快,分解、发酵产生难闻的气味,同时容易滋生蚊蝇。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若处理不当,将对水体、环境空气、土壤等造成二次污染,危害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因此,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4.6.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包装废弃物、粉尘废气收集灰等,均为一般固废。粉尘废气收集灰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收集、分类收集,即将可再生、不可再生和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其中的废书报、废塑料、橡胶、废金属、玻璃等用作工业再生原料;其它不可回收的普通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包装废弃物暂存间储存,通过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处理,在厂区内需设置一暂存间用于堆放包装废弃物。针对包装废弃物暂存间的防护,环评建议:1、做到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蚊、防鼠;2、地面应按规定采取防腐、防渗措施;3、设置明显标识并加强管理。4.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本项目对水土流失影响分析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所在区域降雨集中,雨季暴雨多,降雨强度大,为施工地区土壤水力侵蚀的发生提供了前提条件。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渣和地表开挖,填筑形成裸露边坡,由于土壤结构松散,地表植被的破坏,造成原地表水土保持功能的降低。雨季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特别是在暴雨时期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水土流失主要影响和危害表现为以下几方面:①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降低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施工占用农田,对原地表植被、土壤结构及部分水利设施构成破坏,降低原地表水土保持功能,加剧地表水土流失量,使土地生产力下降。②影响土地生产力。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扰动原地形地貌,损坏原有表层土壤结构和地表植被,使地表市区良好的保护层,拦截地表径流能力下降,遇到降雨,大部分降雨直接打在土壤表面,使土壤中的氮、磷等有机物及无机盐含量迅速下降,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它们的衍生资源减少,造成土地生产力下降。③水域功能下降。伴随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悬浮物及其它污染物质随地表径流进入区内河道,使水体功能下降。但这一影响只是暂时的,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得到恢复。④增加河道泥沙,降低河道排洪能力。工程开挖面较大,沟渠河道较多,若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遇降雨地表破坏面和土壤堆筑物很容易受到雨水的冲刷,使大量泥沙流入沟渠、河道,增加区域内河道的泥沙淤积,增加水体浊度,并降低其行洪排洪能力。(2)本项目其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①施工期施工期施工人员的活动和机械噪声等将会使施工区及周围一定范围内动物的活动和栖息产生影响。但是,该类影响只是引起鸟类等动物暂时的迁徙,待施工期结束后,这种影响亦会减轻。②运营期本工程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三废及噪声等,运营期产生的三废及噪声经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均可满足相应的环保要求,实现达标排放,但对区域植被、鸟类等动物会产生轻微的影响。对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植物生长的微小变化上。从对项目的水、气、声评价的结果分析来看,评价区域整体植被不会受到影响,不会改变群落的类型、结构。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③退役期项目退役期主要是设备的拆卸、场地平整和生态系统的恢复,其设备的拆卸和场地平整时间较短,负面影响有限,而生态系统的回复影响是正面的。恢复设施原址的生态时,利用表土,并尽可能地种植与原状相同的花草和树木,努力恢复原状。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生态影响包括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及对区域内动植物的影响。随着本项目建设的完成,绿化等生态防护措施的实施,生态系统将得到重建,形成新的工业生态系统。项目运营期排放的“三废”经治理后,对周边农田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较小。4.8道路运输环境影响分析4.8.1运输量和运输路线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天处理病死畜禽10t。项目收集范围为嘉禾县管辖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散户等。运营时需要在各收集点收集病死畜禽后,由密闭的运输车辆统一运至项目场区。在进入本项目厂区前主要由805乡道,以及城市道路交通运输路网承担。依据车辆装载能力大小与运距长短综合考虑设置,拟配置5t标准冷冻密闭运输车车型三台,每车完成一次收运工作平均需要3小时,每车平均每天运输1趟。4.8.2恶臭和环境卫生的影响本项目运输车辆均采用标准专用密闭式冷冻运输车,正常运输时不会出现病死畜禽渗漏的情况。因此,运输过程中基本可控制运输车的臭气泄漏问题,运输过程不会对环境及卫生造成明显的影响。4.8.3对运输线路两侧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时需要从嘉禾县主城区及周边地区各站点收集病死动物后,由密闭的运输车辆统一运至项目场区。项目运营期病死畜禽的运输将不可避免的对沿途敏感点造成一定的影响。运输噪声的影响主要是指沿途道路车辆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影响,主要是运输沿线两侧居民等。就本项目的运输车辆而言,项目采用装载能力为5吨的密闭冷冻运输车,每天运输次数约为1辆次/天。类比同等级道路平均车流量,进厂道路前主要运输道路按2000辆次/天考虑,本工程运进的垃圾运输车辆平均为1辆次/天,占主要运输道路的车流量比例0.05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主要运输道路道路的噪声贡献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运输车辆噪声的贡献值不会对明显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4.8.4防止病死畜禽的运输对沿线环境污染的措施为了减少病死畜禽运输对沿途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①运输车需加强维修保养并及时更新病死畜禽的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车辆的密封性能良好。②定期清洗病死畜禽运输车,做好道路及其两侧的保洁工作。③尽可能缩短病死畜禽运输车在敏感点附近滞留的时间,尽可能避免在进厂道路两旁新建办公、居住等敏感场所。④每辆运输车都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供应急联络用,当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运输人员必须尽快通知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理。⑤加强对运输司机的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4.9社会环境影响分析4.9.1征地和拆迁安置影响分析本环评拟确定以生产车间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周边最近居民点位于西南面1200m新邹尾村,项目附近均为林地山区。目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目标,不涉及拆迁。4.9.2文物古迹影响分析目前,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存在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应立即与文物保护部门联系,减少施工对文物的影响。4.9.3人群健康影响分析4.9.3.1病死动物处理过程中疾病传染事故在动物的饲养、调运、屠宰和加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要产生一定比率的动物死亡及检疫检验不合格产品。动物死亡主要以初生仔猪压死、体弱饿死等物理性死亡为主,检疫检验不合格产品主要为生猪屠宰过程中的检疫检验不合格产品。由于上述动物尸体(组织)不符合食用卫生条件,而且其大部分是构成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若其再次流入市场,极易导致疫病扩散,构成安全隐患,因此必须要统一进行处理。《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规定,可通过焚毁、化制、掩埋或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将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或附属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达到消除病害因素,保障人畜健康安全的目的。销毁的适用对象:(1)确认为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绵羊梅迪/维斯那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山羊关节炎脑炎、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炭疽、鼻疽、狂犬病、羊快疫、羊肠毒血症、肉毒梭菌中毒症、羊猝狙、马传染性贫血病、猪密螺旋体痢疾、猪囊尾蚴、急性猪丹毒、钩端螺旋体病(已黄染肉尸)、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鸭瘟、兔病毒性出血症、野兔热的染疫动物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畜健康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2)病死、毒死或不明死因动物的尸体;(3)经检验对人畜有毒有害的、需销毁的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4)从动物体割除下来的病变部分;(5)人工接种病原生物系或进行药物试验的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6)国家规定的应该销毁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中化制的适用对象为除上述规定的动物疫病以外的其他疫病的染疫动物,以及病变严重、肌肉发生退化性变化的动物的整个尸体或胴体、内脏。本项目采用微波加热处理工艺,属于无害化处理中干化法化制工艺,因此处理的对象即为上述规定的动物疫病以外的其他疫病的染疫动物,以及病变严重、肌肉发生退化性变化的动物的整个尸体或胴体、内脏。动物尸体进场要有当地检疫证明,符合要求的动物尸体经检疫确定后方可进场处理。动物尸体要严格按照防疫条例进行处置。本项目建成后,符合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生猪调出大县、其他养殖大县原则上以县为单位,建立集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2017年底完成建设任务”的工作要求,通过对嘉禾县全县的病死动物的集中处理可以提高嘉禾县动物卫生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总体而言,本项目的实施将会削减项目区域内的病原体,切断动物疫病特别是人畜共患病的传播途径,以及彻底销毁劣质畜禽产品,改善公共卫生状况。4.9.3.2疫病防疫和对策建议1、病死动物收集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方案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病死动物所携带的病原体对人体和环境有极大的危害,因此在无害化处理的收集过程中,需加强各类防护措施。(1)制定合理、完善的病害动物的收集计划,选择最佳的收集、处理时间,尽量远离人口聚集的敏感区域;(2)运输车辆要经常检查和维护,以保证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谨防处理过程中病害动物的带菌气体和渗滤液的滴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制定必要的应急措施计划,突发事故发生时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或减轻对人和环境的危害;(4)病死动物的包装、暂存、运输、个人防护及纪录要求等应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2、项目的设计思路上,生物安全防护是重点工作之一。为减少病死动物给环境、操作人员带来病原微生物污染,应对工作人员及运输车辆消毒。(1)工作人员:① 工作人员下班前消毒程序见图4.9-1:脱手套手消毒脱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消毒淋浴更衣离岗图4.9-1防疫消毒程序注:工作期间发现工作人员手上有轻度伤口时,应在伤口处理后加戴橡胶手套后才能工作,工人手上有重度伤口时,要立即处理,暂时调离岗位。工作人员禁止穿工作衣外出。② 工作人员应每年注射一次疫病疫苗和做一次健康检查。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更换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口罩及手套。③ 工作人员穿用的工作衣、帽、鞋等每周更换消毒二次。④ 有严重污染时应立即更换消毒。工作服、帽等物采用压力蒸汽(126℃)消毒25分钟。经消毒后才能清洗、晾晒。⑤ 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进入污染区。如确实需要进入污染区,应与工作人员的防护、消毒措施相一致。(2)运输车辆:病死动物的专用车辆出入时均经消毒通道消毒;① 消毒主要采用高纯二氧化氯消毒粉剂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特别注意日晒和工作一段时间后消毒液的有效性和消毒液量,保证对车辆轮胎的消毒。运输车辆的内、外表面应每次喷雾、喷淋消毒。消毒主要采用高纯二氧化氯消毒粉剂兑水后混合,稀释比例为1:80,消毒后一小时内不能进行清水冲洗。喷雾要求被消毒表面均匀湿透,喷雾器应选择雾滴直径≤5μm。(3)污染区地面:消毒剂用1:80比例稀释后的二氧化氯消毒溶液喷雾,消毒后一小时内不能进行清水冲洗。4.9.4社会环境保护措施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废气分别经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在运营期间,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可将因项目的运行所带来的各种社会不利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4.9.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设项目在运营期间,针对项目带来的影响,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可以确保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不下降。综上,本项目在运营期间,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护和治理措施,可有效地减少项目带来的负面社会环境影响。项目投入运营后可有效地解决一部分劳动力的就业上岗问题,从而带来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企业为地方增加税源,有利于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4.10环境风险影响分析4.10.1风险评价等级及范围一、评价工作等级(1)划分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的规定,按照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将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按表4.10-1划分。表4.10-1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环境风险趋势Ⅳ,Ⅳ+ⅢⅡⅠ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a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2)环境风险潜势确定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量与其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量计算。对于长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1)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根据本项目生产状况、产污排污情况、污染物危险程度、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周围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对可能存在的涉气及涉水等风险物质及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项目风险源辨识结果见表4.10-2。表4.10-2风险源辨识结果表风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临界量(t)是否为重大风险源qi/Qi氨气0.652t/a5否-消毒剂(高纯二氧化氯消毒粉剂)10kg0.5否0.02根据表4.10-2中的计算,项目环境风险物质Q值为0.02,因为Q<1,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Ⅰ。(3)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规定,项目风险潜势为Ⅳ及以上,进行一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Ⅲ,进行二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Ⅱ,进行三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应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Ⅰ,固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仅需开展简单分析。二、评价工作范围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有关规定。本次评价不对环境风险进行预测。仅进行环境风险简要分析。三、评价工作重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有关规定,简单评价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重点放在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4.10.2风险识别一、物质危险性识别项目所用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毒理性详见第二章原辅材料性质,项目主要涉及强氧化性物质。二、生产过程危险源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调查建设项目危险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生产工艺特点,收集危险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等基础资料。本项目危险单元风险详见表4.10-3。表4.10-3危险单元风险识别危险单元位置风险类型大气环境风险事故微波无害化处理设备微波无害化处理设备,位于项目无害化厂房内,处理温度:≥180℃爆炸地表水环境风险事故油脂罐油脂罐,位于位于项目无害化厂房内泄漏油脂罐管道油脂罐管道,属于油脂罐与无害化处理设备连接管道。泄漏病死动物处理过程中疾病传染事故在动物的饲养、调运、屠宰和加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要产生一定比率的动物死亡及检疫检验不合格产品,由于动物尸体(组织)不符合食用卫生条件。而且其大部分是构成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若其再次流入市场,极易导致疫病扩散。疫病扩散4.10.3风险事故影响分析一、风险类型1、大气环境风险事故分析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不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在大气环境风险事故方面主要为微波无害化处理设备由于老化或操作不当引起设备爆炸后,导热油的泄漏挥发与病死牲畜的臭气污染。但本项目动物设置在密闭生产车间中,车间内设有风机,使生产车间环境始终维持在一个微负压状态,即使生产设备发生爆炸事故,导热油的泄漏挥发与病死牲畜的臭气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环评主要以防范预防措施为主进行分析。预防措施如下:1)一体机要在指定的地点使用,并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2)一体机安装时,必须在拧紧主螺栓时,必须按对角,对称地分多次逐步拧紧,用力要均匀,以达到良好的密封效果,不可超过规定之拧紧力矩,以防密封面被挤坏或加速磨损。3)安全阀及其它的安全装置,要使用经过定期检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器械。4)微波无害化处理设备内部及衬垫部位要保持清洁。5)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泄压阀、安全阀、管道、法兰是否正常运行,一旦发现异常,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6)制定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房操作规程,要求车间员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危险标识。7)严格按高温设备的使用规程操作,认真及时做好维护和检修。8)操作人员应进行上岗培训及安全教育后方能操作。对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防火、防灾的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要把安全操作作为技术培训的重要内容,对职工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保证生产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由于本项目发生事故泄漏的废气主要为臭气,危害性较小,项目建设地周边临近范围不存在敏感目标,经距离扩散后废气浓度会大大降低,所以大气环境事故风险可接受。2、地表水环境风险事故地表水环境风险事故方面主要为病死畜禽经动物处理后,可得到产品油脂和肉骨粉,油脂密闭储存于油脂罐中。若油脂罐管道焊接处、阀门法兰等因疲劳老化、设备质量不过关、腐蚀等问题出现裂缝等情况而导致油脂泄漏,动物油脂会对周边山泉水径流、生态环境产生一定污染影响。本项目废水外排的事故情况是废水处理设施故障情况下,由于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为人工添加药剂,废水处理设施故障主要是废水泵故障,不会导致废水外泄的情况发生,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污染。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①项目需在油脂罐区设置围堰防止油脂外泄到外环境中;②按要求在其厂区的废水处理设施设有监控设备,同时建有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0m3)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只要能够按应急预案要求处理得当,事故时的废水就不会外泄,进而发生水污染事故。在确保落实风险事故污水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在发生风险事故时故污水不会进入项目区域受纳山泉水地表径流水体,对项目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4.10.4疾病事故风险一、病死动物处理过程中疾病传染事故在动物的饲养、调运、屠宰和加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要产生一定比率的动物死亡及检疫检验不合格产品。动物死亡主要以初生仔猪压死、体弱饿死等物理性死亡为主,检疫检验不合格产品主要为生猪屠宰过程中的检疫检验不合格产品。由于上述动物尸体(组织)不符合食用卫生条件,而且其大部分是构成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若其再次流入市场,极易导致疫病扩散,构成安全隐患,因此必须要统一进行处理。《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中规定,可通过焚毁、化制、掩埋或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将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或附属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达到消除病害因素,保障人畜健康安全的目的。销毁的适用对象:(1)确认为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绵羊梅迪/维斯那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山羊关节炎脑炎、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炭疽、鼻疽、狂犬病、羊快疫、羊肠毒血症、肉毒梭菌中毒症、羊猝狙、马传染性贫血病、猪密螺旋体痢疾、猪囊尾蚴、急性猪丹毒、钩端螺旋体病(已黄染肉尸)、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鸭瘟、兔病毒性出血症、野兔热的染疫动物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畜健康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2)病死、毒死或不明死因动物的尸体;(3)经检验对人畜有毒有害的、需销毁的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4)从动物体割除下来的病变部分;(5)人工接种病原生物系或进行药物试验的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6)国家规定的应该销毁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中化制的适用对象为除上述规定的动物疫病以外的其他疫病的染疫动物,以及病变严重、肌肉发生退化性变化的动物的整个尸体或胴体、内脏。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采用微波加热处理工艺,属于无害化处理中干化法处理工艺,因此处理的对象即为上述规定的动物疫病以外的其他疫病的染疫动物,以及病变严重、肌肉发生退化性变化的动物的整个尸体或胴体、内脏。动物尸体进场要有当地检疫证明,符合要求的动物尸体经检疫确定后方可进场处理。动物尸体要严格按照防疫条例进行处置。本项目建成后,符合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生猪调出大县、其他养殖大县原则上以县为单位,建立集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2017年底完成建设任务”的工作要求,通过对桂阳县全县的病死动物的集中处理可以提高桂阳县动物卫生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总体而言,本项目的实施将会削减项目区域内的病原体,切断动物疫病特别是人畜共患病的传播途径,以及彻底销毁劣质畜禽产品,改善公共卫生状况。二、疫病防疫和对策建议1、病死动物收集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方案病死动物所携带的病原体对人体和环境有极大的危害,因此在无害化处理的收集过程中,需加强各类防护措施。(1)制定合理、完善的病害动物的收集计划,选择最佳的收集、处理时间,尽量远离人口聚集的敏感区域;(2)运输车辆要经常检查和维护,以保证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谨防处理过程中病害动物的带菌气体和渗滤液的滴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制定必要的应急措施计划,突发事故发生时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或减轻对人和环境的危害;(4)病死动物的包装、暂存、运输、个人防护及纪录要求等应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2、项目的设计思路上,生物安全防护是重点工作之一。为减少病死动物给环境、操作人员带来病原微生物污染,应对工作人员及运输车辆消毒。(1)工作人员:①工作人员下班前消毒程序见图4.10-1: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脱手套手消毒脱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消毒淋浴更衣离岗图4.10-1防疫消毒程序注:工作期间发现工作人员手上有轻度伤口时,应在伤口处理后加戴橡胶手套后才能工作,工人手上有重度伤口时,要立即处理,暂时调离岗位。工作人员禁止穿工作衣外出。②工作人员应每年注射一次疫病疫苗和做一次健康检查。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更换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口罩及手套。③工作人员穿用的工作衣、帽、鞋等每周更换消毒二次。④有严重污染时应立即更换消毒。工作服、帽等物采用压力蒸汽(126℃)消毒25分钟。经消毒后才能清洗、晾晒。⑤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进入污染区。如确实需要进入污染区,应与工作人员的防护、消毒措施相一致。(2)运输车辆:病死动物的专用车辆出入时均经消毒通道消毒;消毒主要采用高纯二氧化氯消毒粉剂。特别注意日晒和工作一段时间后消毒液的有效性和消毒液量,保证对车辆轮胎的消毒。运输车辆的内、外表面应每次喷雾、喷淋消毒。消毒主要采用高纯二氧化氯消毒粉剂兑水后产生的稀释溶液,消毒后一小时内不能进行清水冲洗。喷雾要求被消毒表面均匀湿透。(3)污染区地面:高纯二氧化氯消毒粉剂兑水后产生的稀释溶液,消毒后一小时内不能进行清水冲洗。4.10.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为新建环评项目,暂未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因此,本项目应根据生产特点和事故隐患分析,尤其针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事故,应建立事故应急计划,建立事故应急组织管理制度,包括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事故处理人员等各自的职责、任务,事故处理步骤,事故隔离区域和人员疏散等,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表4.10-4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序号项目内容及要求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总则/2危险源概况详述危险源类型、数量及其分布3应急计划区成品储藏区、邻区4应急组织工厂:指挥部—负责现场全面指挥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事故控制、救援、善后处理地区:地区指挥部—负责工厂附近地区全面指挥,救援、管制、疏散专业救援队伍—负责对厂专业救援队伍的支援5应急状态分类及应急响应程序规定事故的级别及相应的应急分类影响程序6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主要是活性炭吸附设备等。防废水事故排放,主要是事故储水池7应急通讯、通知和交通规定应急状态下的通讯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8应急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估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查监测,对事故性质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9应急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方法和器材事故现场:控制事故、防止扩大、蔓延及链锁反应。清除现场泄漏物,降低危害,相应的设施器材配备邻近区域:控制防火区域,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相应设备配备。10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事故现场:事故处理人员对毒物的应急剂量控制制定,现场及邻近装置人员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工厂邻近区:受事故影响的邻近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控制规定,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11应急状态终止与恢复措施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12人员培训与演练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13公众教育和信息对工厂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14记录和报告设置应急事故专门记录,建档案和专门报告制度,设专门部门和负责管理。1、应急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在应急时快速有效。2、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为了能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和控制事故,把损失和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及时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4.10.6环境风险预测评价小结本项目属于绿色循环经济项目,未涉及危险废物等排放或泄露风险,项目风险较小。根据对本工程的分析及同类动物无害化项目的类比调查分析,本工程风险类型主要为:项目生产装置爆炸臭气、油脂储存罐内动物油脂泄露造成的地表水事故风险。本项目设定的最大可信事故发生后,大气污染物和地表水污染物质在防护措施下并不会造成严重环境影响,主要是对项目生产内部造成一定的经济、环境影响。项目周边临近范围内也无居民区等风险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在设定的最大可信事故状态下,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五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5.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为减轻拟建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期所采取的防治措施的管理及执行力度。5.1.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为减少施工扬尘的影响,施工工地应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实施文明施工制度,采用以下防治对策,使得施工中排放的环境空气污染物满足国家有关的排放标准最大限度控制受影响的范围:1、严格施工现场规章制度应采取封闭式施工方式,施工期应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施工道路应当用礁渣、细石或者混凝土等材料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施工现场宜利用空余地进行简易绿化。2、控制容易产生扬尘的搬运过程对土石方开挖作业面应适当洒水;运输车辆、施工场地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冲洗,道路保持一定湿度;车辆出工地前应设置车轮冲洗设备,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运输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减少产尘量;运输砂石料、水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篷布;运输垃圾渣土的施工车辆驶出施工现场时,装载高度不得超过槽帮上沿,并应当将车辆和车轮冲洗干净。禁止在大风天气时进行此类作业以及减少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3、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采用商品混凝土建房。材料的使用和储存中减少扬尘:土方、砂料应存放于临时仓库内,临时堆放的材料表面应采取篷布覆盖或定期洒水等措施;渣土应尽早清运。施工扬尘量主要随管理手段的提高而降低,如措施得当、监管到位,扬尘量将降低50~70%,大大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注意车辆保养,尽量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采取上诉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减至最小,废气防治措施技术上可行。5.1.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对施工期的主要污水排放要进行控制和处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重视施工污水排放的管理。杜绝不处理和无组织排放,以防止施工污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针对施工期水污染防治,环评建议: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2、施工时应采取建工地临时排水沟供雨水外排,还可筑排水沟阻止场外水流入整平场地。3、施工单位应满足环保有关规定,采取治理措施,本着节约用水、减少外排的原则,尽可能回收冲洗水和混凝土养护水;车辆、机械冲洗及维修等产生含油废水的施工点,应设置小型隔油、集油设施。4、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大力提倡节约用水,并与建设单位协商施工排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方式和排放去向,尽量做到集中排放。设备、车辆清洗要在固定地点进行,施工废水设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评价施工期施工期约为8个月,施工人员按40人计,生活用水量按5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2m3/d,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排放量为1.7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周边农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可减至最小,废水防治措施技术上可行。5.1.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针对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环评建议:1、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2、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对一些零星的手工作业,如拆装模板、装卸建材,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3、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对于噪声值较高的搅拌机等设备需放置于远离临时施工生活营地,对于放置于固定的设备需设操作棚或临时声障。4、禁止在夜间施工,因工艺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并接收其依法监督。5、减少施工交通噪声,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均为大型重车,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同时在施工作业场地内车辆运输也应尽量避开靠近民居集聚区外围路线。施工期内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本项目周边200m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无居民,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阶段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噪声防治措施技术上可行。5.1.4施工期固废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废料、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针对施工期产生的固废,环评建议:1、建筑废料。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将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必须按照市容环卫、环保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将混凝土块连同弃土、砖瓦、弃渣等外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其它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防止出现将垃圾随意倒入附近水塘的现象。2、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则大部分可加以回收利用,在施工场内要设置专门场所进行回收和堆放,集中后加以回收利用。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天计,则施工现场每天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0kg/d。这些生活垃圾主要以有机垃圾为主,如不及时清运,易腐烂变质、滋生蚊蝇、产生恶臭,从而对施工人员人身健康和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要求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产生影响较小,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技术上可行。5.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5.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臭气处理措施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5.2-1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本项目采用通过负压管道集中收集,进行消毒及净化处理(“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对收集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进行处理。该方法适用于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场、有机堆肥厂及垃圾转运站等。主要处理过程利用冷凝法及生物法(“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进行处理,冷凝法:采用低挥发或不会发溶剂吸收废气中的物质,再利用其和吸收剂物质性质的差异进行分离,适用于高浓度臭气,该其主要特点为可回收气体,对于低分子量、低沸点的气体出合适,能耗高等。生物法:利用微生物降解恶臭物质而脱臭的方法,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水溶性的恶臭物质的处理,其主要特点为脱臭效率高,脱臭装置简单,处理成本低廉,运行维护容易,可避免二次污染。本项目生产车间(无害化处理厂房)产生的废气均采用利用冷凝法及生物法(“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进行处理。整套工艺采取微负压设计,所有废气集中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可行,排气筒高度可行。①降尘法水雾除尘:本项目采用水雾除尘,水雾除尘是由捕尘与凝并机理综合作用的过程。但因水雾与呼吸性粉尘粒径都很小,捕集与凝并作用不足以使并合物从气流中分离出来,所以要有效净化含尘气流,除捕尘技术外,还要采取加强凝并与沉降分离措施。②冷凝法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冷凝法主要是是利用物质在不同温度下具有不同饱和蒸汽压这一物理性质,采用将系统温度降低或者提高系统压力的方法,使处于蒸汽状态的气态污染物冷凝并且从废气中分离出来的过程。使用冷凝法将废气中分离有害物质的方法,基本上被分为两种:第一种、接触冷凝是被冷却的气体与冷却液或冷冻液直接接触。其优点是有利于强化传热,但冷凝液需进一步处理。接触冷凝可在喷射器、喷淋塔或气液接触塔里进行,接触塔可以是填料塔、筛板塔等。喷射式接触冷凝器喷出的水流既冷凝蒸气,又带出废气,不必另加抽气设备。筛板式接触冷凝器与填料塔相比,单位容积的传热量大。第二种、表面冷凝也称间接冷却,冷却壁把废气与冷却液分开,因而被冷凝的液体很纯,可以直接回收利用。所用装置有列管式冷凝器、淋洒式冷凝器以及螺旋板式冷凝器。列管式冷凝器是一种传统的标准式设备;螺旋板式冷疑器传热性能好,传热系数比列管式冷凝高1~3倍,但不能耐高压。冷凝法对有害气体的去除程度,与冷却温度和有害成分的饱和蒸气压有关。冷却温度越低,有害成分越接近饱和,其去除程度越高。冷凝法有一次冷凝法和多次冷凝法之分。前者多用于净化含单一有害成分的废气。后者多用于净化含多种有害成分的废气或用于提高废气的净化效率。冷源可以是地下水、大气或特制冷源。冷凝法设备简单,操作方便,并容易回收较纯产品,用于去除高浓度有害气体更有利。但该方法不适合用于净化低浓度有害气体,净化低浓度有害废气的方法必须选择活性炭吸附法。活性炭吸附法等废气处理设备非常适合低浓度大风量或高浓度间歇排放废气工业废气处理的作业环境,在可广泛用于电子元件生产、电池(电瓶)生产、酸洗作业车间、实验室排风、冶金、化工厂、医药生产厂、涂装车间、食品及酿造、家具、石油、化工、橡胶、涂装、印刷等行业中,系利用高性能活性碳吸附剂固体本身的表面作用力,将有机废气分子之吸附质吸引附着再吸附剂表面,苯类等有机废气均能净化。③喷淋法喷淋法的工作原理是将气体中的污染物质分离出来,转化为无害物质,以达到净化气体的目的。属于微分接触逆流式,塔内的填料是气液两相接触的基本构件。它能提供足够大的表面积,对气液流动又不致造成过大的阻力。吸收剂是处理废气的主要媒体,其处理单位气体的耗用量,是通过计算吸收剂在填料中不断接触,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使升气流中流质的浓度愈来愈低,到达塔顶时达到排放要求的所需量来确定。④生物法生物法是利用固相和液相反应器中的微生物的生命活动降解气流中所携带的恶臭气体,将其转化成简单无机物(例如二氧化碳,水,无机盐等)和生物质等臭味强度比较低或者无臭的物质。多数的含碳有机物最终转化为二氧化碳,含氮物质首先分解出氨气,而后氧化成亚硝酸盐并最终氧化成为硝酸盐,含硫物质往往被氧化成硫磺或者硫酸盐。生物脱臭方法主要有土壤处理法和生物滤池法,除臭效果都比较好。土壤处理法就是利用土壤中有机质及矿物质的吸附能力,将臭气吸附、浓缩到土壤中,土壤中微生物的新陈代谢活动可以将其降解,最终臭气被转化为CO2和H2O。土壤法具有设备简单、操作方便和运行费用低的优点。生物滤池法是把收集起来的臭气先经过加湿处理,然后经过湿润、空隙发达并长满微生物的生物滤层,臭气被填料吸附,然后微生物把臭味分解成CO2和其它无机物,达到去除臭味的目的。此方法运行费用比较经济,但是占地面积大。生物脱臭系统通常是在常温常压下进行,运行时仅仅需要消耗使恶臭物质与微生物相接触的动力费用和少量的调整营养环境的药剂费用。因此生物脱臭属于环境友好净化技术。其总体能耗低、运行维护费用少,较少出现二次污染和跨介质污染转移的问题。此外生物法尤其适合于处理气量大于17000m/h,臭气浓度小于1000ppm的场合。在气量较大的情况下,其投资费用通常要低于现有的其它类型的处理设施。此方法较适合于市政污水行业臭气净化。目前此方法得到广泛应用,也成为脱臭的主流。生物脱臭技术是利用微生物分解臭气物质这一原理而发展起来的新技术。生物法主要是利用微生物将废气中的污染物生物氧化、降解为无害或低害物质的过程。一般认为微生物脱臭可以分为三个过程:a、臭气经溶解进入液相。b、液相中的臭气成分被微生物吸附、吸收。c、进入微生物细胞的恶臭成分作为营养成分被微生物分解、利用,转化成无臭的成分。臭儿使污染物得以去除。其中,臭气从气相转移到液相表面并达到微生物表面是整个生物处理系统的关键。2、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处理措施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热蒸汽,粉尘主要为肉骨粉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进行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堆肥工艺原料回用,产生的热蒸汽经“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主要为肉骨粉,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进行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堆肥工艺原料回用,作有机肥堆肥工艺原料;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自然沉降收集后回用于生产。4、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5.2.2水污染防治措施5.2.2.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下图。图5.2-2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1、工艺说明:污水由排水系统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的格栅井,去除颗粒杂物后,进入隔油池,经油水分离后,进入调节池,进行均质均量,再自流到水解池,调节池和水解池备有加药口,可根据水质情况加药,经水解池的水在自流到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进行酸化水解和硝化反硝化,降低有机物浓度,去除部分氨氮,然后入流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池)进行好氧生化反应,在此绝大部分有机污染物通过生物氧化、吸附得以降解,固液分离,经末级调节池进入清水池,再经精过滤到消毒后回用或排放。由格栅截留下的杂物定期清理处理,另一部分污泥至沉淀池进行污泥消化后定期抽吸外运,污泥池上的清水回流至第一级调节池再处理。2、工艺设施:(1)格栅井设置目的:在生活污水进入调节池前设置一道格栅,用以去除污水中的软性缠绕物、较大固颗粒杂物及飘浮物,从而保护后续工作水泵使用寿命并降低系统处理工作负荷。设置特点:格栅井设置砖砼结构,格栅采用手动框式。(2)隔油池设置目的:污水经格栅处理后进行油水分离。(3)调节池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设置目的:进行水量、水质的调节均化,保证后续生化处理系统水量、水质的均衡、稳定,污水中有机物起到一定的降解功效,提高整个系统的抗冲击性能和处理效果。(4)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设置目的:该池为本污水处理的核心部分,通过附着于填料上的大量不同种属的微生物群落共同参与下的生化降解和吸附作用,去除污水中的各种有机物质,使污水中的有机物含量大幅度降低。后段在有机负荷较低的情况下,通过硝化菌的作用,在氧量充足的条件下降解污水中的氨氮,同时也使污水中的COD值降低到更低的水平,使污水得以净化。设计特点:该池由池体、填料、布水装置和充氧曝气系统等部分组成。该池以生物膜法为主,兼有活性污泥法的特点。池中填料采用弹性立体组合填料,该填料具有比表面积大,使用寿命长,易挂膜耐腐蚀不结团堵塞。填料在水中自由舒展,对水中气泡作多层次切割,更相对增加了曝气效果,填料成笼式安装,拆卸、检修方便。池中曝气管路选用优质ABS管,耐腐蚀。曝气头选用微孔曝气头,不堵塞,氧利用率高。(5)沉淀池设置目的:进行固液分离去除生化池中剥落下来的生物膜和悬浮污泥,使污水真正净化。设计特点:设计为竖流式沉淀池,其污泥降解效果好。污泥采用气提法定时排泥至污泥池,并设污泥气提回流装置,部分污泥回流至A级生物处理池进行硝化和反硝化,也减少了污泥的生成,也利于污水中氨氮的去除。(6)末级调节池设置目的:备用后续处理。设计特点:该池设计为钢结构的箱体,内置污泥消化系统。(9)风机设置目的:供厌氧池充氧曝气,搅拌、污泥提升、污泥消化。设置一台,风机设计选取用低噪声回转式鼓风机,该机具有体积小,噪声低,风量足,性能稳定可靠等特点。(10)消毒使用YG-ZWX-1过流式紫外线消毒器消毒,能达到大肠杆菌99%的去除率。3、二次污染防治: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臭气防治a、污水站各池体均被密闭,以防臭气外逸。b、各可能产生异味的池体分别设置空气管进行曝气和好氧消化,从而尽可能减少异味产生。(2)噪声控制a、系统设施设计在厂区角落,对外界影响小。b、风机选用低噪声型,本机噪声≤80dB,风机进出口均采用消声器,底座用隔震垫,进出口风管用可挠橡胶软接头等减震降噪措施。c、确保周围环境噪声:白天≤60dB,晚上≤50dB(3)污泥处理a、污泥由二沉池排放,大量回至A级生物处理池,从而减少污泥产量。b、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泥部分排入污泥池进行重力浓缩和好氧消化分解,从而减少污泥体积,提高污泥稳定性。c、污泥池内剩余污泥通过板框压滤后由清洁管理部门定期抽吸外运,从而有效地解决污泥出路避免二次污染的产生。4、防腐本设计方案中土建构筑物采用钢筋砼结构,主要设备采用碳钢防腐。设备刷环氧煤沥青。设备池内管道采用优质工程管道ABS,以确保整体使用寿命达三十年以上。回用水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中相应标准,满足洗涤、灌溉、冲洗等回用水回用的标准。本项目废水产生量约为12.62t/d,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可知,本项目用水量约为20.274t/d,故本项目污水作回用水具有可行性。综上所述,且根据《资兴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该工艺已在此项目正式运行。项目废水处理设施根据污染源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产生量约为12.62t/d,故本项目一体化处理设施日处理量应为15t/d。建设方应落实雨污分流制的落实,做好污水的收集和储存工作,合理落实污水去向,防治污水外排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项目废水防止措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2.2.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可能存在的污染主要来自于区域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各类水池的泄漏以及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底部破损发生渗漏,污染物质主要有COD、NH3-N、SS等。为防止本项目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本项目在运营期间,建设单位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采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a)源头控制加强环境管理,污水管道、污水池等应选用防渗设备,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现象发生。b)分区防治1)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设定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2)生产厂房设定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3)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设定为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进行一般地面硬化。c)污染监控定期巡检污染区,及时发现泄漏源。应布设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预警体系,定期采样进行分析。d)应急响应建设单位须在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下应采取的封闭、截流等措施,提出防治受污染的地下水扩散和对受污染的地下水进行治理的方案。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本评价认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综上所述,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在技术上可行。5.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是预处理设备、微波处理设备、翻堆机、风机、冷库等以及一些配套辅助机械设备等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等。为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机械设备基础采用隔振与减振措施,合理布局;2、车间内操作室的设置以隔声玻璃为材料,有效降低操作室内噪声;3、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通过采取以上的措施,且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5.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包装废弃物、粉尘废气收集灰等,均为一般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包装废弃物、员工的生活垃圾及粉尘废气收集灰。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08年3月),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6kg/人·d,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kg/d(2.19t/a)。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有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包装废弃物: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包装废弃物年产生约为30t/a,暂存间储存,通过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处理。粉尘废气收集灰:根据业主提供资料,粉尘废气收集灰年收集量约为3.927t/a,通过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表5.2-1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序号名称产生量(t/a)废物类别处理措施1包装废弃物30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储存,通过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处理2粉尘废气收集灰3.927一般固体废物通过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3员工的生活垃圾2.19生活固废环卫部门处理总计36.117----a)生活垃圾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区域内设置多个垃圾桶作为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应做到完好无缺、半封闭状态,其材料应具备防雨和防渗漏功能;垃圾分类收集,即按照可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和有害物质三类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做到分类收集,日产日清,及时清运,恶臭影响范围不超过3m,生活垃圾收集后每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b)包装废弃物包装废弃物通过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处理,在厂区内需设置一暂存间用于堆放包装废弃物。c)粉尘废气收集灰粉尘废气收集灰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综上,本项目一般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经济、技术可行。5.2.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厂区绿化设计应根据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图、生产特点、环境特征进行。除对主要生产车间、运输主道路等重点绿化区域建设绿化隔离带外,在各厂界内侧建设一定宽度(10m以上)的绿化带(乔灌结合),其他区域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进行点线结合的绿化,充分利用不宜建筑的边角隙地,对不规则用地进行规则化处理。绿化时应选择适合当地生长条件的植物种类。综上所述,项目生态保护措施在技术上可行的。5.2.6污染防治措施清单表5.2-2污染防治措施清单类别措施名称内容及说明处理效果废水排水1、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污水分别收集处理,极大程度简化了废水处理难度,同时更加高效环保废水处理工程1、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2、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3、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4、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项目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废气废气处理工程臭气通过负压管道集中收集,进行消毒及净化处理(“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恶臭污染物长街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的标准限值,满足环境防护距离。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中的粉尘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进行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堆肥工艺原料回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限值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中的热蒸汽经“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自然沉降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主要为肉骨粉,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进行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堆肥工艺原料回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达到标排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噪声降噪1、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2、设备安装时应设置好隔声装置;3、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4、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内主要噪声源附近及厂界四周加强绿化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固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储存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包装废弃物暂存间储存,通过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处理粉尘废气收集灰集中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5.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产后,如企业管理不当或防治措施未到位的情况下,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和固废会通过不同途径进入到地下水和土壤中,从而污染到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因此,建设单位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确保不发生废水或废液渗漏现象,确保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及土壤不受污染。为了保护地下水环境,采取以下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对地下水的污染:①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设计、管理各种工艺设备和物料运输管线上,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合理布局,减少污染物泄漏途径。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②在厂内不同区域实施分区防治:根据总图布置在经济合理技术可靠又不妨碍交通运输的前提下,管道尽量采用架空敷设,生产装置地上设置。③对全厂及各装置设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渗处理是防止地下水污染的重要环保保护措施,也是杜绝地下水污染的最后一道防线。根据项目区域水文地质情况及项目特点,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及防渗要求。拟建项目厂区应划分为非污染区和污染区,污染区分为一般污染区、重点污染区及特殊污染区。非污染区可不进行防渗处理,污染区则应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一般污染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重点及特殊污染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l8598-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项目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见表5.3-1,设计采取的各项防渗措施具体见表5.3-2。表5.3-1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分区定义厂内分区防渗等级非污染区除污染区的其余区域厂区生活入口、门卫等不需设置防渗等级污染区一般污染区无毒性或毒性小的生产装置区、装置区外管廊区参观、水泵房渗透系数≤0.5×10-8cm/s重点污染区危害性大、毒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区、物料储罐区、化学品库、汽车液体产品装卸区,循环冷却塔区等生产车间、冷库渗透系数≤1.0×10-12cm/s特殊污染区固体废物暂存区、污水收集池、储存池及污水排水管道等区域地下管线、污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仓库及储罐区等渗透系数≤1.0×10-12cm/s表5.3-2项目设计采取的防渗处理措施一览表序号主要环节防渗处理措施1厂区建议自上而下采用水泥防渗结构,路面全部进行粘土夯实、混凝硬化;生产车间应严格按照建筑防渗设计规范,采用高标号的防水混凝土,装置区集中做防渗地坪;接触酸碱部分使用PVC树脂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生产车间、冷库①设置于地面以上,便于跑、冒、滴、漏的直接观察;②严格按照建筑防渗设计规范,采用高标号的防水混凝土;③地坪做严格的防渗措施;④修建降水和浸淋水的集水设施(集水沟和集水池),并在四周设置围堰和边沟,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确保不污染地下水。3废气处理、废水等输送管道、阀门①对管道、阀门严格检查,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阀门采用优质产品;②在工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管道置在地上,如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解决;③对工艺要求必须地下走管的管道、阀门设专门防渗管沟,管沟上设活动观察顶盖,以便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观察、解决,管沟与污水集水井相连,并设计合理的排水坡度,便于废水排至集水井,然后统一排入污水收集池;④厂区内各集水池、循环水池等蓄水构筑物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并结合防水砂浆构建建筑主体,施小缝应采用外贴式止水带利外涂防水涂料结合使用,做好防渗措施。4污水收集及预处理系统①对各环节(包括生产车间、集水管线、沉淀池、排水管线、废物临时存放点等)要进行特殊防渗处理。借鉴国家《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中的防渗设计要求,进行天然基础层、复合衬层或双人工衬层设计建设,采取高标准的防渗处理措施。②污水收集池等池体采用高标号的防水混凝土,并按照水压计算,严格按照建筑防渗波计规范,采用足够厚度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对池体内壁做防渗处理;③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保证无废水渗漏。5固废暂存及处理场所、卸料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设计,采取防淋防渗措施,以防止淋漏液渗入地下;②设专门容器贮存,容器安装载各个操作区的防渗地槽内;地面采用HDPE土工膜防渗处理。项目采取以上措施能有效地防止废水或废液下渗污染地下水及土壤。5.4风险应急措施可行性分析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在生产车间等建筑四周设置事故导流沟,根据项目废水产生情况需设置一个10m3的事故应急池,并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展开演练,保证在事故状态下,可有序控制事故扩大,将事故废水收集和暂存于事故应急池内,并在事故结束后,将废水分批导入污水处理站中,处理达标后排放。经风险分析章节分析,项目设置的事故应急池可满足项目最大一次事故废水储存需求,风险应急工程可行,环形事故沟等投资约10万元(防渗工程投资计入地下水投资中)。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六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包括对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估算、环境损失和环境收益,以及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评价报告以资料调查为主,结合一定的类比调查,了解建设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所引起的环境损失,以及建设项目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所得到的环境收益,估算整个建设项目建成前后的环境经济损益。6.1环境效益分析6.1.1环保投资估算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企业在建设项目上马时,必须实行“三同时”原则,即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因此,企业在采取先进设备和工艺的同时,还必须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在建设项目实施时,配套“三废”污染物的处理、处置设施,实现废水、废气和噪声的达标排放。本项目总投资1580.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占总投资的10.76%,工程环保投资与投资概算见见表6.1-1。表6.1-1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表类别污染源治理措施投资(万元)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进行集中处理49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废气烘干废气粉尘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进行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60热蒸汽经“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臭气通过负压管道集中收集,进行消毒及净化处理(“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自然沉降收集后回用于生产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主要为肉骨粉,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进行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堆肥工艺原料回用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噪声生产噪声基础减震、风管设软连接、消声器、设置隔声罩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4包装废弃物设置包装废弃物暂存间,通过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处理4粉尘废气收集灰集中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生态/绿化18防腐防渗污水收集沟、污水处理站、事故池(与调节池合建)等防渗设施20风险应急事故导流沟、事故应急池(10m3)10合计170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环保投入最大的为废气处理设施的建设费用,占环保投资的35.29%;其次为废水环保工程,占环保投资的23.53%。工程环保费用预计投入约17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76%,占工程总投资比例相对较大,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核算,确保环保投资到位,确保“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6.1.2环境效益分析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近年来,国家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也在逐年加大,目的就是为了不再走以牺牲环境来获取经济效益的老路。加强保护治理措施有利于保护周围环境。通过废水治理,实现废水综合利用,不排放。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通过废气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减轻了对周围水体、环境空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环保治理措施建成投入正常运行后,厂界噪声经治理可达到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废气经治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周围各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2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总投资1580.37万元,所需资金筹措包括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禾县分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各级政府政策性奖励补助和银行融资等。本项目收入来源主要由政府处理费用补贴和有机肥销售收入两个方面:1、政府补贴根据农办财〔2011〕163号和农办财〔2012〕11号文件规定补助标准为:80元/头,其中56元/头用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2、处理厂按满负荷运转可年处理病死动物3650吨,按年产有机肥3650吨,按500元/吨计,收入为182.5万元,因此,项目无害化处理后的下游产品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82.5万元。具体经济效益分析见表6.2-1。表6.2-1经济效益分析表单位:元项目内容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一)经营性收入1093540036002365200有机肥收入3650吨5001825000政府补贴收入3650吨(33头/吨×10吨/天/年)56元/头6745200(二)经营成本1.处理成本1162500收集费用3辆70000420000生物质燃料费用800/天292000电费3650吨100元/吨365000水费3500吨/年3元/吨10500生物菌种(除臭)5吨/年15000750002.生产成本2306000辅料2000吨/年6001200000有机肥加工费2920吨/年150438000生物菌种(发酵)8吨/年850068000生物处理人工费10人50000500000其他生产费用年1000003.土地租赁费3000030000(三)固定资产折旧年10%15803700(四)管理费用年3%317112(五)财务费用年6%1108800(六)企业利润年6010988(七)投资收益率年38.04%备注:直接收益指以10吨/天处理量核算,工作时间365天,年处理3650吨死亡动物,年产有机肥3650吨。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3环境效益分析本项目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程,主要是为嘉禾县内的养殖场、屠宰场等配套服务,主要是收集嘉禾县境内的不可食用的病死畜禽尸体及其产品。在项目建成投产前,养殖场、屠宰场等过程中发现这些病死畜禽,主要是采用轻柴油焚烧后掩埋,不但占用了大量土地,而且不能彻底杀死病菌,容易造成生物安全事故;另外,还有部分不合格产品会流入市场,对嘉禾县范围内居民身体健康和生物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本项目的建设,可提高嘉禾县病死畜禽的处理能力,为嘉禾县内养殖场、屠宰场中发现这些不可食用的动物肉品和染疫动物尸体提供一种安全有效的解决途径,既可以消除疫情风险隐患,又能解决动物掩埋处置占用土地的情况,有益于当地居民的身心健康,减少疾病的发生,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对提高本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且本项目的建设与投产,可以安置一批富余劳动力,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劳动力的转移,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6.4社会效益分析由于病死动物不符合食用卫生条件,而且其大部分是构成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若其再次流入市场,极易导致疫病扩散,构成安全隐患,因此必须要统一进行处理。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禾县分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病死动物收集与处理、有机肥生产综合利用的无害化生物处理中心,将病死动物采用微波加热处理工艺后,通过处理生成的肉骨粉与辅料及发酵菌种的混合处理,收获有机肥,形成“病死动物—肉骨粉—有机肥”的生态链种养模式。本项目建成后的效益以社会效益为主。项目建成后,可满足本地区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切断动物疫病传染源,有效地防止动物及其产品因处理不当而造成的疫情扩散或环境污染,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病死动物采用微波加热处理工艺处理后,收获有机肥。综上,本项目不但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而且也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6.5小结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综上所述,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一定要重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保护治理投资。尽管环保设施投资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但却获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七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企业的环境管理是指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进行管理。完善的环境管理是减少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的重要条件。环境监测是企业环境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可以掌握各种污染物含量和排放规律,指导制定有效的污染控制和治理方案。同时,对污染物排放口进行监测可以了解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因此环境监测为企业的环境管理指出了方向,并为企业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政策、法律、规定、标准等提供依据。7.1环境管理计划环境管理是以环境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施加给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影响进行调节控制,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国家以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内部污染物排放监督控制,企业内部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机构。本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将按照新建项目,并依据环评提出的主要环境问题、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对该项目提出合理的环境管理计划。7.1.1施工期环境管理(1)施工期环境管理机构由于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内容有较大差异,且两者工作时限有临时性和长期性的区别,因此应分别设立单独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并实行分阶段负责的方式,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管理机构即行撤销,运营期管理机构开始运作,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允许有一定时段的交叉。为了保证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应成立独立的施工管理机构,且该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具有适当的资历和经验,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施工期的管理机构组织如表7.1-1所示。表7.1-1施工期环境管理机构一览表序号人员设置人数(人)1组长12环境空气监督员13噪声监督员4污水监督员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固体废物监督员16投诉热线工作人员17合计4(2)施工期环境管理环境管理小组应根据工程的施工计划,制定详细的环境管理计划,并应每月对该计划进行检查,以及进行必要的修订。组长应向工程领导者汇报工作,每月定期汇报环境管理检查成果,并就检查中发现的潜在环境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大气和噪声、固废监督员应根据计划巡视检查各项施工期环境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安排各项监测定时定点按计划进行,并每月将检查、监测结果和现场处理意见向组长汇报。热线电话工作人员负责投诉电话的记录、整理,向组长汇报,并负责向公众解答处理结果。7.1.2运营期环境管理1、环境管理机构设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是长期、复杂的工作。根据本项目的规模,同时考虑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劳动定员情况,运营期的管理机构组织如表表7.1-2运营期环境管理机构一览表岗位设置人数(人)职责组长1负责实施环保工作计划、规划环境空气监督员1负责废气、噪声、废水的排放监管噪声监督员废水监督员固体废物监督员1负责固废的排放监管实验室分析人员1负责外排污染物的监测分析合计4——环境管理体系是企业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在于发展生产的同时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控制污染物总量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有利于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实施。环境管理的实施能够帮助企业及早发现问题,降低生产成本,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结合本工程实际,建议企业设置专职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的部门,直接归属厂长领导,统一进行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管理人员应具备生产管理经验和环保基础知识和清洁生产知识,熟悉企业生产特点,由责任心、组织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同时在各车间培训若干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担任车间兼职环保管理人员,以随时掌握企业生产状况和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同时也有利于环保措施的落实。2、环境管理机构职责(1)督促、检查本企业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及企业环境保护制度,贯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并参加有关方案的审定及竣工验收工作;(2)根据项目生产特点和产污情况,制定全厂环境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制定全厂污染综合防治的经济技术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管理制度和条例;(3)负责组织企业污染源调查,并按月或季度编写企业环境质量报告;(4)把污染源监督和“三废”排放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5)按照责、权、利实行奖罚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给予处罚,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6)收集、整理和推广环保技术和经验,组织对本企业环保人员的培训和环保技术情报的交流,推广国内、外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和经验,对运行中出现的环保问题及时解决;(7)配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有关环保法规和规定;(8)负责本企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9)做好环境统计工作,建立环保档案;(10)与有关组织合作,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活动,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境科学知识。3、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1)排污定期报告制度要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污染治理设施运作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情况。(2)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制度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帐。尽可能早日通过ISO14000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3)奖惩制度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对爱护环保设施,节能降耗、改善环境者实行奖励;对不按环保要求管理,造成环保设施损坏、环境污染和资源、能源浪费者予以处罚。(4)制定各类环保规章制度制定全公司环境方针、环境管理手册及一系列作业指导书以促进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使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重要环境因素识别、提出改进措施,将全公司环境污染的影响逐渐降低。4、环境管理程序环境管理工作程序见下图。图7.1-1环境管理工作程序图7.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应由建设单位即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禾县分公司负责落实。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分两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见表7.2-1。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7.2-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类别污染物名称环保设施排放情况验收标准验收位置验收因子废气NH3、H2S、臭气浓度通过负压管道集中收集,进行消毒及净化处理(“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由20m排气筒外排废气处理设备排气筒(20m)NH3、H2S、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浓度要求烘干废气粉尘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进行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废气处理设备排气筒(20m)粉尘《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限值热蒸汽经“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粉尘堆肥过程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自然沉降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筛分过程粉尘《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进行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堆肥工艺原料回用螺旋输送机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项目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废水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车间区域初期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雨水收集池后通过沿沟渠用于周边农林灌溉;生活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周边山渠,最终汇入舂陵江支流。噪声设备噪声基础减震、风管设软连接、消声器、设置隔声罩厂界Leq(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固废包装废弃物暂存间//暂存间储存,通过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垃圾桶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粉尘废气收集灰集中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土壤污水收集沟、污水处理站、事故池(与调节池合建)等防渗设施//一般污染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重点及特殊污染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l8598-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地下水事故导流沟、事故应急池(10m3)///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3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监测是为环境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环境监测,及时了解企业的环境状况,不断完善、改进污染防治措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是实现企业环境管理定量化、规范化的重要技术支持。建立一套完善而行之有效的环境监测计划是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7.3.1环境监测计划1、目的(1)对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运行过程的维护和检修进行检查和监督,定期向地方环保管理部门汇报设施的运行状况。(2)定期对项目外排废气、噪声进行监测。(3)及时发现和排除正常排污隐患的检查制度和实施。2、环境监测计划为了保证项目运行过程各种排污行为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对环境造成太大的不利影响,须制定全面的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控计划,对项目处理设施和环境敏感点进行监测,确保环境质量不因工程建设而恶化。根据项目特点,本工程运行期环境监测计划如下。表7.3-1项目排污口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废气废气处理设备排气筒NH3、H2S、臭气浓度每半年一次厂界上风向NH3、H2S、臭气浓度、TSP每半年一次厂界下风向NH3、H2S、臭气浓度、TSP每半年一次噪声厂界Leq每半年一次地下水厂区地下水井及周边居民点地下水井pH、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挥发酚类、氰化物、SS、总大肠菌群每半年一次表7.3-2项目环境质量监控计划一览表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废气项目所在地PM10、NO2、SO2、NH3、H2S、TSP、臭气浓度每年一次每年一次每年一次地表水舂陵江支流pH、BOD5、COD、SS、NH3-N、氰化物、氟化物、挥发酚、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每年一次地下水石仙村村民水井pH、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挥发酚类、氰化物、每年一次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SS、总大肠菌群新邹尾村村民水井土壤项目所在地pH值、铜、锌、铅、砷、镉、汞每年一次3、建立环境监测档案建立环境监测档案,以便发现事故时,可以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使污染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处理。7.4排污口规范化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号)的要求,项目必须做好排放口的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污口(源)》、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企业所有排污口中(包括水、气、声、渣)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算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同时对污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对治理设施安装运行在线监控装置。排污口的规范化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本项目排污口的规范化要符合环保监测部门的要求。(1)废气排放口排放同类污染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排污口(不论其是否属同一生产设备),在不影响生产、技术上可行的条件下,应合并成一个排污口;有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国家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应加装引风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并设置采样点;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有净化设施的,应在其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口及采样监测平台。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和《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设置。(2)固定噪声排放源噪声排放源标志牌应设置在距选定监测点较近且醒目处。固定噪声污染源对边界影响最大处,须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规定,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边界上有若干个在声环境中相对独立的固定噪声污染源,应分别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3)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产生或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的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的渗滤污水必须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4)设置标志牌要求一切排污者的排污口(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标志牌按标准制作。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距排污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并能长久保留。设置高度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米。排污口附近1m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在一般性污染物排污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八章结论与建议8.1结论8.1.1工程概况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禾县分公司在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建成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2000m2,建筑面积6780.94m2,主要从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采用微波加热处理工艺。项目一期工程投产后日处理10t病死动物,年处理病死动物3650t。可年产有机肥3650t。二期工程年处理7000t畜禽粪便,可年产4000t有机肥。本项目总投资1580.37万元,环保投资170万元,占总投资的10.76%。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工作时间365天,一班制工作,每班8小时。8.1.2工程分析结论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量约为0.106t/d(38.544t/a)、地面清理废水量约为0.422t/d(154.03t/a)、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量约为0.132(48.18t/a)、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量约为8.55t/d(3078t/a)、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排废水量约为0.15t/d(54.75t/a);生产废水总量约为1.76t/d(642.4t/a)。生活污水总量约为1.305m3/d(476.33m3/a)。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周边山渠,最终汇入舂陵江支流。2、废气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收集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方式,本项目臭气直接通过负压管道集中收集(负压收集效率取99%),进行消毒及净化处理(“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总处理效率为99.5%;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中的热蒸汽经“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中的粉尘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进行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自然沉降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主要为肉骨粉,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进行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堆肥工艺原料回用,作有机肥堆肥工艺原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本项目有组织NH3的排放量为0.0081t/a,H2S的排放量为0.0027t/a。无组织NH3的排放量为0.0164t/a,H2S的排放量为0.0055t/a。1、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是预处理设备、微波处理设备、翻堆机、风机、冷库等以及一些配套辅助机械设备等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等;通过预测,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级标准。2、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包装废弃物、员工的生活垃圾及粉尘废气收集灰。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08年3月),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6kg/人·d,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kg/d(2.19t/a)。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有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包装废弃物: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包装废弃物年产生约为30t/a,通过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处理。粉尘废气收集灰:根据业主提供资料,粉尘废气收集灰年收集量约为3.927t/a,通过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1.3工程建设可行性分析(1)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根据附件13项目区域红线位置关系图经核实可知,项目所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项目正北方向1、2、3号拐点距离生态红线较近,最近距离约为5米左右。周边生态红线的重点保护内容为生态林。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要求: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一“农林业”中的第30条“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十九“轻工”中的第36条“畜禽骨、血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本项目属于保障肉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民生项目,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不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要求相冲突。本项目与生态红线距离较近,根据业主平面布置图,本项目正北方向1、2、3号拐点均不涉及永久建筑物。为减轻对周边生态林的影响,建议企业对项目厂界正北方向根据周边林地种群类型进行相关绿化,形成相应的缓解带,与周边生态系统相协调。根据上述情况,本项目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区域监测点位的TSP、PM10、NO2、SO2、臭气的日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氨和硫化氢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舂陵江支流上游断面、舂陵江支流下游断面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要求。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厂界各监测点的声环境昼间、夜间均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处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较好。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租用嘉禾县石桥镇石仙社区所属土地进行建设,需新增建设用地12000m2,不会对区域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较大影响;本项目处理病死禽畜,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合资源化,能够有效的利用资源能源,本项目使用能源主要为电,用量较小,不会对区域能源利用上线产生较大影响;本项目新鲜水用量较少,年用量约为1.764t/d,不会对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产生较大影响。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以《嘉禾县总体规划》(2006-2020)中作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详见表8.1-1。表8.1-1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产业定位的行业类别项目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环境治理业1、允许建设区: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也是规划确定的城镇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嘉禾县城区域所划定的允许建设区面积为1747.96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34.37%,主要位于以老城区、新城区和工业园区组成的县城核心区域,主要涉及珠水村、坦塘村、马托村、杨梅村、石燕村等。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的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批准。本项目位于允许建设区;且有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批准意见符合(2)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一“农林业”中的第30条“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十九“轻工”中的第36条“畜禽骨、血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本项目也不属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规定的淘汰类、禁止类及限制类产业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地方规划与经济发展符合性1、嘉禾县地方畜牧业发展规划符合性根据嘉禾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统计的经验数据,目前嘉禾县年实际出栏生猪50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万头以上,病死生猪按死亡率7%计算,每年死亡生猪约3.5万头。如果正大(嘉禾)100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落户嘉禾县,因此按每年还将增加7万头生猪死亡量,因此每年生猪死亡量将达10.5万头。病死生猪按每头40kg计算,则每25头生猪为1吨,因此,实际年处理病死生猪为3000吨以下。除部分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采取深埋、焚烧处理外,粗放甚至随意抛弃的处理方式不同程度存在,给疫病的有效控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根据养殖业转型发展总体要求,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采取“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和先进的处理工艺,做好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杜绝随意丢弃病死畜禽污染环境、传播动物疫病,防止病死畜禽流向餐桌引发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养殖业健康发展。因此,嘉禾县急需建立集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4)场址选择合理性分析1、与《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处理技术与《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干化法处理技术的符合性分析见表8.1-2。表8.1-2处理技术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本项目处理技术符合性分析可视情况对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进行破碎预处理死亡动物或动物产品自动投入处理流水线设备中,首先进行分割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或破碎产物输送入高温高压灭菌容器高温微波容器符合处理物中心温度≥140℃,压力≥0.5MPa(绝对压力),时间≥4h(具体处理时间随处理物种类和体积大小而设定)。处理温度为130-180℃,8小时连续生产符合加热烘干产生的热蒸汽经废气处理系统后排出烘干产生的热蒸汽通过“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加热烘干产生的动物尸体残渣传输至压榨系统处理。加热烘干产生的动物尸体残渣传输至压榨系统处理,产生油脂及肉骨粉,油脂为工业油脂,外售于生物质柴油生产企业,肉骨粉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符合2、项目其他建设条件分析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厂址区交通便利,有村公路直通场区,平时其它车辆较少,因此在保证生物安全的前提下为原材料购入,产品销售具备极好的运输条件。从现状监测数据可知,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所在区域内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同时厂址周围水、电等公共设施齐全,有利于项目的建设及达到防疫条件要求。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用地通过了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选址意见》(嘉建规选〔2018〕2号)审核,同意项目用地选址,项目的选址符合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4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26次常务会议》中第7条及2018年7月3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39次常务会议》中第5条选址要求。根据《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可知,本项目处于重点生态功能区,其发展方向为:在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资源开采、农林产品生产加工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适宜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高物耗产业,淘汰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产业。本项目为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且个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理,因此,本项目符合《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项目附近水系为舂陵江支流为于项目东南面2700m,废水事故排出后经附近林果地、农产品基地吸收、山坡截留,不会造成地表水体污染;区域已铺设自来水管道,当地居民不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水源,对地下水几乎无影响。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嘉禾县发展规划要求,选址符合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4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26次常务会议》中第7条及2018年7月3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39次常务会议》中第5条、《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选址要求,且用地通过了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选址意见》(嘉建规选〔2018〕2号)审核,同意项目用地选址。与周围环境较相容。4、其他分析①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该项目属于绿色循环经济项目,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第7号,2010年5月1日)第五章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本项目位于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周边无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且周边无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所、动物诊疗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及生活饮用水源地,用地属性合理;②本工程不违背国家的产业政策,厂址与当地城镇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不冲突;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③工程拟建厂址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用保护林果地;④建设项目区自建进场道路与村道连接,其对外交通便利;⑤项目产生的“三废”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及综合利用,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级别。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厂址选择是可行的。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结果可知,评价区域内一个现状监测点位的各监测因子(SO2、NO2、PM10、氨气、硫化氢)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地表水2个监测断面10项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限值;厂界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由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除大肠杆菌外其他各监测点各评价因子监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标准,大肠杆菌各监测断面超标倍数:石仙村17.33倍、新邹尾村199倍、大庞家村5.66倍。超标原因为当地周边农村农田面源污染导致,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根据现场调查,结合项目与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的位置关系可知,项目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及其他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5)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无害化处理厂区周边地形为缓坡型山地,四周通风条件良好,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土地经过平整、固化后就可以作为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场地使用。本项目建设成后预估日处理10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m2,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房864m2,有机肥处理厂房(一期)2204m2,有机肥处理厂房二期3600m2,办公宿舍328.68m2,门卫室43.4m2,12个小车停车坪,4个货车停车坪,硬化面积12000m2。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厂区道路、给水、供电、绿化等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建筑设计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消防规范、结构荷载规范和电气设计规范,满足适用、安全、节能环保和卫生防疫的要求为标准,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生产生活建筑参考相关标准建设,按照50年设计使用年限进行设计。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对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布局提出相关要求。表8.1-3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序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并设有单独的人员消毒通道已在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并设有单独的人员消毒通道相符2无害化处理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本项目生产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设置在不同区域相符3距离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3000米以上本项目附件周边3000米处无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相符4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项目周边1000m左右均为林地山区,无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相符本项目厂区主入口设置在地块西侧,物流入口设置在地块西侧。主入口两侧设置门卫室、停车位、办公楼位于地块东北侧,整个生产区(主车间、成品库、冷库、配电房、工具房、检测房、消毒通道、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位于地块西侧,地块中间由绿化隔离带隔开。项目各个分区按各单项功能分块布置,有机结合,规划总平面布置是根据生产、防火、卫生、安装等要求,结合地形、地貌、气候等自然条件,全面合理、因地制宜地进行布置。各种生产、生活设施,做到交通联系方便,生产流程顺畅,为生产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做到紧凑整齐,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供水管道,要充分考虑利用现有环保设施。此外,为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各生产环节的相互干扰和影响,各部分之间要有适当间隔,以利防疫。各房舍周围种植花草、树木,进行绿化,同时可以形成良好的场区小气候环境,详见附图2。综上所述,本工程总平面布置充分利用现有地势,按照功能和工艺流程,总体上按西向东方向布置,生活区和生产区分开。从整体布局和环境影响上看,工程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6)项目选址结论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位于嘉禾县石桥镇石仙村(石桥镇竹山下煤矿矿区),由于无害化处理中心存在污染隐患,故选址问题极为重要,要从环保、城市发展规划诸多方面综合考虑。工程建设地为典型的乡村环境,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现场调查表明,拟选场址周边1km范围内无重要军事、民用、文教设施,四周皆为乡村环境;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对外界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4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26次常务会议》中第7条及2018年7月3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39次常务会议》中第5条选址要求: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色保护的其他区域。且本项目通过了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选址意见》(嘉建规选〔2018〕2号)审核,同意项目用地选址。根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中要求:1、可视情况对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进行破碎预处理;2、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或破碎产物输送入高温高压灭菌容器;3、处理物中心温度≥140℃,压力≥0.5MPa(绝对压力),时间≥4h(具体处理时间随处理物种类和体积大小而设定)4、加热烘干产生的热蒸汽经废气处理系统后排出;5、加热烘干产生的动物尸体残渣传输至压榨系统处理。本项目与《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技术规范相符。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未来发展规划,选址是可行的。8.1.5环境现状评价结论1、大气环境现状评价结论本次评价委托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附近上风向2个居民点,下风向1个居民点进行了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评价区域SO2、NO2、PM10日均浓度监测值均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NH3、H2S日均浓度监测值均低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因此,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较好。2、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结论本次评价委托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附近舂陵江支流上游断面和舂陵江支流极乐村河段下游断面2个监测断面进行了地表水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断面各评价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结论本次评价委托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石仙村、新邹尾村2个村民小组水井处进行了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除大肠杆菌外其他各监测点各评价因子监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标准,大肠杆菌各监测断面超标倍数:石仙村18.33倍,新邹尾村200倍。超标原因为当地周边农村农田面源污染导致,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本次评价委托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东南西北面进行了声环境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周边噪声监测值均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处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较好。1、土壤质量现状评价结论本次评价委托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位各项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目前场地内遗留有煤矸石,场地内遗留的煤矸石由石桥镇山下煤矿自行处理,经处理后项目所在地的土壤状况会有所好转。8.1.6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收集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本项目臭气产生主要包括:收集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方式,臭气经投料口负压收集系统、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直接通过负压管道集中收集,进行消毒及净化处理(“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浓度要求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热蒸汽,粉尘主要为肉骨粉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进行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堆肥工艺原料回用,产生的热蒸汽经“降尘+冷凝+喷淋+生物吸附”处理后20m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高排气筒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限值后排放。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自然沉降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主要为肉骨粉,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泄压降尘器)进行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堆肥工艺原料回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周边山渠,最终汇入舂陵江支流。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是预处理设备、微波处理设备、翻堆机、风机、冷库等以及一些配套辅助机械设备等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等。本项目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设置隔声减振装置,风机应设置消声器,水泵电动机装隔声罩,泵房采用隔声材料;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做到文明生产;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内主要噪声源周围及厂界四周加强绿化,建设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以进一步削减噪声,降低噪声对厂界的影响。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包装废弃物、员工的生活垃圾及粉尘废气收集灰。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有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包装废弃物作为暂存间储存,通过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处理。粉尘废气收集灰通过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综上所诉,本项目固体废物经过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8.1.7公众参与调查结论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其中单位调查5份,个人调查25份中民众意见可以看出,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的态度,并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被调查个人和团体认为项目建设期对周围环境影响最大的是废水、废气,因此,项目在建设过程以及建成运行过程应特别注意废水、废气的防治,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需注意噪声、固废和生态防治。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国家法规要求,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与妥善处置,把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获得环境、社会、经济效益的平衡和统一。8.1.8总量控制结论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目前国家有关总量控制的法律法规性文件: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理废水、运输车辆的消毒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定期排放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废水排放若遇雨季,林地几乎不需要浇灌,不能及时消纳项目污水,故建议建设单位在厂区内建设1座有效容积约为30m3的贮存池,以解决林地在非浇灌期间的污水出路问题。贮存池的总有效容积应根据贮存期确定,贮存期不得低于当地农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和冬季封冻期或雨季最长降雨期,一般不得小于30d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排放总量。根据常规气象情况,嘉禾地区连续下雨天一般不超过20d,且无冬季封冻期,则本项目按贮存20d的废水量来设计贮存池容积,待晴天用于农田浇灌。本项目废水产生量约1.305m/d,则废水贮存池容积应不小于26.1m,建议本项目贮存池有效容积设计为30m3,以满足20d的废水贮存需求。雨季结束后,对项目周边林杂地浇灌即可完全消纳贮存池内的水。根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本项目无需设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收集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高温微波处理过程中的臭气;肉骨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入冷却系统时产生的粉尘;微波处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堆肥过程中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生产废气均通过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根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中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废气无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综上,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8.1.9综合评价结论本项目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既解决了病死动物对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问题,又得到了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可还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解决制约因素限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废水、废气污染物和噪声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8.2建议1、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应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实行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运行期间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保证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以减轻对环境和周围人群健康的影响。2、加强管理,生产车间需保持密闭性,防治臭气外泄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3、建立报告制度。对排放的废气等污染物实行排污许可证登记,按照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排污月报制度。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按要求循环使用,不外排。5158 嘉禾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健全污染处理设施管理制度。保证处理设施能够长期、稳定、有效地进行处理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操作管理要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的范畴,落实责任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运行经费、设备的备品备件和其他原辅材料。6、本项目应按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按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对相关的环保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并向社会公开信息。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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