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

晴隆县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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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910】0004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晴隆县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中慧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0一九年十一月 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资格预审结果公示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5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1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7第六章投资合作合同(另册)60第七章PPP项目合同(草签)(另册)61★敬告: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项目名称:晴隆县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910】00043、项目序列号:/4、项目联系人:张胤5、项目联系电话:18508534150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采购主要内容:本项目拟采购社会资本与晴隆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方组建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获得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2)采购数量:1批(3)采购预算:625,969,800元(4)最高限价:625,969,800元(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本项目的合作期拟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按PPP项目合同约定(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  本项目于2019年10月12日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于2019年11月05日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于2019年11月06日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资格预审结果公告,现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不接受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特殊资格要求无14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11-1309:00至2019-11-2711:00(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ggzyjy.qxn.gov.cn/qxnztb/,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ggzyjy.qxn.gov.cn/qxnztb/,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11-2813:4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11-2813:4012、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见开标当日电子显示屏显示开标厅)13、投标保证金情况(1)投标保证金额(元):20,000(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11-1309:00至2019-11-2813:40(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4)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帐号:3811012105000009114、PPP项目:是是否联合体:是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否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晴隆县人民政府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5、采购人名称:晴隆县水务局  联系地址:晴隆县 14   项目联系人:李任滔  联系电话:18285932186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中慧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盘江集团研发中心14层项目联系人:张胤 联系电话:18508534150贵州中慧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   第一章资格预审结果公示14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实施机构采购人名称:晴隆县水务局联系地址:晴隆县 联系人:李任滔联系电话:18285932186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中慧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盘江集团研发中心14层联系人:张胤联系电话:185085341502项目名称晴隆县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必须是资格预审阶段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人。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评审的供应商投标。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若资格条件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不需再次提供资格预审阶段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供应商资格条件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时有任何变化的,请逐一列明,以确保符合资格预审时的资格条件。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5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乡镇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县城、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最终以批复的设计图纸为准)(2)工程估算投资: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项目总投资约62596.98万元。(3)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4)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拟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14   (1)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和投融资结构:本项目总投资62596.98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12%,即12596.98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5668.64万元,持有项目公司45%的股份;社会资本方出资6928.34万元,持有项目公司55%的股份。项目融资资金约占总投资79.88%,即50000.00万元,由项目公司为主体融资取得。(2)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付费+运营维护付费-使用者付费。6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社会资本与晴隆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方组建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获得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7现场考察及答疑会☑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考察地点:☑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答复、澄清和投诉(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质疑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4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受理方式:1)接受质疑函方式:现场递交书面质疑函2)联系部门:贵州中慧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胤/185085341504)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盘江集团研发中心14层(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质疑情况和项目实际需要,以补充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变更文件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5)投诉提起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14   监督部门:晴隆县财政局10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1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信息: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帐号:38110121050000091汇入行行号:313707038115(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13时40分(北京时间)前(特别说明: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随机码缴纳,投标单位在投标时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码,供应商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本项目生成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建议投标人备注栏填写内容有且仅有随机码以便汇入保证金,供应商仍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交易中心,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联系电话:0859-3121501、0859-3120731;12保函的递交(1)建设期履约保函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一个月内,项目公司(SPV)向采购方(实施机构)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建设期履约保函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10%,主要担保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开工节点、竣工验收节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事等;运营维护保函提交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实施机构)向项目公司(SPV)退还。(2)运营维护保函项目进入运营维护期的同时,项目公司(SPV)向采购方(实施机构)提交运营维护保函,运营维护保函的金额不高于当年运营维护费的50%,主要担保项目运营绩效、服务质量标准达标情况、安全保障等事项;移交保函提交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实施机构)向项目公司(SPV)退还。(3)移交维修保函14   运营维护期最后三个月开始前,项目公司(SPV)向采购方(实施机构)提交移交维修保函,移交维修保函的金额不高于当年运营维护费的50%,主要担保项目设施恢复性大修、项目设施存在隐蔽性缺陷等;项目移交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实施机构)向项目公司(SPV)退还。13投标报价合理利润率小于等于6.5%为有效报价,若供应商合理利润率报价大于6.5%的,其投标无效。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报价大于0%为有效报价,若供应商的勘察设计费下浮率小于等于0%的,其投标无效。工程费用下浮率报价大于0%为有效报价,若供应商的工程费用下浮率小于等于0%的,其投标无效。14磋商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响应文件份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光盘或电子U盘壹份。装订要求正本和副本分别胶装成册。不可拆卸方式装订。15封套上写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统一封装均可)、电子文件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件”字样,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密封袋上供应商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名称并标明牵头人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仅须填写牵头人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且可仅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密封包封套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14   16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13时4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7磋商流程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到开标室组织采购人、供应商、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并将会议环节所需表格文档资料填写、准备齐全。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后在开标室等候,工作人员按照提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安排参加磋商。2.专家签到:磋商专家需在磋商时间前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签到处,出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3.宣读纪律: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宣布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4.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初步评审记录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①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4   6.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的单位“%”),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7.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8.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9.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14   10.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1.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响应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磋商专家方可离开磋商区。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18磋商小组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由7人单数组成。评审专家是在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9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20开标时身份核验要求采购人在此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做无效投标处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   21资格条件确认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资格条件确认函,并附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如果供应商资格条件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时有任何变化的,请在此逐一列明)22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计算根据《晴隆县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方案》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计算如下: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付费+运营维护付费-使用者付费。为防止社会资本方“重建设、轻运营”,本项目将项目建设成本及运营维护付费全部纳入运营期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为100%,建立完全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补贴机制,不得通过降低考核标准等方式,提前锁定、固化政府支出责任。可行性缺口补助(绩效考核后)=(A+B)×(1-K2)-C以上公式中:A为建设期考核后的可用性付费;B为运营期当期运营维护付费;K2为运营绩效考核系数;C为使用者付费;可用性付费A计算公式如下:式中:P为最终项目全部建设成本:按审计决算确定的总投资额为准;i为合理利润率:社会资本方投标报价所报的合理利润率;n为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周期:指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年数,本项目中可行性缺口补助周期为17年。K1为建设期绩效系数:指由建设期绩效考核评分对应的建设期绩效考核系数。14   23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件为标准取费,最终优惠为叁万元整,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足额支付。若未按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24合同签订的时间晴隆县水务局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合作合同》,该合同明确重点明确社会资本投资、融资、组建项目公司等事宜。在未成立项目公司前中标社会资本代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草签)》,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晴隆县水务局正式签订PPP项目合同。该合同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双方的合作范围、合作期限、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移交、可行性缺口补助、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25勘察设计费付费勘察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取费文件并结合报价确定,勘察设计结算支付进度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7日内预付合同额的30%;第二阶段:初步设计完成后7日内付合同额的25%;第三阶段:施工图设计完成后7日内付合同额的40%;第四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7日内付余款。26关于工程结(决)算本项目结(决)算时,依据招投标时既定原则、合同约定及《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最新相关配套计价文件据实结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定额中允许调整的材料价格按贵州省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颁布的施工期间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执行。在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实施机构、项目公司、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按规定流程进行询价或依法采购确认。人工工资按贵州省最新发布文件中的综合日工资单价计取。14   (二)供应商须知附录1.说明1.1定义1.1.1PPP项目采购是指政府为达成权利义务平衡、物有所值的PPP项目合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成PPP项目识别和准备等前期工作后,依法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的过程。1.1.2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1.1.3项目实施机构,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1.1.4全生命周期(WholeLifeCycle)是指项目从勘察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的完整周期。1.1.5产出说明(OutputSpecification),是指项目建成后项目资产所应达到的经济、技术标准,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交付范围、标准和绩效水平等。1.1.6物有所值(ValueForMoney)是指一个组织(多指政府)运用其可利用资源所能获得的长期最大利益。1.1.7公共部门比较值(PublicSectorComparator,PSC),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政府采用传统采购模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部成本的现值,主要包括建设运营净成本、可转移风险承担成本、自留风险承担成本和竞争性中立调整成本等。1.1.8使用者付费(UserCharge),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1.1.9可行性缺口补助(ViabilityGapFunding),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1.1.10政府付费(GovernmentPayment),是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可用性付费(AvailabilityPayment)、使用量付费(Usage32   Payment)和绩效付费(PerformancePayment)。政府付费的依据主要是设施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使用量和质量等要素。1.1.11PPP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Operations&Maintenance,O&M)、管理合同(ManagementContract,MC)、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建设-拥有-运营(Build-Own-Operate,BOO)、转让-运营-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TOT)、改建-运营-移交(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ROT)等。1.2PPP项目采购须具备条件1.2.1本级人民政府已经授权项目实施机构,即本PPP项目采购人。1.2.2财政部门通过了本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2.3本PPP项目实施方案获得政府或有权机构批准。1.2.4项目采购方案获得政府采购部门批准。1.3采购当事人1.3.1采购人是指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PPP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是指通过资格预审并响应招标并按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社会资本。1.3.3采购代理机构是受PPP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办理PPP项目采购事宜的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合格的供应商1.4.1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条件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2   (4)被责令停业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1.4.3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投资概算1.5.1.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乡镇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县城、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最终以批复的设计图纸为准)1.5.3.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2596.98万元。1.5.4.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拟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1.5.5.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1.5.6.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付费+运营维护付费-使用者付费。1.5.7.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必须是资格预审阶段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人。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评审的供应商投标。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若资格条件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不需再次提供资格预审阶段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供应商资格条件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时有任何变化的,请逐一列明,以确保符合资格预审时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如下:(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3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不作财务要求。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者具有同类项目履约的经验承诺(自行承诺);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零申报”的提供纳税申报表)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根据国办发〔2015〕4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项目所在地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4)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名。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项所有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报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等相关事项;32   ②联合体成员单位如具有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能力,且资质等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不进行额外招标,由项目公司直接和其签订相应承包服务合同。③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5)资质要求:若施工企业参与联合体投标,必须具备如下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勘察设计企业参与联合体投标,必须具备如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1.6采购需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费用承担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1.8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9现场考察及答疑会1.9.1采购人不组织社会资本进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采购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2供应商参加现场考察和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2   1.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及组成2.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5)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6)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7)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8)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9)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文);(10)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1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12)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文件,上述文件如有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2.1.2本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投资合作合同(另册)32   第七章PPP项目合同(草签)(另册)所有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为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2如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疑义,需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将进行书面答复。如答复内容需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3潜在供应商收到书面答疑后,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磋商响应文件3.1投标的语言与计量3.1.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以中文文字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证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准。3.1.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3投标价格3.3.1投标价格应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32   中列明的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所有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费用,除非有特别声明,未列明的将视为包含在投标价格中。报价方式及控制价(或其他控制条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3.3.2本次采购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3.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4.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资格条件确认函,并附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如果供应商资格条件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时有任何变化的,请逐一列明)。3.5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3.6.1磋商响应文件应自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可以予以否决。3.6.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3.6.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6投标保证金3.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无效。3.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2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7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7.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为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编写。3.7.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其它内容均可只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内。3.7.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不可拆解的胶装装订,因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缺页或遗失对供应商造成的影响供应商自行承担。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完整的复印件。3.7.5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统一封装均可)、电子文件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件”字样,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密封袋上供应商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名称并标明牵头人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仅须填写牵头人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且可仅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1.2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4.2.2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5.1.1磋商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5.1.2磋商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见开标当日电子显示屏显示开标厅)5.2磋商流程5.2.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到开标室组织采购人、供应商、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并将会议环节所需表格文档资料填写、准备齐全。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后在开标室等候,工作人员按照提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安排参加磋商。5.2.2专家签到:磋商专家需在磋商时间前到黔西南州3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签到处,出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5.2.3宣读纪律: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宣布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5.2.4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初步评审记录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①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5.2.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5.2.6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的单位“%”),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2.7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5.2.8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3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5.2.9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5.2.10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2.11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响应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磋商专家方可离开磋商区。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5.3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由7人单数组成。评审专家是在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3.1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32   (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5.3.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5.4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给予废标,项目磋商终止:(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5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1)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3)竞标初始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4)最终报价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的;(5)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8)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32   1.合同授予6.1定标方式6.1.1PPP项目采购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负责采购结果确认前的谈判和最终的采购结果确认工作。6.1.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及数量由采购人确定,但应当至少包括财政预算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以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作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参与采购结果确认谈判。6.1.3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应当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供应商排名,依次与候选供应商及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供应商即为预中标供应商。6.1.4确认谈判不得涉及项目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不得与排序在前但已终止谈判的候选供应商进行重复谈判。6.1.5采购人应当在预中标供应商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预中标、成交供应商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将预中标、成交结果和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项目合同文本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项目合同文本应当将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承诺和技术文件等作为附件。项目合同文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不公示。6.2采购代理服务费6.2.1报价不含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6.2.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若中标人未按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6.2.3采购代理机构的信息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中慧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世纪城兴福路支行帐号:01120010000000496.2.432   本项目若非因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不能正常进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且采购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伍万元(¥50,000.00)的成本费用。6.3中标通知采购人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成交结果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6.4履约保证金及保函的递交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6.5签订合同6.5.1项目合同必须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获得同意前项目合同不得生效。6.5.2采购人应当在中(成交)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PPP项目合同。需要为PPP项目设立专门项目公司的,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采购人重新签署PPP项目合同,或者签署关于继承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6.5.3采购人应当在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PPP项目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但PPP项目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6.5.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5.5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1.重新招标纪律和监督7.1纪律要求7.1.1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1.2供应商32   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7.1.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7.1.4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1.5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7.1.6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7.2质疑、投诉处理参加PPP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依照有关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1.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   第一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二、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商务因素(企业信誉、企业认证体系、融资能力等)和技术因素(如项目公司组建方案、融资方案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审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综合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评分标准32   1.初步评审记录表项目名称:晴隆县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日期:年月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及审查意见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1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和份数供应商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并对其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光盘或电子U盘壹份。2投标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规定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规定4资格条件确认函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条规定初步评审结论:通过初步评审标注为“通过”,未通过初步评审标注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32 2.报价评分表报价评分标准(30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合理利润率合理利润率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合理利润率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合理利润率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合理利润率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合理利润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注:合理利润率小于等于6.5%为有效报价,若供应商合理利润率报价大于6.5%的,其投标无效。(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20分2勘察设计费下浮率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报价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最后报价最高的,其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报价得分=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最后报价/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最后最高报价×2注: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报价大于0%为有效报价,若供应商的勘察设计费下浮率小于等于0%的,其投标无效。2分3工程费用下浮率工程费用下浮率报价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工程费用下浮率最后报价最高的,其工程费用下浮率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工程费用下浮率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工程费用下浮率报价得分=工程费用下浮率最后报价/工程费用下浮率最后最高报价×8注:工程费用下浮率报价大于0%为有效报价,若供应商的工程费用下浮率小于等于0%的,其投标无效。(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8分注:2.1若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当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作废标处理。36 2.2政府采购中实行的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和适当的优先采购政策。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及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文件规定以下情况实行政府采购中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和优先采购:(1)属中小企业并在采购活动中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可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给予6%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2)属于监狱企业并在采购活动中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可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给予6%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如实行分品目采购的,可以以品目为单位计算。(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可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给予6%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3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商务、技术评分表36 商务、技术评分标准(70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一)商务部分(50分)1企业信誉供应商(如为联合体,任意一方)评定信用等级为AAA得3分,AA得2分,A得1分,本项满分3分。注: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均不得分。3分2企业认证体系供应商(如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2分,本项满分6分。注: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均不得分。6分3资产负债率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本项考察联合体牵头方)资产负债率小于50%(含)的,得20分;资产负债率在50%(不含)~70%(含)的,得15分;资产负债率在70%(不含)~90%(含)的,得5分;资产负债率大于90%的,得0分。注:供应商需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供应商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数值计算得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20分4融资能力(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本项考察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函或类似融资支持文件在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得2分。(2)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本项考察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函或类似融资支持文件在1亿元(含)至2亿元(不含)得4分;(3)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本项考察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函或类似融资支持文件在2亿元(含)以上的得6分;注: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本项考察联合体牵头方)需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函或类似融资支持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均不得分。6分5企业业绩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如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接过采用市政工程类项目或供水(污水处理)工程类项目的投资或施工或勘察设计的,每提供1个项目得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5分。注: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15分(二)技术部分(20分)36 6项目公司组建方案根据供应商项目公司组建方案进行综合评审,项目公司组建方案包括项目公司机构设置、主要人员组成及人员的职责等内容。(1)方案描述完整清晰,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2)内容基本完整、有部分不合理,得2分;(3)不合理或无方案,得0分。4分7融资方案根据供应商融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融资方案包括资金筹措方案、融资能力、资金投入计划及还款计划等内容。(1)方案描述完整清晰,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2)内容基本完整、有部分不合理,得2分;(3)不合理或无方案,得0分。4分8建设施工方案根据供应商建设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施工内容等。(1)方案描述完整清晰,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2)内容基本完整、有部分不合理,得2分;(3)不合理或无方案,得0分。4分9运营维护方案根据供应商运营维护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维护的内容及基本制度等内容。(1)方案描述完整清晰,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2)内容基本完整、有部分不合理,得2分;(3)不合理或无方案,得0分。4分10移交方案根据供应商移交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移交的工作时间安排、移交内容与质量保证、移交验收程序等内容。(1)方案描述完整清晰,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2)内容基本完整、有部分不合理,得2分;(3)不合理或无方案,得0分。4分合计分值70分36 第一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晴隆县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910】0004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7 目录一、磋商报价部分39(一)响应函39(二)报价一览表40(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1(四)授权委托书42(五)投标保证金43(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4(七)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45(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6二、商务部分(资格证明文件)47(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7(二)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48(三)资格条件确认函49(四)采购代理服务费确认书50(五)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声明51(六)商务和技术偏离表52(七)企业信誉53(八)企业认证体系54(九)资产负债率55(十)融资能力56(十一)企业业绩57三、技术部分(实施方案)58(一)项目公司组建方案58(二)融资方案58(三)建设施工方案58(四)运营维护方案58(五)移交方案58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5954 一、磋商报价部分(一)响应函晴隆县水务局:1.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晴隆县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州公易采【201910】0004(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补遗、澄清和变更资料),我们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我方愿意以合理利润率%、勘察设计费下浮率%、工程费用下浮率%为投标总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并按合同约定对本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运营及移交等进行实施和完成。2.我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光盘或电子U盘壹份。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5.我方投标有效期为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天。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在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及相关保函;(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54 (一)报价一览表序号名称投标报价(%)备注1合理利润率2勘察设计费下浮率3工程费用下浮率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4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54 (一)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提交、撤回、修改晴隆县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州公易采【201910】0004(项目编号)的磋商响应文件和处理采购投标中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4 (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形式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凭证: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4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54 (一)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54 (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54 二、商务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编号高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初级职称人员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如为联合体,本表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填写,本表后联合体各方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54 (一)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提供参加资格预审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联合体投标适用,非联合体投标时无需提供。54 (一)资格条件确认函晴隆县水务局:贵单位于2019年9月29日发布了晴隆县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州公易采【201910】0004(项目编号)的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发售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供应商名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写明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名称]参与了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并通过了资格预审。现我们确认,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我们仍完全符合贵单位此前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所有资格条件要求。如有不实,我们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注:附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如果供应商资格条件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时有任何变化的,请在此逐一列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4 采购代理服务费确认书贵州中慧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协商,本次招标晴隆县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州公易采【201910】0004(项目编号)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若我单位中标,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代理费向贵单位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若我单位未按时缴纳中标服务费,造成的后果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采购代理费确认书”为磋商响应文件的附件请一同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54 (一)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声明晴隆县水务局:为响应你方组织的晴隆县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州公易采【201910】0004(项目编号)招标,我方在参与投标前以详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已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4 (一)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章节及条款号磋商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6…注:若供应商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无任何偏离,可以用“/”表示;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有任何偏离,需在偏差说明一栏详细填写。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4 (一)企业信誉54 (一)企业认证体系54 (一)资产负债率55 (一)融资能力61 (一)企业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年份备注123…………61 三、技术部分(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一)项目公司组建方案(二)融资方案(三)建设施工方案(四)运营维护方案(五)移交方案61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61 第一章投资合作合同(另册)(此合同仅供参考,中标社会资本与采购人签订投资合作合同具体内容经合同谈判后最终确定,必须经晴隆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61 第一章PPP项目合同(草签)(另册)(此合同仅供参考,中标社会资本与采购人签订PPP项目合同(草签)具体内容经合同谈判后最终确定,必须经晴隆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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