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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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1356-2021 规范出台的背景1、2007年10月2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2006年6月2日颁布(修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3、2021年7月22日颁布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规范的起草过程1、规范的起草过程2021年3月,受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委托,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单位,成立《规范》起草小组。6月,起草小组完成《规范》(初稿)。7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在南京召集起草小组人员,对《规范》(初稿)进行修改。 规范的起草过程2021年8月-11月,起草小组将《规范》(讨论稿)发到部分省局、省计量院和重点用能单位征求意见,并在江苏、山东、重庆3省市质监系统进行讨论。在黄耀文同志(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顾问,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悉心指导下,对《规范》(讨论稿)进行修改,形成《规范》(征求意见稿)。 规范的起草过程2021年12月,将《规范》(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发给全国法制计量管理技术委员会委员和全国各大区31个省市的计量处、计量院分别征求意见。共发出52份(部分没有联系方式的计量院我们请其处里予以转发),先后收到14个地区的148条反馈意见。起草小组在对意见进行整理后,采纳了83条,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规范》(报批稿)。 规范的起草过程2021年5月,经全国法制计量专业委员讨论一致通过后,形成《规范》(送审稿) 依据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应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开展定期审查。 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计量管理职责,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真实正确。第六条:用能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第七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依据第八条:用能单位应按规定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确保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正确可靠。第九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第十条:用能单位应当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的基础,对各类能源消耗进行分类计量、统计。第十一条:重点用能单位制订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应当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采取计量管理或计量改造措施。 依据第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工作;能源计量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定期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的培训。第十五条: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开展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整改。 罚则1、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四条等进行处罚。2、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能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罚款。3、拒绝、阻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和规范解决的问题解决了能源计量审查的内容和依据;确定了能源计量审查的主体;解决了能源计量审查报告的合法性;为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处罚提供证据。 办法和规范未解决的问题未解决审查报告的有效期;未解决能源计量审查组长、审查员的资质问题。未解决能源计量工作人员的持证问题。 适用范围和对象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的审查,非重点用能单位的审查可参照进行。本规范所称能源,指煤炭、原油、天然气、水、焦炭、煤气、电能、热能、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电能、固态能源、液态能源、气态能源、可回收利用余热等) 适用范围和对象能源计量范围包括:1)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2)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3)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4)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5)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适用范围和对象本规范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必须满足的要求,以及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的程序和方法。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规范的主要内容规范内容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规范》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除引言外,包括1-3章。第二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要求。包括能源计量管理(第4章)、能源计量人员(第5章)、能源计量器具(第6章)、能源计量数据(第7章)、自查与整改(第8章)等五章内容。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4章能源计量管理,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明确能源计量工作领导、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能源计量专职岗位,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确定能源计量目标。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5章能源计量人员,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配备能源计量管理人员,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检测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自查、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修、能源计量检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抄表)、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应具备能源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6章能源计量器具,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设置,并引用《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相关规定,内容包括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等要求。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7章能源计量数据,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对各种能源分门别类定期进行能源计量检测和记录,规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原则、要求和方式,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基础和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能源效率限额对标、节能降耗改造等活动的依据。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8章自查与整改,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并组织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三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要求。即第9章。从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开展能源计量监管提供技术依据的角度,对能源计量审查原则、审查组织、审查方式、审查程序、审查结果处理等作出了规定。 规范内容总体介绍第四部分,附录。包括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四方面工作要求和表格样式。各种与规范相关文件。 什么是能源计量1、能源计量是计量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其本质特征是关于能源量及能源使用程度的计量,使它又不同于普通的计量,而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具有特定的方法、特定含义、特定目的和特殊形式的计量。 什么是能源计量2、从广义上来说,能源计量是为了确定用能对象的能源利用的完善程度而对能源及相关量的计量。用能对象可以是系统、设备、过程,甚至是微元;也可以是国家、地区、企业等行政区划或法人单位。能源利用的完善程度可以是设备效率、能效比、制冷系数,也可以是单位能耗,单位产值能耗,单位GDP能耗甚至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能源弹性系数。 什么是能源计量3、从狭义上讲,能源计量是指在能源消费、转化等流程中,对处于各环节(包括能源生产、运输、使用、监管等各个领域)的能源数量、质量、性能等参数进行度量、测量、测试和计算。 什么是能源计量4、它是法制计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工业计量的重要工作内容:一方面它要受到法制计量的约束;能源计量的单位、能源计量器具检定、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能源计量实验室要求等涉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约束的计量内容都必须符合计量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要求。另一方面,能源计量在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节能措施的顺利实施、节能工艺改造的技术支撑等方面也发挥了管理基础的作用。 能源计量的作用1、帐物相符(节能基础)(企业购买的能源量与所消耗能源的量是否一致)2、对标作用(科学用能)(比较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水平)3、满足政府要求(监管依据)(为政府提供各种能源数据、统计报表;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 如何确保能源计量的作用软件保障硬件保障 软件保障一、能源计量目标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计量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文件要求和本单位节能目标,确定能源计量目标并形成文件。能源计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与能源方针、节能目标等保持一致。制定能源计量目标的测量方法并定期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能源计量目标能源计量目标的作用1、能源计量目标是指组织所要求实现的为保证能源计量数据准确可靠的总体要求。2、起到明确目标任务的作用;3、起到明确能源计量管理有效性判定标准的作用。 能源计量目标总体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2、符合第三方认证等方面的要求。3、与能源方针或计量方针相一致。重点用能单位制定的能源计量目标应形成文件,可将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目标写入管理手册,其它各层分解后的目标可在相应的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文件中予以体现。 能源计量目标制定目标的注意事项:1、要具有可执行性和可评价性。能源计量目标应当层层分解到用能单位的各个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将总体目标与各个岗位的具体工作联系起来,使目标真正落实到实处, 能源计量目标2、能源计量目标应当是可测量的:应将能源方针或计量方针中关于能源管理、计量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各项要求实际转化为可测量的具体的目标,尤其是操作层次上的目标应该尽可能定量。 能源计量目标3、能源计量目标应当切合实际,具有可实现性:需对实现目标的能力和所需要投入的资源有一个全面的评估和测算。 能源计量目标4、能源计量目标应当为用能单位内部的相关部门或人员所认同:能源计量目标是对用能单位内部的相关部门或人员的总体要求,如果未得到他们的认同,这样的目标就没有实施的基础。 能源计量目标能源计量目标的确定与发布:1、由重点单位的最高管理者确定;2、由重点单位的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 能源计量目标能源计量目标的评价:1、能源计量目标是可测量的;2、制定目标的测量方法;3、定期对目标进行考核和评价 能源计量目标能源计量目标的内容至少包括:1、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周期检定/校准、计量器具使用等符合相关要求;要明确:用于进出、次级用能单位、主要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用于能源分类、分项、分级能源计量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准确度等级;各种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率等内容。 能源计量目标2、确保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等符合相关要求:要明确:能源计量岗位、职数以及人员要求的相关内容;能源计量人员的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学时要求、考核要求等内容。 能源计量目标3、确保能源计量满足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要有具体的要求和措施,来保证单位达到能源分类、分级、分项的计量要求,达到对用能单位的能源进行全面的计量。 能源计量目标4、确保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应用:应制订对能源计量数据准确的要求与目标,还应有能源数据应用的目标,例如,利用能源数据进行技术改造、工艺改进、节能措施的数量、节约能源的数量等内容。 软件保障二、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形成文件)重点单位至少就制定以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1、能源计量管理职责;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3、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制度;4、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5、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处理、统计分析和应用制度;6、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和改进制度。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作用: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是重点用能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与节能相关的能源计量领域所采取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具体化描述,是约束和规范重点用能单位与节能和能源计量相关的部门及成员在日常用能过程中的计量行为。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制定制度的基本要求:1、不强求建立文件化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2、要形成文件。3、可以采用各种形式表达,可以以管理体系文件的形式表达,也可以以管理规章的形式表达等。4、制订制度可按管理事项而制定,如岗位责任、部门职责分工、人员培训、能耗定额管理、奖罚规定等。5、应以有关能源管理和能源计量管理的法规和技术标准文本,作为制定的依据。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制度的基本内容要求:1、能源计量管理职责。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针对能源计量管理事项所规定的有关岗位的工作职责。要对能源计量管理的各个岗位的责任、权限、义务等作出明确规定;管理职责可在描述管理事项时反映出来,也可在描述岗位的工作职责时反映出来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应明确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保存、运输、维护、使用、修理、更换、改造、封存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方式或方法,并符合《审查规范》的要求。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3、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制度。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明确能源计量器具(包括自行检定/校准的计量标准器)的周期检定或定期校准计划和执行方式或方法,并符合《审查规范》的要求。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4、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明确能源计量岗位的人员配备要求,包括岗位任职条件、专兼职规定等;应明确技术业务培训、考核的管理部门和培训、考核的方式或方法,并符合《审查规范》的要求。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5、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处理、统计分析和应用制度。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明确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的范围、人员(岗位)、具体要求和方式或方法;明确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包括数据采集、报告等)的职能部门和数据管理的方式或方法;明确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汇总、上报等职能的归口管理部门和数据统计、分析、应用的方式或方法,并符合《审查规范》的要求。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6、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和改进制度。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明确能源计量工作自查等工作的管理部门、自查计划、自查的具体要求和方式或方法;明确能源计量工作改进的要求和方式或方法,包括识别改进的机会、制订改进措施、评定改进效果等,并符合《审查规范》的要求。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保持和持续改进重点用能单位应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计量管理制度,保证其有效性。1、定期评审;(一般而言,三年评审一次为宜。)2、文件修改;3、重新批准发布;4、发放至使用场所并收回旧版本,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贯彻实施有关能源管理和能源计量管理的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宣贯、培训,被其理解。1、采用各种可能的方式进行这方面的宣贯和培训;2、应保留对有关人员进行宣贯、培训的记录;3、确保管理制度的使用者获取适用的制度文件;4、确保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并能提供实施的记录。 软件保障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应明确能源计量工作的领导,确立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设置能源计量岗位,并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隶属关系。 组织机构1、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亦可称为组织结构,通常指一个组织如企业、事业单位等,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安排。重点用能单位的组织机构包括:行政组织机构和能源计量管理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组织机构:反映重点用能单位内部能源计量的管理层次、能源计量主管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及经营单位的构成、纵向能源计量管理的上下之间关系、横向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组织机构能源计量管理组织机构的确定:1、以文件的形式来明确能源计量管理的组织2、要明确用能单位最高管理者、分管能源计量工作负责人、能源计量主管部门和能源计量各岗位的能源计量工作的职责、权限和上下隶属关系3、要以有效的文件形式进行内部发布,以确定能源计量工作的实际分管负责人,包括能源计量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 组织机构4、要合理设置能源计量的工作岗位。能源计量岗位的设置,包括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检定/校准和维修、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等。能源计量岗位的实际工作人员应有相应的花名册以及技术档案,并在用能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图的编制1、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或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文件中应包含组织机构框图。2、组织机构设置框图应包括行政组织结构框图和能源计量管理组织结构框图。 组织机构3、行政组织结构框图的编制应能表明用能单位行政组织结构、组成部门、组织层次和行政隶属关系,用能单位的行政组织结构框图(参见图4-1)。4、能源计量管理组织结构框图的编制应能表明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组织结构、管理层次、职能部门和上下隶属关系,能源计量管理组织结构框图(参见图4-2)。 管理职责管理职责泛指管理者或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是指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中所负责的管理或工作范围和所承担的相应责任,包括完成效果等。 最高管理者1、对本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负总责;2、向单位宣贯能源计量的重要性和能源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3、组织制定能源计量目标;4、确保实现能源计量目标所需资源的有效配置;5、决定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措施。 最高管理者最高管理者是指在用能单位最高层指挥和控制用能单位生产经营等活动的一个人或一组人。一个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开展的好坏,与最高管理者对能源计量的重视程度非常有关,所以,本规范明确了用能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对本单位的能源计量负总责并要求其要确保实现能源计量目标所需资源的配置,以此来保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的开展。 能源计量分管负责人1、确保按本规范要求,建立、实施能源计量管理制度;2、组织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查;3、提出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建议。 能源计量分管负责人1、分管负责人是指重点用能单位负责能源计量工作的分管领导,对用能单位分管能源计量工作履行组织、指挥职能。2、分管负责人可以是组织的最高层人员兼任,也可以是组织的中层负责人,重点用能单位可根据单位规模自行确定。3、能源计量分管负责人在能源计量管理组织结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在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中十分重要,是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工作的关键岗位。 能源计量主管部门1、组织落实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2、对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过程及效果进行分析,确保符合相关规定要求;3、落实自查活动和改进措施。 能源计量主管部门1、重点用能单位负责能源计量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落实和协调本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工作。2、能源计量管理的主管部门并非需要单独成立,用能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机构设置的实际情况,以职能不交叉为前提自主确定。3、当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目标确定、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后,对目标及制度的执行就至关重要,能源计量的主管部门就是具体执行者。 管理职责能源计量工作岗位:1、岗位泛指职位,是一个组织的重要构成部分,是组织要求个体完成的一项或多项责任以及为此赋予个体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的总和。2、能源计量岗位有多种形式,设置岗位的要求是原则性的,但至少应有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护、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岗位。3、要按照能源计量分类、分级、分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职责并形成文件。落实岗位责任制,将各项能源计量工作进行细化,责任到人。 软件保障五、能源计量人员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人员的配备要求:1、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管理工作;能源计量专业人员的范围至少应包括: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自查、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护、能源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抄表)、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 能源计量人员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人员的配备,应保证能源计量职责和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要保证重点用能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落实到岗位。要保证能源计量各岗位的人员工作职责落实到人。 能源计量人员3、重点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工作。能源计量工作是一项法制性和技术性都比较强的工作,因此必须配备专人从事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实施能源计量管理。所谓“专人负责”,是指专门指派的,相对长期固定的人员,由其负责某项工作。 能源计量人员4、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用能规模和实际情况,对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设置岗位,配备专人,并明确其职责。负责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的岗位设置,可以单独设置岗位,如设置抄表员、能源统计员、耗能分析员等岗位,也可以合并设置岗位 能源计量人员5、能源计量人员的配备应保证保证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往往有较强的专业性,涉及到能源基础知识和统计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操作技能,所以,应配备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掌握相应的专业业务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工作。 能源计量人员能源计量人员资质控制:用能单位应作出相应的制度规定,对能源计量人员资质进行控制,做到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1、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维护、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应掌握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具备能源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2、从事计量检定/校准等人员应通过相关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质3、对能源检测结果、能源计量数据负有责任的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工作实践经历。 能源计量人员能源计量人员的培训:相关人员要定期接受培训1、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人员在职培训,使相关人员的能力与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2、对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维护、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上岗前要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并参加考试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关的能源计量工作。 能源计量人员3、明确能源计量人员的技术需求,制订和实施人员技术培训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4、保留其培训、考试和考核合格的证明。 能源计量人员能源计量人员的档案管理:应建立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技术档案,保存其能力、教育、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等记录。1、建立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技术档案,尽可能做到一人一档,并设专人管理人员技术档案。2、人员技术档案记录应包括:教育、专业资格、培训、技能、经验等内容。3、保存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器具:用于测量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实物量的计量器具;用于测量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品质的计量器具;用于测量一次能源、二次能源能量的各种测量仪器,包括间接测量能源量的计量器具;用于自检自查的便携式能源计量仪表;用于测量主要用能设备能效的能源计量仪表等。 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器具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2、能源计量器具管理3、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4、能源计量器具使用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原则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要求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计量器具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特殊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特定要求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满足能源分类计量的要求:能源分类计量是指按实际的耗能种类,如电能、机械能、热能、煤、油、气等分门别类单独计量。能源分类计量是能源管理的基础,为各种能源的流转状况提供数据管理。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主要用能的种类和耗能量,合理选配合适的能源计量器具。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满足能源分级计量要求能源分级计量是指按能源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或用能单元的耗能分别进行单独计量。满足能源分级计量要求的主要目的就要为能源的定额考核、缺陷诊断提供技术上的可能性。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满足能源分项计量要求能源分项计量是指按购入储存、加工转换、输运分配、生产(主要、辅助生产)过程、运输、采暖(空调)、照明、生活、排放、自用与外销等用能项别单独计量。分项计量要求的主要目的就是对重点用能单位所消耗的能源不得重计和漏计。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计量器具:便携式能源计量器具是指方便拆卸的。在拆卸及测量过程中不影响被测介质正常状态的能源测量仪表;一般准确度较低,适用范围较广,量程较宽,主要用于重点用能单位的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能耗的自检自查。多数是通过非接触测量来实现测量目的的。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温度计、烟气分析仪、电导仪和PH计、电参数测量仪;热像仪、热流计, 气体、液体、蒸汽、混合流体、流量测量的各类流量计等。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计量器具:1、一般的检测标准对能源计量仪表的配置要求比较高,所以重点用能单位配置必要的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有利于降低成本,也能够满足能源利用报告制度的要求。2、用于通过计量仪表依据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实际检验测试获得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的能耗3、对重点用能单位配置必要的便携式节能检测仪表没有做出很具体的配置要求。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1、用能单位应加装能源计量器具(4.3.2)。2、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应按GB17167-2006表3要求加装能源计量器具(4.3.3)。3、主要用能设备应按表3要求加装能源计量器具(4.3.4)。4、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符合表3的要求(4.3.5)。5、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应满足表4的要求(4.3.8)。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有关国家对特殊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有特定要求的,应执行其规定。对于部分的重点用能单位由于其行业特点,在用能上区别较大,尤其在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以及重点耗能设备认定的指标上,与GB17167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国家根据其行业的用能特点,分别出台了对特殊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有特定要求的,以适应行业发展的要求。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分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具体要求:GB/T20901-2007《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0902-2007《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1367-2021《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分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具体要求:GB/T21368-2021《钢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1369-2021《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4851-2021《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等。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的种类,确定能源流向和检测点,形成能源流向图和能源计量检测点网络图设置的能源计量检测点应覆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需求重点用能单位应定期对能源流向图、能源计量检测点和能源计量器具需要量形成文件并进行评审,以符合实际状况。根据采集点确认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种类、数量、准确度等级,并按附录B的格式要求形成文件。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过程1、确定耗能品种、用途和来源;2、评定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或用能单元;3、确定分级分项计量的准确度等级;4、制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方案;5、按配备方案配置能源计量器具;6、能源计量器具的安装、验收。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能源计量率:Qp=Ms/Ml×100%式中:Qp—能源计量率率,%;Ms—实际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计量的能源量;Ml—能源消耗总量。能源计量率是指对约定的计量对象,经过计量的某种能源数量占同类能源总量的百分数。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Rp=Ns/Nl×100%式中:Rp—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Ns—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Nl—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是指用能单位实际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台(件)数与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率为百分之百时需要配置的能源计量器具台(件)数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能源计量器具实际配备量的确定:1、将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与合格使用率合二为一;2、对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凡未检定/校准、未使用、检定不合格的确定为未配备,从已配备数中扣除。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能源流向图:能源计量管理的指导性技术文件;经过审核和批准,确保其正确有效。表明各种能源的实际流向,并反映能源分类、分级、分项用能的情况。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能源计量采集点网络图:表明各种能源的计量器具配备的各节点(分级分项点)和各种能源计量采集点。网络图应附加文字说明,以表明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种类、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量值溯源期限等信息。能源计量器具的实际配备与网络图发生变化时,应按文件控制的要求对网络图进行更改,确保其有效性。能源计量管理的指导性技术文件;经过审核和批准,确保其正确有效。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配备量的确认:1、综合分析各种能源的消耗量,建立能源流向图与能源计量采集点网络图,保证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的计量要求;2、依据能源计量采集点网络图,设置计量采集点,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3、对各类能源的各处计量采集点进行确认;4、按规范要求编制相关能源计量用表;5、计算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并形成文件。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计量采集点的确认:确认的内容至少包括:用于进出能源计量、主要次级用能单位、重点耗能设备还是余能、热回收利用等。所用应配能源计量器具种类、数量所用应配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性等级所用应配能源计量器具的量传或溯源关系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编制相关能源计量用表:1、表B.2“主要用能设备一览表”;2、表B.3“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该表是所有能源计量器具的汇总表;3、表B.4“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分表”;4、表B.5“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分表”;5、表B.6“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一览分表”;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编制相关能源计量用表:6、表B.7“其他能源计量器具一览分表”;7、表B.8“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统计汇总分表”;8、表B.9“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统计汇总分表”;9、图B.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流向图”;10、图B.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采集点网络图”等。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的评审:1、理论需要量是动态的,是随着重点用能单位用能结构的调整,用能方式等情况的变化而变动的。2、定期组织专业人员通过技术评审等方式,来确定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并定期进行评审和确认,使之符合实际现状。3、形成评审报告,其评审结果应提出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理论需要数量,即应当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数量。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1、形成制度并实施有效管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申购、验收、保管、检定/校准、维护和报废处理等环节;2、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应有独立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分表;3、能源计量器具档案;4、粘贴标识标志。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至少应有下列制度: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管理;2、能源计量器具申购的管理;3、能源计量器具验收的管理;4、能源计量器具保管的管理;5、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管理;6、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的管理;7、能源计量器具维护的管理;8、能源计量器具报废处理的管理。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能源计量器具台帐管理: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是反映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管理状况、安装使用地点、性能特征及适用范围、是否在有效期内等的记录。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应是动态管理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的更换、检修、检定/校准及计量器具的状态都是应及时在一览表中体现出来。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耗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往往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所以要求要有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台帐或一览表分表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编制能源计量器具台帐的基本要求:1、应列出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检定周期/校准间隔、检定/校准状态。2、台账或一览表的内容是对能源计量器具基本信息的要求,各用能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相关项目。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3、对于某些能源计量器具是由一个主机、若干个传感器组成,有的主机与传感器分离,在这种情况下,主机与传感器在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中应分别列出,必要时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技术指标至少应包括测量范围及准确度等级。若为多档,应分档列出;若传感器、二次仪表分别有其准确度等级,也应分别列出。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能源计量器具的档案管理:能源计量器具的档案的内容至少应有:1、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可能时或需要);2、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书;3、计量器具最近两个连续周期的检定/校准证书;4、计量器具维护保养记录;5、计量器具其他相关信息。 能源计量器具档案管理1、能源计量器具档案管理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2、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以保证档案信息的准确无误、真实可靠;3、档案应规定保存时间,用能单位可自行确定能源计量器具报废处理后的档案保存时间。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能源计量器具的标识管理:应在明显位置粘贴与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识,并有检定/校准状态标识,以备查验和管理。1、标识要与台账或一览表编号一一对应,并有检定/校准状态标识。2、标识的方法并不强求标贴,只要能达到识别能源计量器具和检定/校准状态之目的,采用其它识别形式也是可以的 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1、制定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2、建立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并经考核合格;3、制定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实行定期检定/校准;4、检定周期、检定方式应遵守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重点用能单位要建立明确的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系统。1、应制定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2、作为能源计量工作计量器具使用的要明确其检定用的计量标准器名称和准确度等级3、作为内部计量标准使用的,要明确规定其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可溯源的上级标准和被其检定或校准的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准确度等。 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建立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重点用能单位要自行检定/校准本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必须建立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建立企业最高标准的程序:1、向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计量标准考核;2、考核合格并取得有关的证书;3、开展授权项目的检定、校准工作。 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能源计量器具必须检定/校准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凡经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能源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1、编制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计划;2、对在用能源计量器具实施周期检定/校准。 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的1、按照经本单位批准的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进行制订;2、按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有效期限或校准的复校时间间隔进行制订;3、采用年度计划的形式。 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计划内容:—器具名称;—型号规格;—测量范围;—准确度;—国别及制造厂;—出厂编号;—自编号或唯一性编号;—用途;—使用部门及保管人;—检定/校准周期(年);—上一次检定/校准时间;—检定/校准单位;—检定/校准月份等。 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实施:1、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2、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3、无法拆卸的、无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4、单位自校的能源计量器具。 检定/校准的实施企业最高标准器及强检计量器具:1、向相应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登记备案;2、到指定的技术机构申请强制检定。 检定/校准的实施非强制检定的能源计量器具:1、由具备开展计量检定/校准资格的计量技术机构实施完成;2、内部建立本单位计量最高标准器,经计量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后,对本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实施检定/校准。 检定/校准的实施无法拆卸的无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自校、比对的方法;2、定期更换的方法。 检定/校准的实施能源计量器具内部检定/校准:1、属于自行检定的项目应按计量法的规定通过计量行政部门组织的计量标准考核;2、属于自行校准且自行确定校准间隔的,应有现行有效的控制文件(如计量器具校准间隔的管理程序和校准规范)作为依据。 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1、有效的检定/校准状态,不满足6.3.3要求的不得使用。2、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和维护指定专人负责3、资料应保存完好并便于取用(有效的说明书)。4、在受控或已知满足需要的环境中使用5、不得改动其铅封、封印及其他保护装置。 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6、在用能源计量器具被怀疑或出现损坏、过载、产生不正确的测量结果、超过检定周期/校准间隔、误操作、铅封/封印或保护装置损坏破裂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做出明显的标签或标志,排除不符合原因,经再次检定/校准符合要求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7、应保存不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在调整或修理前后的检定/校准原始记录, 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一、有效的检定/校准状态:1、在检定的有效期或校准间隔内;2、经检定合格或校准符合要求;3、有效的证明计量性能的材料。二、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往往有较强的专业性,应由专业水平较高的人员进行使用和维护。 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三、受控或已知满足需要的环境:1、所有的计量器具对使用环境都有一定的要求;只有在规定的环境中使用,才能保证计量性能;2、对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环境进行控制,保证能源计量器具在已知满足要求的环境中使用;3、安装、使用环境条件低于能源计量器具规定要求的,不得使用。 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四、保护状态下使用:1、在用能源计量器具,其铅封、封印和保护装置发生变动的,都应视为不合格能源计量器具2、重新检定或校准,检定合格,重新打好铅封、封印和保护装置后才能使用。 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五、例行处理:1、对发生情况的能源计量器具停止使用,查明原因2、对不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要安全处置,撤出使用现场,隔离存放;对难以撤出使用现场的要做出明显的停止使用的标签或标志等措施。以防止被错用或误用。3、再次检定/校准符合要求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确保其量值的准确性。4、保存调整或修理前后的检定/校准原始记录, 能源计量数据1、能源计量数据采集2、能源计量数据处理3、能源计量数据应用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1、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原则应与实际测量结果相符,不得伪造或者篡改数据;应按分类、分级、分项要求设置能源计量采集点;对各种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定期进行数据采集和记录;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可靠,按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与实际测量结果相符,不得伪造或者篡改数据:1、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采集的能源计量数据与能源计量器具实际测量结果相符;2、要以管理制度(程序文件)的形式对能源计量数据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的真实性。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按分类、分级、分项要求设置能源计量采集点:对能源数据的采集应是对单位的所有能源,包括余能回收等。定期进行数据采集和记录:1、采集数据的时间间隔由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2、要相对稳定并不可随意更改,便于能源计量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比对。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采集记录保存要求:1、按能源数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做到完整、真实、准确、可靠;2、自行确定记录的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二年,但应有明确的文件加以规定。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2、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要求1)采集时间相对稳定,以消除因采集时差带来统计数据的不可比性。2)满足计算和统计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量及工序能耗量、制定和考核各级能耗定额、计算节能技改的节能量等需要。3)满足政府节能管理的需求。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用能单位设置的能源计量采集点的能源计量数据也应是相对稳定的,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时间、时间间隔、采集的次序和路线等到应相对稳定,避免因采集时差、空间带来统计数据的不可比性。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量并不是越多越好,只要能满足要求就好。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3、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方式人工采集。自动采集。第三方公正计量。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人工采集:1、数据采集记录格式应按文件控制的要求进行审批2、格式进行受控,对同一种能源的数据采集记录的格式应一致3、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的原始记录,必须由数据采集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自动采集和网络化管理:1、及时将采集的能源计量数据备份归档,保证电子数据的可追溯性。2、自动生成的电子数据应按生产周期及时更新、传送和调整。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第三方公证:1、对大宗有形能源物料进行交易时,例如,原油、煤、液化气等,采用第三方公证计量的方式进行;2、对委托的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进行资质、能力认定;3、对大宗能源的贸易交接、能源消耗状况提供公正计量数据。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4、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的受控条件1、使用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2、应用经确认有效的采集标准、规范、程序和记录表式;3、具备所要求的环境条件;4、使用具有资格能力的人员;5、合适的结果报告方式。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过程,也就是产生能源计量结果的过程。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是一种技术操作活动,其采集方式方法、采集时间、使用的记录表式等是影响能源计量数据正确可靠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对本单位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标准、规范、程序和记录表式进行确认并形成文件并在计量数据采集时使用。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使用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应来自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如果能源计量器具不符合规定要求,例如,出现能源计量器具损坏、计量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等情况,则能源计量数据不可能准确可靠。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具备所要求的环境条件: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环境一是会影响计量器具的使用,更会影响到能源计量数据的完整、正确。在要求的环境下使用能源计量器具是准确读取能源计量数据的重要前提。所以要求当在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时,要控制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的环境条件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要求监视和记录环境条件。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使用具有资格能力的人员: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是以测量为手段的一种技术操作过程,需要一定的能源计量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才能胜任能源计量数据的岗位。采集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并经批准后上岗从事数据采集工作。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合适的结果报告方式:采集的能源计量数据需要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和报告结果,使之应用于能源管理过程。其结果报告方式应满足能源管理的计量需求,结果报告的内容应全面、准确、客观;结果报告应在数据采集工作中完成;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允许形成、修改或出具报告。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5、能源计量数据记录要求1、使用的能源计量器具、采集依据、环境条件等相关信息;2、能源计量采集原始数据;3、数据计算方法及结果;4、采集、复核人员签字,必要时应有审核人员签字;5、采集日期。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能源计量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准确度等级等与计量器具的相关作息;经单位确认过的、现行有效的采集依据的名称、文号等信息;要记录计量器具使用环境条件例如,温度、湿度等能影响计量器具示值的相关信息。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记录是采集到的最原始数据,不是经过计算得出的计算结果;记录的数据不应有涂改的现象,对必须修改的数据,要进行划改,在划改的数据上方,写上准确的数据,在划改的数据下方,写上划改者的姓名或盖章。划改数据不宜太多,记录数据要清晰、完整。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必须对原始数据进行必要的计算和处理的,不允许在记录上没有计算方法与过程,直接出现数据计算与结果;为了保证能源数据记录准确性和可追溯性,每一张记录要求有采集人员、复核人员的签字;当采集的能源计量数据特别重要或对数据指定用途时,另外还要有要有审核人员的签字。每记录要有采集日期,以保证能源数据记录的时效性。 能源计量数据处理1、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更改2、能源计量器具损坏或安装、拆卸期间造成能源计量数据不准或无法统计时,应制定相应的方案进行评估3、经处理后的能源计量数据应由授权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能源计量数据处理基本要求:1、任何能源数据都要能追溯到能源计量原始数据,必须有可追溯性,不得随意更改;2、规定能源计量数据包括原始数据的更改要求、程序和方法;3、应满足国家和有关部门、本单位规定并有相关领导批准并将过程与结果存档。 能源计量数据处理能源数据评估:1、从根本上讲能源计量数据要来自计量器具的计量结果。是根据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实际现状而做出的过渡性要求;2、由于能源计量数据具有连续性特征,当能源计量器具损坏或安装、拆卸期间造成能源计量数据不准或无法统计时,应制定相应的方案进行评估,以保证能源计量数据的连续性。但是,评估是有风险的,当只能采用评估来维持能源计量数据的连续性时,应将该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能源计量数据处理3、评估方案包括评估方法、程序、结论、数据可靠性论证、评估人员和批准人员、日期等内容4、每年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根据所用计量器具的性能、特点、现场环境以及实际使用的情况对评估方案进行确认,对评估方案进行确认,以保证评估方案的符合性与适宜性。 能源计量数据处理数据修改的确认:有必要进行数据修改或处理的,经处理后的能源计量数据应由授权人员进行审核确认,以确保数据修改或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 能源计量数据应用1、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的基础统,计报表数据应能追溯至计量采集记录。2、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应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采取计量管理或计量改造措施。 能源计量数据应用3、利用能源计量数据进行节能分析,为计量管理、节能改造提供可靠依据。4、作为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能源效率限额对标、节能降耗改造等活动的依据,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能源计量数据应用1、国家对节能工作越来越重视,相关法律、法规对能源统计、分析工作的真实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重点用能单位内部对能源消耗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也是节能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3、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是节约能源法的法定要求。 能源计量数据应用4、要充分发挥能源计量在节能管理中的作用,或体现其基础地位,在于能源计量数据的有效应用。5、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能源效率限额对标、节能降耗改造等活动,是节能降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有效措施,也是国家节能主管理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在节能方面的要求。 自查与整改1、自查2、整改 自查1、每年应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并组织自查,以验证其能源计量工作符合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和本规范的要求。2、自查应形成记录记录格式可参照附录C《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自行制定。 自查是指单位或组织开展的内部自我审查,是为获取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评价,以确定满足自查准则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1、自查是一个过程;2、自查准则是自查的依据;3、自查应形成文件;4、自查是系统的、独立的活动。 自查目的开展能源计量工作自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其能源计量管理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是为了查明其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以及是否达到了规定要求,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整改措施,以确保其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得到持续、有效实施。另一方面,自查也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提供依据。 自查自查形成的文件:1、自查方案;2、自查计划;3、自查记录;4、不符合项报告;5、自查结果报告等。 自查自查方案:自查方案是一种管理文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1、检查依据;4、检查程序;2、检查项目;5、报告方式等。3、检查方法;自查方案一般由能源计量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经批准后实施。 自查自查的实施:1、自查的时间和频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每年至少要对能源计量管理的各环节、各责任部门和全部过程进行一次自查。2、可以采取定期的集中进行的自查方式,也可以采取按部门或按管理要素分散进行的自查方式。 自查自查记录: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应有审查记录,记录格式可参照《审查规范》附录C《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自行制定。审查方式“资料审查”或“现场审查”;应逐个条款进行审查情况的描述;当发现不符合项时,应注明“不符合项报告”的编号;记录完成后应有自查人员签字。 自查自查报告:自查应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至少应覆盖以下内容:基本情况准确度等级审查结果;单位概况;人员配备和培训审查结果;审查依据;自查结论;自查成员分工;自查成员签字;自查过程概述;审批意见等。配备率审查结果; 自查自查报告:对自查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单独编制不符合项报告,报告格式可参照《审查规范》附录D《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附件2)》制定。自查的结果应报告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层中受影响的部门和最高管理者。 整改应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的效果进行验证。整改的目的:整改的目的是重点用能单位为了消除能源计量工作中存在的或潜在的问题,以确保能源计量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并提高其效率和有效性。 整改整改的实施:1、通过自查或外部审查,找出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断改进能源计量工作。2、进行不符合原因分析,确定不符合产生的原因。3、制订整改计划,确定整改措施、责任部门、整改期限和检查评价部门。 整改4、检查评价部门对整改的效果进行验证,并对整改措施完成情况作出评价。对整改措施未完成的或整改的效果未达到预定目标的提出建议。5、整改措施计划及完成情况评价需经能源计量分管负责人审批。 能源计量审查1、审查原则2、审查组织3、重点用能单位准备4、资料审查5、现场审查6、编制审查报告 能源计量审查7、审查结论确定8、审查结果处理 能源计量审查1、独立、公正原则;2、基于证据的方法原则;3、为被审查单位保密的原则。 审查原则1、独立、公正原则:独立、公正的原则是保证审查的客观公正性的必要条件。独立性是公正性的基础,没有独立性的地位,公正性也就没有保证。2、基于证据的方法原则:基于证据的方法原则是保证审查的可信性和审查结论客观性的基础。 审查原则3、为被审查单位保密的原则:为被审查单位保密的原则是要求审查员应确保对审查活动中获得的信息保密。这些信息的所有权应受到保护。计量行政部门及能源计量审查人员对履行职责中所知悉的用能单位有关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审查组织1、审查主体: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组,对照本规范要求,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进行审查。2、能源计量审查组由组长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3、审查方式:能源计量审查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两种方式。 审查组构成1、审查组由组长与相关技术专家组成;2、审查组长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任命;3、技术专家由组长提出,经过组织审查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可;4、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审查工作的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审查组长职责1、制定审查计划,决定审查方式;2、对审查组成员进行工作分工;3、与被审查单位联络协调;4、审定并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的过程1、重点用能单位准备,提交相关资料;2、审查组对重点用能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3、确定采用何种审查的方式;4、现场审查的要通知被审查单位;5、出具能源计量审查报告。 审查的方式资料审查:审查组不到重点用能单位生产现场而实施的审查,是依据重点用能单位提供的能源计量工作资料和自查结果记录、报告等材料所进行的审查。目的是简化审查程序,减少对重点用能单位由于审查而带来的不必要的工作影响。 资料审查1、审查认可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自查结果,可直接运用于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2、填写《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见附录C);3、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见附录D);《审查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录D审查报告附件1); 资料审查4、对审查发现的不符合项,应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不符合项报告》(格式见附录D审查报告附件2)。 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审查组到重点用能单位生产现场而实施的审查,现场审查包含了资料审查和生产现场的人员、能源计量器具、设施和环境条件等技术要素的审查。 现场审查1、制订现场审查计划;2、通知被审查单位做好准备并告知审查程序、审查时间、审查人员、审查要求等内容。3、现场审查采取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现场观察、现场提问、现场检测等方式进行4、一般情况下,现场审查时间不超过两天。 重点用能单位准备进行现场审查的,重点用能单位应保证现场审查时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重点用能单位准备1、报送以下自查资料(接到通知后)1)本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设置框图;2)能源计量工作自查报告;3)能源计量管理制度;4)审查期内的能源统计报表,以及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源审计报告、能源平衡测试报告、能源效率限额对标报告和节能降耗改造技术报告等; 重点用能单位准备5、能源计量工作人员一览表(表B.1)及任职证明文件;6、主要用能设备一览表(表B.2);7、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表(表B.3);8、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表分表(表B.4);9、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表分表(表B.5);10、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表分表(表B.6); 重点用能单位准备11、其他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表分表(表B.7);1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统计汇总表(表B.8);13、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统计汇总表(表B.9);14、年度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情况表(表B.10);15、能源流向图(图B.1); 重点用能单位准备16、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采集点网络图(图B.2);17、能源计量器具自行检定或校准的有关检定装置量值传递/溯源框图(图B.3);18、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框图(图B.4)等。 重点用能单位准备报送资料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1、能源计量是对使用能源的质与量的计量,所以,用于能源量的计量和用于能源质的测量用的计量器具,都应是能源计量器具。重点用能单位要提交其它能源计量器具一览分表。 重点用能单位准备2、能源流向图、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采集点网络图,是重点用能单位用于计算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审查时,计算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的重要依据,重点用能单位提供的这二份资料一定要真实、详细。 审查组资料准备对于审查时所需的材料,由审查组组长负责准备,材料包括:1、《审查规范》和引用的文件;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见审查规范附录C);3、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包括不符合项报告(格式见审查规范附录D)等;4、需要进行现场审查的,要制订现场审查计划,为抽样调查做好准备。 现场审查计划编制审查组组长负责制定现场审查计划,并形成文件,现场审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现场审查的目的和范围;2、列出被审查单位有重大直接责任的人员名单;3、审查组成员分工,确定审查的程序和方法;4、审查工作的作息时间和主要审查活动日程表; 现场审查计划编制5、与被审查单位领导人举行首次会议、末次会议及其他会议的日程安排;6、保守机密的要求等。 现场审查程序1、首次会议2、分工审查3、情况汇总4、交换意见5、未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审查组组长主持,被审查单位负责人、能源计量管理有关人员和审查组成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1、介绍审查组人员,被审查单位介绍协助审查的人员;2、通报审查计划,说明审查工作依据、日程安排、审查内容和要求、明确审查工作纪律;3、被审查单位介绍基本情况,能源计量管理和能源管理实施情况;4、进行审查人员分工。 分工审查审查组人员按照分工,采取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现场观察、现场提问、现场检测等方式,开展现场审查,填写《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见附录C)。 分式审查1、审查组在现场审查时可分为管理制度审查和能源计量资源审查两部分内容:管理制度审查侧重于各项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适应性和执行力的审查。内容可包括:《审查规范》第4章“能源计量管理”、第7章“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第8章“自查与整改”。 分式审查资源审查包括人力资源、能源计量器具、设施和环境、信息(数据、记录、报表等)等资源的审查。内容可包括:《审查规范》第5章“能源计量人员”和第6章“能源计量器具”。2、由于时间和日程等原因,往往采用以抽样调查来判断整体的方法,抽样调查应保持其随机性,并尽量减少由于抽样而带来的风险。 分式审查3、现场审查过程中确认的不符合项,审查员应对每一项不符合工作出具一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不符合项报告》(格式见审查规范附录D审查报告附件2)。报告应包括不符合事实描述、不符合评定依据和不符合项目性质等内容。 分式审查4、在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不符合情况,审查员与被审查单位应当及时听取、交换意见;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审核组组长汇报;必要时应当扩展审查范围,以便查清问题。 情况汇总分工审查结束后,审查组对审查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审查结论。对审查发现的不符合项,应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不符合项报告》(格式见附录D审查报告附件2) 情况汇总1、审查组组长应当召开审查组会议,交流所发现的问题和情况;2、按《审查规范》要求对全部审查项目予以评定并对审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确认;3、必要时,审查组组长应当再次确认审查中发现的问题;4、由发现问题的审查员编制不符合项报告。 交换意见审查组与被审查单位负责人就审查情况和结论交换意见。 交换意见1、审查组应当与被审查单位负责人就审查情况和结论交换意见,使被审查的重点用能单位能够理解不符合所反映的问题以及有关审查准则的要求;2、被审查的单位与审查组对审查证据或审查结论有分歧,应当努力予以解决,包括重新核查审查证据的准确性。 交换意见3、对于没有得到解决的分歧,应当予以记录,并由审查组组长向组织审查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汇报;4、对双方确认的不符合项,由双方在不符合项报告上签字确认,5、《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不符合项报告》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未次会议由审查组组长主持,被审查单位负责人、能源计量管理有关人员和审查组成员参加。审查组通报现场审查情况和结论,被审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未次会议1、审查组组长主持,审查组全体成员、被审查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参加。2、审查组组长通报审查工作情况及审查结果;3、重点用能单位负责人对审查结果和结论发表意见。4、被审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编制审查报告现场审查结束后,由审查组组长根据审查汇总情况和现场审查时确定的审查结论,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见附录D)、《审查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录D审查报告附件1)。 编制审查报告编制要求:1、审查报告由审查组组长负责编制。2、使用《审查规范》中规定的报告格式;3、审查报告要形成电子文本;4、审查报告要有负责审查的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报告的格式与填写,见本实施指南第六章第三节。 审查结论确定1、、每一项的评定结论分“符合”、“不符合”、“不适用”三种:符合条款要求,结论为“符合”;不符合条款要求,结论为“不符合”;条款要求对被审查单位不适用,结论为“不适用” 审查结论确定2、、审查结论分为“符合规范要求”、“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需要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三种。1)单项评定结论全部为“符合”,审查结论为:“符合规范要求”;2)有5项或5项以下评定结论为“不符合”,审查结论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需要整改”;3)有6项或6项以上评定结论为“不符合”,审查结论为:“不符合规范要求”。 审查结论确定1、审查结论是对被审查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的总体评价;2、没有重点项与非重点项之分;3、对于每一个不符合项目必须按照审查报告的要求形成完整的书面报告;4、“不适用”结论是指:某些审查条款要求对用能单位不涉及的项目。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的“审查评定”栏目中,带有“■”标记的是指没有不涉及的项目。 审查结果处理1、审查组向组织审查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审查报告》(格式见附录D)、2)《审查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录D审查报告附件1)3)《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不符合项报告(格式)》(格式见附录D审查报告附件2)等资料。 审查结果处理2、下达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结果告知书:对审查结论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需要整改”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责令其对审查不符合项进行限期整改。 审查结果处理3、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审查组对重点用能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资料或现场确认。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拒绝整改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审查结果整改1、由审查组长向组织审查的单位提交审查资料;2、对审查结论评定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需要整改”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还需提交有关项目不符合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不符合项报告》以便组织审查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不符合项限期整改告知书。 审查结果整改3、由组织审查单位对审查结论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需要整改”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重点用能单位下达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结果告知书,责令其对审查不符合项进行限期整改;4、整改的期限由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确定;5、由审查组应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资料或现场确认。采用资料确认还是现场确认由审查组组长确定。 审查结果整改6、对重点用能单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拒绝整改的,则由组织审查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1356-2021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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