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腾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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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腾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山东腾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科技类计算机领域、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网络科技、网络技术、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生物与医药、化工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航天海洋与现代运输装备、新能源与环保产品、民用核能技术、传统产业中的高科技运用:有机食品开发销售;建筑装饰工程、房地产开发、室内装潢设计、水电安装;日

2、用百货、保健品、服装鞋帽。(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实收资本:第四章:股东第六条公司由一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货币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

3、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八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4、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或者执行董事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一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

5、保。第十二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股东决定,可以随时解聘。第七章财务、会计第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在

6、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第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

7、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第十七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第十八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第十九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第二十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第八章解散和清算第二十一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二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第二十三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第二十四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第

8、二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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