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商经法大纲考点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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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商经增删考点  一、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二、社会保险体系的覆盖范围  保险类别  覆盖范围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的职工应当参加10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居民可以参加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未就业的居民可以参加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的职工应当参加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三、社会保险的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  保险的类别  待遇条件  特殊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

3、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10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工伤保险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于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4、 失业保险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5、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一些例外:  第三十条(不支付的费用)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法律教育

6、网整理  第三十七条(工伤排除情形)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

7、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待遇停止)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第五十一条(待遇停止)10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四、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

8、保险、失业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五、发起人设立公司的责任  第1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第2条: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9、,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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