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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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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的工资是怎样算出来的1、员工的工资是怎样算出来的——用公示来回答:实发工资=应发工资(A)-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B)-个税(C)-其他扣款(D)+其他应发(E)应发工资(A)=岗位工资+餐补+提成(销售代表)+奖金(销售主任)+其他绩效奖励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B)=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上月工资总额*(8+1+0)%)+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2+0)%)+住房公积金(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12%)+大额医疗保险(每月4元)个税(C):国内员工起征点扣除3500,外籍员工4800其他扣款(D)=考勤扣款+餐补扣款
2、+上月多发+其他应扣未扣其他应发(E)=上月少发+其他应发未发2、如何核算才更规范合理?具体注意事项和应防范的风险有哪些——首先,关于计薪日和工作日不能混淆。计薪日为365-104=261天,平均每月计薪日为21.75天。年工作日365-104-11=为250天,平均每月制度工作日为20.83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其次,扣款不得超过20%的问题。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3、:(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三,针对错发漏发的事项必须要在工资明细中予以明确说明并请员工签字确认。第四,社保缴费的基
4、数确定问题。原则上应按照国家和本地政府规定执行。一定公司未按照固定缴纳,必须要与员工签订书面协议,注明“一旦需要按照实际标准缴纳,员工本人需承担个人应承担部分”的字样,这样可适当减少企业的责任和成本。期待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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