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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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一.备用金管理制度1.借用备用金是为了方便有采购和其他经常业务的部门人员。2.需借支备用金者,应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借款凭证,经主管领导批准,到财务处领取。3.备用金只能用于所申请的业务,不得挪作他用。4.备用金一般在期初借入,期末结帐前结清。5.财务处有权对各部门备用金的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发现未按规定使用者,财务处有权停止其备用金的借支。6.备用金的借支额度根据借款者的经常性要求,由财务处核定。7.备用金一般不超过1000元,如确因工作需要增加额度,须经主管领导审批。8.1000元以上的开支,一般应通过银行结算。二.

2、支票管理制度1.财务人员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日期、收款单位等必须填写齐全,在确实无法确定栏目内容的情况下,必须加以限制。2.领用支票时应登记领票人的姓名、部门、支票号码和大约所需金额和支付内容。3.支票存根联归还时,所附单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负责人签字。4.支票的使用,必须与所申请业务相符,未经财务处同意,不得挪作他用。5.支票使用后,应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注销手续,最迟不得超过支票使用后3天。三.报销、领款管理制度1.每一笔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须有2人或2人以上签字方能报销。2.财务部门审核人员要熟悉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把关,每一笔业务

3、,必须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手续齐全方可付款。3.工资、奖金由财务处每月定时组织发放。加班费、劳务费等,由各部门自已制单造册,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处领取。4.临时工工资,各部门必须根据所签聘用合同,将工资额度上报财务处,由劳资部门造册,每月按时发放。5.特殊情况的奖励和其他业务支出,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销。四.差旅费审核制度1.因公出差者必须事先填写申请书,报经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办理借款手续。2.出差借支的备用金,应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核定。3.出差归来后,必须在一星期内办理结算手续。4.财务人员应按照学校和国家规定的有关出差标准,进行严格审核,对于超

4、标准部分,一律拒付。五.暂付款管理制度1.暂付款是指各类暂付、应收和预付的款项,主要是由于职工出差、货款、工程款项预付以及因工作需要不便及时结帐而支出的款项。2.暂付款要遵循下列原则:a.预付给外单位的各种工程款、设备款、材料款等要按照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支付。b.预付给个人的差旅费,必须持有关出差的文件或通知,借款必须严格控制在经费包干的范围内。c.财务部门的各种暂付款,必须贯彻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个人的借款。d.各种预付款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审核并办理暂付手续。3.暂付款必须遵循下列报销时间:a.差旅费在回校一

5、周之内结算。b.采购材料及物品以发票开出之日算起,一般在10天之内结算。c.合同订货的,以合同规定的到货之日算起,3日内办理验收手续。六.票据管理制度1、财务处应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各类合法票据(支票、收据、发票)。2、票管员对购入的各类票据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领用,用完后立即上交财务部门登记注销。3、各部门未经特许,不得印制或购买任何票据。4、各部门领用的票据,只限于本部门使用,不得外借或挪作他用。5、各部门领用的票据,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如造成损失,由过失人赔偿。七.会计人员交接制度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岗位转换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

6、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人员不得离开原工作岗位。2、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并继续完成接过来的未了事项,交接后如发现原经管人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务制度等问题,仍由原会计人员负责。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a.应移交的各项材料,未了事项应写出书面材料和说明。b.编制移交清册,写明应移交的凭证、账表、公章、现金、支票、资料,及其他财物的内容、数量、金额等。c.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三方面应在交接清册上签字。d.签字后的交接清册,与当月的会计报表一起装订、保管。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报

7、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具体包括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各种签收单),还包括电算化会计磁盘备份数据。2、会计档案要逐项清理,及时装订成册。3、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未经主管领导或财务负责人同意,不准外部门人员调阅会计档案。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签订、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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