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流转税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对于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流转税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ID:23304744

大小:59.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06

对于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流转税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_第1页
对于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流转税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_第2页
对于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流转税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_第3页
对于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流转税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_第4页
对于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流转税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_第5页
资源描述:

《对于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流转税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对于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流转税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对于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流转税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导读:转移行为。《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条规定:“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二、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涉税规定  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必须缴纳消费税,但是否缴纳增值税【摘要】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涉税事项比较复杂,而且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对其也有不同规定.在是否纳税或如何纳税理由上容易混淆。本文对应税消费品不同用途的税务及会计

2、处理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对会计实务工作提供帮助,以供参考。  【关键词】应税消费品 视同销售 会计处理  一、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含义  视同销售是一种非常规对外销售方式,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条规定:“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二、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涉税规定  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必须缴纳消费税,但是否缴纳增值税、企

3、业所得税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税法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规定如下:  (一)增值税的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4条规定的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见表1。    (二)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的视同销售事项的判断标准如表2所示。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以列举的方式进行了规定,单个税种处理时,可以一一对应,清晰明确。但涉及两个税种时,就难以建立联系。如表1所示,涉及既交增值税又需交所得税的事项,就与所得税的规定相关。但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规定,却难以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建立明确的对应

4、关系。  如上所述,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不等于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结合应税消费品的视同销售,其流转税和所得税的税务处理见表3。    三、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税会处理具体例解  (一)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但不缴纳增值税,于最终产成品销售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  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按成本价进行结转。但因无销售行为,所以在计税时有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加权平均售价计算缴纳消费税,如果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

5、纳消费税。  例1:某酒厂8月份从仓库领用账面价值30000元的特制散装葡萄酒生产一批巧克力,无同类产品售价;该葡萄酒的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10%。该酒厂的会计处理为:  组成计税价格=30000×(1+5%)÷(1-10%)=350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35000×10%=3500(元)  借:基本生产成本——巧克力 33500  贷:库存商品——葡萄酒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500  (二)用于其他方面的会计处理  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6、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集体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1.纳税人将自己生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由于资产权属未发生转变,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应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等科目。且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年末所得税汇算清缴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例2:某化工厂10月份将自产的润滑油3000升用于本厂在建工程,该润滑油不含税售价为每升5元,单位成本每升2.8元(消费税定额税每升1元)。该化工厂的会计处理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3000×1=3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5×

7、17%=2550(元)  借:在建工程 13950  贷:库存商品 84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  ——应交消费税 3000  2.纳税人将自己生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等方面,应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并按成本进行转账,借记“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等科目。平时做账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因其属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范畴,因此期末要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某酒厂(一般纳税人)5月份将自产粮食白酒0.2吨用于业务招待,

8、0.3吨用于广告宣传,让客户及顾客免费品尝。该白酒每吨成本12000元,同类白酒市场平均不含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