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法律制度的研究 (1)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法律制度的研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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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法律制度研究导师:李向彬副教授作者:王艳梅中国·重庆二零零八年四月摘要一个完整成熟的证券市场,需要公司上市机制和公司退市机制这两套法律制度来共同构建,只有同时具备上市和退市这两套法律制度的证券市场,才是一个双向开放、有进有退、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才能通过不断吸纳优质公司上市,同时又不断淘汰劣质公司下市这样一个“吐故纳新”的动态过程来更好的实现证券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建立完善的上市公司退市法律制度,既是证券市场制度化、规范化运作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是衡量我国证券市场走向成熟、趋于科

2、学的重要标志。然而,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法律制度从我国证券市场成立以来的十年间是严重缺失的。虽然1993年《公司法》对退市制度有一些涉及,但这些规定不但存在严重缺陷,而且其基本上就是以“纸上的法律”而存在,并没有真正得以实施。而后,我国又实行了从ST到PT等一系列“创新制度”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只进不退的局面。直到2001年4月23日PT水仙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规定退出证券市场,才正式拉开了中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的序幕。打破了我国上市公司“只生不死”的神话。其后,《证券法》、证监会、沪深

3、证券交易所都对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作了一系列的规定,使得我国的退市制度获得一定的完善,也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是,同成熟证券市场相比,我国目前的退市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从法治理念层面来说,我国证券市场法治信仰缺失,这也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法律制度难以有效实施的深层次根源。从退市制度本身来说,我国现有的退市制度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上市公司退市难以顺利进行。到目前为止,我国法律界对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也有一定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集中于退市标准的细化、退市程序的全面化、我国退市的行政干预过重的问题上。这些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

4、总的来说,仍存在以下不足之处:其一,从法学的角度对上市公司退市法律制度进行较为系统研究的还少见著述,对本课题的研究不够深入透彻,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其二,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新的市场现象也会不断涌现出来,因此,有必要对退市制度进行不断更新的研究。鉴于此,笔者以“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法律制度研究”为题,主要从退市法律制度的法理价值、成熟证券市场退市法律制度比较、我国现有退市制度的优缺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1我国现有退市制度从法治理念层面和制度本身进行完善。除引言和最后的结论外,全文共分了四部分:第一部分关于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

5、基本问题。主要对退市法律制度的涵义、法律特征、法理价值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我国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意义。笔者认为,退市法律制度的法价值集中体现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价值、秩序价值。完善我国的退市法律制度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可以实现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的总体质量、可以优化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防止证券市场总体风险上升、可以增强风险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引导理性投资、可以传递正确的经济信息,为相关主体进行正确决策作出贡献。第二部分关于成熟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退市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在这一部分里,笔者对成熟证

6、券市场的具体退市制度从退市的批准权限、退市标准、退市程序三部分进行横向的比较分析,同时也对中小板块的特别规定进行比较分析。通过比较分析,笔者认为可以在对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法律制度进行完善时借鉴成熟证券市场上的有益做法。第三部分关于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概述。在此部分中,首先对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作一简要的介绍和评价。接着主要对我国现有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优缺点进行讨论,后又对我国退市机制难以有效实施的根源从法治理念层面及制度本身进行探讨。笔者认为我国现有退市制度从法治理念层面来讲,存在着证券市场法治信仰缺失的障碍

7、;从退市制度本身的设计来讲,存在着退市制度决定权限的不合理、退市标准的不够科学,需进一步细化、退市程序规定不够全面、中小企业板块没有自己的退市制度、退市“出口”不畅、退市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的缺陷,需进一步发展完善。第四部分关于对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完善。在前面三章的基础上笔者在这一部分对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进行完善,主要从树立我国证券市场法治理念和对退市的具体制度构架上进行完善。关于具体制度构架主要包括:第一,明确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处理权限。这可以从明确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权限及在证监会和证交所之间建立纠纷处理应对机制两

8、部分来完善。第二,细化退市标准。主要从明确退市标准中的数量值、对“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中的“重大”作出明确的规定、将“连续三年亏损”的标准改为以“累积亏损”为核心的标准、增加非数量标准、对股东2是否获得股息做出规定等方面进行完善。第三,健全退市程序。在这部分中笔者考虑可以增加针对不同的退市原因而制定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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