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课选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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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资料第一章家族第一节五服一.五服的概念五服是指(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礼记·学记》)。《辞源》“五服”:旧时丧服制度,指上五代,下五代(五代以内),以亲疏为差等,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名称。二.五服的内容(一)斩衰斩衰,丧服名。衷通“缞”。“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女子服斩衰,并

2、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三年丧二十五月毕“)。(二)齐衰齐衰,丧服名。齐,下衣的边。衰通“缞”。是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做,断处缉边,因称“齐衰”。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三)大功“大功”是轻于“齐榱”的丧服,(功同工,指做工,大功即做工粗),是用熟麻布制作的,质料比“齐榱”用料稍细。大功期一般9个月。(四)小功“小功”(做工细)是轻于“大功”的丧服,是用较细的熟麻布制作的。-页脚---服期五年月。(五)缌麻“缌麻”,是用稍细的熟布做成。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

3、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服期三月,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即所谓“素服”,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后绕于髻。三.准五服以治罪“五服”制度是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西晋定律第一次把“五服”制度纳入法典之中,作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轻重的标准,这就是“准五服以制罪”原则,它不仅适用于亲属间相互侵犯、伤害的情形,也用于确定赡养、继承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五服制罪”的原则

4、实质上是“同罪异罚”的原则在家族范围内体现,它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亲属相奸,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亲属相盗,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有犯,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五服”制罪原则的确立,使得儒家的礼仪制度与法律的适用完全结合在一起,是自汉代开“礼律融合”之先河以来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发展,它不仅体现了晋律“礼律并重”的特点,也是中国封建法律伦理法特征的集中表现。自西晋定律直至明清,“五服制罪”一直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实践

5、中不断的充实与完善。第二节家族范围一.家族的概念家族以血统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亦可称为家属。如何子渊家族、陈氏家族、王氏家族等。(一)英语中最常用的骂人话是shit,也可以说是英美的“国骂”。所谓shit,就是粪便,骂对方的人格和粪便一样肮脏。英美还有一个常见的骂人话是“sonofabitch”,常译为“婊子养的”或“狗狼养的”,这是骂对方的出身非常低贱。(二)很多中国人都知道日本的“国骂”是八嘎牙路,八嘎牙路用汉字写就是“马鹿野郎”。(三)中国的国骂:“#妈的”、“#你妈”等等,都不是直接侮辱对方,而是侮辱对方的母亲。“#你奶奶”、“#你祖宗”,则是超过

6、“#你妈”的更高级的骂人话。#你祖宗八辈祖宗#你祖宗十八代(四)总结1、中国更注重家族观念-页脚---2、中国的祖先崇拜二.家族的范围1.中国的家族是父系的,亲属关系只从父亲方面来计算,母亲方面的亲属是被忽略的。2.家为一经济单位,为一共同生活体。族为家的综合体,为一血缘单位。三.亲属亲属: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亲属的含义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1.亲属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2.亲属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产生;3.亲属与家属、家庭成员的区别: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

7、、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但不是家庭成员,因为和这些亲属之间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而且也不可能在一起同共生活。旧中国亲属的分类  在旧中国,家属是封建制家中和一个组成部分。家是指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而同居的亲属团体。(1)宗亲。(2)外亲(3)妻亲。新中国亲属的分类(1)配偶。(2)血亲。分两种:一是自然血亲。二是拟制血亲。(3)姻亲。分三种:一是血亲的配偶。二是配偶的血亲。三是配偶的血亲的配偶。第三节父权一、父权的概念父权是指封建家族的家长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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