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和身体的碰撞——谈福柯《规训与惩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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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米歇尔·福柯(MichelFoucault)是一位奇才,奇就奇在他总是超越人们的常规认识,道出些叫人大感困惑但又颇受启发的玩意儿。他不是那种思想上的"二传手",他总是充当大臂力扣球的角色。他算不上那种前后左右霞光万道、祥云朵朵、紫气东来的精神领袖人物,他也不愿和大家在同一条研究道路上挤得人仰马翻,他喜欢独自另辟蹊径,研究一些从未被人系统探索过的东西。福柯被称为巴黎结构主义巨头中最年轻的一位,但他自己却宣称从未有意使用过结构主义方法,对这一称号不以为然。瑞士发生认识论创始人皮亚杰曾指责福柯,说他以自己的直觉和自傲,试图以思辨

2、的即兴之作取代一切科学的方法,是"没有结构的结构主义"。福柯在后来对此作出解释时说,他使用的是"知识考古学"的方法,是探索观念史的主题和界限、测量历史领域中占主导地位的那些观念变化。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是一本还不太为国人所了解的著作,这本著作目前在法国已成为行政管理学的必读书,在美国则被视为越轨行为社会学的杰作。福柯这本书的用词怪异,语义模糊,有时甚至到了诘屈聱牙的程度,让我们这些读惯方块字的中国学生费力耗神,颇感头痛。这里仅就《监禁与惩罚》一书谈谈知识结构和权力结构的互动作用。一、惩罚的密码和规则惩罚是一门惨

3、酷的艺术,里面凝聚着很多人类在折磨自身上的"创造性想象"。早在公元前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中,就有282条法规的详细阐述,我们在里面可以找到诸如沉河、焚烧、溺死、断肢、砍头这样一些骇人的字眼。表面看起来,这些只是人类为造成肉体的痛苦而采取的有针对性的个别制裁手段,如说谎者割舌,偷盗者断手,逃跑者裂肢,反叛者枭首等,但实际上,这些手段之间存在着深层的法律密码,后者把犯罪的性质与体罚的部位以及痛苦的长短、程度联系起来,那些表面看来都是偶然性手段的东西,实际上是经过精密考虑和计算的。然而,在十八世纪以前,人类的体罚手段和认识手段一

4、样,在知识结构上都没有完成理论上的抽象。直到十八世纪末期,权力阶层才学会了惩罚的经济学,对刑法进行了新的道德和政治论证,废除了旧的习俗和命令,创立了新的法律和量刑理论。在一七六九至一七九一的二十几年中,俄国、普鲁士、宾西法尼、奥地利和法国相继颁布了新刑法,从而开辟了历史上刑法的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意味着一种双重的变革:一是废除公开示众的污辱性场面,如钉耻辱柱,身着犯人的多色衣服和五花大绑游街;二是废除体罚和折磨。对这一变革的实现,过去西方一般都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去解释,因为在十八世纪中叶,我们在西方法律学家、法哲学家和政府要

5、员的著作中可以听到一种普遍的呼唤:"废除非人性的惩罚,对轻罪的刑罚要有所节制,只对杀人犯处以极刑"。福柯并不否认人道主义在这一变革中的作用,但他认为问题并非这么简单,这一变革还有它更深层的认知结构上的动因。福柯认为,刑法新时代的本质特征是把"时间"作为统一的量刑标度,过去是用各式各样的拷打折磨来体现处罚的轻重,而现在只需用监禁的时间长短来度量就可以了,轻者一月或半载的囹圄岁月,重者十年、二十年以至终生的铁窗生涯。在极刑方面也有类似的变迁过程,过去人们有上百种的处死技术,用剑刺死那还是对骑士和贵族的"照顾",处死百姓庶民有剜

6、眼、碎割,甚至还要鞭尸、焚烧。但从十八世纪末开始,欧洲采用统一的极刑工具--断头台,法国著名的一七九一年刑法第三条规定,不管犯罪者的身份和地位,一律以断头台执行死刑。在福柯看来,在惩罚手段上对监禁时间这一统一标度的发现,意义不亚于牛顿发现了统一苹果落地运动和行星运转的万有引力定律或亚当·斯密发现了价值和货币学说,它们都是人类理性在走出纷杂现象,寻求"普遍规律"进程中创造的伟绩。我们都熟悉证人出庭时起誓的一幕:他将右手举起说,"我讲真话,全都是真话,我只讲真话"。这种形式至今仍在延用。从神权审判到宗教法庭审判和现代法庭审判,

7、有一个共同的三部曲程序,就是断清罪行的程度,断清责任者和断清依据的法律。但在这种不变中隐藏着一种巨变,就是从"审判肉体"转变为"审判灵魂",并由此创造出一整套控制、改造、监视、强制、惩罚的现代系统。福柯的主旨就是要通过研究惩罚手段的变化来揭示权力关系的变迁史。我国古代在惩罚技术的发明上可说是走在世界的前列。早在秦朝时死刑的方式就有:戮、弃市(弃杀于市)、腰斩、车裂、颠(凿顶),抽肋、囊扑(以囊盛受刑人,扑而杀之)、枭首、夷族。此外还有徒刑、笞刑、徒边、禁锢等。这些刑法后来日臻完善,发展成中国封建时代著名的五刑:墨(即黥)、

8、劓、刖、宫和大辟,就是脸上刺字、割鼻、断足、去势和斩。直到辛亥革命前,清帝光绪新政变法,懂得了"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罔变之治法",于是"参酌各国法律",制定了《大清现行法律》和《大清新刑律》,废除了凌迟、枭首、戮尸、缘坐、刺字等酷刑。至于以监禁时间的长短作为惩罚轻重的统一标度和以枪毙作为死刑统一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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