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述法律原则在个案中的适用

谈述法律原则在个案中的适用

ID:10768640

大小:60.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08

谈述法律原则在个案中的适用_第1页
谈述法律原则在个案中的适用_第2页
谈述法律原则在个案中的适用_第3页
谈述法律原则在个案中的适用_第4页
谈述法律原则在个案中的适用_第5页
资源描述:

《谈述法律原则在个案中的适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谈述法律原则在个案中的适用法律原则在个案中的适用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法律原则在个案中的适用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法律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摘要法律原则的可诉性已为学界所公认,其重要性亦无需多言。司法者将法律原则作为裁判依据适用于个案时,必须严格遵循其适用的条件和策略,在冲突的规则与原则、原则与原则之间进行衡量取舍,正确适用法律原则从而实现法的正义。又由于法律原则的高度抽象性,必须对原则的适用做出严格限制,防止法官滥用司法裁量权恣意裁判,防止法官借用法律之名对社会生活实施道德干预。  关键词法律原则适用条件衡量策略限制  简介:陈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2、 1009-0592(2013)02-009-03  尽管国外早有抛弃法律规则而适用法规原则裁判个案的先例,但这类情形在我国非常少见,一般仅停留在学者的研究视野中,真正将这一理由引发关注和探讨的是2001年发生在四川的“泸州遗赠案”。案情大致如下:“黄永彬和蒋伦芳夫妇为四川省沪洲天伦集团公司404分厂职工,二人于1963年结婚。1994年,黄永彬与比其小22岁的张学英相识并产生感情。1996年底,两人公开以夫妻名义租房同居。2001年2月,黄永彬被查出患有肝癌(晚期)。在黄永彬治疗期间,张学英不顾他人嘲笑以及蒋伦芳的讽刺和挖苦,以黄永彬‘妻子’的身份陪护在黄永彬的身旁。200

3、1年4月17日,黄永彬通过朋友找到律师,表示死后将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张学英。在律师的配合下,黄永彬于4月20日在沪洲市纳溪区公证处对下述遗嘱进行了公证:‘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沪洲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学英一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学英负责安葬’。4日后,黄永彬去世。4月25日,黄永彬的朋友公开宣读了上述遗嘱。在黄永彬妻子蒋伦芳拒绝执行遗嘱后,张学英将蒋伦芳告上法庭,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蒋伦芳执行遗嘱。”  一审法院四川省沪洲市纳溪区法院认定,黄永彬的遗赠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依据

4、《民法通则》第7条“有关民事活动不得违反社会公德”的规定,判决宣告遗嘱无效。二审法院也以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直接认定黄永彬的遗赠行为无效,驳回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该案的判决引起法学界的强烈关注,引发了对能否适用法律原则裁判个案的争论。  一、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法律要素的主要内容是法律规则。而规则之所以有作用,在于它们都要与某个更为一般性的规则相一致,并因此被视为这一规则的特定的或具体的表现形式。如果那个更为一般性的概念被人们认为是一个合理的、有作用的概念,或者对于指导具体事务来说是正当的、可欲的标准,那么人们就会把这一标准视为一项“原则”。因此,将一项规范称为“原则”意味着它

5、既是相对一般的,又是有着肯定性价值的。正如学者所言,“我们知道法律秩序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它必须达到被认为具有约束力的道德规范的最低限度。任何法律秩法律原则在个案中的适用由优秀站.提供,助您写好论文.序都是以道德的价值秩序为基础的。”而法律原则增强了法律的道德色彩,密切了法律和社会生活的联系,表达了千百年来人们对一种公正的合理价值的追求,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常常被用作案件裁判的依据。  那么,法律原则该在何种条件下适用呢?“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现有法律体系中,法律规则作为法律推理的前提,理所当然应该得到优先适用。但现实生活是五彩斑斓的,生活中的理由也是层出不穷的,人类

6、无法在立法之初就预计到今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所有难题,因而就出现了法律上的漏洞:“漏洞是实证法(制定法或习惯法)的缺陷,在被期待有具体的事实行为规定时,明显地缺少法律的调整内容,并要求和允许通过一个具有法律补充性质的法官的决定来排除。”因此,个案中适用法律的顺序是规则优先,只有当法律规则缺位时,一般法律原则才可以用来弥补法律上的漏洞。  另外,由于法律规则是由法律语言书写的,既作为语言,就必定具有语言所不可避开的缺点,从而导致法律规则适用过程中出现含糊不清的状况。同时,即使是同一位阶、同一法律文本之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规则,它们的效力都可能出现冲突的情况。这时,究竟该如何适

7、用法律规则呢?正确的选择是,“当我们对于一项规则在具体情境中的恰当含义犹豫不决时,原则可以帮助我们做出恰当的理解;而且,在很多具体场合中原则也帮助我们解释为什么该规则应当予以坚持”。  总之,有两种情形下法律原则可以“出场”,直接作为裁判依据而予以适用:一则是没有规则可循,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此时在漏洞领域发挥着造能,“禁止拒绝裁判”是法院在该领域进行立法的依据。当然在刑法中,这个原则将受到严格限制。刑法领域之下,“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院就不得通过类推填补漏洞,否则会扩大被告人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