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通论讲义(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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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编民法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概念词源和历史发展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和含义第三节民法的性质和本位第四节民法的渊源第二章民法基本制度第一节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第三节自然人第四节法人第五节民事权利第六节民事法律行为第七节代理第八节民事责任第九节时效和期间第二编物权法第三章物权法总论第一节物权法的意义1、物权法地位2、物权法内容及与债法关系第二节物权法的含义1、物权的概念2、物权法的性质3、物权法的特征第三节我国物权法第四章物权第一节物权的概念及特征1、物权的概念2、物权的本质3、物权的特征第二节物权与债权1、物权与债权区别第三节物的

2、分类1、物:(一)物权的客体为物(二)物的特定性(三)物的独立性2、动产和不动产3、主物与从物4、原物与孳息5、货币6、有价证券第四节物权的分类1、自物权与他物权2、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与权利物权3、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4、主物权与从物权5、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6、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7、登记物权与非登记物权8、普通物权与特别物权9、本物权与占有第五章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物权法定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与内容2、物权法定主义的理由3、违反物权法定主义的后果4、我国物权法定主义之选择第二节一物一权原则1、一物一权原则的含义及内容2、一物一权原则的修

3、正3、我国立法对“一物一权原则”态度第三节公示公信原则第六章物权的效力第一节物权效力概述第二节物权的排他效力1、物权的排他效力含义2、物权的排他效力起源3、物权的排他效力表现第三节物权的优先效力1、物权的优先效力含义2、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3、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第四节物权的追及效力第五节物权请求权第七章物权的变动与公示第一节物权的变动1、物权的变动含义2、物权的发生3、物权的消灭4、物权消灭的原因第二节物权的变动类型1、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2、基于非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第三节物权的公示1、物权的公示含义2、物权的公示方法3、物权的公示效力4、交付

4、5、登记第八章所有权第一节所有权概述1、所有权的概念2、所有权的作用3、所有权的本质4、所有权的种类第二节所有权权能1、所有权权能的内容2、所有权积极权能3、所有权的消极权能4、所有权权能行使限制第三节所有权取得1、所有权取得概念2、善意取得3、取得时效4、遗失物拾得5、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的发现6、添附7、先占第四节共有1、共有的概念2、按份共有的概念3、共同共有4、共有物的分割第五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点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1、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专有权2、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共有权3、建筑物区分所有

5、人的成员权第六节相邻关系1、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2、相邻关系的本质3、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4、相邻关系的种类5、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第九章用益物权第一节用益物权概述1、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3、用益物权种类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及特征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存续期间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效力5、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第三节农村承包经营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与特征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立与性质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存续期限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6、农

6、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1、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与特征2、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3、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第五节地役权1、地役权的概念与特征2、地役权与相邻权3、地役权的种类4、地役权的取得5、地役权的效力6、地役权的行使限制7、地役权的消灭第十章担保物权第一节担保物权概述第二节抵押权第三节质押第四节留置权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概念词源和历史发展一、民法辞源在古代罗马早期,调整罗马本国公民即市民相互之间关系的法律被称为市民法。近代“民法”一词,来源多种说法:之一:通说,来源于古罗马的市民法。1866年日本学者津天真道在介绍欧洲

7、法律时把荷兰语“BurgerlykReget”转译“市民法”时,没有直接翻译为“市民法”,而是采用了“民法”的用语。之二:认为是,日本学者箕田麟祥在明治维新后制定民法典时把法语(droitcivil)译为民法。之三:民法来自《尚书•孔氏传》。日本学者把“市民法”翻译为“民法”,颇具匠心。欧洲市(是)城邦社会,城邦的市民就是城邦国家的国民。而日本则是以农业社会为主,城市较少,没有市民的概念。1890年《日本帝国民法》制定,民法一词在立法上正式使用。清末,沈家本等人为修订法律大臣,聘请日本松冈正义等人起草民法,从日本引进“民法”一词。在立法时,结合律的

8、概念,自创“民律”,并于1911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1926年北洋政府完成民法修订,只是作为条例引用,不是正式立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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