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的存留养亲制度学位论文.doc

论清代的存留养亲制度学位论文.doc

ID:11610761

大小:68.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7-12

论清代的存留养亲制度学位论文.doc_第1页
论清代的存留养亲制度学位论文.doc_第2页
论清代的存留养亲制度学位论文.doc_第3页
论清代的存留养亲制度学位论文.doc_第4页
论清代的存留养亲制度学位论文.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清代的存留养亲制度学位论文.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文摘要存留养亲制度自北魏确立以来,经历了一千五百多年,发展到清末时期消灭了。这一项与打击犯罪不相容的法外施恩的刑罚制度,其存在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它之所以能够源远流长,根本原因在于它对礼法伦常的维护。存留养亲制度反映了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清代是存留养亲制度的完善时期,通过对清代的存留养亲制度进行研究和分析,从存留养亲制度存在的原因和消灭,对其价值进行探讨。存留养亲制度在情与法之间存在着,将历史的经验与当今社会的需要相结合,分析存留养亲制度对当代社会发展的意义。关键字:存留养亲;刑罚制度;礼法伦常;消灭;现代启示11AbstractSincethenorthernweidynastycun

2、liuyangqinsystemestablishment,experienced1,500yearssincetheqingperiod,developmenttoeliminated.Thisitemandfightagainstcrimeincompatiblemethodoutsidethegoodpenaltysystem,itsexistenceandhavenoreason,itiswell-established,simplybecauseofitsworkingfortheproprietyofmaintenance.Cunliuyangqinsystemreflec

3、tstraditionalChineselegalculture.Qingdynastyiskeptraiseclosesystemconsummationperiodofqingdynasty,throughtheremainingraiseclosesystemstudyandanalysis,fromtheremainingraiseclosesystemonthereasonsoftheexistenceofandeliminationofitsvalue,werediscussed.Remaininemotionandkeepclosesystemexistsbetweenl

4、aw,historyandcurrentsociety,combininganalysisofreservedraiseclosesystemofcontemporarysocialsignificance.Keywords:cunliuyangqin;penaltysystem;decorumsworking;destory;modernenlightenment11论清代的“存留养亲”制度论清代的“存留养亲”制度存留养亲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是为了解决被判死刑或流、徒刑犯人父母老疾无人侍养的问题而创设的一种法律制度。该制度始于北魏,清代为完善时期,也于清末消灭,

5、在我国古代存在了一千五百多年。清代是最后一个实行存留养亲制度的朝代,但也是运用犯罪存留养亲最富有成效的一个。统治者实行存留养亲制度,总是力图在犯人、受害人和社会之间保持平衡,既要使犯人亲属不致转死沟壑,又要使受害一方乃至整个社会能够接受。存留养亲制度现虽已不实施,但其所反映的思想仍对建设和谐社会和我国缓刑制度完善有着很大的影响。一、存留养亲制度在清代的规定(一)存留养亲制度在清代法律规定中的类型1.服制犯罪的存留养亲(1)服制命案的留养。服制命案是指亲属间的杀人案件,与存留养亲有关的是主要涉及卑幼杀死期亲尊长的案件,在实际生活中涉及的大多是卑幼杀死叔伯、父母、姑、兄、姐等。在清代的例文

6、中规定:一、“凡弟杀胞兄及殴杀大功以下尊长者,皆按律定拟,概不准声请留养承祀。若按其所犯情节实可怜悯者,该督抚于疏内叙明,恭候钦定。”二、“凡卑幼殴死本宗期功尊长,定案时皆按律问拟,概不准声请留养。其有所犯情节实可怜悯,奉旨改为斩监候者,统俟秋审情实二次,蒙恩免勾,改入缓决之后,由该督抚查明该犯应侍缘由,于秋审时取结报部核办。”钦定大清会典事例[M].第七百三十二卷.可见,对于此类案件,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即罪犯所犯之罪的情节让人怜悯,由该督抚于疏内叙明,待皇帝裁决;奉旨改为监候,秋审情实二次,蒙恩免勾,改为缓决,便可以声请留养。(2)误伤父母案的留养。在一个注重伦理道德的社会中,孝是非

7、常重要的,因此误伤父母在当时算是重罪。虽然例文中规定,卑幼致伤期功尊长,不准声请留养,但在实践中考虑到有些罪犯并无有心去犯罪,犯罪情节有怜悯之处,且其亲无人侍养,举目无亲,情实改为缓决,可以准许留养。这可以看出在当时子误伤父母是可以留养的,体现出古代司法人性化的一面。法律的制定是用于规范人们的活动的,是为了更好的制止犯罪的发生,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其规定是无情的。但清代的官员在司法活动中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法律去处理案件,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