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现象学通论--胡塞尔

纯粹现象学通论--胡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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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现象学通论--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中译者序距令一百年前,胡塞尔通过研习逻辑学和心理学走上了哲学基础探索之路,嗣后他所创立的现象学成为本世纪西方影响最大的哲学流派之一。整整五十年前,当这位本世纪西方最坚定的理想主义哲学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离世时,他自信已在乱世之中为一个关系到人类永恒福扯的崇高目标指明了方向,并坚信理性最终应当战胜非理性。五十年后的今天,胡塞尔的先验观念论和逻辑基础主义,在当前各种相对主义盛行的西方思想世界中显然越来越不合时宜,然而其人及其学说反倒日益引起学术界的关注,毕竟这个人为世人留下了大量值得考察的思想遗产,留下了一幅幅不容轻忽的“心路勘测图”。于是,西方学者在一个注重外部观察的自然实证主义时代深感胡塞尔所创的心理“实证主义”(按胡塞尔本人对此词的解释)也自有其独特的价值。早先由于反对以冯特为代表的实验心理学方向而被同事目为“心理学之敌”的胡塞尔,毕生却与心理学结下了不解之缘,以致他常常把现象学称作“描述心理学”、“本质心理学”或“理性心理学”。年当他开设“现象学心理学”讲座时曾回顾和阐述了现象学与心理学之间的内在关联。我们不妨说,胡塞尔的思想方式是传统内省心理学在新时代的继续和发展,胡塞尔一生丰富的著述足以显示这一思想方式至今仍有其生命力。胡塞尔的现象学并非仅只是一种“逻辑心理认识论”。正象两百年来其 他德国哲学家一样,他也梦想过建立一座哲学大厦,可是他后来认识到自己有生之年仅足以为这座大厦量测地基。不过他认为,对于这样一个永久性目标而言,最重要者莫过于确定工作方向本身。于是按照自己选择的方向,他既不与自然实证论同道,也不赞成反自然实证论的新康德主义和生命哲学观点。他确信,为解决人生与价值问题必须首先寻求坚实的理性基础,而后两种思潮并不关心基础问题的探讨。但是另一方面,在一般追求方向和研究风格上,胡塞尔哲学与康德哲学却又颇多一致之处。胡塞尔一生尊奉康德的理性批判精神,并以康德当世传人自居。如果说康德哲学是一种“自然理性批判”,狄尔泰哲学是一种“历史理性批判”,那么就不妨把胡塞尔哲学称作是一种“意识理性批判”。在这里意识不仅是与客体相对的主体实在和功能,它本身也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分析对象。尽管康德和胡塞尔各自对理性范畴的理解和研究方面很不一样,但都将理性视为处世为学之根本。今天,西方的现象学研究已成为人文科学界涉及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论的广泛研究领域。八十多年来胡塞尔本人的学说始终是这一思潮的中心,随着战后胡塞尔遗著的陆续发表,胡塞尔研究正在朝向专深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六十年代以来现象学已成为一个日益开放的国际性学术领域,由于与其它学科和流派交叉研究的加强而具备了更为综合的性格。显然,多数西方研究者都会认为现象学并不能成为其创始人所期许的那样一门作为众学唯一基础的科学,不过它仍将在新时期的人文学术共同体中发挥其重要作用。实际上,现象学所主张的“绝对严格性”正须为当今人文科学所要求的“相对适切性”所中和;现象学的教条主义正象一切哲学教条主义一样是不 可取的。现象学是极端唯理主义的产物,当前胡塞尔思想研究日趋活跃,这一现象也深刻反映了今天西方思想世界中理性观念与非理性观念之间的消长之势。中国哲学界对胡塞尔学说的研究开始甚晚,不过是十数年来的事。早在二、三十年代我们就已开始研究杜威、罗素、怀特海、柏格森和尼采,却未曾注意同时代的胡塞尔。很早我们就研究了罗素的《心的分析》和怀特海的宇宙“客观时间”,却未注意到稍早时期的胡塞尔的“心的分析”和心理“主观时间”。亦堪注意的是,战后我们首先关注的是胡塞尔的后继者??德、法存在主义者,其后才渐渐折回到胡塞尔本人。中西学术交流中的这些历史现象反映了各个时期哲学兴趣的变迁;同时也表明,我们对本世纪初即已创立的现象学不过刚刚开始研究,了解的程度还很有限,在此阶段尽先逢译一些有关的基本著作自为当务之需。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书,在胡塞尔本人的大量著作中占有首要的地位。胡塞尔现象学的主要部分是先验现象学,本书则为先验现象学的奠基之作。如果象本书总书名所提示的那样,把胡塞尔现象学大致划分为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两大部分,那么前一部分在胡塞尔的理论中显然更为重要;本书作为纯粹现象学的导论,实际相当于先验现象学的一个“基础”。这本书原是胡塞尔计划中三卷一套的系统著作的第一卷,也是三卷中唯一在他生前发表的一卷(实际只写完两卷,详见本书原编者导言)。但从实质上看,本卷书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说是一部完整之作,本卷副题“纯粹现象学通论”也反映了它的完整性,因此英、法译本只选用这个副题作为译本的正 式书名。在中译本中,为了使读者便于理解这部难度较大的著作,除译出了新版的编者导言外还增添了一些附录。编者导言是由胡塞尔学说史家卡尔?舒曼对本书来龙去脉和成书过程的详细考察,为我们提供了有关的背景知识。中译本还收入了胡塞尔在年本书英译本将出版之际所写的一篇分析文章,表明了作者晚年对此书基本思想的看法。此外收入了法译本译者保罗?利科的长篇导言和详细注释,希望这些增补资料有助于读者理解本书正文。所附的中译者名词注释,是译者根据研读笔记编写而成的,这些尝试性的解释仅供读者参考。最后编制的四国文字术语对照表对于现象学研究者也许不无用处,因为当今国外现象学研究资料中这三种文字的书刊最多。译名表的编制虽然参照了多种资料,但读者不应把它们当作不可改变的术语定译。时至今日在西方各国中现象学术语尚未加以统一定名,所以本表中的一些对译名词不一定是最妥当的,不过它们在当前西方现象学文献中却是经常使用的。下面谈一下本书翻译所根据的版本和所参照的译本。中译本主要根据年由舒曼重编的本书第五版和年第二版的一个重印本(印于年)译出。翻译过程中参照了法国现象学家保罗?利科的法泽本和吉布森(年)及克斯但(年)的两个英译本。法译本秦以译文准确著称于哲学界,并附有主题阐释性导论和几乎逐页加附的详细注释(其中相当多部分是有关本书与胡塞尔其它著作,特别是与《逻辑研究》的关联性提示),颇有助于理解。但在译名处理方面因当时大批胡塞尔研究丛书尚未发表,带有不少权宜处置的痕迹,而在思想解说方面也表现出利科当时所倾向的存在哲学色 彩。克斯坦是美国现象学家肯恩斯的学生。肯恩斯对吉布森的英译本颇多意见,还亲自向胡塞尔谈过该译本的缺点。他在后来自己编著的《胡塞尔著作翻译指南》这本小词典中几乎处处纠正吉布森名词处理的失当。克斯坦的英译本就是采取肯恩斯的译名按照第五新版重译的。然而这个新译本并不因为新近译出而在各方面都更为成功。主要由于,肯恩斯的新编译名表过于注重德文名词之间的固定性分别,企图为它们分别配以相应的英文词。但是实际上这是很难做到的(参见法译者对术语处理的解释),我们只能按词义和上下文这两方面来使词义显明,不能期望在不同的语汇之间立即建立准确的一一对应词组。所谓最终通行的“定译”则往往是在译名得到普遍而有效的通行之后,通过使用者的共同理解而被赋予“使用价值”(即使其成为专门意义的载体)的结果。不过肯恩斯追随胡塞尔问学多年,首次提出了这样一部系统的译名表还是给翻译者提供了不少方便。克斯坦的新译本又是在研读了战后大量胡塞尔研究成果之后完成的,对于只读英译本的读者还是非常有用的。关于中译本的名词处理有以下几点应当说明一下:()对多义性抽象名词适当采取一词多名译法。有些哲学名饲既可表示“性质”又可表示一般性实体,以往一些哲学翻译往往不加分别地译成了同一个词。如既可指“性质”又可指一般性实体,因此应依上下文分别译为“主体性”和“主体”(此时它就与表示比较具体化的的中译“主体”一样了)。又如的词尾“?”表示抽象名词,一般应译为“所与性”,但它也往往泛指一般性实体,因此应译为“所与物”。通过上下文我们会知道它所指的是个别所与物还是一般所与物,因 为中文的习惯对此不加以区别。同理,既可译为“现实性”又可译为“现实”,后者泛指一切事实存在。再如现象学中最难译的一词,此词现已通译为“意向性”,然而它的含义甚多,可以表示与主体及其意向()有关的性质、功能、关系、结构、结果、领域等等。按照上述原则似应在不同上下文中分别译为具有不同词性的词,但从实用方便考虑,这样处理未免过于麻烦。同时正因为“意向性”一词已相当通行,我们甚至可以利用其流通性而使此译名“载负”上述多种含义,正如“理性”一词一样。因此在本译本中我基本上只使用这个译名,只在少数场合变通处理,如将其较具体地译为“意向关系”或“意向体”。这一类词义多样化的抽象名词很多,请参照书后译名对照表。()旧词赋予特定含义。胡塞尔著作中的难译名词大多属于这一类,正文中他对此做过多次说明。如,,和,,,,,等均有特定含义。对这些常见词,中译本尽量按照胡塞尔的规定将其作为专门名词处理,给与不同的固定译名。最难处理的则是相当多的近义词,如和,和,和等等,要想在中文译文中表现出它们之间在实质上和修词上的细微区别是太困难了。法、英译本在近义词上也大多采取了不加区别的译法,利科的处理甚至更为宽泛,如对和亦不再加以区别。因此中译本对近义词的处理也比较宽松。还有一些重要的词只能采取“以偏概全”的原则,如这个最常见的词,在表示心理现象时可兼指行为、活动、作用、过程等。日译本大多采用“作用”或“活动”的译法,克斯坦译为“过程”,我则通译为“行为”,当然此时它应兼含其它相关的意思,而就实质 来说,上述四个词指的本是“一回事”。()为了表示特定的细微含义,胡塞尔用了不少希腊和拉丁词,译成英、法文毫无困难,因为德、英、法三种语言中均含有这类共同的外来语,只须在文字拼法上略微调整一下即可。日译本中大多也采取音译法,甚为简便。我在中译本中对这些词的译法是灵活处理的,有的采取音译,如,有些采取了意译,如等。意译的优点是中文读者多少可有“望文生意”之便,缺点是失去了原词的多种可能的含义。译者常常想下决心仿效日译办法将这类词通统音译,但在本译本中还是下不了这个决心。()专义和通义的混用。大多数这类词都应随上下文不同分别译出,但须特别当心,同一个词作者有时用其专义有时又用其通义。象这样一个常见词,往往用在专门的意义上,其字根又与,时相通。后者却指专门的意思,包含了显在性、活动性、可能性多种含义。又如一词,当它泛指“领域”时当然极易处理,但在指意识现象时却不大好处理。这是一个比喻词,往往被直译为“地平线”,其隐喻之意完全正确,但将“地平”之实指意识之虚总觉修词上欠妥。在一些情况下可换译为“视界”这个较雅的词,但它仍暗示了以自然人目光为视点的“外界”,用它来形容抽象主体在意识之内的视界亦有不妥,因此我仍然选用了我最早的译法“边缘域”,自然此译名之缺点是失去了“无限伸展之可能”的意思。不过通过使用它可自然而然地载负上这个意思。最后我想向曾对本书翻译工作给予过帮助的国外友人表示谢意。卢汶胡塞尔档案馆馆长易色林教授()惠赠一套《观念》第五版新书,终于使我能来得及根据这个最新版本加以定稿,尼基霍夫出版社 ()版权部维尔基博士(。)来函同意我将此书译为中文。瑞士现象学家和中国佛教哲学家耿宁先生()曾寄来法译本供我复印使用。最后特别要提出的是本书新版编者卡尔?舒曼(?)教授,他为中译本修订了自己的编者导言并寄来几本关于胡塞尔的专著,以帮助我理解有关的背景资料。此外他还在信中详细他讲述了他对各种译本的意见和与此书翻译有关的一些专门问题。也许我还应该对欧美许多现象学家和现象学研究者为我提供的有关本书和胡塞尔学说的大量宝贵意见表示由衷的谢意。记得年夏我在访问胡塞尔早年助手兰德格里怕(,即本书索引编制者)时曾谈到了我的翻译计划,并得到了他的指点和鼓励,当我离开他家登上驶往柯隆的公共汽车时,内心不免自问日后是否真能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如今适逢胡塞尔逝世五十周年之际完成的这部中译稿,尽管自知不足以充分传达原著的深邃意蕴,也算是尽了一己之力,了却了多年来的宿愿。中译稿完成后曾请敝友张金言先生通阅,提出了不少改进意见,特此致谢。记得七十年代初闲居多暇,仲夏夜晚,我们常在北城他家那所三合院的枣树下漫论古今,胡塞尔与其弟子茵格尔登等现象学家更是常谈的话题。当时不会料到十几年后会有机会遥译此书,也不会料到会有幸由金言兄亲自斧正。商务印书馆哲学编辑室很早就接受了这本书的选题,并为本书的编辑出版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此谨致谢忱。最后诚请读者,专家对译文中各种可能的错误和不妥之处赐正指教,以 备日后改正。李幼蒸年元月于北京本书中译本中出现的胡塞尔著作简称:《观念》:《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观念》,《观念》类同)“第一研究”:《逻辑研究》第二卷中的《第一研究》(“第二研究”,“第六研究”类同)“第一沉思”:《笛卡尔沉思录》中的《第一沉思录》(“第二沉思”,“第五沉思”类同)《危机》:《欧洲科学的危机和先验现象学》《全集》:《胡塞尔全集》《后记》:《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后记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出版说明我馆历来重视移译世界各国学术名著。从五十年代起,更致力于翻译出版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的古典学术著作,同时适当介绍当代具有定评的各派代表作品。幸赖著译界鼎力襄助,三十年来印行不下三百余种。我们确信只有用人类创造的全部知识财富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够建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些书籍所蕴藏的思想财富和学术价值,为学人所熟知,毋需赘述。这些译本过去以单行本印行,难见系统,汇编为丛书,才能相得益彰,蔚为大观,既便于研读查考,又利于文化积累。为此,我们从年至 年先后分六辑印行了名著二百六十种。现继续编印第七辑,到年出版至种。今后在积累单本著作的基础上仍将陆续以名著版印行。由于采用原纸型,译文未能重新校汀,体例也不完全统一,凡是原来译本可用的序跋,都一仍其旧,个别序跋予以订正或删除,读书界完全懂得要用正确的分析态度去研读这些著作,汲取其对我有用的精华,剔除其不合时宜的糟粕,这一点也无需我们多说。希望海内外读书界、著译界给我们批评、建议,帮助我们把这套丛书出好。商务印书馆编辑部年月第五版编辑前言《观念》第一卷在胡塞尔生前曾于年,年,年发行过三版,三个版本的内容几乎完全相同。年曾以卢汶胡塞尔档案馆名义发行了一个“根据作者手书补充资料扩编而成的新版本”,编辑人是瓦尔特?比麦尔,此书收入胡塞尔遗著全集。这个版本力图通过文本考订,重新编排全书正文,将胡塞尔本人后来附加的许多材料收集进来,以形成一部修订本。在以卢汶胡塞尔档案馆名义由卡尔?舒曼负责编辑的目前这个新版本中,将全部有关材料分编为两个分卷,第一分卷将只包括胡塞尔生前已发表的版本的正文,而作者的全部手写补充资料将纳入作为附编的第二分卷中。年以来胡塞尔档案馆编辑工作的进展以及一般有关胡塞尔研究工作的进展,使我们有条件和有必要对本书重新予以安排。自年以来胡塞尔留下了大量有关《观念》一书思想发展的记录资料,这些资料一直为人们所研究,同时人们也不断感到有必要对胡塞尔生前发表的最初文本进行研 究,因此我们将本书分为两卷,这应当有助于在作者的最初文本,预备性研究,修订工作,继续的构想诸部分之间的比较研究。??卢汶胡塞尔档案馆①编者导言当胡塞尔千年把《观念》一书??准确地说,以此名为标题的一套书的第一部,即“纯粹现象学通论”??发表在由他创办的《哲学和现象学研究年鉴》第一卷中时,对他而言至少是部分地实现了多年苦心经营的一项②③计划。本书写成于《逻辑研究》出版十多年之后,然而《观念》仍应被看作是属于前一部书(尽管尚不完全地)已表示过的构想范围之内。不过这两部著作之间的关系并非如此紧密,以致按照《观念》的说法,一部现象学导④论须要“先进行纯粹逻辑研究”,尽管这部书实际上也以该书为起点;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并非如胡塞尔在后来回顾时所宣称的那样,即“《逻辑研究》⑤正如《观念》一样,按照我的意义也是‘先验的’”。准确地说,胡塞尔把这部较早的著作一开始就看作是一种“新的知识批①判”,应当“沿着重要的方向将其继续研究下去”,“总之我将继续研究,我的研究结果还不足以解决知识批判的问题,现在我感到自己只是一名开始②者。”因此他在那部作为《逻辑研究》第二卷的“现象学和知炽论研究”一 ③书的扉页上明确地写上了“第一部”字样,它“还应当继续有第二部”。因此从一开始胡塞尔就很清楚他为自己提出了什么样的任务:他最初对逻辑④进行认识论阐述的目的最终正相当于“认识论本身”。于是在以后十年中胡塞尔所继续的工作主要在于全面解决一个越来越复杂的问题,他把这个问题列入彼此十分不同而又广泛相互一致的领域名目下加以把握,这就是:知识批判,知识论,现象学的理性批判,系统的现象学⑤或一般现象学。①承蒙尼基霍夫出版社惠允在本导言中引用拙著《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关于胡塞尔《观念1》的历史分析研究》(《现象学研究丛书》第五十七卷,1973年,海牙)中的部分材料。感谢出版社同意在此重印这些材料。读者如想进一步了解本导论中的论述,可不必一一查对本文中对该书的个别引证而直接参阅该书。②《逻辑研究》第一卷:“纯粹逻辑导论”,哈尔,1900年(1975年新版由E.Holenstein编入《胡塞尔全集》第十八卷);第二卷“现象学和知识论研究。第一部” ,哈尔,1901年(1984年由V?Panzer重编出版,收入《全集》第十九卷)。③对本书书名这个一直沿用的简称已出现在1913年3月26日胡塞尔致J.道倍尔特的一张名信片上(邮戳可辨)。同时参见1930年6月16日胡塞尔致R?吉布森的信:“人们现在通常使用胡塞尔的‘观念’这个简称,我自己也常这样称呼”。④《观念1》原版页码第32页。⑤手稿AVII14/91a。(胡塞尔的未刊字稿均按卢位胡塞尔档案馆的正式档号引用)。并参见手稿BII1/27a。(引自《全集》第二卷第IX页);1930年11月16日致G.Misch的信(重印于A.Diemer:《胡塞尔》,第二修订版,MeisenheimamGlan出版社,1965年,第328页及以下);《危机》,《全集》第六卷,第168页。①1901年8月22日致G.Albrecht的信(引自《全集》第十八卷,第XIII页)。② 1901年5月1日致P.Natorp的信(引自上书第XVI页)。③1902年4月5日致A.Meinong的信“重印于《哲学书信集》,选自A.Meinong科学通信集,由R.Kindlinger编,Graz出版社,1965年,第105页)。④《导论》的“自刊广告”,第512页(《全集》第十八卷,第262页)。⑤例如参见《观念1》结尾一部分,第323页。胡塞尔常用的一种工作方式是设法选择他的讲演课题,“并争取将手稿⑥发表”。因此胡塞尔在年冬季班上关于“逻辑和认识论”的讲演和年关于“一般认识论”的讲演,似乎都应当看作是为现象学认⑦识论研究所做准备的一个部分。总之,在年冬季的一些日记中我们可以首次察觉到一部“新著作”的编写计划,其中有“认识论的理念:上①帝的认识”应当在一项“重要的认识论研究”中加以探讨。年月已在实施中的这一计划似乎应当在他年夏季关于认识的描述心理学大纲”(手稿存档中无此部分)中详细拟制出来。始终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胡②塞尔在下一个冬天的讲课中把它称作是“我关于知识理论的最近讲演”。 这些情况,还有其它一些情况似乎表明,年的夏季度讲演在内容上至少有一部分与年冬季度讲演一样,在后一讲演中胡塞尔在“现象学和知识理论大纲”题目下论述了知觉,注意,想象和时间意识:这些课题有一部分已在《逻辑研究》中不时产生作用,而有关它们的详细论述应构③成该研究第二部的内容。对于发展他早先的,主要关于范畴的(“较高理智层次的”,胡塞尔也这样说)行为分析,胡塞尔的观点是,没有“对简单的、最底层的理智行为的详细研究”,就不可能获得对首先是判断理论的决定性④阐明。据此大概也可理解胡塞尔在年月日致道倍尔特()一封信中的一句话:“我正努力越出《逻辑研究》为观念领域”。下一年全年胡塞尔都在努力考虑这些问题,他在其探索中终于发现了“现⑤象学还原的概念及其正确运用”。因此他的现象学终于获得了自身的工具,然而另一方面也要求他将迄今为止所用的方法与其结合,或者反过来说,在一段时间里把此发现提高到主题意识的高度。因此从年月份起我们可看到有关一部“论集”的计划,说它应当“显示对一种非心理学的(虽然也①不是反心理学的)认识批判和判断批判的思想”。胡塞尔狂热地投入这一工作,于是这一思想在一个月之后已扩展为一份有关本人手稿的内容广泛的清单,并产生了为数甚多的写书计划,其中胡塞尔当时已“充分准备就绪的”⑥ 1906年9月25日日记(《全集》第二十四卷,第447页)。参见同书第448页,l907年11月4日日记中回顾到:“我的学术活动大部分是以我的生活目标为指南的”。⑦1903年3月4日的日记上也谈到了1902/1903年冬季班的“一般认识论”转向,这段日记开始时说:“有时一种自信的意识使我昂奋,我在知识批判中比我的前人走得更远??”(手稿FI26/32a)。①档号为XI2的日记。有关问题参见《观念1》第157页。②手稿FI9/5a。③例如参见1906年9月25日对“大约可供排印的??1898年的论著”的提示(《全集》第二十四卷,第445页),以及L.兰德格里伯的,‘胡塞尔的现象学和其改造的动机”,载于《国际哲学评论》,1939年第1期,第290页:“感性的,个别给与的直观的最切近例子即外部知觉;外部知觉及其在记忆、想象表象等等之上的变样,因此构成了胡塞尔下一研究的课题。早在《逻辑研究》发表时期他已对此进行了详尽研究,而且当初曾考虑过把它与《逻辑研究》一起发表”。 ④手稿FI9/49,引自《全集》第十卷,第XV页。⑤参见拙著《胡塞尔论普梵得尔》(《现象学研究丛书》第五十六卷),海牙,1973年,第128?183页。①1906年8月22日致布伦塔诺的信。②就不下七本之多。胡塞尔在此时的手搞中已奠定牢固基础的这些宏伟的前景③为这位一再受挫的哲学家注入了新的力量。在年冬季度他开设了“逻辑和认识论导论”讲座,目的在于根据当时已掌握的现象学还原法为理④论性结构的最终阐明奠定基础。“我的一切思想都属于我的讲演和新著的构想”,他于年月日对其兄亨利希这样写道。然而,胡塞尔从不想未经事先充分检验其正确性就立即将这些一般性的和准备性的讲演稿付摔。⑤这样,他于年夏举办了“关于物的讲座”,所讨论的是“物性的和特⑥别是空间性的现象学”。他希望能在冬季讲座之前,“在下一个长假中完成⑦付印准备,并立即将其交付出版。”然而这个原拟于年月在完成关于认识论和特别是科学理论问题的 ⑧基本初稿后形成新著稿的设想失败了,胡塞尔陷入有关意义和分析判断问题的“一次艰难的分析工作”中,并“感到有在命题逻辑观念上使自己进一步①弄清意义问题的必要”。大约从年月起由于当时操劳过度,研究停滞不前,他于年月日心灰意懒地不得不对其先前的导师布伦塔诺②写道:“尽管过去几年来进行了十分紧张的工作,却毫无成果可言。”复活节之后,精力渐渐恢复,为了克服遗留下来的未解决的困难,他于年夏③季度开设了他所说的“关于判断和意义的讲座”,于是在年月再度④“以前所未有的紧张”写下了他的一般导论性的和基本的思想,所论述的是有关内在的和超验的存在的问题和与此有关的先验现象学唯心主义的认识问题。在对最具普遍性的一系列问题成功地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现在应当把目前的讲演稿变成“逻辑的和实践的理性批判,一般评价行为的批判”,⑤如胡塞尔在年月日日记上关于其普遍性任务所说的那样。为了这个目的,他于冬季度开设了有关逻辑的研究讲座,同时也是“伦⑥ 理理性批判讲座”。②《全集》第二十四卷,第446页。参见该书第445?447页整个一段。③1906年9月1O日胡塞尔致其兄亨利希的信中写道:“我正陷于狂热的研究中??,我正前进着。我终于顺风远航了”。④发表于《全集》第二十四卷。⑤发表于《全集》第二卷和第十六卷。⑥《全集》第二十四卷,第449页。⑦1907年5月25日致D.Mahnke的信,也参见1907年8月26日致Daubert的信,“整个假期我都留在这里,希望能在摆脱了一切公务羁绊之后有时间誊清我的一大批草稿和将它们定稿”。⑧1907年10月13日致Th.Conrad的信。①《全集》第二十四卷,第449页(1908年3月6日笔记)。② 此外,1908年初胡塞尔又遭家庭不幸,于是他在1908年3月6日记下:“几乎可以说这是我一生中最不幸的时期”。(《全集》第二十四卷,第449页。)③刊干《全集》第二十六卷,参见该卷第226页。④1908年10月6日胡塞尔夫人Malvine致亨利希的信。在此之前胡塞尔已于1908年9月30日对其兄写道:“我在以最紧张的工作度假,全速前进!妙不可言!”⑤《全集》第二十四卷,第445页。⑥手稿FI24/25。⑦他需要“弹精竭虑”以“完全改写或重拟”他的逻辑学和伦理学研究,首先应处理的是伦理学,他曾在年夏季度“伦理学基础”讲座中,“首⑧次批判地和实质性地运用了一种形式的价值学和实践学的观念”,但自那时以来他的伦理学理论就不再符合他不断继续前进的思想立场了。于是他在年月日致那托普的信上能够首次以仅仅表示希望的口气提到“今后几年的重要出版物”。年月日他告诉那托普的信息似乎更重要,他说他期待“在最近的将来??出现关于这(如我设想的那样)全新的理性批判的一系列重要著作”。然而在这段表白之后立刻又流露出悲观的退缩:“尽管我竭尽全力献身这一研究,八年来反复进行深思和撰述,我却不知道能否于今年或近几年内着手出版事宜。”在上一个冬季里胡塞尔对自己“期 ①②许过多”,并因此在年夏陷入“经常的颓丧”,这一情况部分他说明了他的怀疑倾向。但是他大约是在年月间在冬季班逻辑学讲义附录中记下的话应当更为重要,他写道:“我深为不安的是,我还远远未曾对一切问题获得完全明晰的内在统一性,将它们明确地分开、排列并加③以系统整理。”于是胡塞尔在其年夏季班关于“知识现象学导论”讲座中一开始就重新考虑他的全盘构想的基础,并开始提供对“现象学及其方法的观念”的④⑤一次说明,因为它“是最严格意义上的第一哲学”。按照他本人的说法,⑥尽管他牺牲了整个夏天致力于“自己的研究”,而在其全力以赴的工作中却⑦似乎“乏善”可陈。这次对“普遍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关系??这个名称⑧与《观念》一书的书名如此接近??一的重新讨论,为他充分提供了其后“秋⑨冬两季集中工作”的基础,不过它这次并非体现于讲演中,而是体现于手稿中。这一情况??即正是在年冬季度胡塞尔才再次开设研究班讲座??显然可以这样来判断,即他当时相信自己已超过了计划的第一?构思 阶段(即该研究讲座),这样就可在年月和年月并在这一年进入计划的第二阶段了。在此阶段中他常常重新阅读自己的旧稿并加以修改,反复思索有关的书籍内容和记下扩充的研究细节。他当时的研究策略的改变使其重要的、内容充实的手稿大为改进,不过在这里只能从其大量课题中略示一二予以说明。从年月到年底,胡塞尔主要忙于物的现象学问题,以及判断和注意中的意义作用。年月撰写了关于感情、愿望和喜悦诸课题的手稿。到了现在胡塞尔已经可以对李凯尔特写道,他正处于“一⑦1909年3月18日致那托普的信。⑧手稿FIII1/161。①1909年3月5日致道倍尔特的信。②1909年9月8日致G.阿尔伯菜希特(Albrecht)的信。③手稿FI1/105b。④手稿FI17/2a。⑤手稿FI17/50a。⑥1909年9月8日致G.Alheche的信。⑦ 1909年5月13日致亨利希?胡塞尔的信。⑧手稿FI17/52a.⑨1910年2月22日致那托普的信。①个多年来研究的总结和完成的时期中”。然而在这年月,正好在他先前研究了有关信念、印象、物构成(幻象,空间性质)、客观世界经验和认识论方法等一系列课题之后,他又使具体的出版计划向前推进一步。这些研究使他又返回到科学理论和科学划分以及它②们的意向作用相关项的问题,即“论证理论和明证理论”的问题,年月和月的手稿就和这些问题有关,这份手稿的一部分显然已是准备付印的③手写定稿。这些课题重新出现在《观念》第一编第一章和第四编第二章中。然而这位曾“发愤苦攻”的胡塞尔一开始就企图通过这些课题来重新考虑判断的问题:“我将从一开始就根据自然意识观点发展一套纯分析学(形式科④学)思想”,他在年月日的一份计划中曾这样说过。“意义的道路应当从形式科学的分析性判断通向自然和价值的本体论。胡塞尔于是着手立即(在冬季度逻辑讲座的激发下)拟定出这一计划,不过由于下一学期即将到来而不得不中断他的手稿修改工作。因此他改变了自己的工作方法,同时开设了两门研究课程。在他后来屡次称其 ①②为“自然的世界概念讲座,’的“现象学基本问题”中,他阐释了那种“自然的意识观点”,以便从它上升到形式本体论,然后在实行了现象学还原后,使对意识关联体(在单个自我中正象在单子多重体中一样)的认识等价于对③自然的认识。然而这个部分地以年冬季度逻辑讲座为基础的“作为知识论的逻辑”讲座,首先研究的是判断理论(命题行为)和意义理论(关于范畴和其本体论的理论)的一切问题。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胡塞尔在④月初似乎向人们许诺说,一本主要讲认识论的书即将出版了。后来他利用圣诞假期和年年初一段时间来为新刊物《逻各斯》撰写⑤了一篇长文“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这份刊物他在年初时曾期望李凯尔特⑥与其合作主持。在该文中他流露出了乐观的情绪:基于“多年来持续不懈的研究,我自年以来的历次哥丁根大学哲学讲座即建立在那些研究的不断进展的成果之上,??我希望在全面可靠的和无所不及的统一系统中发展起⑦来的现象学和现象学理性批判的研究,不久的将来可广为人知”。多年来胡塞尔经常同时考虑两种论著出版计划:一种是关于现象学基本问题导论的,它是根据自然世界意识研究,通过对意识进行彻底怀疑论的认识探索和一种理性现象学提出的;另一种是以纯粹逻辑或科学理论问题为动 ①1910年1月25日信件。②手稿AI3/5。③1910年9月24日致亨利希信件。④手稿AI8/3??《观念1》也以把世界断定为一切认知或一切对象总和的诸边缘域开始(《观念1》,§1),以便在完成了实质本体论和形式本体论之后再在§27中重新考虑这一课题。①参见I.Kern的“编者导言”,《全集》第十三卷,第xxxvi?xxxviii页。②收入《全集》第十三卷,第111?194页。③参见《观念1》第一编第一章和第二编第一、二章中与此相应的部分。④参见1910年11月30日M.Geiger致胡塞尔的信。⑤《逻各斯》1910/1911年I/3,第289?341页。新刊于《全集》第二十五卷第3?62页。⑥ 1910年1月25日胡塞尔致李凯尔特的信。⑦《全集》第二十五卷,第37页注??此外就胡塞尔的“理性批判”一词可表示哲学之任务而言,这一说法使人们联想到《观念》的书名。机的意义理论和判断理论,它们导向判断意识和其在有关知觉、注意、想象、①时间诸意识中的前提(后者倒是与《逻辑研究》的主旨一致)”。也许是由于外部情况影响的结果,后。一种计划的意图暂时占了上风。虽然他在其年夏季度伦理学讲座中已通过下述证明指出了现象学的必要性,即只有联系②到现象学才可达到“认知的目的”,他从年复活节起的主要工作仍然是有关于一个“科学理论导论:结合一种一般意识理论来对意义、判断等观③念进行普遍的阐明。这是最为迫切的需要。我必须首先致力于此。”其次,“《逻辑研究》第二卷新版的工作”,由于该书已脱销,现在“再也不能拖④延了”。因此胡塞尔打算“提供一系列系统的阐释,这将使该书的新版发行不再必要,只要该书中决不能舍弃的内容在经过整理和适当组织之后可在其中产⑤生适当的作用的话。”他的另一部与此有关的手稿自年月以后也涉 入另一档号范围,并从年月起逐渐通向一般现象学的基本问题,但这部手稿在年时尚未达到可以发表的程度。由于当时计划过多,胡塞尔未能使其“已经具体地进行的,但刚在文字上整理过的,大部分已重新加以说①明的,在一些困难问题上确实已得到改进的研究”,达到最终可以付印的形式。不过可以猜想,他的问题不只是在文体表达方面的,而且显然涉及到当时未获解决的问题,即现象学的两条道路中究竟哪一条“对我所进行的研究②是正确的”。然而还应指出与上述种种有联系一个情况,即年时胡塞尔的研究工作看来必定遭遇到严重的精神挫折。于是他于年月日对其兄亨利希写道,他“急需休息”,并说“今年我正需要静心休养,我不会找到更好的时机了”。①早在1890年以后《逻辑研究》的蕴酿期,用胡塞尔自己的话说,他曾受到两条现象学道路的困惑:“因为每门科学按其理论内容??都在特定的’逻辑’介质中,在表达的介质中被表达,于是表达和意义的问题对于受普遍逻辑兴趣引导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就是最具直接性的问题,??(他们)就是迫切要求进行现象学的本质探讨的人??。事实上这正是《逻辑研究》努力借以探究现象学的道路。另一条道路是沿相反方向,即沿作者自 1890年代初所遵循的经验和感性所与物一侧的方向开始,对此该书尚未加以充分表达。”(《观念1》第258页)。在《观念1》一书中,这两条道路作为现象学的双重动机出现在第一编(科学分类问题只有通过现象学研究才可加以解决)和与其对立的第二编(一般设定只有通过现象学返诸先验意识分析才有可能)。②手稿FI14/28a③手稿FI15/④1911年3月4日致道倍尔特的信。⑤《逻辑研究》第一卷,1913年“二版前言”,第9页(《全集》第十八卷,第9页)。①《逻辑研究》第一卷,1913年“二版前言”,第9页(《全集》第十八卷,第9页)。②于是我们看到应标有1910年日期的手稿LII14/5?7的名称。在标有1911年底和1912年初的手稿上的某一段文字内有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所有这些问题的安 排次序不应再改变了吗?”(手稿AVIIII/86a)。甚至对《观念1》本身胡塞尔也在1931年6月27日对Cairns说过类似的话,Cairns复述道:“《观念》是以偶然的方式排列它的问题的,因为当时胡塞尔尚未彻底考虑透他的主题”。(肯恩斯,《与胡塞尔和芬克的谈话》[《现象学研究丛书》第六十六卷],海牙,1976年,第2页)。有关《逻辑研究》的新的思想进程开始干胡塞尔的下一活动阶段,他从年冬季起作为哥了根大学额外教授执教,勉强站住脚跟。虽然他的反心③理主义曾使人获有深刻印象,然而他的意图的积极意义只有那些长期参加他④的讲座和研究班的听众才能领会,而且也只是渐渐地领会的。可是由于曾被胡塞尔在其,‘纯粹逻辑导论”中严厉批评过的里普斯()的一位学生??杰出的道倍尔特()的努力,此书在年时就已产生①②了(同样也对里普斯本人)决定性影响。在道倍尔特和里普斯的高年级学生普梵得尔()的领导下,几乎整个慕尼黑小组都皈依了现象学。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正是在胡塞尔致道倍尔特的一封信中谈到了筹办现象学运动出版机构的计划,他在年月日??因此也是在胡塞尔第一次具体地构思一本有关认识问题专著的时期内??写道:“特别是那份为现象学哲学奠定基础的不定期刊物问题,现在急待解决。对此问题我的好几位学生都在急切地催促我,也许现在实际上已到了我们能够,甚至必须筹 办该刊的时机。遗憾的是,我还未能也就此问题与友人普梵得尔直接谈谈,我当然极其重视他的参与。”普梵得尔主要作为慕尼黑学派的现象学者与此事具有特别重要的关系,这一点稍后还可从以下情况看出,即普梵得尔在年为里普斯编辑了一个纪念文集,题名为“慕尼黑哲学文集”,并打算把这个“文集”继续办下去作为现象学的专门刊物。普梵得尔的这个计划显然促成了在胡塞尔、普梵得尔、盖格和道倍尔特之间的“雷根斯堡协议”,它可能制订于年圣诞节假期,而且按此协议,正如普梵得尔在年月日信上提到的,就有关一份将创办的“哲学和现象学研究年鉴”的合作条件、保证金、实质内容、编辑、封面等等的必要事宜达成协议。会谈决议似乎是由作为《年鉴》编辑者的胡塞尔拟定的。因此他于年月日能够对美国哲学家霍金(,,他于?年期间随胡塞尔学习)写道:“由于现象学哲学在其最近的五年时间中??在我们德国人之间??赢得了这么多的朋友,特别是促动了青年一代,我打算创办一份自己的专门刊物(《哲学和现象学研究年鉴》,出版社,哈勒)。”新的进展有助于胡塞尔克服当时犹豫不决的心理,不难理解,他想到要出版他于年所进行的判断理论研究,这是他当时精心构思的最新成果,以取代《逻辑研究》中的有关部分。他打算在年夏再次举办有关这个题目的总结讲座,并将讲稿交给《年鉴》刊出。在为年夏季度实际预告为“判断理论”的这次讲演的导言中,胡塞尔明确地证实了这一计划:“在上学期讲座上开始为下一学期讲座做预告时,我曾想到把我多年来有关判断意① 识的现象学研究做一个总结,不久之后我就准备了出版事宜。”③如H.Dinsler所获得的印象,参见他的《自然哲学基础》,莱比锡,1913年,第200页注6。④早逝的美学家W.Conrad大概应当算是最早的真正胡塞尔现象学学者,他自1903年起即师从胡塞尔。有关他的论述参见(例如)Z.Konstantinovic:《现象学和文学科学、慕尼黑,1973年,第38?50页。①参见E.Holenstein:“编者导言”,《全集》第十八卷,第XLII页。②对比较近的论述参见拙著《胡塞尔论普梵得尔》,出处见前,第19?23页。E.Avé?Lallemant:《巴伐利亚国立图书馆馆藏慕尼黑现象学学派资料》,威斯巴登,1975年,第X页。他正确地说道:“准确地探讨里普斯学说对于现象学开端的影响在今天仍然是迫切需要的事情”。这个问题至今一直未被探讨过。①手稿FI4/4a。年月他首先专注于朝向一个包含在有关它的判断内的对象的现象。这里已出现了对对象或对与对象相关的“信念”所采取的态度问题,这 是胡塞尔称作手稿(即“?月手稿”)的主题之一,他于期中休假时,②即从年月日到月日,将其写成。这部手稿加上前面所说的出版计划,证实了胡塞尔夫人年月日致阿尔伯莱希特的一封信,信中说胡塞尔正忙于“付印工作”。这部手稿首先讨论的是关于“采取设定”的实行或中断的问题(按《观念》的语言,即关于设定性和中性的问题)。③在这里胡塞尔涉及的是记忆、移情作用,想象行为的问题。只要这些问题以区分印象行为和再生行为为前提,胡塞尔就感到最终还要面临知觉的问题,因此总而言之面临“与一般意识理论相联系阐明意义和判断观念”的问题,①一年前,年复活节的这个计划曾谈到过这个理论,而且冬②季度关于“一般意识理论大纲”讲座也涉及到对这个理论的表述。于是仅在学期开始前不久胡塞尔显然已决心不将这个日趋复杂的判断理论研究发表,他选择了另一条道路,这条道路提供“一个关于新现象学的普遍的、内容丰富的(因为完全基于实际完成的研究)观念:关于它的方法,它的问题系统,它使一门严格的科学哲学可能成立的作用,以及经验心理学③的一种理性的理论化作用。”年夏季度讲座开始时,胡塞尔更详细地谈到了他对自己计划做出的这一改变,前面说过这个计划曾被预告过是“判断理论”。在宣布了打算变更名称之后(“在开讲以前,请允许我变更一下 ④本讲的名称”),他继续说:“但是后来我犹豫了。当我们将在较高理论层的意识构成和较低理论层的意识构成的内在联结的情况下,在‘信念’的视为真实的因素贯穿一切意识层次,包括最低层次,并必须完全在其中进行阐明的情况下,去解决信念和判断的关系这一基本问题时,如不先具有关于某种普遍意识构成的广泛知识是不可能描述判断理论的,关于这种知识,在此只能略举一些标题,如内外知觉、体验意识和时间意识、记忆、期待、注意、把握、说明等等。但是,这种关于意识构成的现象学不可能有前提。事实上,除了我的学生的少量研究之外,还不存在任何其它对此有用的研究成果。虽然几年前我在自己的讲座中曾多次谈到我沿着这个方向进行的研究??。此外我曾听说,最近以来在此地一个哲学协会中共同勤奋工作的一批青年哲学家们主要研讨的就是上述这些领域中的问题??。因此我决心使我的讲演具有不同于最初为其设想的方向。现在我甚至不再要求任何前提。这样我就改①变了在所选出的一组现象学问题中的名称”,②因此胡塞尔在讲稿开头部分的封皮上题了“现象学导论”几个字。关于胡塞尔提到“几年前”他自己的讲座一事,应当指出,他诚然在年夏季②参见手稿AVTIII134a和AVTI21/90a。③此外这份手稿(其中一部分载于《全集》第二十三卷中)显然影响了《观念 1》中最长的这个第三编第四章,例如参见§115,特别是第238页往1。①手稿FI15/4b;前引书第XXIV页。②这份讲稿似乎未保存下来。③于是有《逻辑研究》“二版前言”中关于《观念》的计划的论述,《全集》第十八卷,第9页。④“在实行时开始了认真的犹豫”,他在《逻辑研究》“二版前言”中这样写道(前引处)。①手稿FI4/4。②手稿FI4/1a。度讲座上可能考虑过这个问题,尽管其名称“诸部分”(,用了复数)只涉及到现象学中单独的一章,即知觉问题。但他似乎首先是指年冬季度讲座,这个讲座实际上把知觉现象学描绘为四个“部分”,它们分别与注意、想象、形象意识和时间意识相关。年胡塞尔再次列举了这些项目,直到“想象”。由于一方面年的“现象学导论”根本未从内容上讨论所说的这些问题领域,令人倍感惊异。但另一方面因为③ 年的讲座??胡塞尔称其为“现象学中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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