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的历史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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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习:1、什么是法的价值? 2、举例说明什么是正义。3、法的工具性价值包括、、、。第六章 法的类型法的类型知识体系第一节法的历史类型第二节法系第一节法的历史类型一、概念(一)定义法的历史类型是依照法所依赖的生产关系的不同和反映的阶级本质的不同而对古今中外的法所做的基本分类。(二)划分标准1、生产关系;2、阶级本质。二、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一)定义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是指法从一种历史类型过渡到另一种历史类型。(二)原因——社会矛盾运动1、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2、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三、法的历

2、史类型及其特点(一)奴隶社会法的特点1、确认和维护奴隶主对生产资料和奴隶的人身占有。2、惩罚手段极其野蛮、残酷。3、公开反映和维护等级特权。4、长期保留某些原始社会行为规范的遗迹。(二)封建社会法的特点1、确认和维护农民或农奴对封建主阶级的人身依附关系。2、公开维护封建等级特权制度。3、确认和维护封建地主阶级残暴的统治。(三)资本主义法的特点1、确认和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2、确认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3、确认和维护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和人权。(四)社会主

3、义法的特点(当代中国法)1、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2、国家意志性和高度科学性的统一。3、权利性和义务性的统一。4、广泛的社会性与真正的民主性的统一。5、一国与两制的统一。第二节 法系一、法系的概念(一)含义所谓法系是按照法的源流关系和外部特点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凡属于同一历史传统或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外部特征的法就构成一个法系。例:中国法系、伊斯兰教法系、印度教法系(二)标准1、历史传统;2、外部特征。二、资本主义法的两大法系(一)概念1、民法法系: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又称罗马法系

4、、大陆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法典法系等。法、德;意、比、西、葡、荷、瑞士、奥地利、日、泰、土、埃塞俄比亚等。2、普通法系: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案例:法国1873年布朗戈诉国家案【案情】法国Gronde省国营烟草公司雇用的工人开翻斗车作业时,不慎将布朗戈先生的女儿撞伤。对于这一事实所造成的损害,布朗戈先生向普通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国家赔偿损害。他认为,国营烟草公司的人员所犯的过失国家应付民事上的责任,其诉讼的法律依据是《法国民事法典》第1382条“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

5、己的过失而致使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责任”;第1383条“任何人不仅对因其行为所引起的损失,而且对因其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第1384条“任何人不仅对其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而且对应由其负责的他人的行为或在其管理下的物件所造成的损害,均应负赔偿责任”。布朗戈先生在该案中控告的是Gronde省的省长,即国家的代表,该省行政机关的首脑。普通法院受理了布朗戈先生要求国家赔偿的案件,但由于这是涉及到国家公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案件,应由行政法院审理,所以,Gronde省省长向该普通法院

6、提出了不服管辖书,而普通法院又坚持认为自己有对该案的管辖权,从而产生了普通司法与行政司法管辖权限的争议,被提到了权限争议法院审理裁决。对于这样的诉案,当时的大卫(David)政府专员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在行政司法机关与普通司法机关之间哪个机关拥有审理要求国家损害赔偿诉案的一般权限,这也是布朗戈案件的实质所在。权限争议法院对布朗戈案件的判决如下:“因国家在公务中雇用的人员对私人造成损害的事实而加在国家身上的责任,不应受在民事法典中为调整私人与私人之间关系而确立的原则所支配,这种责任既不是通常的责任

7、,也不是绝对的责任,这种责任具有其固有的特殊规则,依公务的需要和调整国家权力与私权利的必要而变化。”权限争议法院的判决排除了普通法院对公务诉案的管辖权,确定行政司法机关是审理这种诉案的唯一具有权限的机关。【问题】这个案件反映出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与以英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有什么不同?(二)特点比较1、法律渊源不同;2、适用法律技术不同;3、立法技术不同;4、法律分类不同;5、诉讼程序不同;6、法律概念、术语有区别;7、哲学倾向不同。复习▲一、法的历史类型▲二、法系▲三、两大法系的区别作业1、陈述法

8、系、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2、区别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推荐资料1、哈伊著,沈宗灵译:《美国法律概论》(第二版),中国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2、薛佐文、孙启福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七章。3、孙国华、朱景文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七章。再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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