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2019年春季新部编中学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全册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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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2019年春季新部编中学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全册教案学科:;任课班级:;任课教师:;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第1课时 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知识目标1.知道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其实就是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2.知道宪法内容,对宪法规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及公民基本权利内容有初步了解,这些内容保障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3.知道我国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国家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能力目标1.知道很多国家机关名称里有“人民”二字的原因。2.对宪法基本内容的认识和了解。3.学会通过不同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等,提高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能力。4.提高对人权内涵的认识,自觉维护个人的人权。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增强对宪法基本内容的认识,热爱宪法。2.认识人权、珍惜和热爱自己的人权。3.对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做法产生敬意。重点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2.对宪法基本内容的认识。3.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难点1.对宪法基本原则与国家性质的理解和认识。2.对人权内涵的认识和理解。教师准备:1.精心准备宪法内容、国徽幻灯片及教材上教学展示所用幻灯片。2.认真备课,熟知本课时两大板块内容之间内在联系。学生准备:1.预习新课中探究问题。2.提出新问题在课堂上师生互动环节与同学共同探讨。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故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由来及含义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清华大学和中央美术学院接受了中央政府命令,分别成立了国徽设计小组,执行新中国国徽的设计工作。经多次咨询研究,最后确定了国徽的图案, 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其意是用天安门图案作民族精神的象征;用齿轮、麦稻穗象征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用国旗上的五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大团结。国徽图案交由清华大学小组的教授高庄最后完成设计加工与塑造国徽模型。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我们伟大祖国的象征。在雄伟的人民大会堂,在祖国的海关,在人民的法庭上,每当我们看到庄严美丽的国徽,心里便会荡起一种崇高的爱国之情。国徽呈圆形,圆形的中间上方是璀璨夺目的五颗金星,下方是雄伟端庄的天安门城楼,天安门城楼的正下方是一个金色的齿轮,齿轮两边的稻穗对称地向上环抱,至居中的顶部相合,齿轮的中心又系着两幅红绶,呈弧形伸向两边,而后向下垂挂,使圆形的国徽有了坚定、稳定之感。国徽的基本色彩是红、黄两色,热烈、美丽、崇高、庄严。天安门图案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象征。具有民族特色的雄伟端庄的天安门城楼的正面图景,横贯国徽的中下方,象征着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威武不屈的英姿。齿轮、稻穗象征着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金色的齿轮,仿佛带动整个国家飞转向前,硕大的麦稻穗,也同样象征着人民的幸福,祖国的繁荣。国徽上的五颗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大团结,正上方的一颗大星,代表着中国共产党。党是灯塔,是太阳,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四颗小星在一面呈半圆形环抱,象征亿万人民,心心向着共产党,坚强团结,众志成城。故事二:中国国徽图案的绘制方法1.两把麦稻穗组成正圆形的环。齿轮安在下方麦稻杆的交叉点上。齿轮的中心交结着红绶。红绶向左右绾住麦稻而下垂,把齿轮分成上下两部。2.从图案正中垂直画一直线,其左右两部分,完全对称。3.图案各部分之地位、尺寸,可根据方格墨线图之比例,放大或缩小。4.如制作浮雕,其各部位之高低,可根据断面图之比例放大或缩小。5.国徽之涂色为金、红二色:麦稻、五星、天安门、齿轮为金色,圆环内之底子及垂绶为红色;红为正红(同于国旗),金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泽之金)。故事三:国徽及国徽法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及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以后历次宪法均予以确认。为了维护国徽的尊严,正确使用国徽,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当天国家主席杨尚昆签发主席令予以公布,并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故事四:宪法目录序言第一章 总纲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 国家机构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三节 国务院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教师可根据需要,选取其中一两个故事讲述给学生听或制成幻灯片让学生了解我国的国徽和相关法律规定,由此引入新课的学习。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一)国家权力属于人民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教师引导学生完成教材第2~3页“运用你的经验”,请学生着重思考下面两个问题:(1)为什么这些国家机关和场所要悬挂国徽?(2)为什么我国很多国家机关的名称里有“人民”二字?在学生思考的过程中,老师可视情况组织同学展开讨论。老师请学生回答问题后再作出点评或总结。教师总结:(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我们伟大祖国的象征。(2)我国很多国家机关的名称里有“人民”二字,表示我国的国家性质也就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2.宪法的基本原则的表现教师请学生阅读教材第3~5页内容,在预习新课的过程中了解我国宪法是如何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对这一内容的教学,建议教师分两步进行:第一步:请学生回答“我国宪法是如何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这一问题。第二步: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老师可以播放提前准备的幻灯片,具体顺序如下:第一张显示“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第一章 总纲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二张显示“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这一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制度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第一章 总纲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第三张显示“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一章 总纲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四张显示“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第一章 总纲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教师补充:“宪法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教师总结: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归根结底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3.对中学生的要求:教师可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5页“探究与分享”,思考提出的问题:中学生通过撰写提案参与到国家事务中,这给我们什么启示?教师在学生思考回答基础上作小结。教师总结:我们要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故事拓展】  梁启超《少年中国说》梁启超《少年中国说》:“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1.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教师出示幻灯片或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6页四幅插图,思考问题:(1)以上图片分别说明公民享有什么权利?这些权利是如何实现的?(2)请列举自己感受到的国家改善公民生存与发展状况的实例。教师总结:(1)分别是受教育权、生命健康权、文化权、劳动就业权。(2)示例:高中、大学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制度等。2.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教师出示提前制作的幻灯片:内容为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过渡语】既然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那么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国家机关应怎样尊重和保障人权呢?为此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人权的主体和范围。3.人权的主体和范围教师请学生阅读教材第7页中间一段文字,然后请学生回答人权的主体和范围分别是什么?教师总结:(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 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4.国家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做法(1)总体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2)具体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方法小结】对这一块内容的教学,老师先安排学生自学为主,而后对个别机关的做法进行拓展延伸。如教材第8页两个“探究与分享”材料及问题的解答,可加深学生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的做法的理解和认识。【知识拓展一】教材第9页最上面的“阅读感悟”,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知识拓展二】教材第9页最下面的“拓展空间”中介绍的扶贫方式的变化,教师也可以在网上搜集相关图片制成幻灯片播放。【思维提升】中国正在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国家为什么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你认为国家应该如何帮助贫困人群?教师在学生思考、举手发言后作出小结:(1)扶贫工程是尊重和保障贫困地区人口人权的有力措施。(2)优先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特别是尽快建立农村的最低保障制度和完善城市的低保制度。在解决相对贫困的问题时,要把重点放在建立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减少机会不公平的现象。在就业、基础教育、基本卫生、市场准入以及公平执法等方面下功夫,投资金。最后,政府的政策还要更偏重于解决未来的收入不公现象,如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民工进城、加快城镇化发展等。同时,政府要促进教育公平,使大学生不能因家庭贫困而不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最后,政府要通过税收、财政、货币、土地等各方面措施,防止出现房地产泡沫,防止通过财产的快速增值使未来收入分配的差距扩大。三、课堂小结本节课重点把握宪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体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做法这两个大的知识。希望大家树立宪法意识和观念,更好地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权。 第2课时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知识目标1.知道我国国家机关的产生及其工作原则。2.了解权力是把双刃剑,理解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必要性。3.了解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能力目标1.能从整体上对国家权力、行政、司法机关的产生有一个清晰的把握,并且对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相互关系有一个准确认识,为后面第三单元学习我国的政治制度打下基础。2.能从宏观上理解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表现。3.能从不同机关、不同角度认识和理解宪法对国家权力运行的规范。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热爱各级国家机关,配合国家机关行使职权。2.养成民主集中制的好作风,遇事多听取他人意见或建议,发扬民主的好作风。3.增强对权力的敬畏感,树立“用好权、服好务”的大局意识和观念。4.树立责任担当意识。重点1.国家机关的产生及其工作原则。2.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3.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难点1.民主集中制原则。2.宪法对国家权力的规范表现。教师准备:制作国家不同机关图片幻灯片、国家机关产生图片的幻灯片。学生准备:提前预习新课。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故事一:“治国安邦”出处四书的《大学》中有:“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故事二:中国古代最具有治国安邦才能的皇帝第一位:唐太宗李世民(598~649年),他作为杰出封建政治家,在贞观(627~649年)年间,由于比较注意吸取隋亡的教训,注意与民休息,留心治道。这个时期,政治较清明, 经济得到恢复发展,社会安定,国势强盛,民族关系融洽,被赞誉为封建社会少有的治世,史称“贞观之治”。开创了繁华的唐朝盛世。第二位:秦始皇嬴政(公元前259~前210年),统一中国的秦王朝的开国皇帝。他统一了六国,统一了度量衡,修筑了举世闻名的长城,一生功绩卓著。但另一方面,他也是一位暴君,实行暴政,秦仅二世而亡,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第三位:汉武帝刘彻(公元前156~前87年),西汉王朝的第六代皇帝。他在位五十四年,是中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之一。汉武帝雄才大略,颇有建树,他当政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时代之一,也是中国历史上最灿烂的时代之一。人们往往把汉武帝的功业和秦始皇相比,史称“秦皇汉武”。第四位: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1654~1722年)在位近62年,是中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康熙英明神武,用兵西藏、新疆、蒙古、沙俄,奠定和捍卫了中国的版图。同时崇尚节俭,开创了康乾盛世。除鳌拜,平三藩,攻台湾,亲征葛尔丹,康熙帝的胆识、远见、气魄,甚至不计“万乘之尊”与将士同甘苦,以及勇于实践的精神,堪称是历代帝王的典范和楷模。第五位:武则天(624~705年),唐高宗李治的皇后,后为周则天皇帝,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她在位期间举行殿试,创武举、自举、试官等制度,员外置官,破格用人。劝农桑、薄赋敛、息干戈、禁淫巧、省力役等进步的主张,顺应了时代潮流,延续了唐朝盛世。个人观点是唐太宗李世民最具安邦治国才能。教师总结:故事一突出“治国安邦”这个四字词语的最早出处。故事二突出古代“人治”时期具有“治国安邦”能力的皇帝。现在是法治时代,宪法除了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更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宪法的治国安邦这一重大作用。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一)组织国家机构1.我国的国家机关教师展示幻灯片或让学生阅读P10~11“运用你的经验”中的图片和文字,回答问题:(1)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是如何确认奋斗成果的?(2)中国人民掌握政权后,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来行使国家权利的?在学生回答基础上,教师作出小结。教师总结:(1)通过制定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和地位。(2)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再由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向人大报告工作。【过渡语】由人大产生的这些国家机关也是我国的国家机构,它们是怎样产生的呢?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2.国家机构的产生及相互关系教师总结:(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一句话: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是由宪法规定的。(2)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句话:国家机构的职权是宪法授予的,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知识拓展】“一府两院”中的“一府”指的是人民政府,“两院”指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3.国家机构工作原则——民主集中制【过渡语】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不仅是中央,地方也有数量庞大的国家机构,它们是如何工作,从而真正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呢?教师出示幻灯片: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教师提出问题:我国的国家机构是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呢?学生阅读教材第13页中间一段文字后,教师作出小结或展示以下幻灯片: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①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②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③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④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过渡语】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家机构的组织、职权的授予都是由宪法规定,也就是有法理依据。那么这些国家机构的职权是怎样行使的呢?我们接着探讨第二个大问题。(二)规范权力运行1.任何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教师出示周永康、苏荣、薄熙来等受审画面,说明这一观点。2.对权力的行使进行制约(1)对权力的行使进行制约的原因: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2)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教师安排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完成教材第13~14页上面的“探究与分享”。教师小结:漫画整体寓意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知识拓展】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会议提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完善选举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案例】2017年5月2日,中纪委网站消息称,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中纪委通报:经查,陈树隆长期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进行经商营利活动,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及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树隆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 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14页下面的“探究与分享”,思考问题:这一案例告诉我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该如何正确行使职权?教师在学生思考后,请同学回答这一问题,之后作出小结。教师总结: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15页上面的“探究与分享”,思考问题:请谈谈你对这一案例的看法?教师在学生思考后,请同学回答这一问题,之后作出小结。教师总结: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知识拓展】《刑法》第九章 渎职罪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循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5)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教师可引导学生阅读教材第15页下面的“探究与分享”内容中的案例,突出“程序”“法定的途径和方式”,以帮助学生理解。(6)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教师可与学生一起阅读教材第16页的“相关链接”,感知刑讯逼供等非法搜集证据行为是非法行为,从而理解宪法对权力进行规范这一知识。三、课堂小结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更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职权、工作原则都由宪法规定、授权,从而保证国家机构能够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在宪法面前,任何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通过加强对权力的运行进行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限定国家权力行使范围;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通过对国家权力行使程序的规定,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使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从而实现宪法对国家权力行使规范化,真正保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真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一、组织国家机构1.我国的国家机关2.国家机构的产生及相互关系3.国家机构工作原则——民主集中制 二、规范权力运行1.在宪法面前,任何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2.对权力的行使进行制约(1)对权力的行使进行制约原因 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第1课时 坚持依宪治国知识目标1.知道宪法的构成和内容。2.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3.识记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4.明确宪法的地位: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能力目标1.识记宪法的构成和主要内容。2.理解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3.提高对宪法作为我国根本法的认识能力和水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热爱中国共产党,支持党依法执政。2.增强对宪法地位的认识,热爱宪法、尊重和拥护宪法。重点1.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2.宪法的地位。难点1.宪法成为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原因。2.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教师准备:1.制作相关宪法内容、地位幻灯片。2.精心备课,构建本课时知识网络。学生准备:预习新课,搜集宪法知识资料。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谜语:排行我老大,国法之根本;子法由我生,效力我最高!(打一法律名称) ?倓 教师总结:宪法地位很高,通过这个谜语就可以看出。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宪法、学习宪法,非常有必要了解一下宪法的组成和具体内容。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一)根本的活动准则1.宪法的组成、内容教师展示幻灯片或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18~21页的内容,要求学生知道宪法的组成和内容,并在书上作记号。教师提出问题:我国为什么要对宪法草案进行全民讨论?在学生思考的过程中,老师视情况可组织同学展开讨论。老师请学生回答问题后再作出点评或总结。教师总结:(1)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2)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3)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通过宪法的组成和内容可以看得出来,它是我国的根本法。正是因为它是根本法,所以对宪法草案要进行全民讨论,才能突出对宪法的尊崇。【知识拓展】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2.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教师可安排学习浏览教材第20页最上面一段后,引导学生作出下列分析:(1)宪法成为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原因或宪法具有至高无上权威原因: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2)如何维护宪法权威或是怎样使宪法成为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3.中国共产党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表现(1)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宪执政。(3)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教师引导学生阅读教材20页中间“相关链接”内容, 以此来印证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执政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做到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二)最高的法律效力【过渡语】宪法地位很高,我们上课前给大家列举的一个谜语可看出宪法的地位之高,那么宪法具体的“高”地位表现在什么地方呢?这就是本次课我们要重点把握的内容。1.最高的法律地位教师安排学生完成教材第20页下面到第21页的“探究与分享”,通过对比,让学生对宪法和其他法地位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把握。教师总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2.最高的法律权威教师安排学生完成教材第22页的“探究与分享”,把表格中的内容填写完整。【知识拓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了明确的规定,如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第二十六条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知识拓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以受教育权为例,教师也可讲授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虽然从宪法方面看,受教育权只是20世纪才出现的宪法权利,但是,随着世界范围内人们温饱问题的逐步解决,它越来越受到关注。我国专门立法就是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的受教育这项权利。教师总结:通过对表格的填写对比,可知: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方面的规定,是对宪法的具体化。3.最高的法律效力教师可出示幻灯片或让学生看教材第23页右上角图片,可以看出宪法处于我国法律的金字塔的顶端,让学生从直观上看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教师提出问题:如何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或者宪法最高的法律效力体现在什么地方?教师出示幻灯片或让学生阅读教材第23页左上角一段文字。 教师总结: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知识拓展】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议正式废止劳动教养制度。《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政治重点之一就是“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被正式提出。因为劳动教养制度已经明显不符合中国的司法需求和改革开放的需要,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是社会前进的一步。这意味着,劳动教养制度——此项在中国存在了数十年的制度将被停止使用,成为历史。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国独有的制度。从法律形式上非刑法规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中央这一重要举措引起法律界极大关注。该举措主要体现三层要义:其一,维护法律权威,为推进法治中国提供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劳教制度用行政命令来剥夺人身自由,与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符。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废除劳教制度无疑维护了宪法的权威。其二,避免侵犯公民权利事件的发生。除了侵犯公民正当程序权利以外,劳动教养主要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废除这一制度对于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意义不容忽视。其三,有利于履行国际义务,提升国家形象。中国早在上世纪末就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其第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显然,废除劳动教养制度明显与上述人身自由权原则相适应,也有助于提升国家形象。4.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1)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原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是任何组织或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各种法律都是依照宪法来规定、细化的。如果与宪法相违背之处,则这条法律自动失效,所以宪法又被称为“母法”,制定和修改程序自然比“子法”更加严格。(2)意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保障了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知识拓展】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一般法律不同:第一,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不同。宪法规定,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而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都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委员长会议、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都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修改宪法,可以保证宪法修改的严肃性,保证宪法修改的提议更加符合人民的意愿和我国的实际。第二,通过的人数不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而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第三,公布的机关不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谁公布。实践中, 四部宪法和四个宪法修正案都是由全国人大公布的。而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5.宪法与普通法关系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最后一段文字后,作出小结。教师总结: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课堂小结习近平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宪法权威需要我们保障宪法实施,保障宪法实施就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宪治国需要我们首先了解宪法的构成和内容,明确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依宪治国还需要我们明确宪法的地位,那就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它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2课时 加强宪法监督知识目标1.知道权力监督机关和公民如何行使监督权。2.知道增强宪法意识的一些具体要求和做法。能力目标1.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能的认识。2.提高自己的权力监督意识和能力,学会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行使监督权。3.提高学习宪法的自觉性、主动性,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增强宪法意识和观念,自觉践行宪法精神。2.树立权力监督意识和观念,学好宪法、热爱宪法。重点1.监督宪法实施机关。2.公民的监督权。 3.增强宪法意识的具体做法。难点1.增强宪法意识的具体做法。2.中学生如何践行宪法。教师准备:教学情景所需要的幻灯片。学生准备:提前预习新课,构建本课时知识网络图。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北京四大“神秘组织”朝阳群众、西城大妈最可怕近年来,在网上流传着很多介绍北京“人防网”的段子。比如北京的四大神秘组织——“朝阳群众”“西城大妈”“海淀网友”和“丰台劝导队”。“朝阳群众”因举报多位名人和艺人吸毒而广为人知。网友在网络上打趣说,“朝阳群众向来爱搞‘大新闻’,薛蛮子、黄海波、王全安等人嫖娼,李代沫、宁财神、王学兵等人吸毒,全部是被朝阳群众举报。除此之外,大到杀人抢劫,小到黑车违法,都是他们的关注点。”据媒体报道,“西城大妈”在2015年上半年提供各类情报信息11937件,违法犯罪线索567件。仅2014年,北京警方便为“西城大妈”发放奖金200余万元,今年前四个月奖金达56万。李海大爷今年65岁,是北京市东城区的一名治安志愿者。他告诉新京报记者,他每天的工作任务是在小区附近巡视,和社区的工作人员了解小区内租户的情况。如果发现小区内租房有可疑的行为,他会直接给片儿警打电话。有一次,他晚上巡视时发现,有一名男子在偷自行车,他马上向派出所报告情况,结果当晚民警就将该男子抓获。他从民警处得知,原来这名男子是一名惯犯,已偷盗了近20辆自行车。实际上,在内蒙古、广东、辽宁等地也开始组建自己区域内的“人防网”。志愿者就像“流动摄像头”,参与巡逻防控,是公安干警的“眼睛”和“耳朵”。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看来,北京的这些志愿者可随时随地向警方传递看到有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社会覆盖面很广,从一定程度上讲,这张由社区治安志愿者组成的“人防网”是警方的有力补充,对首都社会秩序稳定起到很大作用。教师总结:由社区治安志愿者组成的“人防网”,对当地治安保卫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可以看出人民群众拥有监督权。宪法的实施也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一)监督权力行使1.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的原因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过渡语】怎样对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呢?宪法又是怎样规定的呢?教师总结: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2.监督权力行使教师可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24页到25页内容,思考问题:怎样监督权力行使?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和把握教师可引导学生从“谁来监督”“监督谁”这两个角度来分析解决这个问题,也可以设置一个表格来直观反映这一问题,引导学生填写完整这张表格:监督主体监督对象依据形式、方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宪法和有关法律询问广大公民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和有关法律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  教师引导学生完成表格后,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25页“相关链接”和“探究与分享”,帮助学生理解我国是如何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的。【知识拓展】监督权的理解和把握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实行民主监督,既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各项事务享有监督权。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一府两院”(政府、检察院、法院)进行监督的权力,以保障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保障行政和司法权力的有效行使,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人大监督同其他方面的监督相比较,是位于最高层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监督的实质是以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权力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另外,公民的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的性质。这里,作为参政权的一项内容的监督权,是一种直接的政治监督权。它主要包括五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老师总结: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二)增强宪法意识【过渡语】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也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知识拓展】中国完备的制度监督在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存在各种形式的监督,从横向来看,包括党组织的纪检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政协的民主监督。人大监督同其他方面的监督相比较,是位于最高层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从纵向来看,有上级对下级部门的监督。1.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提出的要求:增强宪法意识,对公职人员来说尤为重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目的: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知识拓展一】国家宪法日产生背景及确立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不可或缺的,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正式确立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知识拓展二】宪法宣誓制度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提出,把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2015年6月24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在作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说明时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对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誓词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2.对公民(1)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各种活动,增强人们的宪法意识。教师出示幻灯片或引导学生观看教材第26页“阅读感悟”中的图片,了解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各种活动,增强人们的宪法意识情况。(2)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教师安排学生完成教材第26页下面到第27页上面“探究与分享”,思考提出的问题:由此你能得出什么结论?教师总结: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呵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3)学习宪法教师安排学生完成教材第27页中间的“探究与分享”,也可展示宪法组成的幻灯片,让学生谈一下学习宪法的心得体会。教师提出问题:我们该怎样学习宪法?教师总结:学习宪法。我们不仅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还要在理解我国宪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同时,还应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走近群众,深入人心,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贡献自己的力量。(4)认同宪法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28页最上面的“探究与分享”, 请结合实际和生活感受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教师总结:习主席的话就是说人民群众对宪法是拥护的,认同的。教师提出问题供学生思考:为什么我们要认同宪法?怎样认同宪法?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点评和小结。教师总结:(1)认同宪法原因:我国宪法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2)做法: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5)践行宪法我们学习宪法就是为了更好的认同宪法,而学习宪法、认同宪法最终的目的是践行宪法。教师提出问题:我们该怎样践行宪法?学生思考回答后,教师作出小结。教师总结:我们要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教师安排学习阅读教材第28页下面的“探究与分享”,了解中学生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一些具体做法。三、课堂小结本次课我们学习了两个问题:监督权力行使和增强宪法意识。对权力的监督一是宪法授予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监督权,二是赋予公民有监督权。所以一方面作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树立宪法意识,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努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作为公民要热爱宪法,捍卫宪法,学习宪法,认同宪法,更要践行宪法。只有这样,才算是坚持宪法至上,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加强宪法监督一、监督权力行使1.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的原因2.监督权力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广大公民二、增强宪法意识1.对国家公职人员要求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第三课 公民权利第1课时 公民基本权利知识目标 1.知道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等基本权利有哪些。2.了解宪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能力目标1.提高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认识能力,能认识和辨别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违法行为。2.增强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意识和能力。3.理解公民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的必要性,懂得积极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维护宪法权威。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感受宪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感受宪法对公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性;增强法律观念,提高宪法意识,激发对法律知识的兴趣,养成崇尚法律的思维习惯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2.根据法治社会对公民的要求塑造个人的人格,形成正确的人权观念,在宪法最高准则的指引下逐步提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自觉关心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积极、准确地行使对国家的监督权。3.珍惜公民基本权利,坚决维护公民基本权利。重点1.公民基本权利。2.监督权和受教育权。难点对政治权利和自由、劳动权、物质帮助权的认识和理解。教师准备:教学情景相关幻灯片。学生准备:提前预习新课,理解新名词。一、情境导入,场景激趣教师播放幻灯片或引导学生阅读教材第32页“运用你的经验”,完成填空。教师展示幻灯片,展示下列填空:小云上学,体现了她享有受教育权;妈妈当选人大代表,体现她享有被选举权;爸爸妈妈上班,体现他们享有劳动权;爷爷奶奶领取养老金,体现他们享有物质帮助权。除此之外,公民还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呢?这就是我们本次课要学习和了解的内容。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一)政治权利和自由内容: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教师指导学生把握以下几项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2)意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知识拓展】了解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2.政治自由(1)内容: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2)意义: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3.监督权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33页最下面的“探究与分享”,回答问题: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教师总结:(1)公民行使监督权的表现: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2)注意问题: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3)意义: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知识拓展】反腐败必须重视“群众举报”据有关人士透露说,十八大以来,中央查处的违纪违法、贪污腐败案件中,群众举报的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总量也不断攀升,群众举报在反腐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3月,中央纪委信访室一位负责办理群众来信的工作人员说,某省的群众来信在2013年之前,每月不过几百封,目前达到了每月近3000封。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群众举报,已经成为各级党委反腐败的秘密武器,这也难怪包括中央、各省市的巡视组在开展巡视的时候,都要在巡视的省内各大主流媒体公布各个巡视组的联系方式、巡视任务等,广泛宣传、鼓励大家积极反映巡视对象的问题线索。中央认为,只有调动了群众的反腐倡廉积极性,让群众参与到反腐败工作中来,反腐败工作才可能真正地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无处不在,他们行动起来监督干部的“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无疑是让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数瞬间扩大了无数倍,让每一个领导干部身边,都有了纪检监察人员的眼睛。他们一旦有违规违纪的事情发生,借助现代化的网络,群众分分钟就可能把这些问题反映到纪检部门,这对官员腐败问题的及时、有效处理,无疑是立竿见影的。人民群众是“老虎”“苍蝇”身边的监督员,任何蛛丝马迹都逃脱不了他们“雪亮的眼睛”。盯住“四风”新动向,不仅要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靠广大群众,因为他们是反腐败的秘密武器。4.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意义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 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二)人身自由教师指导学生把握以下要点:1.人身自由含义: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2.人身自由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3.人身自由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4.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表现:教师展示幻灯片或请学生阅读教材第35~36页内容。幻灯片一: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幻灯片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幻灯片三:住宅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幻灯片四: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案例分析】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案例上海一名女大学生在屈臣氏公司的一家超级市场连锁店购物。在离开时,防盗铃骤响,商场女保安将她带入地下室进行搜身检查,女保安用手提电子探测器对女大学生进行全身检查后,探测器测出其髋部带有磁信号,女保安当即要求女大学生脱裤检查。女大学生以侵犯人身权、名誉权为由,状告上海市屈臣氏有限公司和屈臣氏四川北路店,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害50万元。商场的检查是单独秘密进行的,并未引起女大学生的名誉贬损,不构成名誉侵权;但是,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由此,法院确认商场的行为侵犯了女大学生的人格尊严权,判令被告:一、屈臣氏向女大学生赔礼道歉。二、赔偿女大学生人民币1万元精神损失费。三、被告负担两审诉讼费共计人民币820元。(三)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教师指导学生把握以下几项权利:1.财产权(1)重要性: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及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财产。(2)宪法规定: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知识拓展】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物质财富为对象,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如所有权、继承权等,简称产权。 2.劳动权(1)内容: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宪法规定: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3)意义:它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知识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3.物质帮助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过渡语】财产权、劳动权和物质帮助权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中的社会经济方面的权利。受教育权属于公民哪一方面的基本权利呢?4.受教育权(1)含义: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2)教育的重要性或作用: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知识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3)国家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政策或措施: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教师安排学生分小组,讨论学习教材第37~38页的“探究与分享”,完成第38页提出的问题:问题一:从三名同学的对话中,你得到了哪些信息?请把关键词填写在横线上。问题二:结合这段材料,请你和同学讨论:国家为什么要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下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教师在学生讨论后安排小组发言,后作出总结。教师总结:(1)根据对话图中最左边和最右边同学的回答可知:国家通过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并且是有物质保障机制的。我们可以通过“中央财政负担所需资金”“生活补助费”等字眼看到。根据中间一位同学的回答可知: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这样就使得学生读得起书,读书没有后顾之忧,我们可以通过“免费”看出。(2)这一个问题主要考查对教育地位或作用的理解。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知识拓展】2016年9月9日,在第三十二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习近平在北京市八一学校考察(此校是习主席小学母校)。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时代越是向前, 知识和人才的重要性就愈发突出,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就愈发凸显。我国正处于历史上发展最好的时期,但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更加重视教育,努力培养出更多更好能够满足党、国家、人民、时代需要的人才。习近平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强对基础教育的支持力度,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特别是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保障贫困地区办学经费,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要推进教育精准脱贫,重点帮助贫困人口子女接受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5.文化权利(1)内容:科学研究的自由、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和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2)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教师安排学生完成教材第39页的“探究与分享”,思考回答:国家为什么要对公民的科学文化活动给以鼓励和帮助?教师小结:活动经费由政府承担或买单,活动场地政府出面解决免费使用,有专门人员协助维护秩序等,都是国家或政府提供支持和帮助的表现;国家或政府给予的这些支持和帮助,可以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培训人才,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培养了青少年的兴趣爱好等。6.其他权利此外,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知识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教师总结:公民在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主要有受教育权、文化权利,这些权利明确有宪法规定,也就是保障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三、课堂小结本节课我们主要学习和了解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等基本权利,这些权利作为我们人权的一部分,宪法都有明确的保护规定。我们要珍惜、爱护、依法行使这些权利。到底该怎样依法行使这些权利,是我们下节课要学习的内容。 第2课时 依法行使权利知识目标1.知道公民行使权利的界限是什么。2.知道公民维护权利要遵守法定程序。3.了解权利受侵害后维权的方式及特点。能力目标1.提高权利保护意识和能力,明辨生活中的是非曲直。2.提高自己按规则、程序办事的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增强宪法意识、规则意识等观念,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2.树立通过正当程序和途径解决和处理问题意识。重点1.行使权利有界限。2.维护权利要依照法定程序。难点公民维护权利的四种方式比较。教师准备:制作有关宪法规定的幻灯片。学生准备:预习新课,完成“探究与分享”中提出的问题答案。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庭审过程用微博直播。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分别触犯了刑法第246条、第293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警方初步查明:网民“秦火火”,真名系秦志晖,男,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网民“立二拆四”,真名系杨秀宇,男,30岁,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七道江镇人,系尔玛公司创办人,其余涉案人员均为其公司员工。据秦志晖、杨秀宇供认,尔玛公司自2010年3月在北京市朝阳区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网络推手、网络营销等业务,为了扩大知名度、影响力,秦志晖、杨秀宇及其公司员工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他人,通过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网络事件、恶意诋毁公众人物,以此达到公司谋利目的。秦志晖、杨秀宇等对编造动车事故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虚构雷锋生活奢侈细节、捏造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等一系列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二人长期利用网络,在网上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 并以删除贴文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秦志晖、杨秀宇二人对所做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教师小结:言论自由,又可称为表达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神圣权利,也是政治文明和社会民主的重要标志。在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可以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自由地发表观点,无须纸笔、无须面对面、无须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就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视频聊天等思想感情交流活动。网络世界也给我们带来了大大小小的问题,人们在虚拟世界里行使权利时更容易造成对别人的伤害,信息的快速传递和信息的泛滥及人们无规则地滥用信息也给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利的保护带来了隐患,甚至有时也会对民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公民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表达权利便成为目前最引人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该怎样正确行使权力呢?要想揭开内心的不解,我们一起走进《依法行使权利》这一课。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一)行使权利有界限1.界限一: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2.界限二: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案例分析】王志英诉蒙小骏不按要求使用除草剂,损害相邻田农作物赔偿纠纷案农民蒙小骏在其承包的麦地里喷施除草剂,由于当时有4级西北风,正在瓜地干活的王志英嗅到药味,便去劝阻蒙小骏停止喷药,以免影响其瓜地里种的瓜苗。但是,蒙小骏不听劝阻,还是喷施了6桶药水,结果使处于下风头的王志英承包的瓜地里不少瓜苗歪倒,呈鸡爪状。为此,王志英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认为:蒙小骏喷施的为内吸选择性除草剂,该剂适用于禾本科作物田,防除非禾本科阔叶杂草。该剂瓶装标签注明使用注意事项:“喷药时对邻近的敏感作物和棉花、大豆等保持一定隔离区……以免损害其他作物。喷药选择无风、晴天为宜。”本案蒙小骏未按使用要求在无风、晴天使用,而是在4级风的上风向使用,并且不听他人劝阻,结果使下风向的王志英承包的瓜地里属双子叶植物的瓜苗受到了损害,造成王志英的经济损失。蒙小骏因在使用上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42页上面的“探究与分享”,完成思考问题填写。教师小结:限制性规定有:①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③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等。(二)维护权利守程序教师引导学生把握要点如下:1.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2.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懂得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知识拓展】上访程序及注意事项公民有上访的权利和自由,但必须遵照上访程序,否则上访将无法进行,只能是无效、非法行为,且会耽误个人时间,浪费个人精力。1.通过书信反映问题,需要写明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告诉、申诉、控告、检举信,需要写清被反映者的姓名、单位、事实和投诉要求。2.通过走访反映问题,须到指定的接待室。除有特殊原因或者紧急情况外,应当先向责任归属机关或者单位反映。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4.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 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5.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6.信访人应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7.走访不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不得堵塞交通,不得拦截公务车辆。3.公民权利受到损害,维权方式比较。(教师可展示幻灯片)方式适用范围特点原则维护过程维权机构协商一些常见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快速、简便自愿、互谅依据法律,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协议无调解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权益争议简便、高效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调解人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农村是村民委员会,城市是居民委员会;也有选取其他中间人的仲裁公民与其他个人或 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不能上诉、不公开审理等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并受该裁判约束仲裁机构诉讼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有争议的民事诉讼、刑事自诉;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自己权利的行政诉讼公平、公正、公开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公正裁决,并要求侵权方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人民法院【案例分析】邻里纠纷调解案例在生活中,邻里纠纷往往是由于人们之间的理解和沟通不够,相互之间缺乏谅解礼让所产生的摩擦。2011年5月,××社区盘西组居民庄春花与庄永华就两家相邻巷子砌墙一事, 发生了矛盾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由口角很快发展到动手。庄春华说这条巷子经常有污水流淌,现在正值酷夏天气炎热,每天都会有阵阵恶臭散发出来,影响了自己家人的生活。于是庄春华未和隔壁庄永华商量便在巷子里砌了道隔墙。这一下污水是进不来了,但引起邻居庄永华的强烈反映:你怎么有权随便砌隔墙自己独用?这不成了你自家的巷子了吗?双方很快发生争吵并动起手来,庄永华阻止庄春花继续砌隔墙。庄春花向××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了情况,请求法律帮助。××社区调解委员会给予了接待,并及时介入调解。调解人员先到现场勘察,并向其他居民和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庄永华说:“我也不是没事找他家麻烦,这个巷子是公共的小道路,她凭什么把它围起来?成了她一家的吗?”社区调解人员针对庄永华提出的问题征询庄春花的意见,问她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没想到庄春花脱口说:“还能怎么办,他打我也打了,骂我也骂了,我岂不是白吃亏呀?现在谁怕谁啊!”调解人员严厉地说:“现在是法治国家,你说的是不对的。还有,举国上下都在建设和谐社会,邻里之间互动友爱是一种美德的体现。古人都晓得远亲不如近邻,你们怎么不明白呢”。并耐心开导她:“第一火气不要大,第二要讲法,第三要讲德。你耐心地听我讲,污水引发的恶臭,影响了你正常的生活;你可以跟隔壁商量下怎么解决而不是什么也不说就自作主张的忙活起来。还有违章砌隔墙有两个不对:第一是违章,第二是占为己有,走道是公用的,不能设障。你的要求是合理的,是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但行为却是违法的,要纠正。他虽然动手是不对的,但是你也有不对的地方,所以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才能解决问题。”通过调解人员的耐心开导劝说,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一、围墙南至前门小屋,北至庄永华房屋卫生间窗户北侧50厘米处,墙高不超过2米。二、北侧围墙尽头处由庄春花安装一扇门,庄永华同意在自家房屋墙上打一门栓插孔。门锁钥匙各人一把,出入时通知对方。三、建围墙及门的费用由庄春花负责,所有权属庄春花,双方签字后生效。【案例分析】诉讼成功案例周龙,2007年广西大学毕业。2006年12月,他参加了学校举办的招聘会,并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2007年7月31日,被告因周龙患有“乙肝小三阳”而通知其“不予录用”。周龙家境贫寒,靠父母资助和助学贷款才完成学业,这次因为公司毁约,不仅使其丧失了工作机会,并且致使其错过了选择就业的最佳时机。2008年4月,周龙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后,愤而将被告起诉,请求确认被告不予录用的行为违法,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应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被告因原告是“乙肝小三阳”拒绝录用,违反了上述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判决用人单位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万元。三、课堂小结本节课我们在上节课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学习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行使权利:一要注意权利行使有界限,不得滥用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二是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公民权利受到侵害,维护权利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具体用哪种方式视情况而定。依法行使权利一、行使权利有界限1.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2.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二、维护权利守程序 1.行使权利应依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2.权利如果受到损害,要懂得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第四课 公民义务第1课时 公民基本义务知识目标1.知道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2.了解国家利益的内容、国家安全的内容有哪些。能力目标1.提高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自觉性,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2.明确维护国家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3.提高对税收的认识,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2.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我们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3.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重点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难点1.遵守宪法和法律。2.依法服兵役。3.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教师准备:准备教材中相关情景幻灯片和宪法规定幻灯片。学生准备:预习新课。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故事一:2017年热播影片《守卫者·浮出水面》剧情简介电视剧《守卫者·浮出水面》是一部都市谍战剧,该剧讲述了三岛市潜艇基地正在总装一艘新型号潜艇,这个消息让D国情报机构打探到了。D国情报机构了解到,正在总装的新型号潜艇采用高尖端技术,威慑力大,噪声低,于是D国情报机构企图通过网络和人力窃取机密,中国潜艇基地面临新危机。期间洪少秋和叶焓组成专案小组,几经波折,洪少秋把侦破视角转移到了301研究所,并且抓出了内鬼,获得了叶焓信任。历尽艰险,最终二人带领队友铲除了以高一天为首的犯罪团伙,“ 海螺号”潜艇下水成功。他们二人及其他队友很好地维护了国家安全。故事二:2017年9月18日,日籍人员樋口健因涉嫌从事对华间谍情报活动被我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据日媒报道,从2015年5月至今,有12个日本人因涉嫌在华间谍行为被拘留。近年来,日本对华间谍活动似乎趋向频繁。网络上流行这样一种说法:日本是“全民皆谍”。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2016年底,多张中国第一艘国产航母的高清照片出现在网上。照片中,我们的航母外形及诸多构造细节一览无余,甚至能看清航母舰岛武器开口的结构。国产航母主船体合拢成型的消息早已被官方证实,但如此高分辨率的航母照片却是在日本共同社网站上流传开的,拍摄者是该社工作人员。我们的国产航母正处于建设之中,严禁无关人员非法拍摄。在重重安保之下,日方人员还能拍到如此众多高分辨率图片,这个事情很让人震惊。日本间谍主要通过哪些手段窃取中国情报呢?总的来说,日本间谍一般采取利用公职、伪装身份、重金招募等方式进行谍报活动。利用公职身份公然地收集、试探、截获情报信息。比如一些外事官员、记者,就是利用公职身份,出入各种场所、接触到各界人物,有目的地获取信息。伪装成商人、教师等各种职业,甚至可能伪装成垃圾清洁工,进行情报收集。教师小结:面对国家安全面临威胁,我们该怎么办呢?这就是我们本次课要学习的内容。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一)遵守宪法法律【过渡语】上节课我们学习了公民的权利,这节课我们学习公民的义务。教师展示幻灯片或请学生阅读教材第45页“运用你的经验”,提出问题: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教师请学生回答,在此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总结:公民的基本义务有: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知识拓展】什么是公民的义务?什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①宪法和法律确认公民应履行的任务,就是公民的义务;②公民的基本义务:宪法规定的公民应履行或完成的任务,是公民最基本的义务。1.遵守宪法的义务(1)原因: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2)做法: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表现: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知识拓展一】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有关的问题作了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一经确定,就要在秘密载体上作出明显的标志。标志方法应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执行。【知识拓展二】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国公民必须爱护公共财产。” 哪些东西属于公共财产呢?凡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都属于公共财产。比如,学校的教室、桌椅,公共场所的电影院、公园、体育场,出门乘坐的公共汽车、火车、飞机,国家和集体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生产材料,还有矿山、油田、桥梁、铁路、公路等。公共财产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物质基础,是人民辛勤劳动的成果,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受国家法律保护。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公共财产,在我国已经蔚然成风,在各地,有很多“爱厂如家”“爱校如家”“爱店如家”的模范人物,出现了很多可歌可泣的模范事迹。湖北省枝江县董市镇桂花农业银行分社有两位年轻的营业员,一位叫潘星兰,一位叫杨大兰。1989年12月25日清晨,她们正在银行金库值班,突然听到一阵响动。两个蒙面歹徒,把4把匕首架在她俩脖子上,逼她们交出钥匙。潘星兰勇敢地与歹徒搏斗,身上被歹徒捅了11刀,左耳也被割下,疼得她昏了过去。杨大兰趁另一个歹徒不注意,把歹徒推倒在地,大声呼救,被歹徒连砍数刀,壮烈牺牲。潘星兰苏醒过来,发现银行的钱被盗,强忍剧痛,爬到外面报警。公安人员立即出动,不到48个小时,就抓住了那两个歹徒,追回了被盗的钱。潘星兰、杨大兰为保护国家财产,不畏强暴,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为全国人民树立了榜样,是我们时代的英雄。在我国少年儿童中,也有这样的优秀代表。很多少年朋友都听说过草原英雄小姐妹的故事。那是发生在1964年2月9日的事,在内蒙古科尔沁草原的新宝力格,有一对小姐妹,姐姐叫龙梅,11岁,妹妹叫玉荣,9岁。那天,她们帮助爸爸去放羊。没想到,刚走出不远,就遇到了暴风雪。羊群被风雪吹得四处奔跑,这可急坏了姐妹俩。羊群是公社的财产,决不能丢失一只!她们紧紧地追赶着羊群。风越刮越猛,雪越下越大,气温已经降到了零下37摄氏度。龙梅、玉荣寸步不离羊群,在一天一夜的时间里,她们奔跑了70多里地,一直跑到白云鄂博火车站附近,才被人发现送到医院。当时,她们身上的雪全冻成冰,成了冰人。玉荣下半条腿被冻成了黑色。经过医生两个多小时的抢救,龙梅、玉荣才苏醒过来。草原英雄小姐妹的事迹,打动了千千万万人的心,她们不顾个人安危,奋力保护国家财产的高尚行为,至今仍被人们传颂。有的同学可能会说:如果我遇到那种情况,也一定会勇敢地保护国家财产。这种想法是非常可贵的,但是,我们遇到这种突发事件的机会毕竟是极少的。而且,只有在平时养成爱护公共财产的好习惯,关键时刻才会挺身而出。爱护公共财产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学校,不在课桌上、墙壁上乱刻、乱画,不随便摔桌子、砸椅子、扔黑板擦,不踢教室门,不用石子打路灯、不破坏花草树木,等等。见到别人有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要耐心劝阻。此外,我们还应该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多为人民做好事,使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生活越来越方便。3.中学生要遵守宪法法律教师提出问题:中学生该怎样遵守宪法法律?老师请学生回答问题后再作出点评或总结。教师总结:我们要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具体说来,就是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同时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二)维护国家利益1.国家利益的内容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2.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1)原因: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2)做法: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 自觉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统一,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知识拓展】历史上促进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人物事例1.秦始皇大一统、郡县制;2.昭君出塞;3.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4.秦始皇修灵渠;5.汉初封王;6.汉与匈奴和亲;7.成吉思汗远征;8.文成公主出嫁吐蕃;9.元时忽必烈一统中原、确立行省制加强对地方的管理;10.左宗棠收复新疆;11.郑成功收复台湾;12.康熙帝平定准噶尔、平定三藩、收回台湾,打败沙俄侵略军;13.新中国建立少数民族自治区;14.“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15.香港、澳门的回归;16.两岸三通……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教师总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知识拓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提高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意识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适应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需要制定的一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立法工作的综合性法律。国家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任务,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制度,为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法律的形式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国家安全法作出的一项重大规定,充分反映了党和国家对加强新形势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高度重视,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心愿。不怕千日无患,就怕一日不防。改革开放四十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全社会物质和精神生活都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是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并未因此而同步提高,一些领导干部对国家安全风险挑战认识不足,社会公众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不容乐观。有的群众和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忘记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忘记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要求,支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识不强,甚至有所淡薄和退步。因此,国家安全立法必须要有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的举措,唤起人们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三)依法服兵役1.原因: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2.做法:(1)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2)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49页“探究与分享”,思考并回答问题:你对兵役机关和当地政府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你的理由。教师根据学生回答作出小结:这些做法是正确的。理由: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张某、卢某、孙某作为现役军人,没有做到这些,因此应当受处罚。 【知识拓展】一青年拒服兵役被依法处罚——被取消学籍、不得报考公职、两年内不得出境和参加国企招考陈某,1995年出生,大专在读生。去年夏秋征兵宣传热烈的氛围和各级出台的优惠政策打动了他。带着对军营的憧憬,他主动报名应征,经体检政审合格后,9月份如愿穿上军装,被分配至兰州空军某部服役。然而入伍不久,陈某就后悔了——军营生活虽然丰富,但每天的训练任务繁重,三点一线的生活枯燥相对也不自由。陈某吃不了这份苦,认为当兵“划不来”,萌生了回家的念头。此后,陈某便以不适应北方生活为借口,三天两头装病不参加部队正常的教育训练,并多次递交回家申请。虽经部队领导反复做思想工作,并请来陈某家乡军分区、人武部、政府部门和其父母共同做工作,但陈某态度坚决,拒服兵役。最终,2013年10月10日,被所在部队做退兵处理。为了严明国法军纪,陈某被退兵返乡后仅一周,当地人民政府即根据《兵役法》和《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取消其家属军属待遇,收回已经发放的全部优抚金,罚款8万元,并明确不予复学、参加公务员和国有企业职工招考,两年内不得出国、经商办企业。(四)依法纳税1.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2.做法:依法纳税,不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知识拓展】沈阳庞大水泥偷税723.18万沈阳庞大水泥有限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原为钱玉财,现变更为钱玉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经营水泥及水泥制品。经查,该企业利用购货方是本地区不索要发票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和个人,采取设置“账外账”等手段,将这部分收入不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2005至2007年间,共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销售收入7617万元,造成少缴纳增值税431万元、少缴纳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地方各税费285万元、少代扣代缴法定代表人个人所得税7.18万元。少缴上述税款的行为定性为偷税,追缴税(费)款723.18万元,并处所偷税款50%罚款,按日加收滞纳金,并以涉嫌偷税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钱玉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五)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三、课堂小结本节课我们重点学习和了解了公民应履行的基本义务。这些义务都是宪法规定的,希望同学们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都要认真地履行这些义务。公民基本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1.遵守宪法的原因和做法2.具体表现3.中学生要遵守宪法法律二、维护国家利益1.国家利益的内容2.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三、依法服兵役 四、依法纳税五、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第五课 我国基本制度第1课时 基本经济制度知识目标1.知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2.了解各种经济形式的含义、地位、意义。能力目标1.明确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正确性。2.感受公有制经济中各种经济成分的不同作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通过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内容的学习和掌握,增强对党和社会主义的热爱之情,体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2.感受多种所有制经济所具有的不同作用,用平等的眼光看待非公有制经济。重点1.基本经济制度。2.国有经济的地位、作用。3.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作用。难点国家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教师准备:搜集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材料及教学情景相关幻灯片。学生准备:搜集有关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相关材料。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教师展示幻灯片或请学生阅读教材第60页“运用你的经验”,思考回答问题:这些同学父母的工作单位哪些属于公有制经济?哪些属于非公有制经济?学生回答后,教师作出小结。教师总结:公有制经济有国有企业里面的技术人员、家乡务农;非公有制经济有开小餐馆、外资企业、建筑公司。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一)公有制为主体1.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教师提出问题: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它由什么决定?在学生回答后作小结。教师总结:(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2)由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2.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内容 (1)地位: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2)内容:现阶段,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3.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作用、国家政策或态度教师提出问题,待学生思考后请同学一一回答。教师总结:国有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在我国,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教师出示幻灯片或请学生阅读教材第61页的“相关链接”,了解和感受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知识拓展】国有经济的影响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中国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关系到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体现在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引导和带动上。党的十六大强调,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中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国有经济控制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根本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需要。按销售收入计算,目前,国有经济在一些行业和领域所占比重分别为:石油92.1%、石化69.3%、电力90.6%、汽车72.0%、冶金64.4%、铁路83.1%,在军工、金融、民航、通信等领域均占90%以上。这些行业和领域都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国有经济在这些行业和领域应继续处于支配地位。另据国家统计局有关专家的研究,按营业收入计算,东部沿海地区国有经济的比重为43.5%,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这一比重分别为66.1%和64.9%。国有经济比重超过70%的省区有9个,最高的是吉林省,为76.9%,其他8个从高到低依次为西藏藏族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青海省、江西省和云南省。国有经济比重低于50%的有7个省市,最低的是浙江省,为28%,其他6个从低到高依次为江苏省、广东省、福建省、山东省、天津和上海。4.集体经济的含义、作用、国家政策或态度教师提出问题,待学生思考后请同学一一回答。教师总结: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知识拓展】集体经济成功范例南街村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它是集体主义经济的代名词。在坚持集体主义的原则下,南街村接近实现了共同富裕,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人们安居乐业。南街村成功的关键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集体主义。南街村位于河南省临颍县城南隅,紧靠107国道,西临京广铁路,东临京珠高速公路。全村有回、汉两个民族,共848户,3180口人,1000亩耕地,总面积1.78平方公里。村里有26家村营企业,诸如拉面工厂等。1984年,村办企业的总产值只有70万元,到1995年已经达到12亿,实现了飞跃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南街村遵循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走集体共同富裕道路,实现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飞速发展。 (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1.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容、地位、作用(1)内容:在我国现阶段,除公有制经济外,还存在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2)地位、作用: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或态度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知识拓展一】非公有制经济内容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的所有制形式。它是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种重要的非公有制经济。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所有制形式。它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种重要非公有制经济。外资经济,是我国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吸引外资建立起来的所有制形式。它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境外资本部分,以及外商独资企业。它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种重要的非公有制经济。【知识拓展二】非公有制经济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部分之一,它不仅对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多样化生活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且吸纳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满足人民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积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符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自身利益,也是对国家、对社会做出的贡献,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在中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下,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居于主体地位,由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能够保障社会主义制度,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始终受到国家的引导、监督和管理,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不会冲击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动摇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而且还会在与公有制经济的联系、竞争和合作中,有益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当前,中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发展的关键时期,无论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和优化中国的经济结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还是建立全方位、多渠道、多领域的就业体系,保持社会稳定,都需要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从发展前景看,由于中央政策明确,地方政府支持,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人们思想观念更新,非公有制经济在一段时期内仍将快速增长,在中国社会发展中也将发挥更大作用。因此,对待非公有制经济,要积极鼓励、引导,使其健康发展。3.基本经济制度意义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三、课堂小结本节课我们主要学习了宪法规定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重点一是要把握各种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二是要知道国家对国有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同政策或态度。 基本经济制度一、公有制为主体1.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2.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内容3.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作用、国家政策或态度4.集体经济的含义、作用、国家政策或态度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1.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容、地位、作用2.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或态度3.基本经济制度意义第2课时 根本政治制度知识目标1.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知道人大代表的职权和义务。能力目标通过学习,认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增强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热爱。重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难点1.实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2.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教师准备:制作相关情境幻灯片。学生准备:提前预习新课,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知识导入,场景激趣2018年全国两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分别于2018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什么叫两会?两会主要做什么?要想了解这些知识,就要学习我国的政治制度。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这一知识吧!二、问题导读,新知探讨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地位及基本内容(1)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基本内容: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2.人大代表的职权和义务(1)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2)义务: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知识拓展】人大代表权利审议权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对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查和讨论并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人大代表行使审议权,一般采取出席大会全体会议、参加代表团全体会议、参加小组会议等方式。表决权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上,对列入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包括对确定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者反对或者弃权的一种决定的权利。凡是需要人大代表集体做出决定、决议的议案,都属于表决的范围。主要包括通过法律案、选举案、罢免案、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行动议案,通过各项决议、决定等。表决一般采取投票、举手、按表决器等方式进行。提名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有依法联名推荐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书面联名提出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领导人员的候选人的权利。选举权人大代表依法选举决定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组成人员、上一级人大代表(县级以上)的权利。质询权人大代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有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并要求必须予以答复的权利。代表依法提出质询案后,送交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交受质询机关;受质询机关在会议期间做出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负责人在有关会议上作口头答复;提出质询案的代表或委员可以对答复发表意见,如果对答复不满意,可以提出重新答复的要求,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是否再作答复。提出罢免案权人大代表依照法律规定提出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职务议案的权利。罢免案依法提出后,由大会主席团交各代表团进行审议,然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进行表决。在表决前,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以书面或在主席团或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口头进行申辩。罢免案须经人大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发言表决免究权人大代表在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人身特别保护权 人大代表享有非经特别许可,不受逮捕或审判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人大会议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许可。(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实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过渡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项由宪法规定的制度既保障人大代表的职权,又规定人大代表应履行的义务,那么这项制度的实施有什么意义呢?教师安排学习阅读教材第66页内容。教师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2.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教师总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三、课堂小结本节课我们主要是学习“一个根本政治制度”,下节课我们学习“三个基本政治制度”,它们共同组成现阶段我国的政治制度。通过学习我们要弄清每种政治制度的内容及实施意义,为我们今后进入社会、参与政治生活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第3课时 基本政治制度知识目标1.知道我国的政党制度内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及确立。2.了解我国的八个民主党派,知道民主党派的地位。3.识记多党合作的方针、机构、人民政协的职能及我国政党制度实行的意义。4.知道我国的民族制度内容、意义。5.知道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内容、意义。能力目标1.通过活动,认识我国的三大基本政治制度,提高自己对政治制度的认识和理解能力。2.通过观察和分析,能够把热爱中国共产党、维护各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繁荣和热爱自己所生活的社区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中。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增强对国家政治制度的热爱。2.培养热爱中国共产党和各族人民的情感,以自身的实际行动热爱我国的政治制度。重点1.三大基本政治制度各自内容及意义。2.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及确立。难点1.人民政协的性质和意义。2.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性质和意义。教师准备:制作相关情境幻灯片。学生准备:提前预习新课,了解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有哪些。一、歌曲导入,场景激趣教师多媒体播放《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歌曲。教师提出问题:为什么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二、问题导读,新知探讨(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我国的政党制度教师提出问题: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什么?它的地位是怎样的呢?教师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长期存在和发展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2.我国政党制度内容教师提出问题:我国政党制度的内容是什么呢?请学生阅读教材第68页至70页内容,然后请学生回答。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进行点拨总结。教师总结:我国政党制度的内容有:(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2)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3)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3.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原因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她的领导地位是由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党的十九大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的领导是一切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4.对民主党派的了解和认识在我国,除了中国共产党,还有民主党派。这些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 【知识拓展】民主党派民主党派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这些爱国民主党派是在抗日反蒋斗争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同中国共产党有长期合作的历史,先后响应中国共产党1948年5月1日提出的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1949年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动各民主党派的成员和所联系的人们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参加反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5.对人民政协的了解和认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6.政党制度意义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70页“探究与分享”,回答问题:谈谈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了什么作用?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小结:教师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师安排学生完成教材第71页表格中内容,调动学生动手、动脑能力。在学生完成基础上教师进行小结。【知识拓展一】我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成立的先后次序和时间分别为:1.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5月1日。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于1955年10月1日。3.宁夏回族自治区:1949年9月23日解放,1954年撤销宁夏省,1958年10月25日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4.广西壮族自治区:1949年12月11日解放,1950年2月8日成立广西省人民政府,1958年3月5日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5.西藏自治区:1951年5月23日解放,1956年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知识拓展二】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地理状况及民族特色、特产1.内蒙古自治区地处中国北部边疆,北邻蒙古、俄罗斯,是中国跨占经纬度最多的省区。南北直线距离约1700多千米,东西直线距离2400千米以上。内蒙古草场居全国“四大草场”之首。全区养牛数目和畜产品绵羊毛、山羊绒和驼毛产量居全国第一。内蒙古东部的兴安林海和西部的沙漠奇观,十分吸引国内外游人。骑马、骑骆驼、逛草原、住蒙古包、吃手抓羊肉、参观成吉思汗陵等都是内蒙古独具特色的旅游。那达慕大会是蒙古族传统的群众集会。它的前身是“祭敖包”,即用祭祀的方式,感谢大自然的哺育之恩。现在,那达慕大会已经发展成商品交换和文化娱乐场所。期间有赛马、摔跤、射箭比赛。晚上还有篝火歌舞晚会。蒙古族礼俗:爱畜。如在草原上遇见畜群,汽车与行人要绕道走,不要从畜群中穿过,否则会被认为是对畜主的不尊重。敬茶。到牧民家做客,主人首先会给宾客敬上一碗奶茶。 敬酒。斟酒敬客,是蒙古族待客的传统方式,是表达草原牧人对客人的敬重和爱戴。通常主人将美酒斟在银碗、金杯或牛角杯中,托在长长的哈达之上,唱起动人的蒙古族传统的敬酒歌。献哈达。哈达是蒙古族日常行礼中不可缺少的物品。献哈达是蒙古族牧民迎送客人和日常交往中使用的礼节。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省,有166万平方千米的土地,占我国国土面积的1/6,聚居着维吾尔、汉、哈萨克、回、蒙古、柯尔克孜等47个民族。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烤馕和手抓饭是他们最常见的饭食,喜欢吃牛、羊肉。另外还有烤羊肉串、烤包子、薄皮包子等民族风味食品,喜欢喝奶茶、吃水果,新疆水果,品质优良,产量巨大,维吾尔族也因此成为全国人均吃水果最多的民族。有些水果还制成果脯,如葡萄干、杏干、杏包仁、哈密瓜干、桃皮等。维吾尔族严禁吃猪肉、驴肉、狗肉和骡肉。羊肉串是维吾尔族的民族风味食品,如今已经走出新疆,深入内地城镇,成为风靡全国的民族风味小吃。为开垦绿洲,修渠引水,发明了“坎儿井”这一独特的地下引水系统。新疆的自然条件利于种植棉花,维吾尔族先民在1000多年前就开始植棉,其中长绒棉质地优良,最为有名。种植瓜果是维吾尔族的特长,主要有葡萄、哈密瓜、西瓜、香梨、石榴、樱桃、无花果等。3.宁夏13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具体有:枸杞、清真牛羊肉、奶产业、马铃薯、园艺、优质粮食、适水产业、葡萄产业、种业、红枣、牧草、苹果、道地中药材。4.广西由于夏长冬暖,大部分地区可以连作,有多种热带、亚热带作物,山区亦有温带作物。稻米种植遍及全区,有适应不同自然条件的各种品种,是我国稻米主要产区之一。广西盛产沙田柚、荔枝、龙眼、菠菜萝、罗汉果等。特产桂皮、八角、茴油、田七、蛤蚧及柳木、松香、拷前、“南珠”等。本区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铝土、锡、锑、锌、铅、石灰石等。5.西藏文化有藏历年、藏戏、藏歌、藏药、服饰、首饰、藏刀、青稞、糌巴、臧獒、藏文、藏语、鹰、发油、酥油茶、青稞酒、天葬等。佛教文化:喇嘛、红教密宗、白教、活佛、藏香等。教师指导学生完成下列问题:1.我国民族分布的特点:2.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原因或必要性教师总结:我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五十六个民族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了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民族分布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必然选择。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71页至73页内容,了解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含义:我国宪法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2)自治机关及自治权: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即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3)民族自治地区与中央关系: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意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知识拓展】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从我国目前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实际情况看,少数民族地区能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直接关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直接关系能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状况,直接关系能不能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因此,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已是刻不容缓,但要在较短时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任务非常艰巨,难度非常大。要制定更加切实有力的支持政策,进一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紧紧依靠少数民族地区力量,扎扎实实推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1.含义及形式(1)含义: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2)形式: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的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2.自治委员会及其职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意义实行城市居民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知识拓展】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纳入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城乡居民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一种制度设计,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有力的制度保障。三、课堂小结本节课我们主要是学习“三个基本政治制度”,通过学习要弄清每种政治制度的内容及实施意义,为我们今后进入社会、参与政治生活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第1课时 国家权力机关知识目标1.知道人民怎样当家作主,认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2.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3.识记和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4.识记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能力目标1.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权力机关的认识。2.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3.能够辨别区分人大的职权。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提高自己对国家权力机关的认识,自觉热爱国家权力机关。2.增强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崇敬。重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地位。难点1.人民怎样当家作主。2.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教师准备: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国家机关情景幻灯片或其他与此情景相关幻灯片。学生准备:1.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及其职权,感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2.预习新课。 一、知识导入,场景激趣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还设有省(自治区)、地级市、县、乡人大。人大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机关,在我国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它有什么样的职权?要想了解这些知识,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所要学习的新内容——国家权力机关。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教师展示幻灯片或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76页的情景图片后,提出以下两个问题,请同学思考。问题:(1)哪些国家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具有哪些职权?在学生思考的过程中,老师可视情况组织同学展开讨论。老师请学生回答问题后再作出点评或总结。教师总结:(1)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都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国务院总理以及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是由全国人大决定任命的。(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拥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过渡语】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怎样产生的?1.国家权力机关产生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77页“探究与分享”,思考并回答问题:以上同学的说法正确吗?请谈谈你的看法。教师在学生回答后出示以下幻灯片,加强学生对中央国家机构的认识。2.全国人大的地位【过渡语】从幻灯片中可以看出全国人大的地位是怎样的呢?教师总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教师提出问题:对照中央,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机关又是如何产生的呢?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总结: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它负责,受它监督。3.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 教师提出问题: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教师总结:(1)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它负责,受它监督。(2)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知识拓展】中央国家机构产生及相互关系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务院总理以及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是由全国人大决定任命的。同时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上述人员。国家主席在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事务作出决定后予以宣布或执行。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它监督。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它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它监督。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它监督。(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教师提出问题: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或有哪些?【知识拓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归纳起来,人大的职权表现在四个方面:1.立法权简而言之就是法律的“立、改、废”。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知识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歌的尊严,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第四条 在下列场合,应当奏唱国歌:……第五条 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奏唱国歌,表达爱国情感。……第十六条 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知识拓展】人大的决定权,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权的具体方式规范。实践中,通常运用的方式,就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审议和通过决定式决议。其中,决定包括:法规性决定、制度性决定、批准性决定等。3.任免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知识拓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监督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知识拓展】监督内容分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包括立法监督和执法监督。工作监督分为:听取工作报告和汇报、质询、视察调查等。三、课堂小结本节课我们重点学习和了解国家权力机关相关知识,重点把握全国人大的地位、职权。国家权力机关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1.国家权力机关产生2.全国人大的地位3.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三、全国人大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第2课时 国家行政机关知识目标 1.知道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设立、职权。2.国务院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3.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目标1.提高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立、职权的认识。2.对依法行政有初步认识和了解。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增强依法行政观念。2.养成负责任意识和观念。重点1.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设立、职权。2.对依法行政及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理解。难点1.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认识。2.对行政权的制约和监督做法的认识。教师准备:不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情景幻灯片;精心备课。学生准备:了解行政机关有哪些,预习新课。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展示三组国家行政机关部门图片,让学生了解行政部门之多,分工之细。图片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征是有12315这一工商服务电话。图片二:中国税务部门,特征是代表国家收税,有国徽标记。 图片三:公安部门,有交通警察,警徽标记。教师小结:工商、税务、警察这些部门归谁领导和管理呢?这就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和了解的内容。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一)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1.行政机关的含义及组成请学生阅读教材第81页,思考:什么是行政机关?它是怎样组成的?教师总结: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若干工作部门,这些部门分工不同,分别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它们又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知识拓展】以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为例,展示其组成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人民银行国防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资委 国务院直属机构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宗教局国务院办事机构港澳办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自然科学基金会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信访局粮食局能源局烟草局海洋局测绘地信局铁路局民用航空局邮政局文物局中医药局教师总结: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同中央对比,管辖部门少多了。不管是国家行政机关还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这些部门只是分工不同,它们分别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它们又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2.行政机关的性质【过渡语】行政机关的含义、组成弄清楚后,我们再来看一下,行政机关与人大这样的权力机关是什么样的关系呢?它们的职责是什么呢?(1)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82页最上面的“探究与分享”,思考并回答问题:市政府与市人大之间是什么关系?教师总结: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2)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对人民负责教师总结:①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②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二)行政机关的职权1.职权范围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知识拓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分为地方政府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机构,各地不尽一致,主要有办公厅(室)、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特设机构 、部门管理机构和派出机关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有许多是统一设置、上下对口的,如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民族事务、公安、行政监察、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水利、农业、审计、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等机构,有的没有要求上下统一,或是因地制宜设置,或分开设置。非组成部门主要有办公厅或办公室(有的地方作为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等。有许多是统一设置、上下对口的,如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但只在省级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中设置;又如,直属机构中的地税、工商、质监、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统计、安全生产、旅游等,是统一设置的;也有的没有要求上下统一,而是因地制宜设置,如知识产权局只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的政府中设置(也有的作为事业单位)。另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没有像国务院行政机构那样设置办事机构,相关事务由直属机构或组成部门管理,如外事、侨务、法制等。2.层级不同,职权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3.行使职权具体要求(1)依法行政具体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2)加强监督和制约①原因: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②具体要求:行政机关的职权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实施。他们要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知识拓展】对行政权的监督体系:三、课堂小结本节课我们重点学习和认识行政机关的性质和职权,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同时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权进行监督和制约。行政机关的职权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实施。他们要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国家行政机关一、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1.行政机关的含义及组成2.行政机关的性质二、行政机关的职权1.职权范围2.层级不同,职权不同3.行使职权具体要求第3课时 国家司法机关 知识目标1.知道人民法院的性质、分类、职责及工作要求。2.知道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分类、职责及工作要求。能力目标1.提高对司法机关的认识能力。2.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和观念。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增强自己对司法严肃性、公平正义的认识。2.树立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意识。重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难点1.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工作要求。2.对司法独立性的认识和理解。教师准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徽章幻灯片。学生准备:提前预习新课。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教师播放幻灯片,展示法的繁体字,拆解字意。法,由图我们可以看出它是会意字。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教师总结:由此可以看出,法代表着一种公平。而我们七年级下册学习的法律的含义是: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具有规范和保障作用,我们要树立法律信仰,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办事。在八年级上册我们又学习了法不可违,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自觉地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过渡语】捍卫法律、执行法律、监督法律的国家机关是什么呢?(一)人民法院1.性质及分类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86页中间一段文字,请同学回答人民法院的性质和分类是怎样的?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总结:(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2)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知识拓展】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分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2.职权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知识拓展】法院法徽寓意教师出示人民法院法徽,讲述人民法院法徽寓意:我国法徽的基本图案由麦穗、齿轮、华表、天平构成。既是法院的标志,也是法官的身份标志,体现着法官应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深刻寓意。3.工作要求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二)人民检察院【过渡语】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是依据事实和法律行使审判权。那么人民检察院又是什么国家机关的呢?1.性质及分类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87页中间一段文字, 请同学回答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分类是怎样的?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总结:(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2)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知识拓展】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最高检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国最高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省级检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地级检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的人民检察院;基层检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专门检院:专门人民检察院主要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各级人民检察院都是与各级人民法院相对应而设置的,以便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案。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职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知识拓展】检徽寓意教师出示人民检察院检徽,讲述人民检察院检徽寓意:检徽的基本图案由盾牌、五颗五角星、长城和橄榄枝图形构成。盾牌和五角星象征着司法机关在国家法制建设中担负着法律保障等重要职责;长城象征着中国,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的国家属性,也象征着国家对司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保障力;橄榄枝代表着和谐,象征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行的检徽设计突出了代表国家利益的特征,现行的检徽设计突出了代表国家利益的特征,无论从代表国家对刑事案件的起诉,还是对公益损害诉讼的提起,均体现国家利益在司法领域代言人的象征意义。同时,这一设计理念还契合了检察机关承担维护法律公正的客观义务,即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对不起诉履行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或者就起诉案件行使一定的量刑建议权。3.工作要求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课堂小结 本课我们学习我国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二者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通过完成一个表格一目了然。二者共同起作用,有力地维护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国家司法机关第四单元 崇尚法治精神第七课 尊重自由平等第1课时 自由平等的真谛知识目标1.知道自由的含义。2.理解法治与自由的关系。3.理解平等的含义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能力目标1.通过辨别、分析,体会自由的受限制性和相对性。2.理解法治是对自由的保障。3.增强对平等含义的理解,树立平等意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崇尚在法治框架和范围内的自由。2.增强法治意识,树立平等观念。重点1.法治与自由的关系。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点1.自由是有限制、相对的。2.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含义的理解。教师准备:教材有关宪法规定的幻灯片。学生准备:预习新课。一、情境导入,场景激趣情境一:教师出示幻灯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四个词语。情境二:引入习近平在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报告内容。习近平在“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部分报告中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人们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发展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教师安排学生齐读教材第89页第四单元前言内容,再进入新课。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一)无法治不自由【过渡语】“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人们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和描写,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我们首先来看一下自由与法治是怎样的关系?1.对自由的渴望教师出示幻灯片,请同学理解这两句诗的意思。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总结:“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表达了人们对自由的无限向往。人们渴望在广阔的天地里,充分自由地行动;渴望摆脱不合理的束缚和限制,自由地施展才能;渴望不受他人奴役和支配,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自在地生活。【知识拓展】“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意思是大自然的广阔无边为鱼跃鸟飞提供了宽广的空间;比喻在广阔的天地里,人们可以自由地施展才能。如《西游记》第八十四回:“老菩萨,古人云:‘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怎么西进便没路了?”又如于逢《金沙洲》第三部分:“啊!‘海阔任鱼跃,天高任鸟飞。’谁还愿意待在一个村子里呢!”2.自由的作用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3.自由的特点教师安排学生分小组学习、讨论教材第91页上面的“探究与分享”,思考回答问题:(1)挣脱了束缚的风筝为什么“无力回天”?(2)如何理解自由应受到必要的限制? 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总结:(1)因为缺少了绳子对它的牵制或保护。(2)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教师安排学生小组学习、讨论教材第91页最下边的“探究与分享”,思考回答问题:请查阅我国对网络言论的相关法律规定,说一说网络世界自由的边界。教师总结:这个边界就是宪法和法律。【知识拓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网络表达和言论自由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详细列举了不得在互联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9类信息,具体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信息;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信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等。4.自由的含义及在法律上的体现(1)含义: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2)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5.法治与自由的关系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92页内容,思考问题:自由与法治是怎样的关系?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总结: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享自由。【知识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第四条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第五条 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二)法眼看平等1.平等的含义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93页中间一段文字,后提出问题:平等的含义是什么?教师总结: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教师安排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探究教材第95页“拓展空间”,思考:“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与“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是不是存在矛盾呢?教师在学生探究过程结束后,请每个小组派代表发言,在此基础上作出总结。教师总结:不矛盾。因为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他们属于弱势群体,是需要帮助的特殊对象,所以对他们给予“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是对他们人权的尊重、关心和爱护,这也是对宪法精神和原则的体现和尊重。【知识拓展】教师出示2017年5月15日在北京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9 国首脑圆桌峰会现场图片和2017年9月4日厦门金砖五国峰会现场图片。圆桌会议在席位上不分尊卑主次,与会者围圆桌而坐,都以平等身份参加会议,体现了平等原则和协商精神,这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事务应“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和精神一脉相承。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意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理解: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知识拓展】十八大之后的五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一共处分153.7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5.8万人。这其中,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包括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纪律处分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多人、基层党员干部27.8万人。三、课堂小结本节课我们学习了两个概念和一对关系:自由和平等的含义,法治与自由的关系;还要认真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和表现。第2课时 自由平等的追求知识目标1.知道珍视自由的具体做法或要求。2.知道践行平等的具体做法或要求。能力目标1.提高对自由和平等的认识水平,珍视自由、追求相对平等。2.反对特权,能平等地承担起法律规定的义务。3.在现实生活中敢于抵制不平等行为,面对不平等现象能够依法维权。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培养热爱自由、珍视自由的感情,尊重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2.树立平等意识和观念,增强法治观念,努力践行平等,懂得依法维权。重点 1.珍视自由的具体做法或要求。2.践行平等的具体做法或要求。难点1.理解什么是特权及其表现。2.践行平等的具体做法或要求。教师准备:教学中所需要的不平等现象幻灯片。学生准备:提前预习新课。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故事一:叶挺的《囚歌》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我渴望自由,但我深深地知道——人的躯体怎能从狗洞子里爬出!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将我连这活棺材一起烧掉,我应该在烈火和热血中得到永生。故事二: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教师总结:通过这两首诗可见拥有自由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二、问题导读,新知探讨(一)珍视自由1.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95页“运用你的经验”,思考:对田某的言行进行评价。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总结:自由与法律的关系:①拥有自由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一项权利,法律标明了自由的界限,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法律都有明确规定。②法律是对自由的保障。一旦个人的自由受到侵害,法律就能给予保障。③正是因为自由和法律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所以我们要做到珍视自由,就必须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同时,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2.必须依法行使权利【过渡语】除了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外,我们还应该怎样珍视自由呢?教师提出问题:公民该怎样依法行使权利?提出问题后也可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96页“探究与分享”,思考提出的两个问题。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总结: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 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二)践行平等1.反对特权(1)特权的含义及表现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97页上面的“探究与分享”,思考:陈云的言行对于我们践行平等有什么教育意义?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总结:践行平等就要反对或清除特权,使每个人的人格尊严、合法权益等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体现。【过渡语】特权的含义及表现是什么呢?教师总结: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特权是平等的大敌。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之利,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知识拓展一】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知识拓展二】认识身边的特权现象:1.福利享受型代表:公款吃喝、旅游,奢华接待,超标办公室、超标车,额外福利……2.破坏规则型代表:交规无奈特权车。3.抢占资源型代表:特权房、特权医疗。4.安全堡垒型代表:某些特供食品基地。5.思想意识型代表:我是××、我爸是××。吉林一环保局长:“领导就得骑马坐轿,老百姓想要公平?臭不要脸!”方大国夫妇:“如果没有我们,你连饭都没得吃。”6.大树乘凉型代表:跋扈官二代、领导亲属吃空饷、子女凭领导特权就业经商等。(2)反对特权要求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2.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97页下面的“探究与分享”,分小组讨论问题:结合三幅图片,与同学交流生活中存在的就业歧视的事例。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老师总结:①第一幅图是身高歧视,第二幅图是性别歧视,第三幅图是院校歧视,这三幅图都反映的是就业歧视。②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现象,户籍歧视、学历歧视、残疾歧视、乙肝歧视、相貌歧视、属相歧视、酒量歧视等等常见诸报端。③面对就业歧视,首先,我国应制订《反就业歧视法》,这是实现劳动者平等权利的重要法律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其次,政府应当努力增加就业机会,以缓解严重的“就业歧视”现象。同时兼采取其他多种措施,如提高企业管理者素质,改变企业的不理性的用人观念;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坚持建立全国统一的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机制等。再次,作为公民个人来讲,应学法、知法、用法,据理力争,根据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权。教师提出问题:平等对待他人合法权利的原因及做法是怎样的呢?老师总结:每个人都有平等的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我们要以法律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平等地对待所有成员,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3.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1)生活中不平等现象及危害 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就业歧视等不平等现象,损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2)抵制不平等的行为面对这些不平等现象,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4.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三、课堂小结本节课我们是在学习上节课认识自由和平等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和解决两个问题:如何珍视自由和践行平等。希望大家在学习和生活中,自觉按照所学要求,努力做一名珍视自由和践行平等的中学生。第八课 维护公平正义第1课时 公平正义的价值知识目标1.知道公平的含义、内涵、作用。2.知道正义的内涵和正义的价值。能力目标1.明确公平是一种态度或行为方式,提高对公平内涵的认识。2.辨别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理解正义的价值。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增强自己崇尚公平、追求正义的情感。2.面对不公平和非正义行为敢于说“不”。重点1.公平的作用。2.正义的价值。难点1.对公平和正义含义或内涵的理解。2.正义的价值。教师准备:搜集生活中有关公平和正义的相关情景幻灯片。学生准备:预习新课。 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故事:有两个故事,常被用来说明东西方传统对保证分配公平的不同做法。一个故事来自美国著名财经作家戈登在《美国传统》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戈登通过“分面包的传说”回溯了西方保证公平分配规则的起源。据说,在古罗马军队中,士兵每天定量得到一块面包充当全天的口粮。一开始,切割面包与分配面包的任务是由长官一人担任,于是长官往往切割下最大的一块留给自己,然后按关系亲疏决定切割下面包的大小进行分配。由于分配不公平造成军队内部矛盾甚至内讧的事不少。为了防止因争夺食物产生的争斗,罗马人很快找到了一个极好的规章:当两个士兵拿到了一块面包后,规则要求一个士兵来分割,而另一个士兵首先出来选择属于他的一半。在这种规则下,分割面包的士兵出于自利,只能最大限度地追求平均分配。戈登认为,这种法律是从每个人的自利角度来制定的,以使其行为公平合理。自律法考虑到了每个人的利益,而不是一个集团的利益,不是那些制定和执行这些法律的人的利益。这也构成了西方以制度保证公平分配的传统。传统中国人保证公平分配更多靠伦理道德约束。最经典的要数“孔融让梨”的故事:孔融四岁时,父亲让他把一袋梨分给家人,孔融把最大的给了爷爷奶奶,把比较大的给父母,把其他的给了弟弟妹妹,而把最小的留给了自己。这个简单的故事之所以一直流传到今天,绝不仅仅是为了教育小孩懂得谦让与礼貌,还体现了传统中国人关于公平分配的基本思想:公平分配的顺序是要照顾到老幼尊卑,体现传统伦理纲常,主持分配的人也应该是像孔融那样的有道德的人。如果把“孔融让梨”这个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故事放大到国家——在传统中国人那里,家与国本来就是一体的:公平分配的秩序必定体现了儒家纲常,而皇帝因“顺天承命”,是最高的道德代表与化身,同时作为最大的“家长”当然应该为所有的“子民”进行公平分配。我们该如何认识公平呢?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和了解的第一个内容。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一)认识公平1.公平的含义和内涵活动一: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101页最上面的“探究与分享”,思考:(1)假如你是这位父亲,你会怎样分配这四锭黄金?(2)结合“分黄金”的故事,谈谈你对公平的看法。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小结:(1)三个儿子每个人一锭,还有一锭分给老三,原因是老三身残体弱,为人善良。(2)公平就是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活动二: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101页最下面的“探究与分享”,思考:依据你对公平的理解,请对上图中的行为和政策进行评价。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小结:左图中“请朋友帮忙摆平”,这种行为违背了规则公平原则,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也是法律不允许的行为。右图中“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帮助困难家庭和地区的孩子享受公平的受教育权利,这是一种机会公平。因为受教育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要求党和政府为他们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在完成上述两个活动后,教师对公平的含义和内涵作出总结。教师总结:(1)公平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2)公平有着丰富的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机会公平, 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2.公平的作用【过渡语】学习了公平的含义和内涵后,公平有什么作用呢?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102页“探究与分享”,思考:结合以上图片,谈谈公平的价值。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总结:(1)对个人而言,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2)对社会而言,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公平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知识拓展】应聘条件现在大学生在应聘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公平的歧视,且歧视的理由让人哭笑不得。年龄、性别歧视是很常见的,竟还有“姓”歧视和“血型”歧视。一民办高校男生应聘客户服务主管时,就因为他姓“贾”,公司领导认为这个字会影响公司声誉而不予录取。一个大学生也因为姓“裴”而失掉了会计职位。还有一家国内知名公司,在“应聘须知”上除了注明对学历、工作经验的要求外,还要求应聘者血型必须是O型或B型,理由是O型和B型血型的人遇事沉着冷静,忠诚度高,心理素质好,善于驾驭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这种种的歧视,严重破坏了社会上公平竞争的原则。(二)正义的力量【过渡语】学习了公平后,我们再来看一下什么是正义行为以及正义有什么作用?1.正义的内涵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103页上面的“探究与分享”,思考:在讨论什么是正义行为与非正义行为时,同学们用关键词的方式给出了自己对行为特征的描述,请你来续写。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小结:正义行为,如:光明磊落、忠心耿耿、兢兢业业、高风亮节、正人君子、精忠报国、赤胆忠心、忧国忧民、见义勇为、秉公执法、公正廉明等。非正义行为,如:偷鸡摸狗、同流合污、贼眉鼠眼、小偷小摸、含血喷人、不择手段、阴谋诡计、造谣惑众、遮人耳目、装神弄鬼等。教师总结:正义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反之,凡是阻碍社会进步、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就是非正义的行为。2.正义的价值活动一: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104页最上面“探究与分享”,可分小组讨论思考:上述事例对于你理解正义有什么启示?教师在学生小组讨论学习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总结:正义作为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要求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活动二: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104页最下面“探究与分享”,思考回答:国家建立和完善上述制度有什么意义?教师在学生小组讨论学习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总结:制度的生命在于正义,制度的效用在于保障正义。有了正义的制度,即使是社会弱势群体,也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会的关爱。作为社会制度中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更应体现正义的原则,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活动三: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105页两则“阅读感悟”, 提醒学生注意理解第一则“阅读感悟”最后一句话“无罪推定原则折射出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它是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教师总结:正义的价值有三:①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②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正义作为人类社会的理想追求,往往被当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价值标准。③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有利于恰当地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过渡语】公平正义有如此重大的力量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又是如何描述公平正义的呢?【知识拓展】十九大报告中有关公平正义的观点1.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3.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4.坚定不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三、课堂小结本节课我们主要学习公平、正义的含义或内涵、作用或价值,希望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中结合生活、身边的实际来予以理解,只有理解了公平、正义的真正内涵和价值,才能为今后我们进入社会追求公平正义、支持公平正义事业作贡献。公平正义的价值第2课时 公平正义的守护知识目标1.知道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2.知道个人维护公平的具体做法和制度保障公平的一些做法。3.知道个人守护正义的具体做法和司法机关维护正义的做法。能力目标1.面对利益冲突,学会担当,能够以公平之心待人处事,提高个人处理冲突问题能力。2.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3.提高对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认识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增强公平、正义观念,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2.自觉守护公平正义,面对不公平、非正义行为敢于斗争。 重点1.个人守护公平、正义的具体做法。2.制度保障公平、正义。难点1.个人守护正义的方法、策略。2.制度保障公平、司法维护正义。教师准备:制度保障公平、正义的情景幻灯片。学生准备:预习新课。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故事:《一视同仁的警卫》一家外资企业有一项规定:当有外籍员工经过各警点时,警卫都要立正敬礼,对中方员工则没有这个必要。公司新来一位警卫,他值勤时,不论是外籍员工还是中方员工经过时,他都会“啪”地端端正正地敬个礼。中方员工开始以为他搞错了,负责警卫事务的中方总务人员还专门给他做了约一个小时的解释。他默默地点点头,但第二天仍是如此做,当主管行政的外籍经理特地找这位警卫谈话时,他说:“中方员工也是公司的一员,与您一样,他们也在为公司工作,我必须也要向他们敬礼——这也是我的工作。”他的话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公司,转述这话的和听到这话的中方员工脸上的表情都一样凝重。不久有传言,公司要辞退这位警卫。然而,一份抗议书也摆到了外籍总经理的办公桌上,所有的中方干部都在上面签了名。这位警卫终于留了下来。教师总结:生活中不公平的事例还有很多,人们总是渴望公平的阳光普照,但公平的社会不会自然而然地形成。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二、问题导读,新知探讨【过渡语】上节课我们学习了公平的作用:对个人而言,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对社会而言,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那么,我们该怎样坚守公平呢?(一)坚守公平1.个人维护公平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世。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信赖与尊重,形成有利于我们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2.制度保障公平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知识拓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为我们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理论指引。对人民法院来讲,实现公平正义,就是要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参与诉讼、平等地受到尊重;就是要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二)守护正义【过渡语】追求正义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主题。正义感是公民的基本德性。期盼正义、实现正义、维护正义,是我们的共同心声。我们要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建构正义的大厦。我们该怎样守护正义呢?1.个人守护正义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109页“探究与分享”,思考:评价三名司机的行为,从中你学到了什么?教师在学生小组讨论学习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小结:个人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2.司法维护正义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110页“探究与分享”,思考:图中的审判员是否需要回避?为什么?教师在学生小组讨论学习基础上作出小结。教师小结:需要回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种情况可作为回避事由: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为了保证本案的公平公正,审判员需要回避。教师总结: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为了实现司法正义,国家积极推进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司法改革,要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知识拓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尤其要防范发生违反《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各种行为。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因为:一、凡是存在不当干预司法的地方,司法最后一道防线就会被突破,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就难以实现。二、切实从体制上、机制上解决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问题。为此,在司法的内部关系上,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滥用侦察权、逮捕权、审讯权、起诉权、审判权、执行权、法律监督权等司法权力的问题,着力解决产生打官司难、打官司贵、吃了原告吃被告、滥用自由裁量权、以案谋私、案件积压、久拖不决、执行难、刑讯逼供、有罪推定、出入人罪等司法专横和司法不公的体制、机制和程序问题。三、课堂小结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从点滴事情做起,携手共进,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公平正义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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