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婚姻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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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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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家庭法第五章婚姻的终止4婚姻终止的原因1235登记离婚诉讼离婚离婚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离婚对子女的法律后果3,57%又称婚姻的消灭,是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婚姻的终止离婚死亡婚姻终止的原因114《民通意见》第37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自然死亡宣告死亡52登记离婚登记离婚,又称协议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一种依行政程序的离婚方式。6登记离婚的条件1.真

2、实2.完全自愿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登记结婚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双方自愿01子女财产适当处理02不予受理1.子女归何方抚养2.抚养费、教育费如何负担3.共同财产如何分割4.共同债务如何清偿5.离婚后的扶助问题03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7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配偶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夫妻

3、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8审查登记申请1.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5.费用:¥9.00工本费(涉外、涉港澳台每人40元手续费)1.证件2.证明3.是否自愿4.可以调解1.当场予以登记2.发给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9假离婚是否有效?思考:103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和好撤诉自愿离婚离婚调解书调解无效准予离婚不准予离婚11必经程序调解判决*不服离婚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以上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

4、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即告解除。诉讼离婚的程序感情确已破裂12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实质条件五看1看婚姻基础2看婚后感情3看离婚原因4看关系现状5看和好可能13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判刑,登记结婚后未同居生活,一方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14诉讼离婚的两项特别规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

5、错的除外(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对军婚的特别保护01对妇女的特别保护0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辰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有正当理由的除外(女方危及男方人身安全,女方通奸以致怀孕……)。15原告李某与被告郑某认识不久,便于2005年2月登记结婚,2007年生育一女,取名郑佳,后由于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双方于2008年7月分居生活。2009年7月,李某起诉要求离婚,因郑某系军人,坚持不同意离婚,并表示愿与李某和好,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尔后,郑某虽用不同方式表示和好,但是双方关系仍未改善,并继续分居。2010年7月,李某再次诉至法院,坚决要求与郑某离

6、婚,郑某仍不同意离婚。法院该如何判决?军人的配偶应否被婚姻绑架?16姜某2009年8月2日经药物流产,其夫王某于2010年1月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诉讼中王某称其与姜某早已分居,姜某的怀孕与其无关,但并无证据证实。法院对王某的离婚诉讼应如何处理?女方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无证据证明,不予采信,驳回起诉174离婚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同居义务解除忠实义务消除再婚的自由扶养义务的消灭继承权的丧失共同财产的分割补偿请求权经济帮助共同财产的分割约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19(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

7、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0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4.发放到军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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