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律语言模糊性的哲学根源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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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法律语言模糊性的哲学根源初探法律语言模糊性的哲学根源初探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法律语言模糊性的哲学根源初探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模糊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摘要:准确、严谨一直被认为是法律语言的灵魂,是立法语言的生命和首要特征,但模糊的法律语言在法律实践中却随处可见。本文从哲学的角度对中文法律语言模糊性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了模糊性是法律语言的固有属性,并指出模糊语言的适当使用能够确保法律语言准确性的实现。  关键词:法律语言;模糊性;哲学根源  1002-7408(2011)03-0097-02    1965年,美国加州大学制约论专

2、家札德(L.A.Zadeh)在论文《模糊集合》中提出的“模糊理论”,引发了科学研究划时代的变革,并迅速渗透到众多学科领域。1979年北京师范大学语言学家伍铁平先生“模糊语言初探”的发表标志着我国模糊语言学的诞生,它“是中国语言学诸分支学科中起步最晚却发展最快、影响面最广的一门分支学科”,[1]在文中,他对“模糊概念”作出定义,对模糊语言和模糊概念的区别与联系也做了探讨。1988年石安石先生在《中国语文》上发表的“模糊语言及其模糊度”曾引起关于语言模糊性成因的大讨论。之后大量的学者,如陈维振、吴世雄、赵德远、何自然等开始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对语言的模糊性进行探讨

3、与分析。与此相应,作为自然语言的一种变体——法律语言,也引起诸多学者的关注并从不同角度就它的模糊性根源进行分析,但至今仍无定论。鉴此,本文拟从哲学的角度就中文法律语言模糊性的成因略作分析,期望能对深化相关理由的认识有所助益。  我们知道,法律语言(LegalLanguage)这一术语源于西方,在我国的提出和逐渐明确界定是在近二十年陆续出版的法律语言著作中。与其他科学技术语言一样,法律语言也是以民族共同语为基础,在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律专业特点的语言,换言之,它是服务于一切法律活动而且具有法律专业特色的一种社会方言,是在法制发展过程中,按法律

4、活动(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科研)的要求逐步磨砺、逐步构建的一种有别于日常语言的“技术语言”,是自然语言的一个社会功能变体。  从理论上来讲,准确明晰、简洁凝练、严谨规范、庄重朴实乃是法律语言的基本特点,其中准确性是法律语言的灵魂,是立法语言的生命和首要特征。但在法律实践中,法律法规作用的传达不仅需要语言表达的稳定性,而且又要有一定的弹性,即模糊性,以弥补法律语言所表述内容的欠缺,这样就带来了所谓法律语言的模糊性理由。对法律语言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理由的研究,是法学界、语言学界等多年来共同关注的理由。  从哲学角度分析法律语言模糊性的根源,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

5、方面:  1.文字语言本身的模糊性。语言是生活的一部分,语言只有作为生活的一部分才能被理解。作用是语言的核心概念,密尔(J.S.Mill)是第一个提出系统指称论的哲学家,他曾把大多数词都视做名称,并把语句称作“若干单词组成的名称”,主张一个语词的作用就是这个语词所指的对象。例如“桌子”指“桌子”那个物体,“张三”就是指叫“张三”的那个人。但是在纷繁复杂的客观世界中,我们发现语词与现实并不是一一整齐对应的,例如,我们不能简单地用“红色”来代替“桃红、紫红、粉红、绯红、水红、朱红、夕阳红、铁锈红、胭脂红”等等这样的模糊概念,而这样的模糊概念在日常生活中却随处可见

6、。面对丰富多彩、变幻莫测的生活,语言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观点也从前期的“纯粹语言批判”发展到“作为生活形式的具体语言游戏批判。”[2]他认为:无论语词还是语句,其功能都不在于指称外部的对象和事实,而是在于编织在生活场景中起作用。作为人类思维和交际工具的符号系统,语言的模糊性是语言的一种客观实在,它是自然语言的本质属性。语言无法准确地将所要反映的事物——“所指”——再现出来,它所表达出来的作用——“能指”——往往与“所指”是不一致的,二者很难达到同一关系。而且因为客观事物是无限的,所以在日常使用中词的概括性与多义性就不可避开,语义的交叉也难免。

7、波兰语义学家沙夫曾提出“模糊的语词总是有某种‘交界’的区域,我们从来不能确定地说出某个词语能够或者不能够应用于某个区域。”[3]  虽然准确历来是立法语言的灵魂,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已经尽可能地考虑了各种情况和可能,并且对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法律关系作出了种种预测,但是仍不能尽数。只能用概括的抽象的模糊语言来囊括各种现象和可能,因此,法律语言也就同样具有了自然语言的基本特点——模糊性。例如,1979年,我国颁布了建国以来第一部刑法典,该法第15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

8、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条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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