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县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情况的调查报告(摘要)

关于湘潭县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情况的调查报告(摘要)

ID:25265098

大小:51.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19

关于湘潭县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情况的调查报告(摘要)_第1页
关于湘潭县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情况的调查报告(摘要)_第2页
关于湘潭县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情况的调查报告(摘要)_第3页
关于湘潭县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情况的调查报告(摘要)_第4页
关于湘潭县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情况的调查报告(摘要)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湘潭县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情况的调查报告(摘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湘潭县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情况的调查报告(摘要)

2、第1 一、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的背景  近年来,湘潭县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三个方面突出问题,严重干扰了改革进程,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一是受部门、单位利益驱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账外设账,乱支滥发,造成严重的分配不公。二是预算外资金体外循环问题突出,收入不入财政笼子、坐收坐支、滥发钱物、公款旅游、请假,转移、私分国有资产。从箱潭县三大检查看,1993年违纪金额为80多万元,到1997年违纪金额达1500多万元,违纪面越来越大,违纪现象屡见不鲜,违纪金额逐年上升。产生这些问题的

3、主要原因,一是强调扩大单位自权的同时,缺乏完善配套的外部财务会计监督和内部财务约束机制。二是会计管理体制不顺,会计人员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导致会计职能弱化,会计监督乏力,财务监督滞后。三是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二、基本情况  1998年11月,湘潭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围绕财政抓收入,突出重点抓监管的工作思路,决定在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交警队、国土局、交通局、民政局、劳动局、人事局、审计局、乡镇企业局、财政局、计生委、水利水电局、教育局、广播局、卫生局、建委、工商局等19个单位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县委、县政府提出,这19个单位全年的行政性收费1563万元,占全

4、县行政性收费总额1897万元的82%;罚没收入1287.3万元,占全县罚没收入总额1597万元的80%;预算支出5341.78万元,占县直单位预算总额6171万元的87.38%。监管好这19个单位的财政收支,既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县直机关党风、政风的好转,又有利于湘潭县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扭转县财政的困境。  湘潭县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的做法是:  1.加强领导。成立了湘潭县会计委派制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纪委、监察局、编委、财委、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会计委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对部分行政事业单

5、位实行会计委派的通知》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湘潭县会计委派制试行办法》,县财政局制定了《湘潭县委派会计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2.实行四改三统。四改,即:改单位会计为政府委派会计,改会计人员单位管理为财政局管理,改会计人员由单位考核为财政局和派驻单位双向考核,改会计人员工资福利由单位发放为财政局发放。三统一,一是统一管理。委派会计人员的编制、人事档案、职务任免、工作调动、专业技术职务和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由县委、县政府授权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二是统一财经纪律。会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法规和县政府规定的财经纪律、履行自身职责。三是统一财务管

6、理制度。  3.公开选聘高素质委派会计。19个单位在编的148名会计人员,凡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下的都可以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由纪委、组织、人事、编委、财政等单位抽调人员严格进行公开考试和考核。对入选的44名会计人员,组织上又进行考察,充分听取干部和群众意见,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最后选聘22名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的委派会计,经过培训后上岗,在19个单位担任财务股长兼任主管会计。同时,由县监察局下发文件,聘请19名同志为财政监察员,使委派会计既有财务管理权,又有监督权。  4.明确纪委。县委、县政府规定,派驻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委派会计人员。对拒不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单位负

7、责人采取组织措施。委派会计人员到派驻单位办理财务交接手续时,财政、审计等部门派人现场督查,保证了交接工作的顺序进行。  三、强经制约机制  湘潭县实行会计委派制,注重从制度建设、内部制约、廉政教育这三个方面入手,将委派会计人员置于严格的制度约束之下,培养和提高委派会计人员廉洁奉公的意识,保证委派会计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1.用制度约束人。《湘潭县会计委派制试行办法》对委派会计人员制定了严格的行为规范。如第十条规定:委派的会计人员除领取正常的加班补助、出差补助外,不得享受派驻单位的其他任何奖金、补助和福利待遇。《湘潭委派会计人员管理考核办法》中第十六条规定:在考核或检查中发现委派会计派驻

8、单位领取奖金、补助或享受其他福利待遇者除如数收缴县财政外,不漏水这应根据财政法规处以1-3个月工资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干部管辖权限从严给予行政处分。该办法第三条还规定:委派会计定期轮换岗位,一般为2-3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