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

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

ID:33209556

大小:46.4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2-22

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_第1页
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_第2页
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_第3页
资源描述:

《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教职员工的组织纪律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一、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在职在编正式员工和外用员工。二、请假程序:1.病假:个人向学校校医说明身体状况--校医提出看病建议或直接陪护病人到医院就诊--病人根据医院的住院或请假证明向学校医务室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医务室根据病历情况和有关住院收费、医药收费或赴外地的车票等凭据,经审核后签署同意意见后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相关病历、收费单据、车票等材料后签字--交学校办公室主任(校长或分管领导)审批――相关请假材料留办公室存档。如果请假人员手续不齐全则不准予批

2、准请假。学校一律不接受电话请病假或委托他人请病假。2.事假:个人必须以书面材料详细说明请事假的具体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交学校办公室主任(或校长)审批――相关请假材料留办公室存档。如没有说明请事假的具体原因则不准予批准请假。学校一律不接受电话请事假或委托他人请事假。3三、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县、市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请假建议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休息。如弄虚作假请病假,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四、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手续办理。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五、教职工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擅自

3、离开工作岗位,一律按旷工处理。六、请假人请假完毕应当即向学校办公室报告,并办理销假手续。一旦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期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七、教职工在外地医院治疗的,请假结束后需提供详细的医疗记录(包括病历、医药发票、疾病证明)和往返行程票据交校办审核方可确认请假手续齐全,否则先前准予的请假按手续不全或弄虚作假请假予以注销并按旷工处理。八、审批权限:1.教职工请假期(事假、病假)2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批;累计请假(事假、病假)在3天以上的,由校长或办公会审批。2.婚假、产假、丧假请假天数按国家政策由办公室审批请假天数。33.连续请1个月以上的病长假,由校办会审批,其工资待遇按

4、国家政策执行。学校不接受连续请病假或事假超过一年以上的请假。九、其它: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予以解释。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