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

兰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

ID:34896317

大小:36.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3-13

兰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_第1页
兰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_第2页
兰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_第3页
兰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_第4页
兰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兰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兰溪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积极回应市民群众提出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等精神,经研究制定本试行办法。一、加装电梯范围兰溪市区内非单一产权四层及四层以上国有土地上无电梯的既有住宅,且加装电梯在本小区原用地范围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本办法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产权多层住宅。二、基本原则遵循“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管理”的原则,使加装电梯工作真正落地,惠及民生。三、申请人既有住宅加装

2、电梯可以以单元、幢、小区为单位提出申请,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相关业主作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申请人作为建设单位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申请人可以推荐业主代表组织实施,或者自主委托其他单位(原房改房售房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设计单位等)作为代理人组织实施。6四、申请条件(一)申请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当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二)申请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现有结构不存在安全隐患。由申请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对现有房屋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出具检测鉴定报告。(三)加装电梯应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

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同时经业主委员会盖章确认,无业主委员会的,经所在社区盖章确认。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书面同意。五、设计要求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浙建发〔2015〕384号)的要求进行设计。同时专项设计应满足日照、结构安全、消防、环保、应急救援、防雷、电梯设计等相关标准、安全技术规定。加装电梯设计方案以经济实用为原则,不得多占土地资源,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尽量少占用现状绿化,不得变相

4、增加住宅使用空间。电梯井占地尺寸不超过2.5米×2.5米。加装电梯专项设计施工图和总平面图必须经有资质的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图审费从建设局城建资金中列支。6六、资金筹集加装电梯所需资金由业主承担,资金分摊方案由相关业主充分协商确定。鼓励多渠道筹集加装电梯费用,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符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取条件的,可按照规定提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七、电梯权属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加装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新增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不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交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八、用电申请申请人或代理

5、人应就加装电梯向所在地供电部门提出用电申请。九、管线迁改拟加装电梯涉及电力、给排水、燃气、弱电等现状管线迁改的,各管线单位应予以协助、支持,管线迁改费用由申请人承担。拟加装电梯占用现状绿化的,应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涉及易地绿化补偿费,予以免交。相关部门进行旧住宅区改造时,应将加装电梯相关工作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提升小区人居环境。十、实施程序(一)制定方案。由申请人编制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6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二)协议、方案公示。申请人应就加装电梯的具体方案、费用筹集、电梯使用管理等事宜进行充分协商并签订书面

6、协议,协议和加装电梯方案(平面图、剖面图、效果图等相关文字说明及图纸)在拟加装电梯所在小区显著位置及本幢、本单元主要出入口等进行公示10天。公示期届满后,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由社区对公示内容盖章备案;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并收到有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由社区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功的,暂缓盖章备案。(三)图纸审查。加梯方案经业主充分协商、公示认可后,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装电梯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有资质的图审机构进行审查。(四)联合审查。图审通过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加装电梯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相关业主身份

7、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3.既有住宅结构检测鉴定报告;4.图审合格的总平面图、加装电梯图纸及施工图审查文件(含消防);5.经社区备案的加装电梯协议;6.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6联合审查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召集国土、建设、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环保、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和图审机构进行联合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当场无法确认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当在会后7日内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反馈书面意见。联合审查通过后规划部门正式启动行政许可程序,并将经联合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在改造电梯小区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