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农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

常熟农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

ID:36415091

大小:30.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5-10

上传者:U-145848
常熟农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_第1页
常熟农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_第2页
常熟农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_第3页
常熟农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_第4页
常熟农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常熟农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电子银行业务操作,明确电子银行业务交易关联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客户和银行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行依托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公众网络或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及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自助终端、移动设备等电子银行渠道为客户提供信息查询、支付结算、资金管理、金融理财等服务。第三条本行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电子银行客户及电子银行交易的其他参与方,均须遵守本章程。第二章申请第四条凡在本行开立账户、资信良好,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及本行相关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办理本行电子银行业务。第五条客户申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注册,可在本行营业网点办理,也可通过互联网、电话、手机、自助终端、移动设备等电子渠道自助办理。客户向本行申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按照本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本行有权对客户身份及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客户所提供资料和信息变更后,应及时通知本行进行变更。因客户未及时更新资料和信息,导致本行无法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的,客户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并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客户申请注册和变更电子银行业务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监护人负责保管其注册信息、数字证书(U盾)6 及相关密码,监护人应遵守本章程和相关电子银行服务协议约定,并对通过以上信息完成的金融交易负责。第七条客户申请办理注册信息变更以及电子银行注销等业务的,应携带相关资料到本行营业网点办理。部分注册信息变更或注销事项也可通过电子银行自助办理。第三章使用第八条客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守本行有关交易规则,并根据交易提示进行正确操作。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应在账户支付能力范围内进行支付,账户状态应正常,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行验证无误并已执行的电子支付指令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第九条本行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别、注册状态、认证方式和申请项目,为客户提供相应的电子银行服务。第十条本行电子银行客户身份认证方式(以下简称认证方式)包括数字证书(U盾)、静态密码和手机动态密码以及其他可用于识别客户身份的方式。本行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类型的不同,为客户提供不同的安全策略和身份认证工具,以确保客户资金、交易、信息等安全。第十一条本行以客户的注册卡号(账号)、用户名或注册手机号码、客户数字证书(U盾)及相应密码作为识别客户有效身份的标识,对正确使用以上标识进行的操作均视为客户本人所为,并以客户发出的指令作为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有效依据。第十二条客户应妥善保管身份识别标识和身份认证信息或工具,不得公开或告知他人。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损毁、锁码、遗失或相关密码遗忘的,应及时到本行营业网点办理重新申领、解锁、挂失或密码重置等手续,因未及时办理上述手续造成损失的,本行不承担责任。第十三条数字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满前,客户如需继续使用,6 应及时登录本行网上银行或到营业网点办理展期、更新等手续。第十四条客户使用电子银行服务时应防范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电子银行用户名、密码等重要信息被他人猜出、偷窥或利用植入病毒、假冒网站、假短信、假电话等非法手段获取,可能导致客户账户信息泄露、资金被盗、被他人进行恶意操作等;(二)U盾等身份认证介质遗失或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被他人使用,且身份认证介质密码同时被窃取,可能造成账户资金被盗等;(三)客户手机遗失或未经客户同意而被他人使用,且密码同时被盗取,可能导致客户账户信息泄露、资金被盗、被他人进行恶意操作等;客户更换手机号码,未取消相关原手机号码的电子银行绑定服务,当该手机号码被通讯运营商发放给其他人时,可能造成客户的帐户信息泄露等;(四)与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相关的重要资料,如身份证件、银行卡、存折、预留银行印鉴等因保管不善被他人冒用或盗用,可能造成被他人注册电子银行,并可能因此发生账户信息泄露及资金被盗等。第十五条客户应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安全使用电子银行。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妥善保管与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相关的重要资料,如身份证件、银行卡、存折、U盾、预留银行印鉴、手机等,不交给他人或非授权人员保管和使用,不在不信任的网站或场所留下卡号(账号)、密码、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与电子银行相关的信息,以防被他人利用;(二)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存折密码、电子银行密码、U盾密码等重要信息,不告知包括银行人员在内的任何人,不在计算机、电话、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上记录或保留。通过具有存储和显示输入号码功能的设备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后,应立即清除所存储的密码和账号等信息;暂时离开或在完成电子银行交易后,应及时退出电子银行系统6 ,并将U盾等证书存储介质从计算机或手机上及时取出、妥善保管;使用自助设备的,应将银行卡从自助设备中及时取出并妥善保管;(三)避免使用与本人明显相关的信息(如姓名、生日、常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等)或具有明显规律性的字符(如重复或连续的数字或字母)作为密码;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密码应不同于其他用途的密码(如银行卡/存折密码、其他网站会员密码、即时通讯工具密码、电子邮箱密码等);电子银行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应设置为不同内容,并做到经常更换;(四)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安装正版操作系统以及防病毒软件和网络防火墙并及时更新)保护用于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计算机或手机等终端设备的安全,防止其发生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不在网吧等多人共用的计算机上使用网上银行;不通过公用电话使用电话银行;变更手机号时,应及时取消相关电子银行绑定服务,且不在别人的手机上使用手机银行;(五)通过本行网站www.csrcbank.com进入电子银行服务系统;遇有疑问、建议或意见直接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62000或其他在本行网站公布的指定电话号码,不通过其他网址、号码或链接登录电子银行;仅通过登录wap.csrcbank.com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手机银行业务,移动客户端软件应从本行网站或设备制定软件的应用市场下载;(六)客户应在本行的特约签约网站进行在线支付,不通过其他网址、号码或链接进行,防止密码、卡号(账号)等重要信息泄露。操作时不开启MSN、QQ等软件工具的远程协助功能,并在核对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再行支付。(七)客户应经常关注账户内资金变化,如发现帐户被他人操作、金额变动异常、密码泄露等可疑情况应及时与银行联系,办理账户挂失、密码重置、更换身份认证介质等手续;客户如收到短信或邮件,涉及要求或引导客户输入卡密码、电子银行密码或手机动态密码,或要求客户将资金转入某一账户的,应保持警惕,仔细辨认信息真伪,如有疑问,应及时拨打本行客户服务热线或到本行营业网点查询。第十六条本行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电子银行系统设备和数据的运营安全。6 因本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或其他由于本行原因造成的客户资金损失由本行承担责任;在本行履行上述合理义务的前提下由于不可抗力、因客户泄露交易密码、U盾等身份认证介质保管不善、未尽到防范风险与保密义务或因客户引起的其他原因导致客户损失的,本行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客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按电子银行业务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本行的收费标准变更通知将通过网站、营业网点等适当渠道进行公告,不再逐一通知客户。第十八条客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行有权暂停或终止其电子银行服务:(一)客户申请注册或使用电子银行时提供伪造或虚假信息的;(二)客户利用电子银行系统故障和差错不当得利或造成他人损失的,或出于非法目的,利用电子银行进行不正当交易的;(三)他人盗用客户身份识别标识和身份认证信息或工具,导致电子银行风险事件发生或存在发生的可能的;(四)客户未按规定缴纳电子银行服务费用且注册账户余额不足以缴付相关费用的;(五)客户申请电子银行服务所涉及的全部账户销户的;(六)客户存在涉诉情形的;(七)客户在本行开立的账户被查封、冻结的;(八)客户存在通过第三方转贷公司周转贷款,或在本行贷款存在借新还旧情形的;(九)客户在本行的信贷业务出现违约的;(十)客户存在其他本行认为异常情形的。第十九条本行有权基于预防电子银行欺诈的目的或应外部有权机关的要求监控或暂停客户通过电子银行从事的操作及交易。第二十条本行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电子银行系统、服务内容、业务规则等进行升级或调整,并通过本行网站、营业网点等适当渠道进行公告,6 不再逐一通知客户,若客户于上述升级或调整生效日期后仍使用电子银行服务,即视为客户接纳该升级或调整。第二十一条 客户使用电子银行时,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本行其他业务的,须同时遵守与该业务相关的章程、协议或交易规则;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第三方的,应同时遵守第三方交易规则。第二十二条客户在办理电子银行业务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或咨询:(一)登录本行网站www.csrcbank.com进行查询。  (二)致电本行客户服务热线4009962000(全国),962000(江苏)。(三)到本行营业网点咨询或办理。第二十三条客户在办理、使用电子银行服务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遵照法律法规、本章程及相关服务协议的规定与本行协商解决。第二十四条客户不应恶意攻击本行电子银行系统,不应诋毁、损害本行声誉,本行保留在此情况下向客户追偿一切损失的权利。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由总行电子银行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章程》(常商银发[2015]300号)同时废止。6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