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理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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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皮肤长期毒性试验(讨论稿)一、试验目的观察动物皮肤长期接触受试物后,经皮肤渗透对局部和全身是否产生毒性反应及其严重程度,并提供毒性反应的靶器官及其损害的可逆性,确定无毒性反应剂量。二、试验材料(一)受试物:膏剂、液体可直接试验,固体粉末需用适量的水或适宜的赋形剂(如羊毛脂、凡士林和橄榄油等)混匀,以保证受试物与皮肤有良好的接触。(二)动物1.种属与品系:选用成年健康合格的白色家兔、白化豚鼠或大鼠,雌雄各半。体重以家兔2.0~3.0kg,豚鼠250~350g,大鼠150~200g为宜。2.饲养管理:单笼饲养,所有动物试验前至少观察5天。对于啮齿类,动物室的温度为22

2、+3OC,对于家兔,应为20+3OC,相对湿度50~70%。人工照明时,12/12小时明暗交替。一般情况下,用常规颗粒饲料和饮用水。3.给受试物前处理:给受试物前24小时将动物背部脊柱两侧毛去除(以剪毛法或剃毛法为宜),一般间隔1周,需再剪剃1次。去毛范围相当于体表面积的10~15%(家兔约150cm2,豚鼠、大鼠约40cm2)。去毛后24小时,检查确认去毛区皮肤无损伤时,方可应用于皮肤长期毒性试验。三、试验方法1.剂量选择:一般选用3个剂量组和1个空白对照组。必要时,应设1个赋形剂对照组。各剂量组的要求与大鼠口服长期毒性试验相同。若用受试物剂量超过1000mg/

3、kg或达有效浓度20倍以上,仍未见动物呈现毒性反应及死亡时,可仅设一个高剂量组,如果敷用受试物后,产生了严重的皮肤刺激,造成皮肤损伤,则应考虑降低药物浓度,重新进行一次新的试验。2.给受试物方法:给受试物前将动物称重,计算给受试物剂量,按每cm20.05~0.1ml(g)涂敷给药。试验时,将受试物均匀地涂敷于已处理好的动物去毛区,先用略大于涂布面积的无刺激性纱布紧贴动物试验部位,上盖一层油布或油纸,再用绑带和橡皮膏加以固定。每天一次,每次接触受试物至少6小时后,用温水或无刺激性溶剂除去残留的受试物或赋形剂。按临床用药疗程的3倍以上时间连续给药。最好是每周7天连续给

4、药,每天给药时间应相同。部分动物应于停药后继续观察2~4周,以便确定受试物毒性可逆反应程度。3.动物观察: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所观察到的中毒现象,包括皮肤、毛、眼睛、粘膜、呼吸、循环、中枢神经系统、四肢活动和行为方式等的变化及其出现时间、程度、持续时间。发现濒死或死亡动物时,应及时称重并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每周测量进食量和体重。4.检测项目:血液学、血液生化、尿液分析和病理学检查项目及要求均与大鼠长期毒性试验要求相同。病理学检查应包括给药部位皮肤。四、结果判断与评价报告逐日的皮肤状况、全身症状,详细记录中毒表现、中毒恢复程度、死亡动物数及病理学检查结果,写明安全剂量

5、或中毒剂量、中毒靶器官及中毒的可逆程度等。皮肤刺激试验(讨论稿)一、试验目的观察动物完整皮肤及破损皮肤接触受试物后所产生的局部刺激反应。二、试验材料(一)受试物:膏剂、液体可直接试验,粉末需用适量的水或适宜的赋形剂(如羊毛脂、凡士林和橄榄油等)混匀,以保证受试物与皮肤有良好的接触。(二)动物1.种属与品系:选用成年健康合格的白色家兔、白化豚鼠,雌雄各半。体重以家兔2.0~3.0kg,豚鼠350~450g为宜。2.饲养管理:单笼饲养,所有动物试验前至少观察5天。对于豚鼠,动物室的温度为22+3OC,对于家兔,应为20+3OC,相对湿度50~70%。人工照明时,12/

6、12小时明暗交替。一般情况下,用常规颗粒饲料和饮用水。3.给受试物前处理:给受试物前24小时将动物背部脊柱两侧毛去除(以剪毛法或剃毛法为宜),去毛范围相当于体表面积的5~10%(家兔每侧约50cm2,豚鼠每侧约20cm2)。去毛后24小时,检查确认去毛区皮肤无损伤时,方可应用于完整皮肤刺激试验。破损皮肤的制作采用适宜方法将去毛消毒后的皮肤划破,以渗血为度。三、试验方法:采用同体左右侧自身对比,分完整皮肤组和破损皮肤组,每组家兔3~4只或豚鼠5~6只,在左侧去毛区约15cm2皮肤上一次或多次涂敷适宜浓度(原液和/或临床浓度)的受试物1ml(g),右侧去毛区涂赋形剂作

7、为对照,用略大于涂布面积的无刺激性纱布紧贴动物试验部位,上盖一层油布或油纸,再用绑带和橡皮膏加以固定。接触受试物4~24小时内的适当时间后,用温水或无刺激性溶剂除去残留的受试物或赋形剂。观察期以能充分估计反应的可逆性或不可逆性为准,一般在去除受试物后1、24、48和72小时肉眼观察并记录涂敷部位有无红斑和水肿等情况,以及上述变化的恢复情况和时间。观察期结束时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观察期一般不超过14天。多次给受试物试验则一般每天涂敷一次,每次给药时间相同,连续7天,停药后再观察7~14天。除观察并记录每天的红斑及水肿情况进行评分外,还应观察涂敷部位是否有色素沉着、出

8、血点、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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