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料》出口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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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银行BANKOFZHENGZHOU郑州银行流程体系文件出口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文件编号:P[MR]-03044-1300编制部门:贸易融资部版次号:A/0生效日期:2014年07月01日修改与审批记录4第一章总贝I]5第二章组织职责5第三章出口来证审查与通知6第四章出口单据的审核与处理7第五章寄单、索汇与收汇8第六章可转让信用证业务的处理9第七章业务管理11第八章手续费收取12第九章附则12附件:12附件1・《客户交单委托书》13附件2《出口单证备案表》15附件3《单位基本情况表》16附件4《出口信用证交单不符点确认书》17附件5.《信用证转让委

2、托书》18附件6《信用证修改转让委托书》21附件7.《转让信用证项下换单通知书》22修改与审批记录版次号生效日期修改内容A/02014-07-01体系文件A版首次发布版次号编写审核审定批准A/0韩丽君刘久庆郭志彬夏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郑州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岀口信用证业务管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参照国际惯例,特制定木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口信用证业务包括出口来证的审查与通知、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审核与处理、寄单索汇与收汇、转让信用证等相关的业务。出口信用证项下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3、。本办法不适用于备用信用证业务的处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办行包括但不限于经办业务的分行、支行、资金营运部、各类营销中心以及市场拓展部等机构。第四条经批准开办国际结算业务的本行分支机构均可办理出口信用证业务。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五条总行贸易融资部负责出口信用证业务的管理;负责对出口信用证业务进行审核和业务处理;负责通知经办行出口信用证业务的收款或拒付等情况;负责与开证行等对手行之间的报文往来和所有联系工作。第六条总行会计结算部负责岀口信用证业务的会计核算。第七条总行法律事务部负责出口信用证业务相关合同、协议文本的法律事项审查。第八条总行合规部负责岀口信用

4、证业务的监督检查。第九条经办行负责出口信用证业务的营销和受理;负责贸易背最真实性审查;负责通知客户出口信用证业务的收款或拒付等。第三章出口来证审查与通知第十条收到开证行开来的出口信用证(包括修改书、保兑书、偿付书和授权书等)后,应首先通过核对密押等方式确认信用证的真实性,并审查来证内容,及吋准确地通知到受益人。如无法及时准确地将来证通知到受益人,应立即告知开证行。第十i条来证无印押或印押不符的,应立即查询开证行进行核实。对于信开(MAIL)来证,应联系开证行以SWIFT方式证实。对于非代理行的来证,应通过适当和有效方式核对印押,确保信用证的真实性。

5、对于无法确认信用证真实性的,应及时告知受益人(具体操作参看第十四条)。第十二条来证未列明(SWIFTMT700/710/720除外)适用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或其中内容不清楚、不完整或本行无法接受的,应及时致电开证行查询,并要求对方证实、补充或修改。来证未注明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或含有不利于受益人的条款,可提请受益人注意并建议其洽开证申请人修改有关条款。对于来证中含有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法规或带有歧视性条款的,要立即告知开证行修改,如对方拒绝修改,本行保留不做通知的权利。第十三条来证指定本行为承付行(HONOR),或耍求本行承担其他责

6、任和义务的,要在代理行额度内审慎办理。如不接受,应立即电告开证行表明本行不接受此类条款。第十四条对于印押尚未核实的来证,可先将副本信用证提交客户,并注明“印押未符待证实”,待核实信用证真实性后再将加盖通知章的正本信用证通知受益人。第十五条对于开证行先以简电方式开来信用证的,本行在通知受益人时必须在简电信用证正本上加注“简电通知,详情见全电”字样。第十六条对于信用证修改的通知按照信用证通知的操作方式处理。若信用证修改涉及变更受益人名称的,须待原受益人将信用证正本及其项下全套正本修改件退交本行后,方可办理将原信用证通知新受益人的相关手续。第十七条开证行

7、要求撤销信用证,如本行未办理该证项下融资业务,且受益人以书面方式明确同意的,待受益人将止本信用证及其项下的有关止本附件、修改书等全套资料退还本行后,可以接受开证行的撤证要求。否则应立即告知开证行并明确表示拒绝接受。受益人要求撤销信用证,在本行未办理该证项下融资业务的前提下,待受益人将正木信用证及其项下的有关正木附件、修改书等全套资料退还木行,并经开证行确认同意后才能予以撤销。否则应立即告知受益人并明确表示拒绝接受。如本行已办理信用证项下融资业务,无论任何一方提出撤证要求,须待收回本行融资本息后,方能办理撤证手续。第十八条收到要求木行作为第一通知行的

8、信用证,按照木章要求核实信用证真实性后以最快捷方式通知第二通知行或受益人。除非信用证列有规定,通知费及邮电费由被通知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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