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事审判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

浅谈民事审判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

ID:46140166

大小:64.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1-21

浅谈民事审判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_第1页
浅谈民事审判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_第2页
浅谈民事审判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_第3页
浅谈民事审判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_第4页
浅谈民事审判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谈民事审判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谈民事审判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论文摘要:虚假诉讼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大量出现,不但损害了实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也极为不利。虚假诉讼的存在又主要是因为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在刑法上还没有明确规定对此种行为可以进行刑事追究,在-定程度上助长了虚假诉讼的蔓延。因此,有必要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刑法规制。本文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特点、成因、危害及刑法规制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论文关键词民事诉讼虚假诉讼司法权威刑法规制近年来,虚假诉讼在民事审判司法实践中呈现越来越多的趋势,对司法机关的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

2、有必要通过刑罚的手段來加以规制。•、民事虚假诉讼的特点从涉案主体来看,当事人之间-般具有特殊关系。虚假诉讼的参与人之间一般具有夫妻、近亲属、同学等亲友关系或者具有经济上的共同利益关系(例如合伙人、商业合作伙伴)。这些特殊关系为双方共谋进行虚假诉讼提供了极为扎实的“信任”基础和便利的条件,使得虚假诉讼操作起来更容易进行。从结案方式来看,案件大多是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居多。在虚假诉讼中,由于当事人之间已经就相关的法律关系、法律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共谋,因此,在庭审中…般没有明显的对抗和分歧。而且,为了不让更多的人参与和了解诉讼情况,-般会主动要求法庭适用简易程

3、序进行审理,并且也会“自愿”要求调解。因为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法官主要是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很少对事实本身进行调查,在双方的调解方案没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很容易在较短时间内“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从涉案的案件类型来看,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于经济纠纷中。这些案件有「个共同特点,有的是对涉诉的财产和利益要求进行重新确认或分割,有的是需要确定某个案件中各个债权人的具体份额,通过虚假诉讼获得法院的判决来改变原先的份额,然后通过申请参与分配来摊薄真实债权人的份额,而这将给其中的虚假诉讼者带来直接的利益。4、作案手段多样化,隐蔽性强。虚

4、假诉讼案件当事人采取的欺诈手段多样,常见的有:(1)虚构关键事实。如虚构被告住所地,有针对性的选择管辖法院,从而方便进行诉讼;(2)提前拟好虚假调解协议。当事人本人到庭率较低,大多都是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但不将真实情况告知代理人,只要求委托代理人按“调解协议”的内容在法院签署调解书,使法院无法通过开庭查清案件事实;(3)不提交任何书面或实物证据,只通过当庭双方自认的方式来达到虚假调解的目的;(4)冒名诉讼。有的假冒他人进行诉讼,有的伪造代理手续,提供虚假材料达到虚假诉讼目的。:、虚假诉讼产生的原因及危害虚假诉讼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呈越来越多的趋势,•方面是因为经济的

5、快速发展、经济交流活动的增加而产生了更多的法律纠纷,另一方面与我国的司法诚信缺失、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不完善、人民法院的内部考核机制过于注重调解率等也有很大的关系。其中,对虚假诉讼的惩戒机制的缺位是更主要的原因。虚假诉讼不仅仅是只有在我国存在,在法治比较健全的国家,法律对进行虚假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大都有明确的惩戒规定,甚至上升到刑罚的高度。而我国相关法律却对虚假诉讼缺乏有力的制约机制,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二人利益的诉讼欺诈行为没有明确要进行惩戒。而“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对行为的自觉选择主要是从成本和收益的对比关系来考虑的,当违法行为成本低于违法活动为

6、其带来的收益吋,当事人便会在趋利避害原则的驱使下选择违法行为。"既然进行虚假诉讼的成本很低且不容易发现,而一旦成功,就有可能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虚假诉讼呈越来越多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民事虚假诉讼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一方面,虚假诉讼有的无端地将相对人拖入诉讼,使其浪费时间和精力,影响了其正常的T作和生活;有的造成相对人极大的财产损失。如虚假诉讼得逞后使相对人支付不应当支付的款项,有的造成和对人因承受败诉而导致社会评价降低、精神痛苦等间接后果。另…方面,更主要体现在虚假诉讼是通过法院的确认才能得呈,严重干扰审判秩序,动摇司法权威,影响司法公信力。因为司法是说法治

7、社会中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虚假诉讼又是在通过法院来完成的,如果这种状况不得到有效的打击和控制,会让民众对国家司法机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产半置疑。正如培根所言:“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三、对民事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正如前文所言,虚假诉讼呈越来越多的趋势与法律对虚假诉讼行为的规制不力有很大的关系,其中最关键的…点是刑法没有将虚假诉讼行为入罪,使虚假诉讼行为人无“后顾之忧”。因此,将以虚假诉讼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诉讼诈骗行为入罪,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虚假诉讼的域外立法虚假诉讼不仅仅是我国

8、所独有的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