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61-ac(61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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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飞行人员执照相关ACCCAR-61部执照管理培训班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CCAR-61部AC关于外籍飞行员执照转换过程有关问题的说明(AC-61-001R3)具有军用航空器驾驶员经历的人员办理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有关问题的说明(AC-61-002R1)关于飞行人员执照有关问题的说明(AC-61-003R2)关于换发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AC-61-004)关于ICAO英语无线电通信等级有关问题的规定(AC-61FS-2008-05R2)运输航空承运人和飞行训练中心飞行教员执照管理办法(AC-61-006R1)关于执照换发或新颁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AC-61-007)通用航空飞行人员执照和训练的管理(AC-61-08R1)关于规范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执照理论考试的通知(AC-61-09R1)关于启用驾驶员和飞行教员实践考试标准的通知(AC-61-010)飞行考试员工作手册(AC-61-11)航空器型别等级和训练要求(AC-61FS-12)关于启用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特殊管理规定的通知(AC-61-FS-2008-13)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点要求(AC-61-FS-2008-14)飞行人员英语语言等级考试点要求(AC-61-FS-2008-15)关于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有关问题的说明(AC-61-FS-2011-16)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2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关于飞行人员执照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3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目的为规范执照办理工作程序,统一标准,以及针对特定问题作出说明,特下发本咨询通告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4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经历记录本3.3对于作为副驾驶在教员或检查员监视下履行机长职责的时间,填写副驾驶(F/O)时间,并在“15.备注”填写“SPIC”(assignedasco-pilotactingincommandundersupervision)。3.4对于在教员或检查员监视下建立机长运行经历的时间,填写机长(PIC)时间,并在“15.备注”填写“U/S”(undersupervisioncaptain)。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5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驾驶员执照记录页的填写说明自本咨询通告第三次修订之日起,所有驾驶员执照本记录页“检查类型”签注代码统一如下:PIC机长资格Pilot-in-CommandQualificationCP副驾驶资格Co-pilotQualificationIR仪表等级资格InstrumentRatingQualificationCatIIII类仪表运行许可CategoryIIPilotAuthorizationCatIIIIII类仪表运行许可CategoryIIIPilotAuthorizationFR定期检查FlightReviewPC-PIC机长熟练检查ProficiencyCheckforPilot-in-CommandPC-CP副驾驶熟练检查ProficiencyCheckforCo-PilotPC-IR仪表熟练检查InstrumentProficiencyCheckPC-CatIIII类仪表运行熟练检查ProficiencyCheckforCatIIPilotAuthorizationPC-CatIIIIII类仪表运行熟练检查ProficiencyCheckforCatIIIPilotAuthorization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6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驾驶员执照记录页的填写说明对于私用、商用和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申请人,完成训练并通过相应实践考试的,填写PIC;对于仪表等级申请人,完成训练并通过实践考试的,填写IR;完成副驾驶训练并通过考试的,填写CP;按照CCAR-121部运行的航空公司驾驶员完成经批准的训练并通过II类或III类仪表运行实践考试,在执照记录本填写CatII或CatIII;按照其他运行的驾驶员申请II类或III类仪表运行的,按照CCAR-61.23条,申请颁发II类或III类仪表运行许可证书。对于私用、商用和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持有人,若仅履行其私有权利,完成定期检查的,填写FR。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7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熟练检查熟练检查分为机长熟练检查和副驾驶熟练检查,通过机长熟练检查的应签注PC-PIC,具备担任机长的资格;通过副驾驶熟练检查的应签注PC-CP,具备担任副驾驶的资格;对于未通过熟练检查的,不得担任机组成员,也无须执照签注;机长熟练检查和副驾驶熟练检查不可相互替代;对于具备机长资格的人员,航空承运人根据需要聘用为机长或副驾驶。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8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熟练检查持商用驾驶员执照在飞机左座上作为副驾驶在飞行检查员或飞行教员的监视下履行机长职责的人员,在其下一次熟练检查之前仍未满足250小时经历要求的,则该次熟练检查应按照副驾驶进行,在执照上签注PC-CP,待满足经历要求之后,需要重新进行一次机长熟练检查。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9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熟练检查应针对执照上的某一个等级或副驾驶资格进行,使用该等级下的一种机型进行,例如,B-737型别等级,可使用B-737-300、B-737-800等该型别下的任一机型进行;多发等级,可使用PA-42、Y-12等该级别等级下的任一机型进行;对于混飞同一等级下多种机型的,航空公司或训练机构应建立轮替训练机制,以保证飞行人员对所操作的航空器的熟练性。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0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熟练检查的检查员,应由局方监察员、委任代表担任,对于按照CCAR-121或CCAR-135运行的航空公司,还可由局方根据需要指派公司检查员担任;担任熟练检查的公司检查员应是按照经批准的本公司检查员训练大纲完成训练,并由地区管理局进行相关培训后批准。CCAR-121运输航空承运人应按照MD-FS-2006-06《飞行人员执照网上审批和监督系统使用规范》的要求将熟练检查记录录入该系统。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1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境外训练在境外训练中心进行训练(取得境外民航局颁发的执照或干租模拟机除外)而需要直接取得中国执照或等级的,其训练中心须经民航局审定并取得CCAR-142部合格证或经局方认可;如需为取得执照或等级在实践考试中使用外籍考试员,须由局方派出能够进行英语交流的飞行标准运行监察员同时考试。考试前要求外籍考试员熟悉中国民航局的航空器型别等级实践考试标准,使用中英双语实践考试工作单,由外籍考试员和监察员共同填写,外籍考试员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附在执照申请资料中。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2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境外训练在境外训练中心进行复训和熟练检查的(干租模拟机除外),该训练中心须经民航总局审定并取得CCAR-142部合格证,如需在熟练检查中使用外籍考试员的,考试员须经局方审查后批准,回国后其执照签注由负责上述审查的监察员填写,并在备注栏中填写“由外籍考试员实施”;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3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境外训练仅使用境外训练中心设备实施训练的,其模拟机、训练器应经民航总局审定并取得CCAR-60部合格证。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4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复杂飞机训练申请多发飞机商用驾驶员执照的,需在多发复杂飞机上完成10小时带飞训练;申请单发飞机商用驾驶员执照的,可以使用多发复杂飞机替代单发复杂飞机实施带飞训练。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5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飞行学校学生在学习期间办理执照在完成私用驾驶员执照训练阶段的训练后,应按照CCAR-61部E章的规定,申请办理私用驾驶员执照。学员在航空器上担任机长的驾驶员,至少应持有相应航空器等级私用驾驶员执照。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6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飞行学校学生在学习期间办理执照飞行学生在进行飞行训练之前,应按照CCAR-61部D章的规定,申请学生驾驶员执照。未持有学生驾驶员执照的飞行学生不得参加飞行训练。任何人员不得使用适航审定为多驾驶员机型的航空器进行单飞训练。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7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执照的重新申请旧版驾驶员执照持有人申请新版执照的,可以承认其飞行经历,重新通过理论考试、实践考试后可以颁发新版执照。对于被取消型别等级的人员,如重新申请该型别等级,应该按照转机型大纲进行训练,并重新考试;对于被降级为商用驾驶员执照的人员,如重新申请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应按照升级训练大纲进行训练,并重新进行理论、实践考试;对于被降级为私用驾驶员执照的人员,如重新申请商用驾驶员执照,应按照经批准的训练大纲进行训练,并重新进行理论、实践考试。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8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的申请和限制依照CCAR-61部G章申请办理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的申请人,满足相关飞行经历、航空知识要求,完成经局方批准的训练或依据持有的外籍执照,可申请颁发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仅通过了适用于CCAR-135部的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的申请人,局方在其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上签注“持照人不得在CCAR-121部运行中担任机长”的限制;在申请人通过了适用于CCAR-121部的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后,可以取消该限制。对于飞行经历不满足CCAR-121部第121.417条“训练进入条件”相应要求的申请人,局方在其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上签注“持照人不得在CCAR-121部XX型别运行中担任机长”的限制;在申请人满足该条相关要求,经过升级训练并通过考试后,可以取消该限制。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9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3训练时间计算对于适航审定最小机组数为单驾驶员机型并适合飞行训练的航空器,在有授权教员带飞时,接受训练的学员可将该时间记为训练时间,同时记为经历时间;在持照驾驶员担任机长飞行且没有教员资格时,同乘人员不得将时间计入本人的训练时间,也不得计入经历时间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20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2训练时间计算对于适航审定最小机组数为单驾驶员机型并适合飞行训练的航空器,在有授权教员带飞时,接受训练的学员可将该时间记为训练时间,同时记为经历时间;在持照驾驶员担任机长飞行且没有教员资格时,同乘人员不得将时间计入本人的训练时间,也不得计入经历时间。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21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3R2训练时间计算对于适航审定最小机组数为双驾驶员机型并适合飞行训练的航空器,在有授权教员带飞时,接受训练的学员可将该时间记为训练时间,同时记为经历时间;授权教员应在具有飞行操纵装置的座位上教学,并只能同时对一名学员实施教学;在两名持照驾驶员担任机组成员飞行且没有教员资格,不得将时间计入训练时间,但均可计入经历时间。在使用模拟机或飞行训练器实施飞行训练时,如果两名学员同时在具有飞行操纵装置的座位上接受教学,则该时间可在规章允许范围内全部计入各自的经历时间,但只能将该时间的50%计入各自的训练时间。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22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4《关于换发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23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5R2《关于ICAO英语无线电通信等级有关问题的规定》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24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5R3英语无线电通信等级考试的要求考试要求自2008年3月5日起,除经局方批准,飞机、直升机、飞艇驾驶员执照持有人在从事使用英语通信的运行前,其执照上必须具有英语语言能力4级或4级以上的等级签注。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25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5R3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26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5R3CAAC工作民航局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一有关要求以及9835号文件制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英语语言能力等级测试考试大纲,编号为DOCNO.FS-LTS-E中国民航飞行人员英语语言能力考试大纲该大纲公布在民航局飞行标准司网站“飞行人员信息管理平台”(http://pilots.caac.gov.cn)。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27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5R3CAAC工作中国民航飞行员英语等级测试系统(PEPEC)考点分布1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英语考试点2中国民航大学英语考试点3南航4深航5东航6国航7西南局8海航9厦航面试员/评分员培训http://pilots.caac.gov.cn/pepec/index.asp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28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5R3考试方式英语无线电通信等级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局方实施。考试点要求参见咨询通告AC-61FS-2008-15《飞行人员英语等级测试考试点要求》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29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5R3英语无线电通信等级的签注航空器驾驶员通过了局方组织或认可的英语语言能力3级或3级以上考试的,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的人员执照上签注相应的等级。担任通信工作的机组成员通过了局方组织或认可的英语语言能力3级或3级以上考试的,在其航空人员执照技术授权书上签注相应的等级。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30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5R3关于英语无线电通信训练要求对外提供英语无线电通信等级培训的训练机构应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训练。对内提供培训不需要审定。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31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5R3关于使用英语通话的运行要求具备英语语言能力等级测试4级以上签注的人员,表示其已具备了英语陆空通话的基础,但由于国际、地区飞行运行中各个地域的情况有所不同,语音语调也有差别,因此各航空单位应重视航线上的通话训练和熟练,特别是运输类航空公司,应针对不同的地域、航线,对担任通信工作的机组成员进行带飞和熟练,并由公司进行检查,以满足运行需要,提高安全水平。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32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5R3在境外通过考试的人员英语等级签注的认可如果申请人在境外取得了当地民航局颁发的飞行执照并带有英语语言能力等级测试4级以上签注,可以在申请中国执照时转换至4级签注,有效期不超过原执照英语能力签注有效期,但最多不超过中国执照颁发日之后三年。未在执照上获得颁发国民航局颁发的英语签注的,申请人须重新参加我国的英语语言能力等级测试,方可申请该项签注。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33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运输航空承运人和飞行训练中心飞行教员执照管理办法》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34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CCAR-61部《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H章中,对飞行教员执照的颁发条件、执照持有人的权利和限制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第61.221条中规定的运输航空承运人和飞行训练中心飞行教员主要担负运输航空公司驾驶员建立航线运行经历、模拟机训练、本场飞行训练中的教学任务,可以称为运输航空飞行教员。根据61.221条和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规章的规定,考虑到中国民航的实际情况,本咨询通告对运输航空飞行教员(即在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和飞行训练中心经局方批准的训练大纲中担任飞行教员的人员)的训练与合格要求,执照的颁发与更新以及相关执照的权利与限制做出了具体解释。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35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对象为运输航空承运人和飞行训练中心初始申请飞行教员执照或申请更新飞行教员执照的驾驶员。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36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运输航空飞行教员培训的基本要求运输航空飞行教员申请人必须依据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相关规章进行培训。培训由地面理论培训课程和飞行培训课程两部分组成。地面理论培训课程包括:民航法规、机型理论(理念)、人为因素、课堂教学法等课程;飞行培训课程包括:模拟机带飞训练、模拟机教学训练及飞机本场教学训练。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37 AC-61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06R2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运输航空飞行教员的分类和在执照上的签注航线飞行教员(A类)•帮助驾驶员在航线运行中建立运行经历的飞行教员•完成地面理论训练和模拟机带飞训练并考试合格•签注“限于航线运行”•航线飞行中帮助驾驶员建立运行经历,但不能进行模拟机和本场训练中的教学模拟机飞行教员(B类)•在模拟机训练课程中担任飞行教员的人员,此类教员同时具有航线飞行教员的权利•需完成地面理论培训和模拟机教学培训课程,并经考试合格•签注“限于航线运行和模拟机训练”•可以在模拟机训练课程中担任教员,也可在航线运行中帮助驾驶员建立运行经历本场飞行教员(C类)•在使用航空器进行本场飞行训练中担任飞行教员的人员,此类教员同时具有航线、模拟机飞行教员的权利•完成地面理论培训课程、模拟机教学培训课程以及航空器本场教学培训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可在航线飞行、模拟机训练和本场飞行训练中担任教员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38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运输航空飞行教员执照的申请、培训和颁发运输航空飞行教员执照的申请人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或由运输航空承运人或飞行训练中心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所在运输航空承运人或飞行训练中心根据需要向局方进行推荐,并负责对申请人的进入条件进行审核。飞行教员申请人的培训由所在运输航空承运人或飞行训练中心负责组织。各运输航空承运人或飞行训练中心应当依据本咨询通告附件一“运输航空飞行教员最低训练要求”制定飞行教员训练提纲,经局方批准后实施,并向训练结束后经评估小组评估合格的申请人颁发训练合格证。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39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初次申请各类运输航空飞行教员执照的进入条件、培训课程和时间要求训练种类进入条件地面理论课程飞行培训课程转A类教员在本机型担任机长飞行40小时基础理论6小时作为PF的在经历时间至少100小时,和8小时机型理论座训练(包含1小在运输航空担任机长总时模拟机本场)飞行经历时间至少500小时A类转B类A类教员合格4小时模拟机面板12小时模拟机操课程纵面板的训练和12小时在教员监视下的模拟机教学B类转C类B类教员合格,在本机型1小时本场训练担任机长飞行经历时间至少500小时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40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允许符合转教员条件的机长直接转B类或C类教员。跨类申请时,上表中训练时间累加计算。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新成立航空公司或引进新机型等,经局方批准,转教员的进入条件可以低于上表中的条件,但至少应当在本机型上满足运行规章规定的运行经历后担任机长飞行100小时。依据本款转飞行教员的运输航空承运人或飞行训练中心,应当制定适当的安全措施。经局方批准,对于没有模拟机的机型,可以用航空器代替模拟机训练,并申请A类教员执照,如果担任本场教员,需增加1小时本场训练。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41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已持有飞行教员执照的驾驶员增加型别签注(例如B-737教员转B-757教员)的进入条件、培训课程和时间要求训练种类进入条件地面理论课程飞行培训课程在本机型担任机长8小时机型理论2小时作为PF的在转A类教员飞行经历时间至少座训练100小时A类转B类A类教员4小时模拟机面板4小时模拟机操纵课程面板的训练B类转C类B类教员1小时本场或模拟本场(高级模拟机)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42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允许符合转教员条件的机长直接转b类或c类教员。跨类申请时,训练时间累加计算。如果原教员执照持有人没有完成5.3.1款要求的b类或c类教员训练,其培训需按5.3.1款相应要求进行。在特殊情况下,例如航空公司引进新机型等,经局方批准,转教员的进入条件可以低于上表中的条件,但至少应当在该机型上满足运行规章规定的运行经历后飞行8次起落。驾驶员由组类Ⅰ飞机改装组类Ⅱ飞机后,在新的组类飞机上申请飞行教员执照按5.3.1所列表格中要求的内容进行训练。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43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运输航空飞行教员执照的更新和重新办理6.1飞行教员执照的有效期为24个日历月。执照持有人应当在其执照有效期满前90天向局方申请更新其执照。6.1.1下列情况可以直接申请教员执照的更新:A类教员:50小时航线监视飞行的经历;B类教员:50小时航线监视飞行的经历和20小时模拟机教学经历;C类教员:50小时航线监视飞行的经历、20小时模拟机教学经历和5小时本场教学经历;上述经历应在取得原教员执照之后至申请之日期间取得,并由运输航空承运人或飞行训练中心出具文件证明。6.1.2不满足6.1.1的申请人,应按照下述要求完成飞行教员更新课程:A类教员:2小时作为PF的在座训练;B类教员:4小时模拟机操纵面板的训练;C类教员:1小时本场或模拟本场(高级模拟机)。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44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运输航空飞行教员执照的更新和重新办理6.2飞行教员执照重新办理:飞行教员执照过期后,如持有人欲重新获得飞行教员执照,其训练应当按5.3.1中的要求执行,训练时间可以适当减少,但必须通过考试。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45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对于不持有模拟机飞行教员(b类教员)执照,仅担任模拟机教员人员的管理7.1.1申请人应持有或曾经持有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但不要求其熟练检查的有效性。对于在境内CCAR-142部飞行训练中心从事模拟机教学的外籍申请人,应提交国际民航组织(ICAO)成员国颁发并经确认的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飞行经历、教学记录等材料,由所在训练中心推荐。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46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对于不持有模拟机飞行教员(b类教员)执照,仅担任模拟机教员人员的管理7.1.2申请人应在所申请型别飞机上,或者与所申请型别相关的已获得交叉机组资格(CCQ)训练大纲批准的型别飞机上具有至少100小时机长经历时间,在运输航空公司担任机长的总经历时间不少于500小时。7.1.3根据CCAR-61部25条(b)款的规定,申请人可不持有有效的体检合格证。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47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对于不持有模拟机飞行教员(b类教员)执照,仅担任模拟机教员人员的管理7.2申请人的训练要求此类申请人的训练和运输飞行教员执照申请人的训练要求相同,训练应按照本咨询通告中模拟机飞行教员(b类7.3申请程序此类申请人的申请程序按照b类教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教员)的要求进行。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48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对于不持有模拟机飞行教员(b类教员)执照,仅担任模拟机教员人员的管理7.4批准方法申请材料上报地区管理局后,经管理局飞行标准部门审核后以批准函的形式批准,批准函的有效期为一年,批准函的样式见附件二。7.5对于在境外CCAR-142部飞行训练中心从事模拟机教学的教员,由训练中心主任监察员按照等效性原则以CCAR-142部运行规范的形式予以批准。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49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6R28.施行和废止本咨询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对于运行最大起飞全重5700千克(含)以上飞机或3180千克(含)以上直升机的CCAR-135部运营人,其教员管理参照本咨询通告执行。2006年12月18日下发的《运输航空承运人和飞行训练中心飞行教员执照管理办法》(AC-61-FS-006R1)同时废止。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50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7《关于换发和颁发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51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通用航空飞行人员执照和训练的管理》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52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适用范围按照CCAR-91部运行(以下简称通用航空)的飞行人员的执照和训练管理,适用于本咨询通告。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53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3、训练的实施和训练大纲3.1从事通用航空飞行人员飞行训练的机构,应当通过CCAR-91部规章要求的运行合格审定,满足商业非运输营运人相关飞行训练的资格要求。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54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3.2实施下列训练的飞行教员应当持有按照CCAR-61部颁发的具有相应等级的飞行教员执照:a.为取得私用、商用驾驶员执照或增加类别、级别等级、仪表等级的训练;b.为取得教员执照和等级的训练。c.为取得型别等级(飞机类)的训练;d.为取得型别等级(多发直升机或审定为多人驾驶直升机或最大起飞全重大于3180千克(7000磅)的直升机)的训练;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55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3.2实施下列训练的飞行教员应当持有按照CCAR-61部颁发的具有相应等级的飞行教员执照(续)e.在型号合格审定为多人制机组飞机上担任副驾驶的资格训练;f.申请“仪表等级-仅限NDB”所进行的训练;g.实施复杂飞机训练、夜航训练、高空增压飞机训练、牵引滑翔机训练。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56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3.3实施下列训练的飞行人员不需要持有CCAR-61部颁发的飞行教员执照,但须持有商用驾驶员执照或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在同类运行中担任机长50小时以上,并报局方备案:a.农林喷洒作业训练;b.旋翼机机外载荷作业训练;c.后三点飞机训练;d.最大起飞全重小于3180千克(7000磅)并且合格审定为单人驾驶的单发直升机的转机型训练。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57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3.4实施下列训练的教员不需要持有按照CCAR-61部颁发的飞行教员执照:a.不涉及增加执照、等级的转机型训练,例如持有商用飞机多发陆地执照转Y-12机型的或者持商用飞机单发陆地执照转CESSNA172机型的训练等;b.渔业、探矿、摄影、人工降水、直升机野外自选场地着陆等作业项目训练。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58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4、执照和等级的要求4.1对商用驾驶员执照的要求依据CCAR-91.7条规定,在以取酬或出租为目的的商业飞行中担任航空器驾驶员的人员,或为他人提供民用航空器驾驶服务并以此种服务获取报酬的驾驶员,应当至少取得商用驾驶员执照和相应的航空器等级和运行许可。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59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4.2商用驾驶员执照4.2.1航空器驾驶员应依据CCAR-61或CCAR-141部,经训练和考试取得运行所需要的执照和等级。4.2.2对军转民的飞机驾驶员,可以按照CCAR-61第91条的规定以及《具有军用航空器驾驶员经历的人员办理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有关问题的说明》(AC-61-02)的要求,申请颁发所需执照和等级。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60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4.2.3如果由于其训练机型或其它因素限制,不能进行复杂飞机的训练,且不能在复杂飞机上实施相应的商用驾驶员执照考试时,根据CCAR-61部61.27的规定,局方在为其训练人员颁发执照时,应签注“不得运行复杂飞机”的限制。持有上述带有限制执照的人员在满足CCAR-61部规章要求的复杂飞机训练经历并通过局方组织的实践考试后,可以取消其执照上的限制。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61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4.2.4如果由于其训练机型或其它因素限制,不能进行夜间训练时,根据CCAR-61部61.171的规定,局方在为其训练人员颁发执照时,应签注“禁止夜间飞行”的限制。持有上述带有限制执照的人员在满足CCAR-61部要求的夜间飞行训练经历并通过局方组织的实践考试后,可以取消其执照上的限制。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62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4.3仪表等级的取得4.3.1在低于目视气象条件或在仪表气象条件下运行的驾驶员,应当取得仪表等级,仪表等级的取得按照CCAR-61第83条或CCAR-141部附件B的规定进行。申请仪表等级须在局方批准的训练机构进行训练和实践考试。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63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4.3.2对于机载设备不全,无法在该机型上取得仪表等级而又需要进行NDB飞行的(如运五机型),可以申请“仪表等级-仅限NDB”,具体要求见附件一,总飞行训练时间不少于30小时。4.3.3对于已取得“仪表等级-仅限NDB”的驾驶员申请不带限制的仪表等级的,按照CCAR-61第83条的规定进行,总飞行训练时间可缩减为至少20小时。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64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4.4型别等级的取得4.4.1在要求型别等级的航空器上担任机长,必须取得型别等级。型别等级须在局方批准的单位进行训练和实践考试。型别等级训练大纲需根据《型别等级训练要求》(AC-61-12)制定并报所在地区管理局,地区管理局在对其训练大纲、设施、教员等进行审查并认为合格于相应型别等级的训练后,可以批准该训练大纲。局方将对整个教学训练实施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型别等级的考试。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65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4.4.2对于已经获得一种以上直升机型别等级的飞行人员,转机型到其它最大起飞全重3180千克(7000磅)以下并且审定为单人驾驶的单发直升机时,不需要在执照上申请新的型别等级,但需要经过至少5小时(同厂家机型2小时)的飞行训练,并通过实践考试,由考试员在执照记录页签注该机型的熟练检查记录,实践考试工作单交局方存档。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66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5、为取得执照或增加等级的训练和考试的实施5.1申请人应在经局方批准的训练学校按照经局方批准的训练大纲接受训练。5.2未在本通告3.1条规定的训练机构进行的训练局方不予认可。5.3申请人的理论考试可以在本地区管理局进行,也可由本地区管理局委托申请人接受训练的单位所在管理局进行。5.4申请人的实践考试可由本地区管理局组织实施,也可由本地区管理局委托申请人接受训练的单位所在管理局组织实施。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67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8R26、有关军转民人员飞行训练的特殊规定军转民飞行人员申请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如果满足商用驾驶员执照和等级的知识和飞行经历要求,并且满足免除私用驾驶员执照实践考试条件的,可以先申请私用驾驶员执照,通用航空公司可以为其实施实践考试前的熟练性飞行,提供此类教学的飞行人员须向局方备案,不需要持有教员执照。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68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9R2《关于规范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执照理论考试的通知》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69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9R2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于所有按照CCAR-61部颁发航空器驾驶员、通用航空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或等级的申请人。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70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9R2执照理论考试大纲DOCNO.FS-ATS-001私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飞机、直升机)DOCNO.FS-ATS-002商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飞机、直升机)DOCNO.FS-ATS-003仪表等级理论考试大纲(飞机、直升机)DOCNO.FS-ATS-004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飞机、直升机)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71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9R2理论考试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5.5、对于申请补考的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出示上一次考试成绩单,在该成绩单下方上有授权教员签注,表明授权教员对该申请人上次理论考试未通过的航空知识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补充训练,认为其有能力通过理论考试。补考日期与上一次同科目考试日期间隔最少为28个日历日。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72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9R2理论考试的科目和通过成绩考试全称考试代码考试大纲考试时限题目数量通过分数私用驾驶员-飞机PAE/EFS-ATS-0011208080私用驾驶员-直升机PRH/EFS-ATS-0011208080私用驾驶员-初级飞机PPAFS-ATS-0011008070仪表等级-飞机IRA/EFS-ATS-0031208080仪表等级-直升机IRHFS-ATS-0031208080商用驾驶员-飞机CAE/EFS-ATS-00212010080商用驾驶员-直升机CRHFS-ATS-00212010080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ATA/EFS-ATS-00415010070CCAR-135部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ATACFS-ATS-00412010070航线运输驾驶员-直升机ATH/EFS-ATS-00412010070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教学法和飞行教员有关法规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FIM60457380教学法和地面教员有关法规GIM604080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09R2文件的获取飞行标准司在网站上公布本咨询通告中所述的理论考试大纲,网址是http://pilots.caac.gov.cn。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74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0《关于启用驾驶员和飞行教员实践考试标准的通知》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75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0为了规范驾驶员、飞行教员执照申请人的实践考试,制定了按照CCAR-61部颁发执照或等级所要求的实践考试标准以及实践考试工作单。为了配合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下发本咨询通告。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76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0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按照CCAR-61部颁发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或等级、通用航空飞行教员执照或等级申请人,其实践考试应按照新颁布的实践考试标准来实施。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77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0实践考试标准DOCNO.FS-PTS-001私用驾驶员执照实践考试标准(飞机)DOCNO.FS-PTS-002私用驾驶员执照实践考试标准(直升机)DOCNO.FS-PTS-003商用驾驶员执照实践考试标准(飞机)DOCNO.FS-PTS-004商用驾驶员执照实践考试标准(直升机)DOCNO.FS-PTS-005仪表等级实践考试标准(飞机、直升机)DOCNO.FS-PTS-006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实践考试标准(飞机)DOCNO.FS-PTS-007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实践考试标准(直升机)DOCNO.FS-PTS-008飞行教员执照实践考试标准(飞机)DOCNO.FS-PTS-009飞行教员执照实践考试标准(直升机)DOCNO.FS-PTS-010飞行教员执照实践考试标准(仪表等级)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78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0在启用上述10个实践考试标准的同时,还启用下列相关的实践考试工作单。实践考试工作单请从民航总局网站下载打印使用,网址为http://pilots.caac.gov.cn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79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1《飞行考试员工作手册》考试员学习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80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2《航空器型别等级和训练要求》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81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21.目的依据CCAR-61.27条的要求,经局方审定为最大起飞全重在5,700千克以上的航空器(轻于空气航空器除外)、涡轮喷气动力的航空器、直升机以及局方通过型号合格审定程序确定需要型别等级的其他航空器需要驾驶员具备该航空器的型别等级方可担任机长。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82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22.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公布的航空器型别等级清单用于规范所有航空器驾驶员执照上航空器型别等级的签注方式。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83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2对于最大起飞全重在3180千克(7000磅)以下的审定为单人驾驶的单发直升机,可以将理论培训时间缩减为该附件的50%(同厂家的可缩减至30%),飞行培训时间缩减为5小时(同厂家的缩减为2小时)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84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23.航空器型别等级清单附件一http://pilots.caac.gov.cn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85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24.训练要求地面训练航空器和运行限制介绍;重量与平衡;不利天气下的常规做法;空气动力特性、性能和最低设备清单、外形偏离清单;燃油和滑油系统;动力装置;电源系统;液压系统;起落架和刹车;气源系统;……飞行训练地面内容;基本飞行;熟练性训练;应急训练;……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86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25.实践考试5.1完成航空器型别等级训练的申请人,局方按照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实践考试标准(飞机)(FS-PTS-006)组织实践考试。5.2完成直升机型别等级训练的申请人,局方按照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实践考试标准(直升机)(FS-PTS-007)组织实践考试。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87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3《关于启用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特殊管理规定的通知》正在试点不具备商照权利,但可以担任运输航空副驾驶可以升级到航线执照训练分四个阶段,后三个阶段使用模拟设备,节能减排,但耗费人力资源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88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3CCAR-61CCAR-141CCAR-121CPLCPL(I)+HPMPLCCAR-CCAR-12191/135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4《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点要求》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90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4考试点设施要求考场考生座位装修要求网络环境要求考试题库服务器/VPN连接服务器的要求监控设备要求考试终端的要求打印设备其它设备系统维护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91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5《飞行人员英语等级测试考试点要求》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92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5中国民航飞行员英语等级测试考试点的设置及组织管理考点主任考点协调人的职责面试考试员评分员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93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5申请设立英语等级测试考试点的设备要求考点服务器的要求考生机房要求考试员机房要求考场网络环境要求装修要求监控设备要求打印设备其它设备系统维护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94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5考试流程管理报名考试点负责组织本考点的每次考试考试点负责制定考试计划考生在规定考试时间凭准考证到指定的考试场所参加考试评分上报成绩,存档并通知考生,网上公布成绩考试点负责制定考试点的《监考人员守则》和《考生考试守则》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95 Rater1Rater2LoginPEPECSystemRater3SelectanExamineerandomlyRatingtheExamineeRater1(L1)Rater3(L3)Rater2(L2)NOCompare(L1,L3)NOCompare(L2,L3)Compare(L1,L2)YESYESYESAverage(L1,L2)Average(L1,L3)Average(L2,L3)ExamineeLevelExamineeLevelExamineeLevel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6关于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97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61、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按照CCAR-61部或者CCAR-141部提供航空器驾驶员训练的飞行教员、地面教员的管理,不适用于按照CCAR-135部、CCAR-121部或者CCAR-142部提供训练的教员。本咨询通告依据CCAR-61部、CCAR-183部,并参考《民用航空飞行检查委任代表管理程序》(AP-183FS-001)、《飞行考试员工作手册》(AC-61-11)编写。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98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62、飞行教员的有关问题说明2.1飞行教员执照申请人应通过相应的理论考试;2.2飞行教员执照申请人应完成经批准的飞行教员课程培训,并通过相应实践考试,方可申请飞行教员执照;飞行教员执照每个等级训练课程的时间设置应不低于CCAR-141部附件E或者附件F的要求。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99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62、飞行教员的有关问题说明2.3持有按照CCAR-61部第221条规定颁发的教员执照的教员,可申请换发飞机类别教员执照,无需通过理论考试,但需满足以下条件:a)参加了经批准的CCAR-141部驾驶员学校设置的至少20小时的地面课程,该课程对法规差异、运行环境、教学差异进行了详细的介绍;b)完成了完整的教员执照飞行训练课程并通过了相应的实践考试;c)初次申请换发,仅允许申请仪表等级教员执照,安全飞行教学200小时以后,可申请与其驾驶员执照相适应的单发、多发教员执照。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00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62、飞行教员的有关问题说明2.4持有境外飞行教员执照的人员,经执照确认后,培训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补充包括法规差异和运行环境差异在内的地面训练和相应的飞行训练,并完成所要求的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后,可申请颁发相应类别、级别或仪表等级飞行教员执照。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01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62、飞行教员的有关问题说明2.5持有或过去三年内曾经持有飞行教员执照(按照CCAR-61部第221条规定颁发的教员执照的除外),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履行驾驶员执照权利时,可以申请在飞行训练器或者飞行模拟机上担任教员,地区管理局飞行标准部门可以批准函的形式批准其在与其原持有飞行教员执照等级相适应的飞行训练器或者飞行模拟机上担任教员,并报飞行标准司备案,有效期一年;此类教员的权利、限制等参照CCAR-61部H章相关条款实施,更新按照CCAR-61部第217条(a)(3)款实施,且需在飞行训练器或者飞行模拟机上向考试员展示其保持有相应的飞行技能水平。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02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62、飞行教员的有关问题说明2.6训练机构应当按照本咨询通告附件一给出的样例为飞行教员建立完整的教学记录;如果采用满足24个日历月教学经历的方式进行飞行教员执照更新时,应提供按照该格式建立的前二年内的飞行教员教学记录,否则只能按照CCAR-61部第217条(a)(1)款或(a)(3)款申请。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03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63、地面教员的有关问题说明训练记录推荐人数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04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64、型别等级的教学人员4.1在按照CCAR-91部运行的机构中实施型别等级教学的教员,应持有相应的教员执照,并在驾驶员执照上具有相应型别等级,或者持有按照CCAR-61部第221条规定颁发的相应运输教员执照。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05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64、型别等级的教学人员4.2对于需要在按照CCAR-91部运行的机构中实施型别等级教学,却不具备4.1款规定的条件的人员,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由该机构的主任运行监察员在其运行规范I部分中对满足条件的人员进行教员授权,并在训练大纲中写明,而无需办理教员执照;授权时应标明所批准型别等级及有效期,有效期两年: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06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6a)至少持有商用驾驶员执照和相应的类别、级别等级、仪表等级和相应型别等级;b)具有相应级别等级航空器上500小时机长经历,前12个月内在相应型别等级航空器上担任机长至少50小时;c)接受了CCAR-61部第205条(a)款所要求的地面训练,或者接受了AC-61-06所要求的地面训练,无需通过教员执照所需要的理论考试;d)接受了至少5小时在相应型别等级上的教学训练,并经该机构的主任运行监察员考核表明其具备相应教学能力。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07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64.3按照4.2款实施型别等级教学的教员的权利、限制、更新、重新办理等参照CCAR-61部H章相关条款实施;申请委任代表资格时,无需持有教员执照,但仅委任相应型别等级考试员。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08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65、飞行教员的考试管理实施飞行教员执照的考试员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之一:a)持有有效的飞行教员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类别、级别等级,以及仪表等级(如适用)和型别等级(如适用)的运行监察员;b)持有有效的飞行教员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类别、级别等级,以及仪表等级(如适用)和型别等级(如适用),连续担任商用执照委任代表3年以上,并且为现任委任代表;c)对于新机型或者国内无合适人选担任飞行教员考试员的情况,地区管理局可批准一次或一组飞行教员实践考试,该考试由地区管理局指定运行监察员实施,该监察员应持有相应类别、级别驾驶员执照,并参加了民航局飞行标准司组织的考试员培训班且考核合格。考试实施后,地区管理局将有关情况包括考试结果上报飞标司备案。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09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65、飞行教员的考试管理5.2考试员的申请与委任飞行教员考试员的数量根据局方的需要由局方确定,原则上不超过相应飞行检查委任代表总人数的20%。飞行教员考试员应采取单位推荐和局方选择相结合的办法产生。飞行训练机构以文件形式向所在地区管理局推荐合适委任代表;地区管理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选择合适委任代表或运行监察员,如有必要应对被推荐人员进行面试,完成审查和选择后以文件形式批准,并报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备案并由飞行标准司在网上公布。当飞行教员考试员不再担任委任代表或运行监察员时,其教员考试员的资格同时失去。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10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AC-61-165、飞行教员的考试管理5.3考试任务的指派5.4监督与管理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11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http://pilots.caac.gov.cn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29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StandardsTrainingCenter,CAAC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FlightStandardsDepartment,CAAC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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