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2059-2022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福建省)

DB35∕T 2059-2022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福建省)

ID:83093420

大小:330.16 KB

页数:16页

时间:2023-08-12

上传者:130****3912
DB35∕T 2059-2022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福建省)_第1页
DB35∕T 2059-2022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福建省)_第2页
DB35∕T 2059-2022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福建省)_第3页
DB35∕T 2059-2022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福建省)_第4页
DB35∕T 2059-2022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福建省)_第5页
DB35∕T 2059-2022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福建省)_第6页
DB35∕T 2059-2022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福建省)_第7页
DB35∕T 2059-2022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福建省)_第8页
DB35∕T 2059-2022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福建省)_第9页
DB35∕T 2059-2022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福建省)_第10页
资源描述:

《DB35∕T 2059-2022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福建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ICS03.080CCSA1635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2059—2022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Requirementsfordemocraticconsultationinurbanandruralcommunities2022-08-08发布2022-11-08实施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DB35/T2059—2022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原则...........................................................................15工作机构...........................................................................26协商主体...........................................................................27协商内容...........................................................................28协商形式...........................................................................29工作程序...........................................................................310工作细则..........................................................................311成果落实和监督....................................................................412工作保障..........................................................................5附录A(资料性)城乡社区民主协商事项指导目录.........................................6附录B(资料性)协商工作程序.........................................................8附录C(资料性)协商会议记录样式.....................................................9附录D(资料性)协商案例............................................................10参考文献.............................................................................13I

2DB35/T2059—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莆田市民政局提出。本文件由福建省民政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莆田市民政局、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吕正山、张宗贤、张元真、林喜燕、吴旭东、林振、张玲、梁静、王彬彬、董婷婷。II

3DB35/T2059—2022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的基本原则、机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细则、成果落实和监督、工作保障。本文件适用于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城乡社区urbanandruralcommunities乡、民族乡、镇、街道所辖的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居住在乡、民族乡、镇、街道所辖的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口组成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功能,从事各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相对完整的地域社会共同体。城乡社区民主协商democraticconsultationofurbanandruralcommunities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他组织及居民群众等相关利益主体,围绕涉及城乡社区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存在显著分歧和冲突的重大事项以及反映强烈且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议事、评议、恳谈、听证、咨询、约谈、线上协商等方式进行民主协商并最终达成共识的一种社区居民议事机制。4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民主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群众自治,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坚持依法协商,在法律制度下有序开展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协商结果合法有效。坚持全过程民主,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理念,实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1

4DB35/T2059—20225工作机构乡镇(街道)加强对辖区民主协商工作的领导、指导、推进和落实,宜成立民主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和职责,建立辖区内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的相关制度,包括培训、资金支持、监督和评价等。城乡社区宜建立民主协商工作委员会,制定章程,明确成员、职责、协商清单、协商规则等,并在乡镇(街道)民主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民主协商工作。6协商主体协商主体应是协商议题涉及的所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体:——基层党委、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组织,村(居)民小组;——基层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村(社区)组织;——村(居)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党员、乡贤能人、外来人员;——其他涉利益的个体、群体或组织。应将村(社区)党组织代表、村(居)民委员会代表、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代表、网格员代表、社会工作者、乡贤能人作为固定的协商主体,参与协商工作。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邀请法律、经济、建筑、教育、医疗、司法调解、心理咨询等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机构)参与协商。可邀请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离退休老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等参与协商。7协商内容协商内容分为五类:制度建设类、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类、公共事务类、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类及其他,具体见附录A。协商内容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要求的规范程序的,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8协商形式以民主议事厅(邻里会客厅)、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站)、村(居)民文化中心、妇女儿童之家、调解评理室、社交网络等综合服务场所为平台,可结合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务联席会议,选择适宜的协商形式。协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民主议事:通过召开议事会的形式,就村(居)民普遍关心、与城乡社区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城乡社区建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等问题进行讨论,形成协商结果并推动结果落实;宜每季度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2

5DB35/T2059—2022——民主评议:通过召开评议会的形式,就上级部门交办城乡社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部门履职情况、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思想品德、工作态度等情况开展综合或专项评议,形成评议结果并当场或及时公布结果;每年至少召开1次,宜于年底前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专项评议;——民主恳谈:通过召开恳谈会的形式,收集社情民意、了解居民群众需求和呼声、辖区单位服务需求、征求各方对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意见建议等,会后及时反馈、协调并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宜每季度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民主听证:通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就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重要公共事务、重要公共政策,征求、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听证决议并及时公布、报送;召开时间根据工作需求确定;——民主咨询:通过召开咨询会或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公共决策事项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征求相关专家的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咨询结果;——走访约谈:通过走访座谈、约请面谈等形式,就某一特定事项或个别问题同辖区内有关单位、组织和代表人士进行恳谈,沟通情况、交流意见后及时反馈、协调并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线上协商:通过QQ群、微信群、云会议等网络信息手段,就不便组织见面协商的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协调并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9工作程序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程序包括确定协商议题、确定协商主体和形式、公布协商信息、开展协商、形成协商意见、公示协商结果、协商异议处理七个阶段,具体流程见附录B。10工作细则确定协商议题10.1.1所有利益相关方均可向民主协商工作委员会提出协商议题,民主协商工作委员会应对协商议题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10.1.2民主协商工作委员会应根据居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研究确定协商议题,每月至少1次。确定协商主体和形式协商议题确定后,民主协商工作委员会应根据议题确定协商主体和协商形式,并制定协商方案,协商方案应包含协商时间、地点、主体、形式、规则。公布协商信息10.3.1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党务或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网站、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公布协商议题、背景、形式、时间、地点等信息。10.3.2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事项,民主协商工作委员会应提前通过专题民主会、民主听证会、恳谈会等形式公开征集意见,或咨询法律顾问、专业技术人员(机构),汇总后提供给各协商主体。3

6DB35/T2059—2022开展协商10.4.1宜在协商议题确定后30个工作日内开展协商。如未能按时进行,应经民主协商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延迟时限,并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延迟时限不宜超过10个工作日。10.4.2根据协商议题确定协商组织者及主持人,实行一事一议:——涉及城乡社区公共事务和村(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由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牵头,民主协商工作委员会组织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涉及两个及以上村(社区)的重要事项,单靠某一个村(社区)无法开展协商时,由民主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10.4.3自然村(小区)或村(居)民小组,宜在民主协商工作委员会指导下,由村(居)民小组组长自行组织协商。10.4.4由主持人说明协商议题、宣读协商规则和纪律,安排发言次序和时间,组织各协商主体有序进行讨论、沟通、协商。10.4.5协商过程宜采用书面记录、录音、录像或同步直播等形式记录,协商会议记录样式见附录C。形成协商意见10.5.1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采取现场投票、举手表决、网络投票等方式确认协商结果,并形成书面协商意见,经各协商主体签字确认,必要时可邀请法律顾问或专业技术人员(机构)进行现场见证。10.5.2协商案例可参考附录D。公示协商结果民主协商工作委员会应在协商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村(居)务公开栏、村(居)微信公众号、入户通知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协商异议处理10.7.1对协商过程中持不同意见的协商主体,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应做好解释说明工作。10.7.2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参与,在此基础上继续组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记录协商主体的主要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11成果落实和监督落实和反馈11.1.1属于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范围的事项,由民主协商工作委员会将协商结果提交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决策。11.1.2属于需要协商利益相关方实施落实的,由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督促实施并及时反馈给其他利益相关方,可根据需要与实施方签订协议书、承诺书。11.1.3受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协商的事项,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向乡镇(街4

7DB35/T2059—2022道)或有关部门报告协商结果,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对协商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反馈;对未达成协商结果的议题提交乡镇(街道)牵头组织二次协商。执行情况监督11.2.1对需要村(居)民遵守的事项,如城乡社区公共秩序、环境保护、文明礼仪、移风易俗等,宜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业主公约等形式引导村(居)民执行并相互监督。11.2.2对需要城乡社区落实的事项,村(社区)“两委”班子应及时组织实施,实施情况应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形式公开,接受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和各利益相关方查询。11.2.3对因政策调整或遇特殊情况,导致决议无法落实或需要调整的事项,应重新组织协商或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后,再次公开落实方案或说明受客观因素影响后的终止决定。12工作保障加强对民主协商工作委员会及其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组织协商、参与协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政府购买服务、资助、捐赠、集资等多种渠道,为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5

8DB35/T2059—2022AA附录A(资料性)城乡社区民主协商事项指导目录A.1制度建设类A.1.1村(居)民自治章程以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业主公约的制定和修改。A.1.2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评议等制度的修订和修改。A.1.3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A.1.4辖区内重大议事流程、议事规则的制定和修改。A.1.5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涉及村(居)民权益事项和公益事业发展计划,重大项目引进、建设计划,与辖区单位共建工作计划等。A.2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类A.2.1村(居)事务公开、财务公开。A.2.2对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的监督、评议。A.2.3对村(社区)工作者、公益性岗位人员、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等履职情况的评议。A.2.4村(社区)财务预算、决算。A.2.5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村(社区)发展公益事业资金的筹备、使用和管理。A.3公共事务类A.3.1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村(居)民小组的划分。A.3.2村(社区)自治组织、群体组织、社区组织、志愿组织、业主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等组织的民主推选、培育和发展。A.3.3村(社区)公共服务活动场所、便民服务点等选址布局、功能设置、使用管理等。A.3.4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电视、网络等行业服务设施建设、收费、管理、维护等。A.3.5物业与业主公共管理事务等。A.4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类A.4.1村(居)民依法享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廉租住房申请、社会救助救济以及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实施帮扶救助措施的落实。A.4.2村(社区)治安维护、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整治、农田水利改造、公共部位设施修缮等公共治理事项。A.4.3村(社区)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等。6

9DB35/T2059—2022A.5其他A.5.1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村(社区)落实的具体措施。A.5.2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协商的其他事项。A.5.3各类协商主体和村(居)民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协商的事项。7

10DB35/T2059—2022BB附录B(资料性)协商工作程序协商工作程序见图B.1。利益相关方乡镇(街道)民主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确定协商议题议题领导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指导监督审核确定协商主体和形式,协商工作委员会制定协商方案专题议事会协商议题、背景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议题民主听证会问题解决方案恳谈会公开协商会议5个工作日前协商形式、协商主体征求公布协商信息意见咨询法律顾问和专业人士(机反协商时间、地点构)馈报告开展协商…………否记录协商主体的主流意见,达成一致意见特别是反对意见是继续协商形成协商意见公示协商结果通过公开栏、网络等进行公示落实协商成果图B.1协商工作程序流程图8

11DB35/T2059—2022CC附录C(资料性)协商会议记录样式表C.1给出协商会议的记录样式供参考,根据协商会议的实际情况,采取更合理和规范的会议记录。表C.1协商会议记录样式表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协商议题:协商形式:主持人:记录人:协商主体:列席或旁听人员:参会人数:会议记录协商主要内容:×××发言:×××发言:×××发言:表决情况: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协商结果:协商结果确认(签名):佐证资料:9

12DB35/T2059—2022附录D(资料性)协商案例D.1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筱塘社区万隆小区建立居民自治管理小组协商案例协商议题提出和确定: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筱塘社区万隆小区建设初期,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且没有物业公司管理,为解决小区管理空白、矛盾纠纷多等问题,社区民主协商工作委员会决定通过协商成立万隆小区自治管理小组,解决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协商主体和形式:社区民主协商工作委员会就万隆小区成立自治管理小组议题组织召开民主协商议事会议,邀请万隆小区党员代表、妇女代表、户代表等参加。协商过程:会前,社区“两委”深入万隆小区,就成立小区自治管理小组事项征求小区居民意见,挖掘热情、有正义感、有爱心的居民,推荐他们参选楼栋长。会上,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成立小区管理小组势在必行,各户代表通过投票方式选出了楼栋长,与会人员一致同意由楼栋长们组成小区自治管理小组,并协商明确了管理小组工作职责。大家还提出了应制定小区居民公约,邀请几个监督员和志愿者帮助做好小区管理事宜。成果落实和监督:小区自治管理小组成立以来,组建“保洁保绿”“义务巡逻”“纠纷调解”等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作用,社区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等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和改善。D.2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铺尾社区文明养犬协商案例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铺尾社区接到多次关于社区养犬问题的投诉,如夜晚犬吠扰民、遛狗不栓绳导致小狗追逐并冲撞行人等。铺尾社区社工与社区“两委”成员、物业代表、养犬户代表等进行了多次探讨,决定就社区居民文明养犬问题开展协商。协商主体和形式:2021年8月24日下午,莆田耆涵社工携手铺尾社区、物业代表、养犬户代表在“党建+”邻里中心召开文明养犬民主协商恳谈会,邀请社区居民代表、党员代表、业主代表、龙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代表、养犬户代表及耆涵社工等共21人参加。协商过程:会前,耆涵社工在社区开展前期问卷调查,收集居民意见与建议。会上,主持人向参会人员介绍社区养犬方面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并请大家发表意见:一是遛狗未使用牵引绳,二是宠物粪便未及时清理,三是犬吠扰民,四是流浪狗伤人等。参会人员各抒己见:居民代表表示并不反对居民养狗,但是希望宠物粪便能及时清理,不影响他人出行;小区物业代表列举了一些未用牵引绳的狗追逐路人和流浪狗伤人事件,同时表示会全力配合社区做好文明养犬宣传,及时规劝不文明行为并做好流浪狗管制;养犬户代表表示愿意规范养犬行为,文明养犬;社工代表表示会协助社区建立一支由养犬居民组成的文明养犬志愿者团队,共同引导居民文明养犬,经过多方探讨,形成一致的协商意见——耆涵社工制定倡议书,养犬志愿者团队、小区物业协同宣传、引导,推动社区文明养犬落地见效。成果落实和监督:耆涵社工携手社区养犬志愿者团队、小区物业发起“文明养犬从我做起”倡议,在社区多形式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引导并督促养犬居民规范养犬行为等。成效:自社区多方商议共同规范养犬行为后,社区再未收到养犬问题投诉,社区文明养犬倡议得到业主的一致好评,其他社区也纷纷效仿。10

13DB35/T2059—2022D.3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国光社区和美佳园小区解决架空层地面硬化问题协商案例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国光社区辖区内的和美佳园小区,系某部队军官安置房,小区共6栋住宅楼,于2015年11月正式交房。因历史遗留问题,小区6栋住宅楼架空层地面均为裸土,尚未硬化。业主出入住宅、两车停放都需通过架空层,晴天时尘土飞扬,雨天时泥泞难行,给小区业主出行、整体环境及物业管理都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且交房时建设方未移交小区维修基金,致使6栋楼房2000余平方米的架空层硬化项目一直搁置不前。国光社区多次与该小区业主代表就硬化项目开展协商讨论,并积极动员小区业主于2018年初成立了业委会。协商主体和形式:社区工作人员、小区业主代表、物业管理公司代表等,先后通过民主恳谈、召开业主大会的形式协商、确定小区架空层硬化项目。协商过程:2019年2月,国光社区接到上级下发的关于《2019年鼓楼区“参与式”微实事协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立即与和美佳园小区业委会联系,并于4月10日社区“民情恳谈日”当天,在社区会议室组织了业主代表、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召开了“关于和美佳园小区架空层地面硬化问题”民情恳谈会。会上,小区业委会提出以业委会的名义申报“小区架空层地面硬化”微实事协商项目,并表示项目初期预算金额约28万元,其中“参与式”微实事项目将拨款45%的项目资金,仍缺口15.4万元。经充分讨论后,各业主代表一致同意由业主自筹缺口的项目资金,并就项目完成后引进电动车充电桩解决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及消防安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达成了一致意见。2019年5月27日晚,国光社区组织于和美佳园小区物业处召开业主大会,就“和美佳园小区架空层地面硬化项目”参与2019年鼓楼区“参与式”微实事协商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意见征求及表决投票。在业委会成员的动员下,小区三分二的业主参加了此次业主大会表决投票,全票通过申报微实事项目。成果落实和监督:在洪山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国光社区的多方协调下,和美佳园小区业委会经过前期紧锣密鼓的筹备,终于9月上旬完成挂网招标工作;9月20日,施工单位正式进场施工;并于2019年10月上旬完成小区全部6栋楼架空层地面的铺设。D.4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埔柳村建设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协商案例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2018年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埔柳村是市农村污水处理试点村。为降低施工难度、减少造价成本,加快污水收集项目建设步伐,埔柳村“两委”针对村地形复杂、高程差变化大等实际情况开展民主协商工作。协商主体和形式:3月28日,由村“两委”组织召开民主协商议事会议,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委员、村建会代表、网格员代表、村民代表、妇女代表和工程设计方代表等作为主体参与协商。协商过程:会上,工程设计方与与会人员就如何减少占用农民土地、克服地形落差大等问题展开讨论。工程方在充分征求、听取、综合了各方代表的意见建议后不断修改工程设计方案,最终确定了“顺沟而建、分片收集、多级沉淀”的污水处理方案,降低施工难度,节约工程造价。成果落实和监督:村“两委”及时公开公示了协商议事结果并督促落实,该项目工程在埔柳村各方组织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及时竣工,全村范围内污水应收尽收、规范处理,并率先探索出“三级沉淀、巧用沟渠、分片收集、加压抽取”的新技术,在全镇范围内全面铺开。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组织、发动村内党员群众、老人协会、村民代表等成立施工监督组、问题协调组等全程参与,及时调解矛盾、督促按时施工。埔柳村污水处理项目,从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到监督管理都充分征求、听取、综合村民和其他各方代表的意见建议,实行“包工不包料”的埔柳模式,真正做到了“破路少、施工快、造价低、成效好”,实现全村污水零排放。11

14DB35/T2059—2022D.5福州市闽清县黄石村解决噪音与粉尘污染诉求协商案例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福州市闽清县黄石村村级民主协商议事工作小组多次收到关于闽清县白金工业区黄石片区噪音与粉尘污染的投诉件,村民普遍反映该片区施工中的噪音和粉尘污染直接影响周边村民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黄石村村级民主协商议事工作小组决定邀请相关方代表协商解决以上问题。协商主体和形式:黄石村村级民主协商议事工作小组召开民主协商议事会议,邀请白金工业区黄石片区的三家施工企业主管和当地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等开展协商,讨论如何解决噪音和粉尘污染问题。协商过程:会前,民主协商议事工作小组通过黄石村村民微信交流群、村民意见收集箱、村民说事服务厅等多种渠道收集村民意见。会上,村民代表提出噪音和粉尘污染问题和诉求,与会人员共同讨论解决方案,最终达成三个解决方案:1.施工方要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时间,在未有夜间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后,方可施工。2.加强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钢管、钢模板的装卸,尽量减少金属件的碰击声,这样可尽量保持施工现场的安静环境。3.粉尘控制措施:施工现场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封闭高度应高于施工作业面的2.5米以上,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找到出入口,用高压冲洗设备做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严禁撒漏,除对车辆冲洗外,对场地应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经过协商,三家企业主管均同意接受以上方案。成果落实和监督:方案实施后,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有效监督,在民主协商议事工作小组和三家企业主管共同努力下,白金工业区黄石片区关于噪音、粉尘等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民主协商议事工作小组还积极做好民情回访工作,采用电话回访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等方式,了解群众对协商结果实施的满意度,村民们均表示满意。12

15DB35/T2059—2022参考文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中办发〔2015〕41号)[5]《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闽民建〔2016〕236号)[6]《莆田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指南>的通知》(莆民〔2020〕75号)[7]《莆田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莆民〔2019〕34号)1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