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亚律师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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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凯亚律师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下)第十三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凯亚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分割养老保险金的规定。养老保险金在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条件时仅仅属于未来期望可得的财产,并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于婚姻关系解除后,一方还未拿到养老保险金前,另一方主张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养老保险费是

2、用双方共同财产交付的,离婚时另一方当然有权主张分割。这里要注意养老“保险金”与养老“保险费”的区别,一个是未来可得的财产,一个是已交纳的财产。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凯亚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财产分割协议的规定。依《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这就是所谓的附条件合同。简单说,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

3、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本条描述的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就是附条件合同,这里的条件就是“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也就是说,双方虽然签了财产分割协议,但协议仅仅是成立而未生效,此时就要看约定条件是否成就:如果条件成就,即双方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则协议生效,双方遵照协议的约定分割财产;如果条件不成就,即双方诉讼离婚,则协议不生效,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4、凯亚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分割继承所得遗产的规定。遗产于未分割前是全体继承人的共同财产,继承人之间是共同共有的关系,每个继承人对遗产享有的份额是不确定的。若起诉时一方要求分割另一方应继承的遗产时,因一方应得遗产份额不确定,导致双方应得的份额也不确定,实际上无法分割。因此,本条规定,一方若在离婚时请求分割另一方可继承的遗产时,应在遗产实际分割完、一方可得份额确定后另行起诉。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凯亚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夫妻之间借款

5、协议效力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重大理由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分割。但是不允许分割不代表不允许处分,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只要双方订立借款协议将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就是说明夫妻双方对该部分共同财产的性质进行了约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离婚时可按照约定来处理。此外,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该共同财产应当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或是其他个人事务,而不能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共同生活事务。因为基于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一方享受了权

6、利自然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同样的道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凯亚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依《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四:一是重婚;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若夫妻一方有上述四种情况(具备其一即可),另一方离婚时便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7、;若双方均有上述四种情况(具备其一即可),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离婚时双方均无权要求损害赔偿。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凯亚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的规定。依《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31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这里“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表述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

8、一方发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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