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基本医疗保障办法1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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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桐庐县委文件县委〔2008〕37号★中共桐庐县委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庐县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级机关、企事业各单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桐庐县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中共桐庐县委桐庐县人民政府2008年7月2日主题词:医疗保障办法通知抄送:县人大,县政协,县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共印150份)桐庐县基本医疗保障办法-21-为建立和完善我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

2、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杭州市委、市政府《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委〔2008〕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目标要求(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由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遵循以下原则:1、城乡统筹、全民覆盖。对本县所有城乡居民作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安排。2、制度分类、一视同仁。同一群体城乡居民制度统一,并逐步提高保障待遇。3、适度筹资、合理分担。建立单位、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4、制度贯通、自愿选择。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以按规定选择和转换不同的医疗保障模式,医疗保障待遇不重复

3、享受。(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等制度。(三)县劳动保障部门主管全县的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1-县人事、财政、卫生、民政、地税、物价、药监、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四)建立健全由政府部门、参保人员、社会团体、新闻单位、医疗和药品服务机构等方面代表参加的医疗保障社会监督组织,以加强对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运行的监督。(五)县人民政府可根据经济发展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情况,对基

4、本医疗保障的缴费额度、起付标准、负担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政府补贴等适时调整,报杭州市人民政府核准后实施。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参保范围和对象:1、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2、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3、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并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七)符合参保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在纳入参保范围的3个月内,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员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5、。(八)职工医保根据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不同,分为统账结合类医保和单建统筹类医保。-21-统账结合类医保,由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统一建立医保个人账户;单建统筹类医保,参保人不建医保个人账户。(九)同一参保单位的在职职工在申报职工医保参保时,原则上应选择同一参保类别。(十)参保单位如需调整参保类别,应在每年的11月底前提出申请,在12月进行调整。(十一)职工医保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疗保险费)按以下规定缴纳:1、参保单位缴费标准:(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和参照企业参保的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

6、每月按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以下简称单位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统账结合类医保缴费比例为8%;单建统筹类医保缴费比例为6%。在计算企业单位缴费基数时,职工当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月省平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单位缴费基数;低于60%的,按60%计入。(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编制内职工,由单位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之和的8%缴纳医疗保险费;编制外职工,由单位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中统账结合类医保

7、缴费比例为8%,单建统筹类医保缴费比例为6%。(3)参保单位缴费中,-21-缴费基数总额的0.5%用于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2、参保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标准:(1)统账结合类医保参保单位的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省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超过300%的,按300%核定。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用于建立个人账户。(2)单建统筹类医保参保单位的在职职工个人不缴费。(3)六级及以上残疾

8、军人个人不缴费。3、参加统账结合类医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10%缴纳,缴费基数总额的0.5%用于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4、参加单建统筹类医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5%缴纳,缴费基数总额的0.5%用于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持有《桐庐县就业援助证》(以下简称《援助证》)的参保人员,自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的当月起,以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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