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税(近期文件)

流转税(近期文件)

ID:14895027

大小:44.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30

流转税(近期文件)_第1页
流转税(近期文件)_第2页
流转税(近期文件)_第3页
流转税(近期文件)_第4页
流转税(近期文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流转税(近期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3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服务或实物形式的业务有关流转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开展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电信服务业务(包括赠送用户一定的业务使用时长、流量或业务使用费额

2、度,赠送有价卡预存款或者有价卡)的过程中,其附带赠送的电信服务是无偿提供电信业劳务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包括赠送用户PIM卡、手机或有价物品等实物),属于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劳务的同时赠送实物的行为,按照现行流转税政策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其附带赠送实物的行为是电信单位无偿赠与他人实物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3、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人加工和销售珠宝玉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86号9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珠宝玉石企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增值税适用税率的紧急请示》(云国税发〔2007〕1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对于加工、销售珠宝玉石的纳税人应按现行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规定办理认定手续。凡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应依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实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             

4、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民委关于民族贸易企业销售货物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3号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宗局:  为更好地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销售的货物及国家定点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优惠政策,经研究,现就民

5、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通知》中所指的民族贸易企业和供销社企业,是指在民族贸易县内经营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用品销售额占企业全部销售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商业企业。  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用品包括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和生产生活必需品。其中,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为《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2001年修订)的通知》(民委发[2001]129号)所列商品;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范围由民族贸易县民族工作部门牵头,商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少数

6、民族生产生活用品销售额占企业全部销售额的比例,由民族贸易县民族工作部门商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具体不得低于20%。  二、民族贸易县内申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商业企业,应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提请备案。  三、本通知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不属于本通知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已免的税款不再补征。                财政部国家税总局国家民委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沙滩车等车辆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1071号重庆市国家

7、税务局:  你局《关于“沙滩车”类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渝国税发[2007]2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公平税负,缓解制盐企业的经营困难,经国

8、务院批准,现将盐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9月1日起9,盐适用增值税税率由17%统一调整为13%。  二、本通知所称盐,是指主体化学成分为氯化钠的工业盐和食用盐,包括海盐、井矿盐和湖盐。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据柴油质量标准认定消费税征税范围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67号山东省国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