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ID:17022278

大小:32.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8-26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_第1页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_第2页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_第3页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_第4页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8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已由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9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9月28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1998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2、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30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2年9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12年9月28日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co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tigation;(C)submissionofprogramcom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ti

3、onofwhetherviewsareclear;(D)theborrower,guarantorloans9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8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已由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9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9

4、月28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1998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30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2年9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12年9月28日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co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tigation;(C

5、)submissionofprogramcom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tionofwhetherviewsareclear;(D)theborrower,guarantorloans9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障农村村民依法实行自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历史习惯、人口多少、经济状况,

6、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范围调整,由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含区、县级市,下同)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村民委员会应当维护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第五条 镇(乡)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

7、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镇(乡)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第六条建立健全以省市补助、县级统筹、村集体收入自我保障为主的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基层组织经费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第二章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