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0245 - 刑法学自考笔记+自考小抄+自考串讲自考必过笔记

2011年 0245 - 刑法学自考笔记+自考小抄+自考串讲自考必过笔记

ID:17439325

大小:128.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8-31

上传者:jjuclb
2011年 0245 - 刑法学自考笔记+自考小抄+自考串讲自考必过笔记_第1页
2011年 0245 - 刑法学自考笔记+自考小抄+自考串讲自考必过笔记_第2页
2011年 0245 - 刑法学自考笔记+自考小抄+自考串讲自考必过笔记_第3页
2011年 0245 - 刑法学自考笔记+自考小抄+自考串讲自考必过笔记_第4页
2011年 0245 - 刑法学自考笔记+自考小抄+自考串讲自考必过笔记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1年 0245 - 刑法学自考笔记+自考小抄+自考串讲自考必过笔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0245-刑法学笔记依据教材《刑法学》张明楷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笔记依据目录第一编绪论第一章 刑法概说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与分类一、刑法的概念二、刑法的分类第二节 刑法的性质与任务一、刑法的性质二、刑法的任务第三节 刑法的体系与解释一、刑法体系二、刑法解释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罪刑法定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实现第二节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一、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基本含义与思想基础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基本内容与具体实现第三节 罪刑相适应原则一、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思想基础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三、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表现特点第三章 刑法的适用范围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一、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二、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三、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四、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一、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二、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三、溯及力第二编犯罪论第四章 犯罪概说第一节 犯罪的特征一、犯罪的特征概述二、社会危害性三、刑事违法性第二节 犯罪的分类一、理论分类二、法定分类第五章 犯罪构成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一、犯罪构成的概念二、犯罪构成的要件三、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第二节 犯罪客体一、犯罪客体的概念二、犯罪客体的分类三、直接客体的确定第三节 犯罪客观要件一、犯罪客观要件概述二、危害行为三、行为对象四、危害结果五、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第四节 犯罪主体一、犯罪主体概述二、自然人犯罪主体三、单位犯罪主体第五节 犯罪主观要件一、犯罪主观要件概述二、犯罪故意三、犯罪过失四、犯罪的目的与动机第六章 排除犯罪的事由第一节 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概念二、正当防卫的条件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四、特殊正当防卫第二节 紧急避险一、紧急避险的概念二、紧急避险的条件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第三节 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一、法令行为二、正当业务行为三、被害人的承诺四、自救行为五、义务冲突第七章 故意犯罪形态第一节 故意犯罪形态概述一、故意犯罪形态的概念二、故意犯罪形态与故意犯罪阶段的关系第二节 犯罪预备一、犯罪预备的概念与特征二、预备犯的刑事责任第三节 犯罪未遂一、犯罪未遂的概念二、犯罪未遂的特征三、未遂犯的刑事责任第四节 犯罪中止一、犯罪中止的概念二、犯罪中止的特征三、中止犯的刑事责任第八章 共同犯罪第一节 共同犯罪概述一、共同犯罪的概念二、共同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一、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二、共同犯罪的主观条件三、共同犯罪的客观条件第三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一、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三、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四、一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第四节 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一、共犯人的分类概述二、主犯及其刑事责任三、从犯及其刑事责任四、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五、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第五节 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一、共同犯罪与身份二、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第九章 罪数第一节 罪数的区分一、区分罪数的意义二、区分罪数的标准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一、继续犯二、想象竞合犯三、法条竞合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一、结合犯二、集合犯第四节 处断的一罪一、连续犯二、吸收犯三、牵连犯第三编刑罚论第十章 刑罚概说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一、刑罚及其特点二、刑罚权及其根据三、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的关系第二节 刑罚的目的一、刑罚目的的概念二、刑罚目的的内容第三节 刑罚的功能一、刑罚功能的概念二、刑罚功能的内容第十一章 刑罚的体系第一节 主刑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二节 附加刑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第三节 非刑罚处罚一、非刑罚处罚的概念二、非刑罚处罚方法的种类第十二章 刑罚的裁量第一节 量刑概述一、量刑概念二、量刑原则第二节 量刑情节一、量刑情节的概念二、量刑情节的分类三、累犯四、自首五、立功第三节 量刑制度一、从重、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制度二、数罪并罚制度三、缓刑制度第十三章 刑罚的执行第一节 减刑制度一、减刑的概念二、减刑的条件三、减刑的限度与幅度四、减刑的程序与减刑后的刑期计算第二节 假释制度一、假释的概念二、假释的适用条件三、假释的考验期限与假释的撤销第十四章 刑罚的消灭第一节 时效一、时效的概念二、追诉时效的期限三、追诉期限的计算第二节 赦免一、赦免的概念二、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第四编罪刑各论第十五章 罪刑各论概说第一节 刑法分则的体系一、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二、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第二节 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一、罪状二、罪名三、法定刑第三节 刑法分则的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一、注意规定的概念与特点二、法律拟制的概念与特点三、区分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的意义第十六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节 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一、背叛国家罪二、分裂国家罪三、煽动分裂国家罪四、武装叛乱、暴乱罪五、颠覆国家政权罪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七、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二节 叛变、叛逃的犯罪一、投敌叛变罪二、叛逃罪第三节 间谍、资敌的犯罪一、间谍罪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三、资敌罪第十七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放火罪、失火罪二、决水罪、过失决水罪三、爆炸罪、过失爆炸罪四、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二节 破坏公用工具、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二、破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三、破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四、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五、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三节 实施恐怖、危险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二、资助恐怖活动罪三、劫持航空器罪四、劫持船只、汽车罪五、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第四节 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三、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四、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五、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六、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七、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八、丢失枪支不报罪九、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五节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重大飞行事故罪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三、交通肇事罪四、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五、安全设施责任事故罪六、大型活动责任事故罪七、危险物品肇事罪八、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九、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十、消防责任事故罪十一、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罪第十八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二、生产、销售假药罪三、生产、销售劣药罪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自考三件法宝:小抄笔记、真题配套答案、音视频http://shop35385563.taobao.com联系QQ:1273114568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十、关于本节 犯罪的认定与处罚的特别规定第二节 走私罪一、走私武器、弹药罪二、走私核材料罪三、走私假币罪四、走私文物罪五、走私贵重金属罪六、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七、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八、走私淫秽物品罪九、走私废物罪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一、虚报注册资本罪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四、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依法披露信息罪五、妨害清算罪六、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七、虚假破产罪八、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九、对公司、企业、单位人员行贿罪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十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十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十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十四、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十五、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一、伪造货币罪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三、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四、持有、使用假币罪———五、变造货币罪六、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七、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八、高利转贷罪九、骗取信用罪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十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十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十三、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十四、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十五、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十六、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十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十八、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十九、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二十、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二十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委托、信托财产罪二十二、违规运用资金罪二十三、违法发放贷款罪二十四、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二十五、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二十六、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二十七、逃汇罪二十八、骗购外汇罪二十九、洗钱罪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一、集资诈骗罪二、贷款诈骗罪三、票据诈骗罪四、金融凭证诈骗罪五、信用证诈骗罪六、信用卡诈骗罪七、有价证券诈骗罪八、保险诈骗罪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一、偷税罪二、抗税罪三、逃避追缴欠税罪四、骗取出口退税罪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六、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七、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八、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十一、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十二、非法出售发票罪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一、假冒注册商标罪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四、假冒专利罪五、侵犯著作权罪六、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七、侵犯商业秘密罪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二、虚假广告罪三、串通投标罪四、合同诈骗罪五、非法经营罪六、强迫交易罪七、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八、倒卖车票、船票罪九、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十一、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十二、逃避商检罪第十九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一节 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一、故意杀人罪二、过失致人死亡罪三、故意伤害罪四、过失致人重伤罪第二节 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一、强奸罪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三、猥亵儿童罪第三节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一、非法拘禁罪二、绑架罪三、拐卖妇女、儿童罪四、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五、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六、诬告陷害罪七、强迫职工劳动罪八、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九、非法搜查罪十、非法侵入住宅罪十一、刑讯逼供罪十二、暴力取证罪十三、虐待被监管人罪十四、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十五、组织乞讨罪第四节 侵犯名誉、人格的犯罪一、侮辱罪二、诽谤罪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四、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第五节 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一、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三、侵犯通信自由罪四、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五、报复陷害罪六、破坏选举罪第六节 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二、重婚罪三、破坏军婚罪四、虐待罪五、遗弃罪六、拐骗儿童罪第二十章 侵犯财产罪第一节 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一、抢劫罪二、抢夺罪三、聚众哄抢罪四、敲诈勒索罪第二节 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一、盗窃罪二、诈骗罪第三节 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一、侵占罪二、职务侵占罪三、挪用资金罪四、挪用特定款物罪第四节 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二、破坏生产经营罪第二十一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一、妨害公务罪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三、招摇撞骗罪四、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五、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七、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八、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九、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十、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十一、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十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十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十四、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十五、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十六、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十七、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十八、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十九、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二十、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二十一、聚众斗殴罪二十二、寻衅滋事罪二十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二十四、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二十五、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二十六、传授犯罪方法罪二十七、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二十八、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二十九、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三十、侮辱国旗、国徽罪十一、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三十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三十三、聚众淫乱罪三十四、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三十五、盗窃、侮辱尸体罪三十六、赌博罪三十七、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一、伪证罪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三、妨害作证罪四、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五、打击报复证人罪六、扰乱法庭秩序罪七、窝藏、包庇罪八、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九、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掩饰、隐瞒赃物罪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十一、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十二、破坏监管秩序罪十三、脱逃罪十四、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十五、组织越狱罪十六、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二、骗取出境证件罪三、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四、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五、偷越国(边)境罪六、破坏界碑、界桩罪七、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一、故意损毁文物罪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三、过失损毁文物罪四、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五、倒卖文物罪六、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七、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八、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九、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二、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四、非法组织卖血罪五、强迫卖血罪六、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七、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八、医疗事故罪九、非法行医罪十、非法进行节 育手术罪十一、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五、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六、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七、非法狩猎罪八、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九、非法采矿罪十、破坏性采矿罪十一、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十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十三、盗伐林木罪十四、滥伐林木罪十五、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二、非法持有毒品罪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自考三件法宝:小抄笔记、真题配套答案、音视频http://shop35385563.taobao.com联系QQ:1273114568 四、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五、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六、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七、引诱、教唆、欺骝他人吸毒罪八、强迫他人吸毒罪九、容留他人吸毒罪十、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二、协助组织卖淫罪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四、引诱幼女卖淫罪五、传播性病罪六、嫖宿幼女罪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三、传播淫秽物品罪四、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五、组织淫秽表演罪第二十二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第一节 平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二、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过失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二、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四、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五、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六、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七、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八、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 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 罪九、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第二节 战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一、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二、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三、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四、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五、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六、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七、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第二十三章 贪污贿赂罪第一节 贪污犯罪一、贫污罪二、挪用公款罪三、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五、隐瞒境外存款罪第二节 贿赂犯罪一、受贿罪二、单位受贿罪三、行贿罪四、对单位行贿罪五、单位行贿罪六、介绍贿赂罪第二十四章 渎职罪第一节 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一、滥用职权罪二、玩忽职守罪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五、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六、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七、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第二节 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罪一、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三、私放在押人员罪四、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五、恂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第三节 特定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一、枉法仲裁罪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三、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四、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五、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非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六、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七、环境监管失职罪八、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九、放纵走私罪十、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十一、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十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十三、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十四、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十五、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十六、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第二十五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第一节 危害作战利益的犯罪一、战时违抗命令罪二、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三、投降罪四、战时临阵脱逃罪五、违令作战消极罪六、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七、战时造谣惑众罪八、战时自伤罪第二节 违反部队管理制度的犯罪一、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三、指使部屑违反职责罪四、军人叛逃罪五、逃离部队罪六、私放俘虏罪第三节 危害军事秘密的犯罪一、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三、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第四节 危害部队物资保障的犯罪一、武器装备肇事罪二、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三、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四、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五、遗弃武器装备罪六、遗失武器装备罪七、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第五节 侵犯部属、伤病军人、平民、俘虏利益的犯罪一、虐待部属罪二、遗弃伤病军人罪三、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四、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五、虐待俘虏罪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与分类一、刑法的概念1.刑法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立法史:1979.7.1通过第一部刑法典,1980.1.1施行;1997年3月新刑法典通过。修订的指导思想:制定一部有中国特色的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典;保持刑法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对原来笼统的规定尽量做出具体的规定。至今共通过6个刑法修正案。3.独立部门法性质:特定的调整对象;独特的目的和判断标准;独立发展的历史;刑法概念的相对独立性。4.刑事法。在刑事法与民事法的分类中,刑法属于刑事法。刑事法是关于犯罪的侦查,认定以及刑事责任的追究、实现的法律。刑法规定犯罪,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故属于刑事法。5.实体法。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分类中,刑法属于实体法。6.公法。在公法与私法的分类中,刑法属于公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不一,但一般认为,刑法属于公法。二、刑法的分类1.广义的刑法与狭义的刑法广义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刑法典是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系统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单行刑法是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附属刑法即附带规定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我国目前没有真正的附属刑法。新刑法颁布后,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中的一些条款,只是形式上概括性地重申了刑法的相关内容,而没有对刑法作出解释、补充、修改等实质性规定。这些规定很难称得上附属刑法。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2.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与效力的刑法,刑法典便是普通刑法。特别刑法是指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的时候、特别的地方或特别事项(犯罪)的刑法。一般来税,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属于特别刑法。香港、澳门、台湾刑法仅适用于中国的特别地,也可谓中国的特别刑法。当某种行为同时符合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规定时,应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仅适用特别刑法;如果某一行为同时符合两个同等效力的特别刑法的规定,则应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仅适用新的特别刑法;如果某一行为同时符合两个效力不同的特别刑法,则应适用效力更高的特别刑法。3.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形式刑法是指从外形或名称上(形式上)便可得知其为刑法的法律,刑法典与单行刑法即是。实质刑法是指外形或名称上不属于刑法,但其内容规定了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或条款,附属刑法即是。4.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国内刑法是适用于一国领域内的刑法。国际刑法一词则有三种不同含义:一是国际刑事法或世界刑法,是指超国家的、在整个世界范围内予以适用的刑法,世界上还不存在这种国际刑法。二是规定违反国际公法原则(或违反人类共同利益)的犯罪及制裁的法律。我国刑法理论一般在此意义上使用国际刑法概念。三是关于国内刑法适用范围的法律,即关于国内刑法的空间效力、管辖权、外国刑事判决的效力、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最先意义上的国际刑法,就是指这种刑法适用法。第二节刑法的性质与任务一、刑法的性质刑法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有属性。1.规制内容的特定性:犯罪与刑罚。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2.法益保护的广泛性:一般部门法都是只调整和保护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如民法仅调整和保护财产关系以及部分与财产有关的人身关系;婚姻法仅调整和保护婚姻家庭关系;如此等等。刑法则保护人身的、经济的、财产的、婚姻家庭的、社会秩序等许多方面的法益。刑法的不完整性:首先,刑法并不是将所有侵害法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而只是将其中部分严重侵害法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其次,即使是严重侵害法益的行为,但由于刑事政策等方面的原因,立法者也可能不将其规定为犯罪;再次,成文刑法总是具有局限性,一些严重侵害法益的行为也可能被遗漏。刑法的不完整性,要求司法机关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3.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刑法规定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刑罚是国家最严厉的强制方法。4.部门法律的补充性:国家有许多部门法,需要保护的法益都首先由部门法来保护;如果所有的部门法都能充分有效地保护各种法益,刑法就没有存在的余地;反之,只有当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法益时,才需要刑法保护。5.其他法律的保障性:由于其他法律在不能充分保护法益时需要刑法保护,刑法的制裁方法又最为严厉,这就使得刑法实际上成为其他法律的保障二、刑法的任务我们可以将刑法的任务概括为保护法益,保护的方法是禁止和惩罚侵犯法益的犯罪行为。惩罚与保护密切联系:不使用惩罚手段抑止犯罪行为,就不可能保护法益;为了保护法益,必须有效地惩罚各种犯罪;惩罚是手段,保护是目的。这就要求司法人员在适用刑法时,以保护法益为目的,决不能为了惩罚而惩罚。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现实与可能发挥的作用。国外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刑法具有以下三种机能:(1)行为规制机能,指刑法具有使对犯罪行为的规范评价得以明确的机能。评价机能与决定机能。(2)法益保护机能,指刑法具有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与威胁的机能。犯罪是侵害或威胁法益的行为,刑法禁止和惩罚犯罪,是为了保护法益。(3)自由保障机能,指刑法具有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机能。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又是“犯罪人的大宪章”。法益保护机能主要依靠刑罚的宣示与适用来实现;自由保障机能则主要依赖限制刑罚的适用而实现。如何既最大限度地保护法益,又最大限度地保障自由,就成为难题。第三节刑法的体系与解释一、刑法体系编、章、节、条(修正案“条之一”)、款、项。刑法典由两编组成:第一编为总则,第二编为分则,另有一条附则。总则内容是一般规定,分则内容为具体规定;总则规定不仅适用于分则,而且适用于其他有刑罚规定的法律。编下为章。总则共五章,分别为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分则共十章,分别规定了十类犯罪。章下为节,但只是总则的第二、三、四章以及分则的第三、六章之下设立节,总则的第一、五章及分则的其他章之下没有设立节。节下是条,条是表达刑法规范的基本单位,也是刑法典的基本组成单位。刑法典的全部条文用统一的顺序号码进行编排,从第1条至第452条统一编号,不受编、章、节划分的影响。通过修正案在刑法典中增加条文时,在相关的条文后采取第××条之一、之二的编号方式。条下为款。款下是项。前段、中段、后段。但书:当同一条款的后段要对前段内容做出相反、例外、限制或补充规定时,往往使用“但是”一词予以表示,“但是”开始的这段文字称为“但书”(但书前的内容称为“本文”自考三件法宝:小抄笔记、真题配套答案、音视频http://shop35385563.taobao.com联系QQ:1273114568 )。但书主要有以下情况:(1)对前段表示了相反关系;(2)对前段表示了例外关系;(3)对前段表示了限制关系;(4)对前段表示了补充关系。二、刑法的解释(一)刑法解释的概念刑法解释是指对刑法规定的真实含义的说明。1.解释的必要性:(1)刑法内容是由文字表达的,任何用语尽管核心意义明确,但总会向边缘扩展,使其外延模糊,需要通过解释界定刑法用语的扩展边际;绝大多数用语总是具有多义性,需要通过解释明确刑法用语应取何种含义;绝大多数用语总是具有多义性,需要通过解释明确刑法用语应取何种含义;用语随着时代发展会产生新的含义,需要通过解释说明刑法是否接受新的含义;许多用语也存在“言不尽意”的情况,需要通过解释揭示其未尽之意。此外,刑法中有许多规范的概念与纯粹的价值概念,必须通过解释明确其含义。(2)刑法所规定的各种犯罪类型,都是对犯罪现象进行抽象的结果,而不可能详尽叙述各种犯罪的具体表现,但现实的案件都是具体的,于是刑法规定与个案之间便存在距离。(3)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要使稳定的刑法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就有赖解释。2.刑法解释的意义:正确理解刑法;正确实施刑法;克服刑法规定局限;促进刑法发展与完善。3.解释目标:主观解释论与客观解释论。我们倾向于客观解释论。刑法解释的目标应是存在于刑法规范中的客观意思,而不是立法者制定刑法规范时的主观意思或立法原意。(1)立法原意并不十分明确,因为立法者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集体。即使是一个人立法,探求立法原意也是一个自我认识的过程,自我认识也是一种解释,它不比其他的解释容易。(2)刑法一经制定,它就是一种客观存在,与立法原意产生距离,需要根据用语的客观含义做出解释。(3)刑法是成文法,它通过语词表达立法意图,所以,解释者应当通过立法者所使用的语词的客观含义来发现立法意图。(4)刑法具有稳定性,但它同时必须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追求立法原意必然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而影响刑法的生命力。(5)探求立法原意,往往导致探求起草者的原意,起草者成为刑法的有效解释者,但这容易形成人治,而不利于法治。(6)立法原意也可能存在缺陷,探求立法原意则不利于克服立法原意的缺陷;只有进行客观解释,才有利于刑法的完善。(7)进行客观解释,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因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是用文字表达出来的、具有外部形式的刑法,而不是存在于立法者大脑中的内心意思。不过,在根据文字的客观含义只能得出荒谬的结论时,则应根据相关资料探求立法原意,使解释结论明确、正当、符合刑法目的。总之,刑法解释应以客观解释为基础,只有当客观解释的结论荒谬时,才应采取主观解释。4.解释限制:文义限制、法益保护目的、宪法指导。(二)刑法解释的效力非正式的刑法解释,即未经国家授权的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学术机构以及公民个人对刑法所作的解释,没有法律效力,但对刑事司法乃至立法活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具有重大作用。正式的刑法解释,即由被授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刑法解释主要指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立法解释,是指在刑法颁布后,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的含义所作的解释。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三)刑法解释的方法一般认为,刑法解释方法分为两大类: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1.文理解释: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文理解释的概据主要是语词的含义、语法、标题。文理解释是一种基本的但并非简单的解释方法。如果文理解释的结论合理,则没有必要采取论理解释方;如果文理解释的结论不合理或产生多种结论,则必须进行论理解释。2.论理解释:是指参酌刑法产生的原由、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论理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1)扩大解释。即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如将《刑法》第341条中“出售”,解释为“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则是一种扩大解释。扩大解释是对用语通常含义的扩张,不能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如果完全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则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类推解释。(2)缩小解释。即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如将《刑法》第111条规定的“情报”限定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则是缩小解释。(3)当然解释。《刑法》第201条规定,“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认为因偷税被给予三次、四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则是当然解释。(4)反对解释。即根据刑法条文的正面表述,推导其反面含义的解释方法。(5)补正解释。即在刑法文字发生错误时,统观刑法全文加以补正,以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6)体系解释。即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7)历史解释。即根据制定刑法时的历史背影以及刑法发展的源流,阐明刑法条文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8)比较解释。在进行比较解释时,不可忽视中外刑法在实质、内容、体例上的差异,不能只看文字上的表述与犯罪的名称,而应注重规定某种犯罪的条文在刑法体系中的地位,从而了解相同用语在不同国家的刑法中所具有的不同含义。(9)目的解释:任何解释结论都必须符合刑法的目的。任何解释都或多或少包含了目的解释;当不同的解释方法得出多种结论或不能得出妥当结论时,就以目的解释来最终决定;刑法分则规定具体犯罪与刑罚的条文,都有其特定的法益保护目的;在确定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时,必须以其保护法益为指导。目的解释的前提是正确确定刑法规范的目的。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刑法始终,必须得到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在刑法中的具体表现,是各个部门法都必须遵循的共同准则在刑法中的特殊体现。新刑法明确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这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第一节罪刑法定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新《刑法》第3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具有历史的进步意义。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国家的重大事务应由人民(公民)自己决定,各种法律应由人民自己制定。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一)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罪刑法定义所要求的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其具体要求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只能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故行政机关不能制定刑法;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由本国通用的文字表达;习惯法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判例也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习惯法虽然在一定范围内能够体现民意,但根据预测可能性的原理,必须排斥习惯法。习惯法形成于社会生活简单、价值单一的时代,在社会复杂化、价值多元化的时代,习惯法作为刑法的渊源已不可能;习惯法通常缺乏明确表达,人们难以据此预测自己的行为性质与后果。最为关键的是,习惯法难以起到限制司法权力的作用。在我国,判例不能成为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法官无权创新罪名。判例法至少在程序上违反民主主义原理;判例法实际上是溯及既往的法律,它要求人民在行为时遵守行为时并不存在的判例法,损害了人民的预测可能性和刑法的保障机能;恪守遵循先例的原则,也会损害具体的妥当性。正因为如此,即使在实行判例法主义的国家,现在也不允许法官创制罪名,不允许法官在刑法领域造法。所以,罪刑法定原则要求事先由立法机关分布成文的刑法,然后由司法机关执行。一方面,司法机关只能根据成文刑法定罪量刑,这便限制了司法权力;另一方面,人民可以根据成文刑法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从而在法律禁止之外享有充分的自由。(二)禁止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是指只能适用行为时的法律,而不得适用行为后的法律(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是保障人民自由的要求。禁止溯及既是司法原则,也是立法原则。根据预测可能性的原理,下列做法被禁止1)将行为时并未禁止的行为科外刑罚2)将行为时虽有法律禁止但并未以刑罚禁止(未规定法定刑)的行为科处刑罚3)事后减少犯罪构成要件而增加犯罪可能性4)事后提高法定刑5)改变刑事证据规则,事后允许以较少或较简单的证据作为定罪根据。(三)禁止类推解释:类推解释,是指需要判断的具体事实与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基本相似时,将后者的法律效果适用于前者。类推解释违背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禁止扩大解释,但如何厘定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界限,则是一个难题。从形式上说,扩大解释所得出的结论,没有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即在刑法文字含义的“射程”之内进行解释;而类推解释所得出的结论,超出了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即在刑法文字含义的“射程”之外进行解释。从着重点上说,扩大解释着眼于刑法规范本身,仍然是对规范的逻辑解释;类推解释着眼于刑法规范之外的事实,是对事实的比较。从论理方法上说,扩大解释是扩张性地划定刑法的某个概念,使应受处罚的行为包含在该概念中;类推解释则是认识到某行为不是刑法处罚的对象,而以该行为与刑法规定的相似行为具有同等的恶害性为由,将其作为处罚对象。从实质上而言,扩大解释的结论在公民预测可能性之内;类推解释则超出了公民预测可能性的范围。(四)禁止绝对不定(期)刑:法定刑必须有特定的刑罚种类(刑种)与特定的刑罚幅度(刑度)。如果刑法对某种行为没有规定刑罚。那么,根据“没有法定的刑罚就没有犯罪”的原则,该行为便不是犯罪。同样,如果刑法只是规定对某种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但没规定特定的刑种与刑度(不定刑),司法机关因为没有适用刑罚的村准,事实上也不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不同时代的刑法通常都对犯罪规定了特定的刑种与刑度。所不同的是,在一段时间内,西方一些国家的刑法规定了绝对确定的法定刑,使法官没有裁量的余地。从表面上看,刑法规定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有利于保障人权。但事实上,任何一种具体的犯罪者可能具有不同的情节、不同的危害程度以及不同的人身危险性,而确定的法定刑只能以该种犯罪的平均程度的危害性为根据予以确定,故反而侵害那些情节轻微、人身危险性较轻的部分犯罪人的自由。所以,现代各国的刑法都规定了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由于刑法规定了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法官不仅应当以相对确定刑为住所裁量刑罚,而且必须作出具体的裁量,即必须宣告具体的刑罚,而不能宣告不定期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一方面限制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实现罪刑的均衡,因而符合法治的要求。(五)明确性1.明确性的含义:明确性“表示这样一种基本要求:规定犯罪的法律条文必须清楚明确,使人能确切了解违法行为的内容,准确地确定犯罪行为与非犯罪行为的范围,以保障该规范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会成为该规范适用的对象。”2.明确性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民自由的基本要求。3.明确性具有相对性;立法与理论的合力。实现刑法的明确性是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的共同任务(六)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1.含义:是指刑罚法规只能将具有处罚根据或者说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2.必要性:刑法保护的法益范围的广泛性,刑法的补充性,使刑法成为其他法律的保障。因此,刑法不可能理会琐细之事。3.当罚的判断:(1)这种行为不管从哪个角度而言,对法益的侵犯性都非常严重,而且绝大多数人不能容忍,并主张以刑法进行规制;(2)适用其他制裁方法不足以抑制这种行为,不足以保护法益;(3)运用刑法处罚这种行为,不会导致禁止对社会有利的行为,不会使国民的自由受到不合理的限制;(4)对这种行为能够在刑法上进行客观的认定和公平的处理;(5)运用刑法处罚这种行为能够获得预防或抑制该行为的效果。4.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倾向(七)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禁止不均衡的刑罚,当然是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刑罚处罚程度由重到轻,是历史发展的进步表现与必然结果;轻刑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应该或者可以超越时代实行轻刑化。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实现1.罪刑法定原则既是制定刑法的原则,也是解释刑法、适用刑法的原则。2.要求树立法治观念。3.要求司法体制的合理性。4.要求合理解释刑法。5.要求正确定罪量刑。第二节平等适用刑法原则一、基本含义与思想基础1.含义:平等适用刑法原则,也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意味着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2.是保障人民自由的要求。3.是保护法益和保障自由的要求。4.是刑法本身的要求(裁判规范与行为规范)。5.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二、基本内容与具体实现1.基本内容:平等保护法益;平等地认定犯罪;平等地裁量刑罚;平等地执行刑罚2.实现:自考三件法宝:小抄笔记、真题配套答案、音视频http://shop35385563.taobao.com联系QQ:1273114568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真正实现,需要改革司法体制,保证司法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素质并且能够独立依法审理刑事案件;需要改革刑事审判方式,保证审判程序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需要改变执法观念,保证以平等的执法观指导刑法的适用;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配合,保证刑事案件能够顺利、迅速移送司法机关;需要杜绝地方保护主义,保证刑法能够适用于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需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率先增强法治观念,保证司法机关平等适用刑法;需要所有公民树立平等观念,保证平等适用刑法有牢固的思想基础。3.平等的难题: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第三节罪刑相适应原则一、思想基础1.含义: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2.思想基础:缘于因果报应观念,是适应朴素的公平意识的一种法律思想3.刑法目的:预防犯罪,刑法的裁量应当有利于预防犯罪二、基本内容1.刑罚与罪质相适应:罪质,就是犯罪构成主客观要件统一表现的犯罪性质。它是犯罪的质的规定性。不同的罪质,标志着各犯罪行为侵害、威胁法益的锋芒所向不同。这种不同,正是表明各种犯罪具有不同的程度,从而决定刑罚轻重的根本所在。刑事立法首先着眼于罪质的不同,制定与之相对应的轻重有别的法定刑。所以,审判机关在量刑的时候,也要首先确定与该犯罪的罪质相对应的法定刑是什么。认准了这一点,就在总体上为正确量刑提供了根本保证,即使在具体选择刑种、刑度时略有偏颇,也不致刑罚畸轻畸重。2.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这里所说的犯罪情节,是指不具有犯罪构成要件的意义,却同犯罪构成的主客观方面有密切联系,反映主客观方面的情状或深度,从而影响罪行轻重的各种事实情况。3.刑罚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是指犯罪人具有的不直接反映罪行的轻重,却可以表明他对社会的潜在威胁程度及其消长的本身情况,包括罪前的和罪后的情况。审判机关对任何犯罪决定刑罚时,都应当坚持这三个“适应”,全面衡量,不容偏废。当然,这三者的作用也不是等同的。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应当是直接体现社会危害程度的罪质和情节,而不是人身危险性;人身危险性只起次要作用。而且,作为量刑考虑因素的人身危险性,只有在本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被审判机关裁量刑罚的时候,才有意义。三、表现特点1.制刑,主要表现为建立刑罚体系和规定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制刑比较重视罪质,力求在宏观上保证刑罚与罪质相适应,同时兼顾犯罪情节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2.量刑,是在认定犯罪性质及其法定刑的基础上,依案件情节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的不同,实行区别对待的方针,具体选定适当的宣告刑或决定免予刑罚处罚的审判活动。所以,它重在犯罪情节,兼及人身危险性。罪质只在极个别情况下,才对宣告刑的选定起绝对决定作用。3.行刑的直接目标,在于使受刑人接受教育改造,消除其再犯罪的可能性,并对社会起一般预防作用。重在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的消长变化,兼及罪质和犯罪情节样本与笔记说明1、本文档仅为前两章样本,如需完整版请QQ:1273114568手机:13182225331联系2、样本和完整版笔记均严格按最新制定教材目录顺序整理,每个知识点既可以作为选择填空又可用在简答论述,而不是绝对按照考试题型总结的,因此更利于全面把握知识点或者考试时临时翻阅。◆关于笔记:我们的每一份资料都凝结着专业授课老师辛勤的心血,每一份资料都是他们智慧的结晶,每一份资料都是有生命的知识系统,我们求抓使笔记覆盖到每个知识点,抓住最核心的题目,尽我们最大之力保证通过率。◆笔记特点:本站所有自考成考笔记是我们辅导班经验丰富的老师的授课笔记精心整理而成,是一套完整复习资料,内容全面,或按不同题型分类整理,或按章节顺序整理,便于打印、携带和查找。◆郑重承诺:(1)每部笔记的整理严格依据最新教材和考纲;(2)力求涵盖到每个知识点;(3)知识点覆盖率80%,轻松过关。◆省钱省力:(1)省时:A4纸分栏,排版精美,无需再整理;(2)省力:可直接看笔记,无需再看教材;(3)省钱:省下购买教材的费用,也免去了补考费1、淘宝店:http://shop35385563.taobao.com2、本店自考三件法宝:自考笔记、历年真题和答案、音频讲座3、无需东拼西凑,网上到处浪费时间,自考这里应有尽有!自考三件法宝:小抄笔记、真题配套答案、音视频http://shop35385563.taobao.com联系QQ:1273114568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