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大学生物资源暨农学院.doc

国立台湾大学生物资源暨农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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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教師升等審查細則95年6月12日本院第213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5年7月11日本校第2440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8年3月24日本校第2567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100年1月11日本校第265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100年7月5日本校第267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101年1月17日本校第270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101年5月29日本校第2717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101年12月18日本校第274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細則依本校各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第八條訂定之。第二條提請升等之教師須符合教育部所規定之最低年資及下

2、列各條件:一、本院專任教師,並在本校支薪者。當學期有在校實際任教授課之事實者。二、升副教授須任助理教授滿四年以上,或獲得博士學位從事相關研究工作滿五年以上者。升教授須任副教授滿四年以上,或獲得博士學位從事相關研究工作滿十年以上。若有其他特優情形,並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基本條件,得經系所推薦,並經院長提名。三、助理教授升副教授及副教授升教授須具有博士學位,講師升助理教授須具有碩士學位,但在學術上有特殊貢獻者不在此限。第三條提請升等之教師須經過審查,其項目如下:一、教學與服務成績。二、研究成績。第四條各審查項目之評分比重規定如下:教學與服務成績佔百分之四十、研

3、究成績佔百分之六十。第五條第三條中二項之總分最高定為一百分。評定總分不滿七十分者,不予升等。第六條本院教師符合第二條所列各條件者,得於每學年第二學期向各系所提出升等申請。第七條初審工作由各系所辦理之,審查及格者,提院複審。複審工作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院長聘請院內相關系所的教授若干人組織遴薦委員會按本辦法辦理,並提出評審結果報告;第二階段由本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行使審核權後向校方推薦。第八條遴薦委員會之權責如下:一、複審各申請升等教師之各項評審資料。二、綜合評定由各系所自行評分之項目,必要時並做適當之增減。第九條院長須將遴薦委員會的評審結果函告有關系所及

4、升等申請人。若當事人對評審結果發生疑義,得於文到後十天內檢具事實文件經系所送回遴薦委員會,要求重審。第十條教師評審委員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對升等人行使審核權,獲得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者為通過。如通過人數超過本院分配名額時,以得票數決定推薦升等人選。第十一條教師國內服務年資之計算,以教師證書所載年資起算之年月日期為準。第十二條教師有下列情形者,其服務年資應予扣減:一、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不予計算。二、因故離校一次連續達三個月以上者,其離校年資不予計算。三、專任教師曾為研究生者,其為學生期間之年資折半計算。第十三條教師有下列情形者,其服務年資應予增減

5、:一、留職及原職在國內外學術研究機構進修滿三個月以上者,其年資折半計算。若進修滿三個月以上而未拿到學位者,此折半計算之年資不得超過一年。二、副教授留職及原職在國內外進修獲得博士學位者,計其年資一年。三、助理教授若獲有博士學位,但原以講師起聘者,於升等副教授時,計其講師年資一年。四、講師獲得博士學位者,其博士學位抵充年資三年。五、進入本校前在國內公私立大學及國外著名大學擔任同級專任教師之連續年資得予採計,但在國內私立大學的此項計算年資不得超過二年。六、在國內、外著名研究機構之同級連續研究年資,可折半計算,其計算年資不得超過二年。七、在本校同級連續之兼任教

6、師年資,可折半計算,但不得超過一年。並不得與本條第六款之年資重複計算。第二章教學與服務成績第十四條講師、助理教授及副教授之教學成績按授課時數、教學效果及論文指導三項評定之。第十五條授課時數以學校核定者為準。教師請依「各系所教師授課時數調查表」填報,每週平均授課時數每學期計算一次,取其現職內最近五學年度平均(或其具實際年資之學期數計算),符合規定者講師給予二十分,助理教授及副教授給予十分,少於規定者,每短少一小時減一分,超過者不予加分。一門課程如由二位或二位以上教師合授者,其時數按參加教師人數平均分配或授課週數比例分配計算之。至專題討論一科,若各位教師每

7、次均參加討論者,每人均按一小時計算。第十六條教學效果包括近五學年度(或其具實際年資之學期數計算)教學態度是否認真、教材是否充實合宜、講解是否清楚而有效率、對學生輔導是否盡心等。其評分由系主任指定教授三人以上評定之;如代系主任本身申請升等時,則由院長指定教授三人以上評定之。此項評定工作至少須在升等申請提院之前半學期開始。評定項目及標準如下:一、學生問卷反應。二、教材、作業及考卷審查。三、課堂教法及效率評定。以上三項合計,最高十五分。學生問卷由院提供,各系亦得自行設計;教材及教法等之評定細則由各系自行訂定。系主任或院長指定之評審教授須對每位升等申請人之詳細

8、評定方法及結果、包括問卷題目影印本及結果統計等,做成報告,以供遴薦委員會參考。本院教師若於五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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