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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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为进一步组织动员广大城镇妇女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功立业,加强并完善对广州市“巾帼文明岗”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创建水平,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真正成为城镇妇女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的有效平台,参照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巾帼文明岗”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等领域中,以女性为主,职业文明、经济效益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先进性,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集体、岗位。第二条“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以提高妇女素质为目标,以

2、践行职业文明为核心,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倡导岗位文明、提高岗位技能和增加岗位效益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巾帼文明岗”是“巾帼建功”压滤机滤布厂家活动的重要载体,是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凝聚、团结、教育、带领各行各业妇女树立行业文明新风,为广州市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建立文明法治环境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第三条“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结合行业发展要求,引导广大城镇妇女恪尽职守、诚实劳动、遵纪守法、文明服务、奋发进取,努力提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多做贡献。第四条

3、“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应纳入争创单位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紧密结合各行业、各单位不同岗位的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展创新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使“巾帼文明岗”的职业文明、经济效益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先进示范性。第五条“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要与创建文明示范社区、文明示范村镇相结合,激励和吸引更多的妇女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极参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活动,为广州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贡献。第六条“巾帼文明岗”应具备的条件:1.女性占50%以上,岗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2.“文明岗”成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执行国家

4、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3.“文明岗”成员能发扬“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爱岗敬业,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有相当数量的妇女成为岗位能手或标兵。4•“文明岗”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争创计划,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为服务标准、达标要求和奖惩激励机制。5.单位领导重视,“文明岗”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安排,统一布置、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并能切实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努力为女职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6•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受到公众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

5、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第七条市级“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实行申报制。采取自我申报、群众评议、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办法进行。申报市级“巾帼文明岗”的原则上应先获得区级或行业、系统“巾帼文明岗”称号,在本地区、本行业中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示范作用。申报程序是:申报一考核一核准一命名一授牌(表彰)。第八条市级"巾帼文明岗”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各区(市)、行业、系统向市申报,申报岗必须填写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一式三份),对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建岗活动,经市检查验收后,达标岗由市统一进行授牌(表彰)。第九条评选出的“巾帼文明岗”以精神奖励为主,除尘滤布各区(市)、各行业、系统可根

6、据实际情况制订奖励政策,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要借助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报道文明岗及其成员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在创建“巾帼文明岗”中成绩显著的突出女性,所在单位要尽量为她们提供学习、锻炼、使用的机会,使她们实现在岗位提高,在岗位成材。第十条市级“巾帼文明岗”实行挂牌制度,奖牌是展示“巾帼文明岗”形象的重要标志,凡获此荣誉称号的集体要将奖牌悬挂在岗位现场醒目的位置,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第十一条文明岗实行分级主管部门管理,采取自我测查、随机抽查、定期考评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监督。市、区或行业、系统评选出来的“巾帼文明岗”,由同级妇联或行业、系统进行管理;各级“巾帼文明岗”由市

7、妇联委托区级妇联或行业、系统主管单位进行管理。每年10月前由区(市)或行业、系统主管单位按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市级“巾帼文明岗”进行自查、复查一次,市再根据情第十二条市级“巾帼文明岗”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考核之后,合格岗保留荣誉,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半年后复查,仍无改进的,予以摘牌并取消荣誉称号。因机构撤并而影响到“文明岗”正常运作的,“文明岗”的称号不再保留,标志牌匾由颁发单位收回。第十三条各级“巾帼文明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核实,立即收回标志牌匾并取消其荣誉:1.本岗中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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