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的流程

税务稽查的流程

ID:43916257

大小:44.91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0-16

税务稽查的流程_第1页
税务稽查的流程_第2页
税务稽查的流程_第3页
税务稽查的流程_第4页
税务稽查的流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税务稽查的流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税务稽查的流程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分工制约的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稽查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案环节  税务稽查选案亦称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是指按照一定的方式、方法和要求,对纳税人各项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分析、筛选,最终为税务稽查的实施确定具体检查对象的过程。涉税案件主要来源于检举、上级交办、各级转办、协查拓展、检查拓展、情报交换和采集的综合信息。  (二)检查环节  1.实施检查  征的一方认为属于无偿赠送,如果做折扣的话

2、应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否则该折扣不能减。不征的一方认为不属于无偿赠送。例如,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川国税函[2008]155号:"买一赠一"是目前商业零售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促销方式,其行为性质属于降价销售,应按照实际取得的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  2.收集证据  在检查环节最重要的是收集、固定证据,证据不充分,案件的处理就有风险。稽查证据主要有: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现场笔录等。  (1)稽查人员收集证据的方法有:  ①提供法。责成纳税人提供有关资料。  

3、②换取法。凡需要索取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原件的,可以用统一的换票证换取发票原件或用提取证据专用收据提取有关资料原件。  ③复制法。不能取得原件的,可以录音、录象、影印或复制、复印。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④记录法。到现场观察并将观察到的情况制作书面记录,稽查人、企业在场人及其他当事人签名盖章后作为证据。  ⑤询问法。落实征税问题。  ⑥调查法。以调查取证有两种情况,一是派人到外单位调查;二是函

4、调,即发函到外地单位调查取证,异地协查回函及所附票据、文书复印件,也应视同取得证。  对通过调查取得和协查取得的证据,可以不需要纳税人签字认可。  ⑦勘察鉴定。如查加油站偷税问题与技术监督部门配合,解决加油机进出油的数量、金额及解决加油罐溶剂容量问题。  查办案件人员常使用《税务稽查底稿》,检查人员将纳税人的××违法事实如实地填写在该底稿上,只要纳税人核对无误后,并在签署意见处或涂改处盖其行政公章(押印),且签署数字准确、确定问题正确、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意见,应该说是证明其违法事实的证据;凡是纳税人对稽查认定的问题持较大异

5、议,作出处理决定后申请复议而又不可变更处理决定,可能会引起诉讼的,应及时在税务机关补充取证的有效期内深入取证;  (2)证据的形式和收集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一是程序要合法。  ①收集工作必须由二名(含)以上具有税务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  ②收集工作必须在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含协查专用)之后、《税务处理决定书》之前依法定程序、权限进行;如税务机关没有正式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之前,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取证税务机关无此权力。在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以后收取的证据,不符合《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③收

6、集证据时,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不得对纳税人或证人引供、诱供和逼供  合法性是针对证据取得的规程而言的,只有按照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集的证据,才具有法律效力。凡是以威胁、利诱、逼供、诱供、欺骗等手段收集的材料,都不具有证据效力。  二是收集的证据本身要符合法律要求,能经得起复议或法庭审查。例如取得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而不能是单位内设部门的章。  (3)下列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①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  ②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  ③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

7、段获取的证据;  ④非法剥夺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取得的证据;  ⑤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未经原件、原物保存单位和个人签章认可,又无其他证据印证的证据;  ⑥经过技术处理而无法辨别真伪的证据;  3.结束检查  检查结束前,检查人员可以将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告知被查对象;必要时,可以向被查对象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被查对象口头说明的,检查人员应当制作笔录,由当事人签章。检查结束时,应当根据《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有关资料,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由检查部门负责人审核。  经检查

8、没有发现税收违法事实的,应当在《税务稽查报告》中说明检查内容、过程、事实情况。  (三)审理环节  稽查审理是税务局稽查局的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对稽查终结的涉税案件依法进行审核和作出处理决定的过程。  1.稽查审理方式  在具体实践中,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